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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q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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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条件越来越高】 【不感恩就取消被捐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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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8-23 08:51:47 | 只看该作者
公司与学校直接对口捐助,我对口的那个小学生今年应该毕业了,不知成绩如何.
我没想她对我感恩
对我来说,只尽了点微薄之力,远没有66说的那样帮人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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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1966 + 10 + 10 帮了就好 帮到底也看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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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7-8-23 10:40:06 | 只看该作者
捐助是好事,我个人是捐了就好,让那些会员去安排用途,干嘛要烦恼这么多。越是去搅越混,现在的教育就是少了德育及一般的礼仪,所以父母或者是抚养人就要注意这一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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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7-8-23 10:40:28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捐不捐是你自己愿意的,怎么要带那么多附带条件呢?

不单单是捐款,现在的人功利之处还多,比如爱一个人时付出很多,但要求对方回报的也很多;养孩子付出很多,但也要求孩子回报很也多,想想是不是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出去一趟什么也没学到,冤枉我花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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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8-23 12:46:09 | 只看该作者

转来一篇文章

孔子的眼光和中国的伪道德教育



春秋时代,鲁国有一条法规:凡是鲁国人到其他国家旅行,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可以自己垫钱把他先赎回来,待回到鲁国后再到官府去报销,官府还给予一定的奖励。没想到古人竟然如此以民为本。

联想到最近中国猪肉价格暴涨,国家宣布,必要的时候,要动用储备肉。我等小百姓根本不知道储备肉是什么概念。昨天政府在午夜十二点宣布加征印花税,股市暴跌,狠狠割了股民的一大把肉。股民惊呼,原来储备肉是偶们的肉啊!呵呵。中国到今天还这么不长进。

还是回到故事上来,后来,孔子有个学生到国外去,恰好碰到一个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就掏钱赎出了他。回国后这个学生既没有张扬,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垫付的赎金。那个被赎回的人感激涕零,就把这个情况讲给众人听,人们都称赞这个学生人格高尚,一时间,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作美谈。

孔子知道后指出,由于这个学生没到官府去报销赎金而被人们称赞为品格高尚,那么其他人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就会对是否垫钱赎人产生犹豫。因为垫钱把人赎出来再去官府报销领奖,就会被人说成不高尚;而不去官府报销,不但领不到奖励,就连自己的损失也得不到补偿。于是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假装没看见。这个学生的高尚行为,客观上妨碍了更多的在外国做奴隶的鲁国人被赎买回来。

所以孔子不仅没有表扬这个学生,反而严厉批评了他,责怪他犯了一个有违社会大道的错误,是为了小义而不顾大道。这是小义和大道的颠倒,其实质是为了成就个人的私义,而损害了国家的大道。

还有义与利之争也很有意思。

曾经有一个中国留学生在日本捡到一大笔钱,交到了警察局,并且按照要求做了登记。如果不登记,那么,这一大笔钱想交都交不出去。结果过了几天,失主按照登记的信息登门造访,表示谢意,并且拿出一些钱给这个留学生。留学生坚决不肯收。失主惊慌失措,恳请他说,如果你不收这钱,自己就无法从警察局里领出失物。因为按照日本的规定,失主必须拿出丢失财物一定比例的金额给捡到东西的人作为报酬,否则,甭想领出失物。

在日本人看来,拾金不昧是行义,收取一定的报酬是谋利,义与利并不矛盾,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一个行义之人,理应得到一定的利,只有这样,大家才会争着去行义。因为人的私欲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一味地弘扬义,没有给利留足空间,必须会导致好事无人做,行义之人很少,社会反而会缺乏道德。所以,日本不惜动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人们的功利心。用这种法律手段,不但保护了公民不能拿到桌面上的功利心,而且在客观上没有降低公民行义的道德优越感。这正是日本人的高明之处。

反观中国的传统教育,儒家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强调“正其义而不谋其利”,甚至武断地界定为“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在这种情况下,私就是一种罪恶。所以我们的文化是极力摒弃私的。我们整天提倡为人民服务,学雷锋,讲奉献,可现实又如何呢?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物欲横流……

因为我们的人性观是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之上的,绝对不肯给私一席之地。而私实际上又是人性中根深蒂固的东西,并不因为你的忽视打击就不存在了。所以就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中国人不诚实,不守信是全世界都有名的。鲁迅先生曾经说,在中国几乎每个人都是最好的演员。

周国平先生认为:“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那么,‘利’就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

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承认私是人性中客观的存在,肯定其合理性,既看到义与利对立的一面,也要看到一致的一面,那么我们制定出来的制度,就可能既弘扬义,又照顾到利。既给利以适当的位置,又用一定的规范来加以约束。

然而,一直以来中国实行的都是伪道德教育,并最终走向两个极端。

一是把道德无限的巨人化。

我们不断宣扬“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崇高道德,后来演化成了“毫不利已,又不利人”、“一怕不苦,二怕不死”。而这个巨人最终也得了巨人症,轰然倒地,奄奄一息。

比如很多人“大义灭亲”的壮举,比如为了给学生补课,而耽误自己孩子生命老师光荣的心。每当看到他们受到表彰的场景,我的心就会抽搐。某一天,我看到美国的法律,竟然规定亲人之间的包庇,根本不构成包庇罪,因为,那是正常的人性。设想一下,一个连亲人都能出卖的人,他们还能爱谁啊?而法律决不能触犯人性,否则,只能吞下自己制造怪胎的后果。

二是把道德不断的侏儒化。

比如说,上车让座,拾金不昧,尊老爱幼,这本来是每一个正常人都会去做的事情,是基本常识,而我们的社会却常常把这些行为宣传成了一种了不起的壮举。久而久之,常识就被人们不知不觉的遗忘了。这种将常识盲目升华,从而造成真正的常识从我们的生活中蜕化的宣传方式,正在把越来越多的人带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之中:大家都在呼唤道德英雄、精神典范,希望所有的事都由他们来做,而自己却躲避一个正常人应该尽的基本责任。由此看来,一个以单纯做好事来支撑自己的道德体系的社会,表面上是在提升民众的道德水平,实际上是使每个人都在降低自己的道德要求,并使他们丧失履行自身道德义务的热情。

2000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在瑞士洛桑发表宣言说:“人类要想在21世界活得更好,应该到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孔子那里去寻找智慧。”谁说不是呢?前段时间,小女子于丹解说的《论语》,不就很好的抚慰了人们灼热的灵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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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哒嘀 + 2 + 2 我很赞同。真不愧是圣人,总能舍小义而 ...
happy_99 + 1 + 2 我很赞同。
hq1966 + 5 + 10 不赞成 孔子也做了回错事 ^_^
子云 + 3 + 3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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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8-23 13:15:15 | 只看该作者
上面是转来的文章,再说说我自己的想法。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因此而去帮助别人,不是什么很高尚很伟大的事,只是很普通很平常的举动而已。助人为乐,其实也差了一层,感觉象认为助人是件难事但为了做点好事才把这事当成是件快乐的事。我觉得助人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因为当看到被帮助的人因为自己的举手之劳而从此有所改变(当然是变好),心里那种欣慰、幸福的感觉绝对不是用钱和物所能代替的,按理说应该谢谢被帮助者才对,也是他们给了自己行善的机会。但是,我也只是个俗人,帮助人也得看对象,看值不值得帮,我不愿意帮助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也不愿意把自己的辛苦钱给别人去乱花掉。很抱歉我对国内的那些慈善机构不信任,比如希望工程,把钱交给他们管理实在不放心。还有,说说我自己身边的事吧,我们家后面的资江,经常涨大水,有一年,水淹了很多地方,得到了很多捐赠物资,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台湾同胞用卡车运来粮食,派和尚来分发!我一是感动,二是感觉到耻辱。人家是不信任我们的政府才会这样做的,不然,捐点钱就足够了,根本不用费力用卡车运粮食来;送粮食也就罢了,还不放心,干脆亲自来分发。耻辱啊。

我只想对那些善良的人说,捐助前还是想一想:我只是想表表心意呢,还是想真正帮助那些需要帮助和值得帮助的人?

[ 本帖最后由 小灰熊 于 2007-8-23 16: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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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ying + 3 + 3 我很赞同。
爱的翅膀 + 5 + 10 说的好.
hq1966 + 10 + 10  图上最大比例就是俺担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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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7-8-23 13:35:24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一起回到古代,生到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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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1966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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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7-8-23 14:16:4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捐助取消好,其实许多捐助者都是默默的来做并没有要求真正意义的回报。社会上的人们普遍也是漠视这些善良的人的热情。

觉得做人首先要会感恩,许多吃救济成习惯的人未必要值得尊重,连简单的几个中国字都不会写的这样一个最简单形式的回报都做不到的人,以后面对社会一样还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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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1966 + 5 + 5  精英心态 高高在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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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7-8-23 14:26:1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能够助人是幸事,于人于已!
每个人有此心,则社会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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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1966 + 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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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7-8-23 15:05:36 | 只看该作者
取消也是有道理的.
做慈善的目的.帮助一个人事小,传播一种精神事大.
如果做了好事,反而让人心寒,谁还愿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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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1966 + 5 + 5
小灰熊 + 5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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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8-23 16:04:48 | 只看该作者
知恩图报,理所当然.
不能简单的去指责那些连谢谢都不说的大学生,从更深处考虑,一旦和施与者建立了长期的关系,这种人情帐就要背负一辈子,并不是简单的说声谢谢就完了,这种人情债可不象金钱债,还了就完了,别说那些孩子,就是成人也是很重的重负.

曾经有人在博客里写他资助的女孩是如何的不好,没有考上大学,把她从农村接出来住在自己家里,如何的不知道给家里帮忙,他的称呼很亲切----家里,听起来真是一家人,可她竟然不领情,从家里搬出去,到饭店去打工,全不顾家里多么缺人手.

如果他真的是为了女孩好,就不会只想到家里缺人手,而去想想她为什么会离开.

这件事当时吵的很厉害,央视也做过报道.

女孩迫于压力,在他的博客上承认全是自己错,她只为自己辨了一句:不是我不想跟你们勾通,想想那一次,你们去学校看我,我送你们去火车站,等车时,天气很热,我也没想起去给你们买瓶水,就因为这个,你们回去后就写信给我的校长,说让学校好好的教育我一下,太不懂事了,全校都知道了,我是那样的难受,如果我做的不对,你们为什么不对我说,要去对校长说,如果你们真的把我当成自己的孩子,就不会这样做的.

严重BS这个人.以及这一类人!!!

[ 本帖最后由 嘀哒嘀 于 2007-8-23 16: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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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ying + 3 + 3 这是学校没处理好
hq1966 + 5 + 10
小灰熊 + 5 + 5 心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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