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儿童 教育 英语
楼主: 小灰熊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学生未扎头发遭拒考跳湖自杀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6-7-5 09:59:00 | 只看该作者
鼓不鼓掌是次要问题,关键问题是一个生命永远离去了.带给我们什么教训,如果我们每次都纠缠到这些次要问题,以后还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走了吴雯雯,还会有张雯雯,赵雯雯.鼓掌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不必关心,毕竟那是人死了以后的事情.就象中国足球,每次都纠缠什么西亚联盟,可真正中国足球被别人整只有82年一次,而且那次也给我们留了机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6-7-5 10:33:39 | 只看该作者
jerryhao+2006-07-04 22:34+pid898306-->引用: jerryhao @ 2006-07-04 22:34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8306">查看原帖[/url]  其实我们大家都是做家长的,我也不是什么老师,我只是劝告大家,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让大家在心里枉然的填加仇恨,我们现在心里的仇恨难道还少么,有那些真正是值得的呢。我们的孩子都将上学,我们都要面对那些老师,尽管现在学校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大多数的老师们都像我一样,是一些敬业的、有爱心的、普普通通的好人。你们可以不喜欢现在的教育制度,但千万不要去丑化这些辛苦的教师们,毕竟我们这个坛子就有无数的敬业称职的教师呢。
<span class="MsoHyperlink"><span style="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windowtext; text-decoration: none;" /></span><font color="royalblue">  老鼠换位思考换花了眼。  在米国,如果谈话中引出对方家人去世的话题而造成对方感伤,说话人都要“sorry”一番。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人情。兔死还狐悲呢,人怎么能这么冷血。  从法律意义上,学校对这件事确实不要负太多责,但能不能说一点责任也没有?  就算一点责任也没有,“不关学校事”这么生硬的话是不能说的,同样意思可以更婉转地表达。  就算学生家长冤枉了学校冤枉了老师,仅从已方利益已方观点出发的鼓掌,也是不适宜的。  何况,学校自身还是有问题的。虽然学生不在校内自杀,但是因为考试的事自杀,是在正常学习时间内走出校园自杀。这两点是脱不了干系的,负多大责由法院判。  普通民众要卫道,也不到士的程度,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判决,只能从道义上给予裁判。  这么冷血的事都不要恨,想必老鼠对创造古老中华文明的老祖宗也恨不起来,对当代国人也鄙视不起来。  我想知道,坛子里的老师谁会去鼓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6-7-5 11:23:03 | 只看该作者
我想那个家长也是以平常心来面对学校和老师的各种不足的。但是孩子去世了,学校这样的“不足”还让孩子的家长如何平常心面对?生命是底线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6-7-5 11:27:33 | 只看该作者
孩子的心理问题一定要重视,现在的关于家长打了、老师骂了学生就自杀的报道太多了,甚至还有不少大学生在学校遇到点挫折就自杀的报道,一定要重视孩子的挫折教育,世界并不是为一个人存在,人活着要经受各种挫折打击,因为家长打了几下,老师骂了几句就自杀,是孩子的教育上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6-7-5 11:38:02 | 只看该作者
生命是最宝贵的,为了一点小事就自杀,才是问题的关键.把鼓掌拿来煽情,没有必要.大家可以去做做我的情景测试,我回在那个帖子里再谈谈我的看法http://etjy.com/showthread.php?t=650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6-7-5 12:13:4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问题还有什么可争论?真是可笑.MS客观的人,拿着纪律说事儿.完全没有教育的本质概念.教育是什么?是培养人.纪律是什么?只是一个方法而已.拿法律来说事儿,就更可笑了.法律神圣吗?法律不是为了让人相处的更好吗?法律没有变化吗?恶法非法你知道不知道.孙志刚事件知道吗?后来的结果知道吗?中国的教育系统到了这种程度,还怎么让人有信心.老师只是披着老师外衣的机器而已.为了达到教育部的教育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所以,我们的学校,真的不是培养人的地方,只是培养考试机器的地方.如果把人当成机器,这个老师的做法无可厚非.许多家长也是这种机制下面培养出来的.中国人的爱心少,那看来是可以肯定的了.以人为本,是什么意思?我看了方老师的问答.让我非常吃惊的一点是,美国的学校从来不告诉学生:什么是好孩子,什么是坏孩子.因为他们认可多元价值观.美国不强大吗?比中国落后吗?纪律居然重要于生命,那让我也无话可说.所以我尊重犹太人.为了生命,可以做任何事.再说一句,老太太在铁路上拾瓶子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去天涯找找就知道了.我的父母都是老师.我从小在学校长大的.有爱心的老师非常多.而最让学生记得的老师,正是那些对差生不带岐视的老师,作事公正,有爱心的老师.如果那些老师鼓掌了.我觉得那是周星星说的那两上字.禽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6-7-5 12:49:24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人性化是在纪律基础上的,假如一个红绿灯坏了,在中国会怎么样,在美国又会怎么样?我今年去过美国,正好也遇到了红绿灯坏,没有车一窝风,全部按照顺时针一辆一辆的过.这就是差别.大家都遵守纪律,再去谈以人为本.不守纪律,空谈,只会一团乱.楼上的说道法律不神圣.好,那强大美国有没有法律,什么国家没有法律而强大?死去的人是不能复生的,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找出原因,并加以预防,而不是无谓的同情,无谓的指责.教育是什么,教育是教人如何做人,不是叫人受了挫折就走极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社会性越来越明显,也就要求人越来越遵守纪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6-7-5 16:32:56 | 只看该作者
首先,纪律是手段还是目的?答案很明确吧?别告诉我连这个都分不清楚。其次,纪律所服务的对象,一个少女,死了。这件事情难道不引起对这种所谓“纪律”的思考?催残孩子的纪律是什么?是恶法。恶法非法,知道吗?就比如中国的城乡二元机制,也是中国的法律,不过是恶法。本身反人性,反人性的东西是恶法。明白吗?再次,不要拿美国的法律和中国比。中国的法律是拍脑袋的,起码大多数是拍脑袋的。有点儿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法律在中国的地位。他说是你违法你就违法,他说你守法你就守法。美国的法律是人民同意的。这太不一样了。再再次。你如果拿美国来说,就应该拿美国的学校和中国的学校,美国的老师和中国的老师比较。美国没有给孩子设定一个好孩子的标准(从方老师的问答了解的)。而中国呢?再再再次,头发没扎好不让进考场,这是哪家的法?是哪家的规定?你认为合理吗?地方法规,行业法规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孩子考试的权利能被不扎好头发而剥夺?你认为不可笑吗?恶法非法。记住。美国的法律是为人服务的。美国的宪法修正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修正?违宪的审理一直在进行,为什么?中国的法律呢?学校的纪律呢?不从根本上去看,只看到孩子不遵守纪律。呵呵。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还不懂在中国变通的重要性。纪律,老师说是的时候才是,老师说不是的时候就不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6-7-5 17:11:02 | 只看该作者
老鱼儿+2006-07-05 16:32+pid899270-->引用: 老鱼儿 @ 2006-07-05 16:32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9270">查看原帖[/url]  首先,纪律是手段还是目的?答案很明确吧?别告诉我连这个都分不清楚。其次,纪律所服务的对象,一个少女,死了。这件事情难道不引起对这种所谓“纪律”的思考?催残孩子的纪律是什么?是恶法。恶法非法,知道吗?就比如中国的城乡二元机制,也是中国的法律,不过是恶法。本身反人性,反人性的东西是恶法。明白吗?再次,不要拿美国的法律和中国比。中国的法律是拍脑袋的,起码大多数是拍脑袋的。有点儿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法律在中国的地位。他说是你违法你就违法,他说你守法你就守法。美国的法律是人民同意的。这太不一样了。再再次。你如果拿美国来说,就应该拿美国的学校和中国的学校,美国的老师和中国的老师比较。美国没有给孩子设定一个好孩子的标准(从方老师的问答了解的)。而中国呢?再再再次,头发没扎好不让进考场,这是哪家的法?是哪家的规定?你认为合理吗?地方法规,行业法规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孩子考试的权利能被不扎好头发而剥夺?你认为不可笑吗?恶法非法。记住。美国的法律是为人服务的。美国的宪法修正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修正?违宪的审理一直在进行,为什么?中国的法律呢?学校的纪律呢?不从根本上去看,只看到孩子不遵守纪律。呵呵。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还不懂在中国变通的重要性。纪律,老师说是的时候才是,老师说不是的时候就不是了。
纪律不是手段也不是目的,纪律是一种规则,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东西,有些是约定速成的,有的是人为规定的.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但是不管怎么样,遵守纪律没什么错.不要拿孙志刚说事.因为根本不具有可比性.害死孙志刚的人是身为执法者的违法者.并不是保护规则的人.看看这个例子,老师哪一点违反规则了?不是我拿美国来比较,而是你,不过说到美国的法律是人民同意,简直太可笑了.某州法律:和幼女作爱,如果不穿鞋袜,违法. 这样的法律简直是儿戏.头发没扎好不让进考场,我不觉得有多可笑,我们小时候比这严格,不带手绢,不能上学.美国的学校好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是具我所知道,在中国读中小学,再去美国的人学习都很不错.在美国的很多公司,华人(大都是读了中小学和大学出去的)占了很大的比例.你说的方老师,能给个联接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6-7-5 20:34:33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jyw.cn/homepage/ltxxlr.asp?menuid=240......676&FILEID=6676 方帆:作品:我在美国教中学 请仔细阅读。 纪律是手段还是目的都搞不清楚。看来真的要象小灰熊说的一样,没必要再说下去了。 拿美国做参照,是比较有对比的价值。我们都说中国的教育如何好,不过,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甚至包括文化创新上面,都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是事实吧? 美国的法律与社会,请参照林达的:美国三部曲。不要人云亦云,跟着国内报纸的洗脑思路走。 一个社会,如果不以人为中心。那么,是个什么社会呢?起码反人性吧。我倒是想问问,不扎头发,为什么不让进考场?这是违宪的吧?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吧? 人死了,居然在法庭上鼓掌,再说一次,禽兽!禽兽老师我见得不少,因为我从小就住在学校里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763|

小黑屋|手机版|新儿教资料网-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 闽ICP备19010693号-1|广告自助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52502000123号

GMT+8, 2025-5-7 21:29 , Processed in 0.116807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etjy.com!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