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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rry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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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和番邦--你可能不曾知道的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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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1:11:37 | 只看该作者

以现代眼光看南京条约2


第二款的五口通商,第五款的废除行商,第十款的新定税则这几款都是有关贸易的条款,从现代眼光看一定是平等的。

但是从如今的国际准则上看,每一个国家用何种方式对外贸易,是主权内的事情,而不应该被人逼着去改变,这点上讲,就有强权的味道了。

理想的办法是清政府自行改革,和国际接轨后再行开放,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就是到了今天,每一个进步都还是被人逼着,而自己是不愿意去改变的。

茅海建先生评论说“从短期上讲,负面作用大于正面效应,而从长期来看,负面作用在不断退隐,正面效应在逐渐生长。至本世纪(20世纪),正面效应超过了负面作用。”

对这种说法我是深以为然的。

设想一下,如果历史拐了个弯,不是在1840年开放,而是在1940年,那我们现在过得又是什么样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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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1:35:59 | 只看该作者

从现代眼光看南京条约3


第四、五、六、七、十二款都是讲赔款的。

这里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

第四款广州因为软禁商人造成损失是应该赔的。

第五款行商的欠款由政府支付,应是可商榷的。

第六款军费赔偿是不合国际法的,因为南京条约是停战条约而不是战败条约,故不可以涉及军费赔偿。可惜的是清政府不了解国际法,因而此条是该条约里,最最不平等的款项。

第八款释放战俘,这个是国际惯例。

第九款赦免和英国人有来往的中国人,超出了主权范围,但是为了保护百姓。

站在现代眼光上,总体上看《南京条约》和后续的条约比,是相对比较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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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1:39:47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shwyyan

我记着鼠兄不是说过,有好几个条款是大清这边的官员主动加上去的吗?究竟是哪几款。  发表于 27 分钟前


后面马上会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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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发表于 2013-8-25 06:36:26 | 只看该作者
俺在外面玩了两天,南京条约也讲到了,真有意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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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13:22:31 | 只看该作者
周末家里上困难,偶尔能上来一下,不敢写大段文字。

现在继续将后面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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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14:58:29 | 只看该作者

道光皇帝的郁闷


前面说了,耆英和英国人谈判,但实际上他并不是英国人以为的什么全权代表,谈判的内容他都要向道光皇帝报告的。

道光皇帝收到这些奏折以后,心里实在是郁闷的。

他最初收到初稿的时候,就朱批:何至受此逼迫,愤恨难言。

8月31日,他收到耆英26日烦人奏折,下旨说:我看着那奏折就生气啊,真是又恨又愧,这事情怎么搞成这样子了呢?心里真想不答应,可是考虑到老百姓会遭殃啊,那就答应下来吧。

这份旨意,9月7日才到南京,他没想到的是,耆英他们8月2日就和英国人签了条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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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15:25:54 | 只看该作者

再立一个盟约吧


尽管皇帝同意条约了,但皇帝比这几位大臣仔细,他认真看了条约,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要求耆英他们修改条约相应部分,希望条约签好了以后,不会在放生争端了,所以一些事情必须写的仔细一些。

可是条约都签署了,这也不能改啊。

耆英就给璞鼎查写了封照会,说:大皇帝恩准你们在广州以外,再开四个口岸通商了,而且因为我再三恳求啊,皇帝也同意条约了,可是呢,你们提的那些条款太粗线条了,为了今后便于实施,我们也提出了一个盟约,希望作为那个条约的补充,现在咱们就约定好了,免得以后再出问题。

现在我们讨论的一个条约的平等还是不平等,基本是是依据的20世纪以来,在世界上通行的国际关系准则为尺度。可是生活在天朝的人们,却自有一套符合自己朝情的和各国截然迥异价值标准,另有一套平等的概念。

他们对今日
平等的条款感到愤愤不平,而对目前看来不平等的条款却浑然不觉,甚至主动提出增加相应要求。

这个即将签署的盟约,使一个原本尚可称得上平等的条约,变成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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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发表于 2013-8-26 19:13:03 | 只看该作者
刚才还在老坛子看这篇文章呢,楼主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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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1:45:49 | 只看该作者

十六条

本帖最后由 jerryhao 于 2013-8-28 13:39 编辑

耆英按照皇帝指示,在照会里附了一个包括十六条内容的清单,我下面简单说一下。

一、通商五口里,英国人要建会馆,交易的时候居住,交易完了回香港澳门。

二、以后商人欠款,官府帮助追欠,但不能替他们还。

三、通商口岸只许货船来,军舰不可以来

四、清朝在沿海修工事,英国不能阻拦
其实三、四这两条本来就是内政,南京条约没有给英方此类权利,没必要谈的

五、广东福建,因为不知道签了条约了,有攻击英国军舰的不再追究了

六、付完今年的赔款,英国要从南京、镇江撤军,暂时占领的舟山、鼓浪屿也不要多派兵

七、舟山、鼓浪屿的英军不要再阻拦贸易、进行抽税
六、七条南京条约已经约定好了,大约是他们担心英国人和天朝一样,总是不遵守条约的。

八、英国商人以后免不了和内地百姓有纠纷,应该订立章程,英国人归英国管理,内地人由内地惩办。
这条太惨了,这就是著名的领事裁判权的原型

九、中国奸民犯法,投靠英国的,要送交中国官府

十、其他各国商人要在五口通商,允不允许,要由英国决定。
为了省事,国家的权益都交给洋人了

十一、福州等几个口岸关税和广州不一样,要搞的一致了。
这条本来是违反南京条约的,天朝主要是觉得广州原本关税高,其他四个口岸不能吃亏啊。可是没想到给了英国人一个协定关税的机会。

十二、南京条约需要双方盖章
光签字在天朝是不认可的,这里原本就没有信用,签字不顶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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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12:05:35 | 只看该作者

璞鼎查开心死了


璞鼎查收到这份照会,简直开心死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大的礼物啊。耆英所“要求”的,竟然是自己做梦都想不到的治外法权和协定关税。这些肥肉,既然是你们中国人主动送上门来,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马上就回复:二、四、五、六、七、十二项全部接受,第一项坚决不同意。第八项表示欢迎。

至于其他几项,他心里非常开心,但是为了钓鱼,他说我们还要好好谈谈,我马上要回广东去了,你们排一个全权大臣到广东我们继续谈吧,最好我们再签一个条约。

璞鼎查很清楚,越是不一口答应,天朝反倒会追着他去谈,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

可怜的天朝,在璞鼎查的引诱下,追着人家,去签署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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