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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探讨] 古文经典的国学到底是人类的普世文明,还是正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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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5-4 15:2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几年前探讨孩子教育时,看过一个中国女士写的博客记载的一件事,她去英国见英国丈夫的父母,老人问她信仰什么?她如实回答:无神论。这让英国老人非常吃惊,反问了她一句:哪你怎么活?

现今世界的人类普世文明,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将近3500年,通过代代相传,至今没有改变。而正是人类的普世文明,尊崇知识,智慧,让人们平等,公正,博爱,涌现出了几乎全部的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生活。如果没有这些,也许我们还在农耕时代。BIBLE讲:“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 GOD 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这就是为什么从一个有信仰的英国人来看,无法理解没有信仰的上面哪位中国女士人精神生活是什么?什么是她的道德标准?

除了中国,朝鲜,越南(部分)是无神论之外,其它国家都有各自的信仰,但又是如此巧合,只有这三个国家至今也没有一个普世的道德标准。五年一小变,十年一大变,没完没了的折腾。至今还不知道会折腾到什么时候。小学生现在也成了被折腾的对象。

为什么折腾?因为我们古代所传下来所谓古代汉语的国学的道德标准,不仅是模糊不清,泛泛而论,而且大多都是与人类普世文明相矛盾的,如果有相似的,也是寥寥。

所以让自己孩子读经的家长,你们实际让孩子们学习的东西大都是与人类普世文明矛盾的东西,有益处吗?BIBLE:"你的过恶或能害你这类的人,你的公义或能叫世人得益处"。所以读经,如果是好的,会让你周围的人也同时受益,如果是不好的,实际是害人害已,害社会。

开这个帖的目的,就是把古文经典的国学中与人类普世文明相矛盾的种种,大致的展示给各位主张读经家长看看,在3500年前的先知是如何讲的,而我们的古文经典是如何讲的!(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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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6-12 10:53:1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必须遵从自然的法则,因为我们改变不了自然的法则,不能改变只能遵守。彼如水有三个形态,液体、固体、气体,满足不同的条件即形成不同的形态,这不是人能改的,只能改变的只是形成这个形态所需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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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6-12 10:44:54 | 只看该作者
契约的形式,中国在仁义礼智信;而圣经则直接为契约,这都是人为规则的一种社会模式。爱的表现形式,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爱人如已(前提人人平等)。<br />从这个方面来看,儒学的确是落了下乘。

【爱的表现形式,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儿可能不当,没有时间去梳理,请原谅。

[ 本帖最后由 jiangyh 于 2012-6-12 1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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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6-12 10:36:32 | 只看该作者
神的认识:什么是神,此神与中国所说的道应是同一性质。从这个层面上讲,宗教即哲学。
与神订立的契约,即为自然与人订立的契约,我们必须遵从自然的法则,即我们必须遵守与神订立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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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6-12 10:02:11 | 只看该作者
要俺说的话,楼主如果站在哲学的角度来评判中国古文经典,那样可能就抓住要害了;可楼主一直立足于宗教来说古文经典(那些古文经典,尽管不是宗教,可是宗教色彩还是很浓的吧),呵呵,把老鼠都引来了,这两座楼好看,希望楼主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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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2-6-12 09:39:26 | 只看该作者
宗教与哲学,基本上不相容啊,呵呵,前者注重感悟,后者基于理性。楼主从宗教的角度看问题,俺作为无神论者,愿意倾听学习,不过也仅仅是以同情(不要误解哦)的立场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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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2-6-12 08:5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黑白分明 的帖子

宗教是哲学,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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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8:21:33 | 只看该作者
对比分析而已,把所引用,注明出处,我总不能把人人平等,爱人如已,作为我的话写出来。哪不就是学术界所说的抄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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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3 金币 +3 收起 理由
Martina-Mm + 3 + 3 您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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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2-6-9 08:25:2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写了那么多,真不知是要布道呢,还是要讨论国学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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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2-6-8 18:24:05 | 只看该作者
(原载《侨报》“独家视野”专栏。可从以下网址取阅:
http://www.chinapressusa.com/week/djsy/djsy.htm

                      美国不以基督教立国
                          --无神论与美国之四

                          ·方舟子·

    有一位基督徒网友,看了前面部分后,给我写了封信,说是不相信美国最初
的几位总统都不是基督徒,因为他听说,美国以基督教立国,只有基督徒才能当
总统。“美国以基督教立国”,是我们经常从基督徒那里听到的说法。这种说法
不仅毫无根据,而且与历史事实不符。

    在美国独立之前,美洲殖民地倒的确是政教合一,以基督教立法,任何有违
基督教教义的言论都是严重的犯罪。这类法律之残酷,让人联想到中世纪的欧洲。
比如,在被美国人称为母州(mother state)的弗吉尼亚,1612年由总督德尔(
Thomas Dale)发布的法律规定:

    第一条:凡是对三位一体或三神圣之一出言不敬者,或者反对基督教信仰者,
处以死刑。

    第二条:咒骂上帝之神圣名字者,处以死刑。

    第三条:诅咒者,初犯根据本地习惯加以严惩,再犯用刀戳穿舌头,三犯处
以死刑。

    第四条:嘲笑或蔑视神的教诲,或对教士不敬者,当众鞭打三次,请求公众
的原谅。

    第五条:未上教堂或未参加宗教仪式者,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
监禁六个月。

    第六条:未守安息日者(指在星期天工作),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
三犯处以死刑。

    第七条:殖民地的每个居民以及任何到殖民地来的人,都必须由教士检查其
宗教信仰,如果不合格,要接受教士的教育。如果拒绝去见教士,将被鞭打;再
次拒绝,将被鞭打两次并当众认错;如果还拒绝,将每天被鞭打,直到服从。

    其他各殖民地也都有类似的法律。以后虽然法律条款逐渐放松,但基督教信
仰始终是殖民政府的法定宗教,直到1776年,独立战争爆发之时,弗吉尼亚还有
法律规定,否认三位一体者,将被判处三年的监禁。

    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美国的国父们普遍憎恶基督教。在
他们决定脱离英国独立时,采取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同时与基督教割离了关系。
《美国独立》宣言由杰菲逊起草,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修改,这三人都是自
然神论者,他们开章明义地宣布其信仰:

    “在人类事务的进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与另一个民族断绝他们之间的政治
纽带并在大地的各威权之间,接受由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所赋予他们的分离和
平等的地位,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分离的原因加以宣布。”

    自然神论者是世俗主义者、人文主义者,认为人类事务是完全属于世俗的事
务,不受神的干预,因此他们强调的是“大地的威权”、“人类舆论”,只接受
“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为了避免引起误解,特地在“神”之前以“自然”一语修饰,以表明他们所说
的“神”与“自然”等价。《美国独立宣言》的通行中译本的译者显然不了解其
起草者的自然神论信仰,将“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一句错误地翻译成了“自
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

    那位相信“只有基督徒才能当美国总统”的基督徒,显然从来没有认真读过
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在第四款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
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根据制宪会议记录,该条款被一致通过。美国
总统在就职时也无需手按《圣经》向上帝宣誓,甚至连宣誓也不强求,可以以郑
重声明代替。按照美国宪法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总统就职誓词不带任何宗教色
彩,全文为:

“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
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在美国宪法制定期间,杰菲逊正好在法国担任大使,因此未参与宪法的制定。
宪法未规定保护公民的权利特别是宗教信仰自由,这使杰菲逊深感担忧。不过,
他的担心很快就被消除。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久被提出来并在1791年生效,其中明
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
一位基督教的长老在呈交华盛顿总统的咨文中,抱怨宪法未确认上帝和基督教信
仰。华盛顿总统答复说:

    “我们的政府将努力推动道德和科学的进步,在此进程中,我们可以充满信
心地期望真正宗教的进展和幸福的圆满。”

    如果说,以上种种说明、限制包括了一切宗教,而并不特指基督教的话,
那么,美国政府的确曾经明确宣布过不以基督教立国。在美国建国后最早缔结的
条约中,其中一个是1796年与北非海盗缔结的第黎波利条约。由于北非属于穆斯
林,而穆斯林和基督徒是世仇,因此美国政府觉得有必要正式撇清与基督教的关
系。该条约第11条明确宣布:

    “由于美国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上,由于美国对穆斯林
法律、宗教和安定不抱任何敌意,又由于美国从未参与针对任何穆斯林国家的战
争或敌对行为,双方宣布,不应该因为宗教的意见而产生借口破坏两国的和谐共
处。”

    该条约在1797年由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签署。这
时候美国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也许可以用亚当斯致杰菲逊的信中的话来说明:

    “一想起十字架,这个人类有史以来妄用苦难的最要命的象征,我就几乎要
浑身发抖。想想这个苦难的器具所带来的灾难!”

2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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