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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rry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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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原创]爱你的孩子,请不要用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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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发表于 2006-12-5 14:17:55 | 只看该作者
俺也来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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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发表于 2006-12-8 15:17:02 | 只看该作者
切~ 谁说中医都是糟粕??笑话!一叶障目。要没有中医,我没准早不行了。倒是西医治百日咳的那个什么X 霉素针,差点害得偶双耳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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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
发表于 2006-12-8 15:3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uqi77qq 于 2006-11-25 13:31 发表
爱你的孩子,请不要用中医-----是缘于对中医的不了解.其实中医最早的起源是从实践中来的,而且中医里面有很多辩证的观点很是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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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
发表于 2006-12-14 22:52:1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我回来了!今天获悉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了(中医执业医师)!同时转几篇文章,炮轰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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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6-10-10 )
200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向媒体通报了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情况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有关问题。
第一,......
第二,关于网上签名的问题,首先我还没有了解到有关此事更详细的情况,如果说这件事情存在,我这里有两点意见:
一,中医药既是我们的国粹,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国家的优势和特色。在历史上,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至今在现实生活中仍是我们解除病痛的一个重要选择。如果有这样的签名行为,那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对现实生活中中医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无知和抹煞,我们坚决反对这样的言论和做法。
二,目前中医药的发展确实面临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但是,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视。“中西医并重”是我国卫生工作的方针之一。在“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要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我们要发扬光大中医药事业,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相信,随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将在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事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作用。

http://www.moh.gov.cn/newshtml/15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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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赤子用亲身经历反驳“取消中医”言论

□ 海  霞  本报记者

  年过八旬的著名爱国民主人士、美国亚裔共和党总党部夏威夷州主席陈洪钢先生,近日专程从夏威夷来到中国,答谢用中医药为他妻子解除疾苦的郑州济仁中医院韩振山院长,并以亲身经历痛斥近期网上有关“取消中医”的言论,呼吁要大力传播中医药。
  身兼美国亚裔共和党总党部夏威夷州主席、华侨救国联合总会夏威夷地区主任、世界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世界文化交流协会理事长、夏威夷华侨协会会长、帝舜文化国际大学校长等职的陈洪钢先生,多年来一直为世界和平奔走,备受人们尊重。陈洪钢先生的太太患脑部疾病多年,虽在国外实施了手术,但病情并未好转,颈软无力,四肢瘫软,小腿萎缩,语言障碍,病情十分严重。对太太情深意笃的陈老先生寻遍了美国的大小医院,但6年多的治疗并没有改善陈太太的病情,不断恶化的病情让医生们束手无策。经朋友介绍,陈洪钢老先生得知河南省郑州济仁中医院韩振山院长用中医药治疗疑难病症疗效确切,于是便携妻“逃出”美国医院,于今年9月,千里迢迢从美国的夏威夷赶赴我国郑州济仁中医院接受治疗。韩振山院长在认真诊断病人的病情之后,为陈太太制定了详细的治疗方案。经过醒脑开窍、益智养脑、活血壮筋等治疗,已有2个月不能说话的陈太太在48小时后说出了“谢谢”两个字,虽然含糊不清,但已使陈老先生热泪盈眶,也让韩院长欣慰;治疗7天后,陈太太能辨认亲人,对照顾她的人道谢不停,手和腿也有了知觉,手能拿起筷子;治疗11天后,陈太太可以翘腿,并在别人扶持下站立,意识清楚。陈太太的身体一天天康复,陈老先生激动不已,在被韩振山院长高超医技折服的同时,更为韩振山院长高尚的医德所感动。陈老先生看到韩院长不但亲自照顾陈太太的饮食起居,随行护理,还耳闻目睹了韩院长对其他疾病的显著疗效和对病人的真诚热情,他从内心深处对中医赞叹不已。
  陈太太回夏威夷后,继续服用中药,现已能扶着拐杖自由行走了。陈太太身体状况的恢复让美国医生不敢相信,同时也惊叹中国的医术。其实,陈太太只是韩振山院长众多病人中的一例。韩院长在继承家学的基础上,结合多年临床经验,对一些疑难病症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98年,韩振山院长为弘扬祖国医学,让中医药走出国门,在美国洛杉矶成立了“韩氏中医治疗中心”,深受美国人民和旅美华侨的欢迎。他还多次赴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阿根廷、泰国、韩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讲学和医疗。
  陈洪钢先生说,我这次专程从夏威夷来到中国,本来是答谢用中医药为妻子解除疾苦的韩振山院长的,当我听说近来网上有“取消中医”的言论时,我要用我的亲身经历反驳他们。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几千年来解除了无数人的病痛,现在对许多西医束手无策的疑难病症还有显著疗效,我们要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大力传播中医药,让中医药为全人类服务。
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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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医 无须彷徨
 
2006-10-27    出处:人民网  

    ●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 就作为医学而言,互补的特性本应让中医和西医成为联手的“朋友”,更好地治病救人,而不是谁击败谁、谁取代谁的“敌人”。

  ● 世界卫生组织提醒人们警惕对待传统医学的两种错误态度:“盲目的热情”和“无知的怀疑”。

  近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针对有人网上征集“取消中医”签名行为的驳斥,引发广泛关注。“这样的签名行为,是对历史的无知。”毛群安表示,中医药既是我们的国粹,也是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西医并重”是我国卫生工作的方针之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随后表态,斥之为“一场不得人心的闹剧”。

  然而,签名行为也暴露出,试图“否定中医”的声音自近代西方科学进入中国以来至今未亡。这再次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应当怎样看待中医?

  中医是不是科学

  不同于西医的“还原论”,中医是复杂性科学

  “否定中医”论者的“常规武器”是:中医药不是科学,充其量是一种经验,而经验往往是靠不住的。而西医是“科学”,讲究证据支持,经得起推敲。

  那么,中医药究竟是不是科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认为,中医药是科学,但不同于西医的“还原论”,而是复杂性科学。

  朱清时长期从事西方科学研究,但对中医药一直很有兴趣。他在第二届中国中医药发展大会上做的《用现代科学观看中医和中国传统文化》报告,给与会者留下深刻的印象。“20世纪后期诞生的复杂性科学,使现代科学的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启了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中医药的科学性的大门。”他说。

  人类研究事物有“还原论”和“整体观”两种不同而互补的方法。“还原论”方法,是把系统分解成更简单的组成部分,研究其性质,据此再用形式逻辑推知其整体状态。“整体观”方法,是把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其整体状态及其随时间和各种情况变化而发生的变化。科学在过去几百年中的大发展,主要使用还原论方法,现在自然界各种简单系统的规律已大致清楚。当科学转向研究真实世界的复杂系统本身,才发现许多复杂系统无法用统计的方法简单处理,还原论方法面临局限,科学开始重视整体观。

  西医研究人体是用还原论方法,找出并消除病源,使人体恢复正常,属对抗疗法。中医则是整体观方法,认为人各种功能必须协调和平衡,治病在于调整机体的平衡。西医注重实体,中医注重关系。中医的阴阳五行学说,其实是用来描述人体复杂系统的基本形态以及相互之间如何转化的。“从这一角度讲,对此进行研究就成为复杂性科学。很可惜,许多人将这些东西看成是算命的东西。”

  西医的优势,在于工业革命后得到了现代科学的支持。中医的问题,在于没有与现代科学结合,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古朴的经验状态。但是,这些经验是人类几千年文明反复实践证明了的,是科学,但这种科学是复杂性系统内的科学。

  比如牙痛,西医认为是细菌感染,实验室诊断可见病原微生物,用消炎药可以治好。中医讲则是“上火”,用中草药、针灸等也能治好。因为通过检查看到病原体,西医的“科学性”就容易得到认可。但是没有检测手段可证明牙痛是上火,于是中医的“科学性”就容易被怀疑。

  “实际上,中医的科学性是复杂体系的范畴,不能用简单的西医方法去界定,条件还不够成熟。” 朱清时说,英国《自然》杂志主编坎贝尔博士曾表示,目前对生命科学的研究局限在局部细节上,尚没有从整个生命系统角度去研究,未来应当上升到一个整体的、系统的高度,因为生命是一个整体。

  近代名人为何否中医

  源于“西化”思潮下批判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背景

  “否定中医”论者攻击中医药时,往往拿严复、鲁迅等近代文化名人“批判中医药”的事情为例。那么,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中国中医科学院罗卫芳博士介绍,在上世纪前期,情况确实如此。如严复认为中医缺乏实际观察和逻辑推理,将中医药归为风水、星相算命一类的方术;陈独秀的“中医既不解人身之构造,复不事药性之分析。……惟知附会五行生克寒热阴阳之说”;梁漱溟的“中国说有医学,其实还是手艺。十个医生有十种不同的药方,并且可以十分悬殊。因为所治的病同能治的药,都是没有客观的凭准的”;流传最广的,要算鲁迅的“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骗子”。

  连曾因病受中医惠泽、深知中医药疗效的胡适,在当时中医界广遭责难的情况下,没有为中医说话。甚至被西医误切掉健康右肾的梁启超也说:“不能因为现代人科学智识还幼稚,便根本怀疑到科学这样东西。……不能像中国旧医那些阴阳五行的瞎猜。这是毫无比较余地的。”

  “其实,这一让许多人难以理解的现象,更多源于那个时代特殊的历史背景。”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教授说,尤其1860年鸦片战争后,面对欧美资本主义的强势入侵,昔日的天朝大国迅速衰落。日本这一西方化的成功范例,更是通过甲午战争刺痛国人:中国要摆脱落后挨打,必须“脱胎换骨”,学习西方。

  于是,许多的中国知识分子走上“西化”之路,对中国传统文化抱着激烈批判与厌弃的态度。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在弘扬“民主”和“科学”的同时,掀起了批判中国传统文化的大潮。许多现在看来过激的言行,就在这种“西化”思潮的背景下产生。

  “中医是医学,更是文化,它植根于传统文化的土壤,具有明显的民族性、地域性、传承性等特征。”柳长华说,“因此,中医不可避免地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批判对象,背后则是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和冲突使然。”

  “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启蒙作用功不可没,但也要看到它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创。”罗卫芳表示,从民国时期的余云岫“废止中医案”、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医药走过“弯路”,到目前的“取消中医”签名。可以看出,那时形成的将西方“文化和科学”作为唯一准绳衡量一切的思维模式,不时在中医药的发展中投下它的阴影。

  “‘否定中医’论的本质,是反传统。”柳长华说,而屡屡发生的根源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失落,西学东渐至今,中医生存的文化土壤贫瘠了,“这值得我们深思”。

  西医能取代中医吗

  中医和西医是联手的“朋友”,不是谁取代谁的“敌人”

  “否定中医”论者认为西医完全可以取代中医,应当取消中医。那么,在西方医学占主导地位的今天,传统医学真是可有可无的吗?

  “西医不可能取代中医。”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长陈可冀院士说,中医药有几千年丰富的临床医疗经验,古典医书1万册左右,有效医方很多,号称“十万锦方”,常用中药1万多种,在我国卫生保健方面作用巨大,“几代人都研究不完”。即使西医发展至今占据医学的主导地位,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病都有办法,而中医药学恰恰在很多方面显示出独特的优势。中医药学比较强调宏观和整体,西医强调微观和局部,“两个互相取长补短,可以更全面”。

  例如,治疗冠心病的介入疗法,目前冠脉球囊扩张和安装支架非常普及时髦,但治疗后过了半年一年,相当一部分病人冠脉又再狭窄,所以要预防再狭窄。我们在常规西药治疗基础上,再用活血化瘀中药,会取得好的疗效。经过安贞医院、同仁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多中心临床研究,证明加用中药后,可以减少一半的再狭窄,说明中西医结合治疗比单纯的中医和单纯的西医都好。“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很多。”

  “互补的特性本应让中医和西医成为联手的‘朋友’,服务于人类健康,而不是谁击败谁、谁取代谁的‘敌人’。”陈可冀说,然而,当前在某种程度上,中西医之间存在着对立的情绪,缺少“应有的宽容”,这“极不正常”。

  随着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的转化,西方医学界正在反思自身的不足。中医也应有“自省”的精神,比如,在中医药“疗效”、“安全”性评价方面,推进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等。“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陈可冀说。

  那么,国际主流医学界又是怎么看的呢?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在190多个会员国间广泛磋商的基础上,首次制定了全球《传统医学战略》,指出“传统医学是重要的卫生保健资源”,将“帮助会员国制定和实施国家传统医学(补充和替代医学)政策和规划,酌情将其纳入国家卫生保健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传统医学正得到广泛应用,并对卫生系统和经济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非洲、亚洲和拉美,由于传统医学的可负担性和可获得性,人们广泛使用。在许多发达国家,基于人们对对抗疗法及化学药品副作用的担心,以及在对付心脏病、癌症、糖尿病等慢性病方面,补充和替代医学比之对抗疗法的优势,前者越来越普及。

  世界卫生组织在大量调研中显然觉察到了对待传统医学的错误态度,在《传统医学战略》中专门强调,对传统医学“盲目的热情”和“无知的怀疑”都不可取。

  “‘取消中医’论与我国的国情、民意不相容,与我国卫生工作方针相背离,自然受到绝大多数国人的反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表示,这也从反面提醒我们,保持好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并发扬光大,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方面,提高中医药的贡献率。

    《人民日报》 (2006-10-26 第15版)

[ 本帖最后由 极度深蓝 于 2006-12-14 22: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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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
发表于 2006-12-14 22:58:07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已经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2003年4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三条  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第四条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

  第六条  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八条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  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  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  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一致。

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

  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

  第十五条  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

  第十七条  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第十八条  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  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以及继承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地区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为中医药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

  第二十二条 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注重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

  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科研的协作攻关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第二十三条 捐献对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国家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 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

  获得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有关单位和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重要中医药文献资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 国家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扶持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

  第三十条 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鉴定,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鉴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中医药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一)不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的;

  (二)没有建立符合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破坏中医药文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的中医药文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中医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请。

  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撤销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院、门诊部和诊所。

  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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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
发表于 2006-12-14 23:01:59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释义(一)
 
2006-09-27 阅读:7019 出处: 作者: 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对立法目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以下简称《中医药条例》)的立法目的是:
  一、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作为传统医药,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方面具有自己的优势。中医药在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是立法目的确立的前提和任务。
  1.中医药学独特的理论体系和特点是继承与发展的基础。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发展繁衍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医学科学体系,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中医药理论体系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辨证论治;即以整体观念为主体的理、法辨证诊断系统,与独特的方、药治疗系统相统一,即学术体系的统一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医药独特的理论体系和特点在中医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中,始终强调以机体内因为主,不忽略外因作用的疾病防治观,成为继承发展中医药的基础。
  2.中医药具有法定地位是继承与发展的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了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认真贯彻党的中西医并重的力针,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为中医药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以促进我国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互相补充,实现共同承担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历史使命。
  3.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是中医药发展的社会基础。中医药以收费低、疗效好、副作用小等特点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中医药在广大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和群众基础,发展中医药事业符合我国的国情。新时期、新形势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医药作为重要的卫生资源,要为实现我国卫生工作奋斗目标,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发挥重要作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1.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原则。我国的卫生事业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人民健康的福利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原则强调: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②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多样化的需求;③发展卫生事业要从国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注重提高质量和效串。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工作;④举办医疗机构要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必须符合这些基本要求。
  2. 中西医结合是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中西医要加强团结、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促进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是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中医与西医相互交叉渗透、互相促进、互相融合的必然结果,已成为中国医疗卫生工作的特色和优势之一。中医药发展要坚持按照自身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同时,应积极借鉴现代医学理论与科学技术,不断丰富并发展中医药学理论和临床实践。实践证明,党的中西医结合政策,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导向和推动作用,中西医结合工作已成为继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实现中医药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3.中医药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主要表现为:全国县及县以上中医医药已有2682所(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中医院床位数达到28万余张,中医医院门诊提供的服务量中,中医科占1/5强。
  高等中医药院校(含民族医药院校)25所,中等中医药学校50所,独立的中医药科研院所94个,中医药人员达到50万余人(不含中药生产经营和监管人员)。
  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方面具有简、便、廉、验的优势,在防治某些危害人们健康和生存质量的疑难重病方面,均具有一定的特色。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每一出院患者住院费用,中医医院均低于西医医院。与同期西医医院对比,在常见的20个住院病种中,中医医院的药费、检查治疗费及住院总费用,大都低于西医医院。
......
                                 ......
                                 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八条  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释义】  本条是关于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
  中医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院、门诊部和诊所。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中医医疗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当地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人口状况,确定中医医疗机构的类别和级别,并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执行。
  一、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规模没施、科室设置、以及人员、设备、资金、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医疗机构达到预定目标、履行相应功能与任务的保证;是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释义(二)
第九条  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医疗机构的定位的规定。
   
    中医药学以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实践,形成鲜明的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是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的关键。
    针对目前一些中医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中医西化”现象,本条规定,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

    一、中医药学在理论、临床、应用上有着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整体观念、辨证论治是中医药理论体系的核心,并以此使中医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重症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中医诊疗手段简便而丰富,临床疗效好,副作用小,用药服务方便,费用相对低廉,易于接受,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中医药学在理沦、临床、应用上的这些特点,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方面构成其特色与优势。

......
                              ......第十三条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一致。

   【释义】 本条是关于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规定。
    目前,有关中医药的虚假广告泛滥,严重败坏了中医药的名声。本条对中医医疗广告的发布作了详细规定,使中医医疗广告的严格管理有法可依,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中医医疗广告,是指中医医疗机构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向社会或公众宣传其运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技术诊疗疾病的广告。中医医疗广告的目的是宣传中医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应遵循科学、真实、合法的原则。医疗广告的质量是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真实、合法的中医医疗广告,在宣传中医医疗服务的同时,能及时为患者提供就医信息;不科学或虚假的中医医疗广告,会延误疾病的治疗。给患者带来健康和经济损失,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为规范中医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进行管理,包括发布前的广告专业技术内容审批管理及发布后的监督管理。

    一、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主体、审批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中医药管理部门为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机关。利用媒体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需经中医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后方可发布。
    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向中医医疗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中医医疗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申请人制作的广告作品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对审查合格者,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对审查不合格者,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是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中医医疗机构的权利。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具有法律效力,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发布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原审查机关重新提出申请。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应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必须清晰、突出,字体大小与广告内容一致。《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表》及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不得伪造、编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或擅自复制。

    二、中医医疗广告内容范围的规定
    中医医疗广告必须按照核准的内容制作和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发布时不得增加标题及其他未经核准的内容,不得出现患者诊疗情况信息。中医医疗广告审查机关一旦发现中医医疗广告超出审查批准内容,应当撤消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并填写《违法中医医疗广告通知书》,提请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


http://www.satcm.gov.cn/rs/zcfg/zzytl/20,35,72_1.html

[ 本帖最后由 极度深蓝 于 2006-12-14 23: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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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
发表于 2006-12-14 23:35:22 | 只看该作者
评论:取消中医是一场无知的闹剧 2006-10-12 16:42:11 来源: 37度医学网

    在网上有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已经达到了上万人,而且主要都是卫生领域的人,主要意见是要采取相关措施,让中医在五年内全部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使西医成为国家唯一的医疗技术。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我国不可能取消中医,也不会让其退出国家医疗体制(见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

  近代以来,中医药学被斥为“唯心主义”、“民族的耻辱”,甚至被同于骗人的“巫术”而予以“废除”,这是尽人皆知的。上万人征集取消中医的签名,既是中医“废除论”主张的延续,也是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又一次交锋。

  虽然说,对于中医的“真伪”和“存废”问题,公民都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可对于西医系统的医卫工作者来说,一定的“避嫌”意识还是必不可少......
  我们不怀疑西医们治病救人的高尚情操,也无意质疑他们征集签名的初衷,但众所周知,西医和中医毕竟是两套不同的科学系统,二者共同切分我国的医卫“市场蛋糕”,此兴则彼衰,此衰则彼兴,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竞争关系。如今中医“门庭冷落”,西医被“踏破门槛”,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真像某些人希望的那样,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受益最大的肯定是西医。

  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历史上,最初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的恰恰是西医。清末维新运动时,有人开始否定中医,国民党政府曾两次正式取消中医,肇始者主要都是从西方留学归来的西医。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提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党中央明确保护中医药的方针,中医发展才逐渐回复正常轨道。后来,“发展我国传统医药”被庄严地写进《宪法》。

  正如毛群安所言,中医药既是我们的国粹,也是目前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贬低、怀疑甚至否定中医既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对现实中中医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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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5 10:03:0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那就让历史淘汰他吧

不过中医的危害,还是需要让大家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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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
发表于 2006-12-15 13:21:1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贴子,想想真是后怕,不管中药还是西药,都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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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5 15:56:37 | 只看该作者
  “疑难杂症”是医生水平极其低下的人类群体的“黑话”

  王澄医生    2006年11月


  先原文抄录纽约华文报纸《世界日报》2006年11月7日的一篇报道。

  中美专家UCLA学术交流。陈可翼(王澄注:可能是陈可冀)谈中西医结合医
学进展。[本报记者马云  阿罕布拉市报导] 洛杉矶加州大学(UCLA)东西医学
中心于5日下午举行第11届[东西结合医学中美专家学术交流年会]。中国著名中
西结合专家陈可翼教授做了主题为[中西医结合医学进展-50年回顾]学术报告。
他表示50年来,中西结合疗法在中外都已经有很多突破,也得到世界医疗界的认
可。中心主任兼大会主席许家杰教授和中心医师李捷珈都表示,虽然目前有人怀
疑中医的疗效,但是事实证明,中医在很多疑难杂症的治疗方面都有突出成效,
华人在美国从事的中医治疗在疾病疗效,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方面都有很好成绩。
目前该中心正在筹办乳腺癌早期诊断的中医研究小组。陈可翼教授是中国科学院
院士,中国著名中西结合医学先驱,中国中西结合医学会会长,同时,也是洛杉
矶加大东西医学中心在接受Wallis Annenberg捐款后第一个中国访问学者。陈可
翼详细阐述了他毕生从事中西结合医学研究的经历,以及中国在此方面的成就和
教训。

  王澄的讨论:

  我18年前来到美国,发现三件事只有中国有,美国没有。一是听不懂的方言,
二是土特产,三是“疑难杂症”。因为美国的交通极为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频繁。美国人一生平均要搬7-11次家。所以即使有人有(英语)南方口音,夏威
夷口音,但是别人完全能听懂。所以中国的那种彼此之间听不懂的方言是地域隔
离造成的,是交通不发达的结果。也是因为美国的交通发达,一地若有好的“特
产”,其它地方马上学去,或代销。所以没有必要去“特产地”购买。

  在美国没有“疑难杂症”一词是我在美国做了临床医生才发现的。我花了很
长时间才弄明白为什么在美国没有“疑难杂症”。

  按照美国培养专科医生的标准,一个专科医生应当学会这一个专科里所有的
疾病。中国的中医从生到死也听不懂我说的“这一个专科里所有的疾病”是什么
意思。这是指前人见过的人类疾病,被准确地客观地细致地描写在文献里。所以,
一个美国专科医生毕业的时候,要把前人写在文献里的所有疾病的描述背的滚瓜
烂熟。(当然有主次之分。)这就需要化很长很长时间来学习。比如,美国的一
个神经内科医生的培养,4年普通大学,4年医学院,1年“第一年住院医”(有
个专门的名字叫intern),3年神经内科专科学习(resident)。加在一起共12
年。

  美国国家为了培养住院医生,给培养的医院每个住院医生名下每年10万美元。
4万给了住院医生作工资,6万给了医院做培养费。克林顿当总统的时候就不服,
他说国家为什么不给律师相当于“住院医生”的培养费,而只给医生,他嘴上还
说要裁掉这笔钱。医学界的人笑话这个总统说外行话。

  在美国,一个高中毕业生,要想成为一名神经内科医生,就要准备再吃12年
苦才行。这12年对于医学生和住院医生来说,没有一天轻松过。有极个别住院医
生因为承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工作压力加上本身的精神问题而自杀。很多美国人不
原意让子女做医生就是因为学习过程太长太苦了。美国就是因为花了这一番努力,
像神经科医生那样在12年中黑天白夜的读书,管病人,讨论,参加研究,就是这
些辛辛苦苦的积累,才有了美国今天在临床医学上遥遥领先的地位。

  我们大家用平常心想一想,难道世上会有人认为美国人的这一番辛苦是没有
必要的,是浪费时间浪费钱?中国只要像中医鼓吹者说的那样回到“私学”就够
了?

  我曾去加州的斯坦福大学Stanford医学中心学习,看到当地的一张小报拍了
一张手术室里正在做手术的照片。照片上照的是一个正在帮忙“拉钩”的女外科
住院医生在手术台上打瞌睡。小报评论说,让住院医生超时工作,得不到充分休
息,这样下来我地区的医疗质量怎么能得到保障?我把小报拿给斯坦福的其他住
院医生看,他们笑了笑说,哪个住院医生嫌累不想干了,后面还有一千个人在等
这个住院医生的位置呢。因为学校有名气,在这里学出来有前途,大家都争着来。

  这样培养出来的美国医生,如果有一天他遇到一个疾病是书上从未提到过的,
他是第一个发现的,他会高兴的跳起来,因为他写出第一份报告,就有可能后人
以他的名字命名这个疾病。可惜的是千千万万个美国医生看到的病都是前人看过
的,书上早都有的,没有一个是自己发现的。(我并不排除会有新的疾病出现。)
今天我们遇到的所有的病都写在英文的文献中,中国医生不会看,并不能说它不
存在。中国的中医,连包括(主要是)英文在内的人类的医学文献中的10% 的知
识都没学到,却张牙舞爪的说要攻克世界难题,要创新。这样不了解自己在当今
世界的地位的人,当属于小丑之类。任何一个人要想做好自己这个领域里的工作,
第一件事是了解其他人在这个领域里已经做过什么事,这个“其他人” 指全人
类。这难道不是一个智力正常人的逻辑吗?我们要求世界上所有的医生包括中国
的中医在内把包括英文在内的本专业文献读熟读透,这个要求过分吗?中医自己
做不到就说这个要求没必要吗?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医疗体系多年来一直是一种递减型的体系。医生的
水平从城市到农村,从大医院到小医院递减。从上往下,医生水平越来越差。现
在,除了大城市的重点医院的医生以外,在中等水平医院和基层医院工作的医生
和专科医生很少有人能熟读本专科的英文文献,基本做不到对本专科的100%的疾
病及有关知识的了解。这就让中医钻了一个很大的空子。中医凡是看到西医说不
清楚的时候,中医的瞌睡一下子就没有了,马上跳起来说,那是疑难杂症,我专
门看疑难杂症。

  美国的英文中没有“疑难杂症”这个词。如果遇到复杂的病例,美国医生说,
It is a complicated case。(复杂的或困难的病例)。这是我能找出来的比较
接近的一个词。这句英文的意思和中医说的疑难杂症之间的区别是:美国医生用
这句话通常有两种可能:1。美国医生能诊断出来,是因为书上写着。作为人类,
这不是第一次见到。但是目前(对于这么严重的情况)还没有好的治疗办法。2。
或是一个人得了几个病,治疗方案相互矛盾。这个英文的“复杂”一词,多数时
候是用在“治疗”的困难,而不是“诊断”方面。

  中医说的“疑难杂症”,通常是指在他行医的那个方圆几十里,没人能诊断
出来,没有人能说出道道。那里的西医说不出道道来,中医本人也说不出道道来。
但是中医敢蒙人说“我知道”,中医还敢接着拿病人试着治。所以,全中国的中
医他们生来就有一个“先天性疾病”,以为“中医在很多疑难杂症的治疗方面都
有突出成效”。这根本就是胡说八道。中医连诊断都不知道,瞎蒙瞎治,拿病人
作实验。中医的把戏就是瞎猫去找死老鼠的把戏,怎么可能会有“突出成效”。
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比如中国台湾地区,所有的病都先在西医那里得到了诊
断,但是很多病西医没法治,病人拿着西医的确切诊断去找中医治疗,死马当活
马医。而在中国大陆,中层和基层医院的西医医生没有能力给情况复杂或病例罕
见的病人一个正确的诊断,就把病人整个送给了中医,以致于中医多年来拿能治
“疑难杂症”当吆喝,还敢和西医打擂台。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就会恍然大悟。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的各级领
导人从来就不得“疑难杂症”。所有的领导人得的病都是有名有姓的病,领导人
死也死得很明白。讣告上从来都说“死于心脏病不治”或“死于癌症不治”,为
什么没有说领导人“死于疑难杂症不治”。道理很简单,就是给国家领导人看病
的医生都是中国最好的医生。他们的英文很好,国际上的英文医学文献更是娴熟
得很。在他们面前,怎么会有“疑难杂症”。

  讲一个大家喜欢听的故事。1974年,毛泽东得了一种病,吞咽无力,两手两
腿无力,右侧较严重,手掌的肌肉和小腿的肌肉明显萎缩。大家从电影上看到毛
泽东流口水,(不能及时吞咽),以为他得了帕金森氏症,或者有过小中风。当
时,解放军总医院神经内科主任黄克维和北京医院内科主任王新德在给毛检查以
后,诊断为罕见的运动神经元性肌肉萎缩病ALS(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病理过程是在大脑,脑干和脊髓内主管运动(肌肉)的神经细胞
逐渐死亡。(这种病人的神经细胞为什么死亡现在也不清楚。)所以,这些神经
支配的肌肉包括咽喉和肢体的肌肉,也就萎缩了。上海第一医学院的脑神经内科
主任张沅昌当时也被请来会诊。张说,在中国人中,得这种病的人极少,张沅昌
的临床经验那个时候已经有30年,只见过两个这种病人。当问到这个病的预后,
张说,他自己对这个病的经验有限,据国外文献报道,这种病如已侵犯到喉,咽,
舌,最多能活两年。毛泽东于1976年9月逝世。毛泽东身边的人说,毛泽东是个
伟人,也是个怪人,居然得了与众不同的“怪病”。

  我随手翻开1997年版的美国著名的《神经内科学》(Principles of
Neurology, sixth edition. Raymond D. Adams, Maurice Victor, Allan H.
Ropper. McGraw-Hill) 第1090页。第一句话说:(ALS)这是一个普通疾病,每
年新发现的病人数是每10万人中有0.4到1.76人。 (This is a common disease,
with an annual incidence rate of 0.4 to 1.76 per 100,000 population.)
尽管美国的这本1997年的权威性著作和1974年有时间差,(20多年后人们对这个
病就更加了解),但是,很明显,明白的人说是“普通疾病”,不明白的人说是
“怪病”,轮到中医就说是疑难杂症。

  所以,如果中国的全体医生现在开始按美国的专科医生标准培养,那么30年
到40年以后,用“疑难杂症”这个词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就是今天,只要把所有
的中医看过的“疑难杂症”转诊给能给毛泽东看病的那样高水平的医生去看,这
些医生绝对不会采信疑难杂症之说。

  中医认为毛泽东支持中医是“英明决策”,可是毛泽东在1955年4月对自己
的医生说:“我提倡中医,可是我自己不信中医,不吃中药,你看怪不怪?”很
明显,在那个时代,毛泽东是在利用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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