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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探究] 四五年级:数学辩论--直线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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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8:1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辩论的背景
这场辩论发生在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参加辩论的一共有六位同学,多数是四年级的,少数是五年级的。在上海,小学六年级要进入初中学习,算初中生了。所以,这批同学可以说都是小升初的年级,11-12岁,数学上正处于萌芽期数学到古典数学的过渡期。

据说这是某初中的小升初试题。请画一条直线将下列的多边形分成两个三角形(附加题,10分):


同学们第一次进行辩论还是关于数学的,有些新鲜,很兴奋。纷纷拿出纸、笔、尺,开始画了起来。很快,同学们沮丧地发现,此题无解。但是,有一个同学做出来了,像这样:


同学们一看到这个解法就唧唧喳喳讨论起来。有的同学赞赏这种解法,有的同学后悔自己没想到,有的同学则直斥其非,说,“耍赖!这不是直线。”

有同学说:直线无粗细,这当然是直线了。
持反对意见的也说:直线无粗细,这当然不是直线了。
老师也纳闷了,都说“直线无粗细”,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奇怪哉?

这种讨论的气氛正是辩论课所需要的。

课后反思:
曾经尝试把这道题放在六年级学过《几何原本》关于直线的定义之后去讨论,同学们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数学概念,争论的焦点也就往往不是数学本身而是一种学术道德的争论,仍然还有意义。毕竟小升初的考试中10分的附加题可能会改变一个学生的人生轨迹。我们是坚持对“真理”的追求,还是做出“小”的妥协呢,这是个问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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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8:11:38 | 只看该作者
辩论纪律
此次辩论不以输赢计分,所以,不以说服对方为目的。辩论结束后将进行专门的讲评,届时以发表的有价值观点数来计分。
1、使用印第安发言棒规则。这时同学们经常在讨论事务时使用的规则,以一支笔为发言棒。拿到发言棒的才有发言权。
2、正反双方轮流发言。一方发言时,推选出一位发言代表,由代表发言。发言最长不超过5分钟。
3、发言完毕后,将发言棒交给主持人。由主持人对发言的关键意见进行总结性表达。(这是事后总结的,很关键。)

辩论过程
先以手心手背的方式选出第一个发言的一方。
正方观点:直线是无粗细的,所以这是直线的。
反方观点:直线是无粗细的,所以这 不 是直线的。
主持人糊涂了,问:为什么一模一样的理由,结论却不同呢?
正方解释:我们说的无粗细,是不管粗细的,粗线是直线,细线也是直线。
反方解释:我们说的无粗细,是没有粗细,直线是没有宽度的。

于是,辩论就这么展开了 ....... 直到出现了意外。
反方观点:正方定义的粗直线里包括了许多的细线,需要要涂抹,而且涂抹以后,颜色不均匀。
正方同学立即去想办法,包括把铅笔磨出斜面来画粗直线,用粉笔画线,把铅笔粉粘在手指上用手指画线,以此证明正方定义的直线不用涂抹。
但反方对正方的实验均有质疑,不予接受。
正方急了,抛出新的观点:你们反方也没有能力画出没有宽度的线。

于是,数学定义之争,逐渐地演变成能力之争,最后导致了人身攻击。
辩论中断,等问题解决以后,继续 ......

反方通过画图研究,提出了新的观点:请问,如何正方区分出长方形和直线?

.......

整个辩论进行了一个小时。辩论结束后,正反双方都还沉浸在一定的情绪中。于是留下一周的时间让同学们回味思考。

(未完待续、、、总结更精彩,请不要走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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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8:13:47 | 只看该作者
辩论总结
一周以后,参加辩论的同学重新聚在了一起。

首先对上次辩论中出现的不幸的人身攻击事件做反思和总结。
同学们认为,辩论的后半段比较激烈,唇枪舌剑,忘了印第安棒规则。当然,老师们也有责任,检讨之。
那么,如果在辩论中不使用印第安棒规则,将遇到了哪些问题呢?
“听不清楚。”几个人同时说话,而不是耐心等待别人把话说完,自己再说。
“秩序乱。”
“偏题。”这跟四五年级孩子的表达能力有限相关。因此,建议以后在辩论中一方说完,将印第安棒交给主持人(老师),由主持人进行先归纳同学的发言。
“争吵。”


讨论告一段落。老师宣布辩论总结的计分规则如下:
一方若说出另一方的优点,+1分。
一方若说出本方的缺点,+1分。


举几个例子让同学们明白以后,按照上次的划分,正反双方坐好,开始正式进行辩论总结。沿用印第安棒规则。

1、正反双方在辩论一开始就给出自己对直线的定义。
这是非常好的辩论行为。有些辩论者参加辩论,带个“大箩筐”,把自己的观点藏在这个“大箩筐”后面,看到对方犀利的好的观点就收到己方的箩筐里,让对方失去观点,辩无可辩,看起来,这样做好像保护了自己赢得辩论。但这是辩论中的懦夫行为,到最后只不过收获了一堆互相矛盾的观点,不能增加彼此对问题的理解。
在辩论中,我们要像一个真正的勇士那样,亮明自己的观点,让正方和反方的观点对撞,从而使我对直线的认识更加清晰。

2、知错必改。
具体的过程,记不得了,好像是反方在给出自己对于直线的定义时,在语言描述和真实意思有差距,即词不达意,反方在辩论中发现以后,勇敢地承认并做出了修改。

3、以数学的方式讨论数学问题。
同学们认为,纠结与直线的涂抹是否均匀、颜色的深浅,这些都与数学上关于直线的定义无关,是非数学的方式。
如果发现对方偏题,出现了非数学的方式,应对的办法一个是“忍”,一是向主持人指出对方的谬误。

4、保持主题,讲数学的道理。
数形结合。讨论直线的定义,要画图,要在图上作研究,不只是“辩”不只是“讲”。

5、一方提出“如何正方区分出长方形和直线?”这样的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犀利的质疑。辩论双方的眼光不再局限于孤立的直线的定义,而是从将其与其它的几何定义联系起来。

6、辩论时,声音要柔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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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8:15: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ianocrazy 于 2013-5-29 16:32 发表
非常感谢cc老师。

上午用了点时间去图书馆查阅了一点相关文献,了解到以下信息,请老师指正,谢谢。

第一,关于《原本》对“线”的定义问题。汉语版本(陕西人民出版社)是这样说的:“线只有长度而没有宽度”;Heath英译本是这样翻译的:“A line is breadthless length.”资料显示,这个英译定义是直接从希腊原版翻译的。希腊语或者拉丁语俺不懂,只能依靠这两个定义来考量了。文献显示,亚里士多德对这个定义提出过质疑,说这个定义是有毛病的,因为它“divides the genus by negation",汉语通俗点说就是它“以否定词来描述这个genus——即此处的长度”,这样length既可以是“没有宽度”也可以是“有宽度”,结果length就被分为互相矛盾的两个方面。所以,《原本》对line的定义是有问题的。

第二,关于对line的重新定义。亚里士多德和Proclus都给line重新定义过,这里我仅仅引用一下Proclus的定义如下:“flux of point”,或者直白一点说就是“一个点移动的路径”。Proclus认为,他的这个定义是完美的,就不会产生前述歧义了,更重要的是,他的定义是从“根本原因”上来着手定义的,即用point来定义line,前者是后者的原因。

我不懂数学,只是看了点资料得到以上认识的,错误或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

好问题,好问题。痛快!

《几何原本》最早是由徐光启翻译的。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1258700.html

原文如下(原文无标点,请鉴之):

第二界 线有长无广
试如一平面光照之,有光无光之间,不容一物是线也。真平真圆相遇,其相遇处止有一点,行则止有一线。线有曲有直。

徐光启的译文中看出:
1、线是一种边界。
2、线的定义与点的定义有相关性。
3、线的定义可以从动态变化的角度去理解。这一点,跟点的定义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更喜欢第二的定义,“flux of point”。从维度上看,点0,线1,面2,体3。时间改变了纬度?

但是在教学中,老师先说了,学生也就只剩下点头称是的份儿。老师应当设计一个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辩论,让学生在此过程中慢慢地逐渐领悟,老师则耐心地等待--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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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20:39:27 | 只看该作者
好的老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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