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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14:0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丰台林业局副局长黄朝明和妻子薛飞,在几天前的一个深夜,双双被人砍死在他们居住的一栋豪华别墅内。此前一周,他们家养的一条黑贝犬已被人事先毒死(4月27日《京华时报》)。
勘察现场的警察发现,两人身上各被砍了十几刀。显然,凶手是残忍的,死者也是非常不幸的。

  但我浏览了一下新闻后面网友的评论,却发现几乎没有什么人对死者表示同情,倒是有人话里有话地说:“那条黑贝死的太可惜了”,引起了其他网友的一通“狂顶”。

  古人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物伤其类,也是人之常情。但惨遭杀害的副局长夫妇为什么还不如一条黑贝犬赢得的同情多?有人质疑以副局长的收入何以能够住得起别墅、开得起奔驰?可见是个贪官,所以死了活该。但报道中也交代了:他的妻子薛飞是做生意的。这似乎可以解释他们目前的生活水平,但为什么还是不能消除人们的疑虑呢?

  在我看来,关键就在于,我国现在还没有一套有公信力的官员个人财产公示制度。官员们拥有多少财产?这些财产都是从哪里来的?哪些是他的个人合法所得?哪些是他的亲属经营所得?他的亲属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有没有利用他掌握的权力……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公众都不清楚。在这样一种混沌的情况下,公众理所当然地就会对手中握有公共权力,可以支配巨量公共资源的政府官员作“有罪推定”了。

  这些年来,每到“两会”前夕,都会有代表、委员乃至普通公民呼吁要为官员个人财产公示制度立法,有关方面也一直表示相关法律正在抓紧的研拟之中,但结果却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最后总是以“还面临很多困难”为托词不了了之。对此我一直感到很困惑:究竟有什么困难呢?涉及数千万国有企业职工生死利益的改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命运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制度,不是一声“攻坚”令下,说改就改了吗?只涉及少数公职人员(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个人及家庭财产公示制度的“困难”,就如此难以被攻克吗?

  说到底,我觉得许多官员在财产公示这个问题上,是有一些难言之隐的。因为一旦相关的法律出台并得到有效地执行,那么以前的灰色收入将无所遁形,而今后再要获得灰色收入的难度也将大大增加。官员的这种心态,可能就是制定“公示法”时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但问题是,天下绝少两全其美的事。没有公示制度,固然可以方便官员们捞取经济上的好处,但付出的代价却是政治上的,那就是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在公众和官员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平衡的问题,公众无法知道官员是不是清廉的,从人性都有弱点的角度出发,公众只能假定他们都可能是不清廉的。财产公示制度,实际上等于给了官员一个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放弃这样一个机会,不是很愚蠢吗?

  人被谋杀了,得到的同情却不如一条狗多——作为一个信号,这难道还不足以让那些居庙堂之高的人警醒吗?

[ 本帖最后由 左右左121 于 2006-12-27 22: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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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17:43:35 | 只看该作者
<font color="royalblue">  警醒。  ①以后要养不贪吃的狗看门。  ②如果看门狗被药死,主人得加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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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9 18:50:41 | 只看该作者
hq1966+2006-04-29 17:43-->引用:hq1966 @ 2006-04-29 17:43 <font color="#4169e1">  警醒。  ①以后要养不贪吃的狗看门。  ②如果看门狗被药死,主人得加倍小心。  
<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smile.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同意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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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4-29 19:39:50 | 只看该作者
人民心中这副局长是不如狗, 至少狗不多吃多占.....哎.说明食朝廷的奉禄的贪了以后就不能住豪华别墅, 开奔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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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4-30 11:07:01 | 只看该作者
这种现象,不足为奇,如果真要实施,那也是难上加难。所以说他们一定要吸取66总结出来的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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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4-30 20:19:23 | 只看该作者
暴发户最好花个百儿八十万买个警犬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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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4-30 21:51:53 | 只看该作者
多买几个保镖吧省得死都不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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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5-3 21:38:44 | 只看该作者
hq1966+2006-04-29 17:43-->引用:hq1966 @ 2006-04-29 17:43 <font color="royalblue">  警醒。  ①以后要养不贪吃的狗看门。  ②如果看门狗被药死,主人得加倍小心。  
异常同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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