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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一个舞蹈动作将多个女孩拖上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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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9-22 15:4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贴下腰动作对于非专业人士有一定的危险性,练习时应有专业人员辅导、看护,不能轻易做各种舞蹈或体操动作——一个舞蹈动作将多个女孩拖上轮椅???!!!近日,记者采访了五个命运大体相同的女孩儿,她们中的多数都是因为做了同样的一个舞蹈动作———“下腰”,而瘫痪在床;她们几乎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漫长的诉讼;她们的父母为了给孩子治病四处奔波、心力交瘁,但女孩们极有可能在轮椅上度过她们今后的人生。    小玉(9岁):在校住宿期间,做“下腰”动作摔倒在床上,现因脊髓损伤导致而双下肢瘫痪,向芳草地小学索赔230万。    记者在小玉的家里见到她时,她正在妈妈的辅导下做功课,不能到学校上学了,只能这样在家里学习。房间的墙壁上,挂满了小玉的奖状。在记者采访的始终,小玉总是低着头,不愿意抬起来。    小玉的妈妈马女士对记者说,“小玉在芳草地小学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家里的条件也比较好,她真的是在蜜罐儿里长大的。可是2002年6月27日晚发生的事情,让我们的家庭从此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当时读二年级的小玉在学校的宿舍和其他同学在床上做“后下腰”舞蹈动作时摔倒在床上,随后小玉出现腿痛、腿发冷、腿麻、无法站立行走等症状。学校将孩子送往中日友好医院急诊,拍X光片后外科大夫请骨科大夫会诊,医生认为孩子病情很严重建议到儿童医院就诊。6月28日凌晨2时,小玉被送往儿童医院急诊科,外科医生诊断小玉系脊髓损伤(外伤所致),后来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神经外科会诊中心、301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都作出了脊髓损伤的诊断结论。    小玉的父母认为,学校由于疏于管理才导致孩子在就寝时间与同寝室的所有孩子一起做“下腰”动作,最终造成了脊髓损伤的恶性结果,学校对于由监护不利,造成的小玉瘫痪,应负有赔偿的责任。而芳草地小学则认为,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将学校列入监护人的行列,学生家长与学校也未形成委托监护关系。    就孩子受伤瘫痪的责任认定小玉父母与芳草地小学无法协商解决,2003年1月,小玉将芳草地小学起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损伤致瘫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230万元。    在2003年3月的一次非正式开庭时,法官建议做法医鉴定,于是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小玉脊髓损伤原因、伤病关系及伤残程度作出鉴定。该研究所于2003年8月11日作出了医学鉴定意见书,认为小玉的受伤原因为患病———横断性脊髓炎所致,与外伤无关,同时作出不宜进行伤残评定的鉴定结论。小玉的律师随即递交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2003年9月8日的第一次开庭,双方争论的焦点毫无疑问集中在这份鉴定结论上。直到9月14日,记者得知法官作出决定:允许重新鉴定。    小玉已经在轮椅上度过了漫长的一年时间,而由此引发的诉讼还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原来殷实的家庭现在常常为买什么菜算计;身强体健的爸爸现在是体重锐减、腰椎脱臼;乐观开朗的妈妈夜不成寐、华发早生。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整日被阴霾笼罩着。    小婷(10岁):在轮椅上已经度过了四年半了,与少年宫的诉讼已经两审终审,但是父亲王军仍然在申诉……    家住内蒙古包头市的小婷的父亲王军在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孩子1999年4月在本市昆都仑区少年宫进行学前教育,由于儿童节临近,老师教二十多个女孩儿练习舞蹈,在做‘下腰’这一动作时摔倒了,当时孩子还不敢和老师讲。大约到中午11时左右,她妈妈去接的时候看到孩子拄着棍儿站着,问老师是怎么回事,老师说可能是肌肉拉伤,还给孩子捏了捏腿后说干脆去医院看看吧。由于时至正午了,医生大都下班,只好下午再进行检查。结果孩子在下午去包头市第一附属医院的时候,就已经出现无法站立、无法排尿的症状。经医院检查初步确诊为‘格林巴利综合症’,住院后病情逐渐加重,经院方同意,4月12日随即转往北京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儿童医院干脆地否认了‘格林巴利综合症’的诊断结论,做出‘脊髓缺出血合并缺血,且此病与剧烈运动关系密切’的诊断结论。在儿童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仍无好转,我们又前往哈尔滨、长春治疗,但是效果都不明显。此时少年宫虽了解了孩子的病情,但对我们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并推卸责任。”    少年宫认为他们是严格地按照教学大纲对艺术班全体儿童进行集体授课,并未对小婷进行单独辅导,因此,小婷下肢瘫痪的结果与少年宫毫无关系。    这样,小婷于1999年11月将少年宫和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由于在少年宫接受学前教育,其家长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未成年人又必须始终处于被监护状态,因此少年宫承担了临时监护责任,据此,被告少年宫对小婷具有教育和保护责任。因此,无论是舞蹈课中还是课间活动摔倒,均属监护不利所发生的现象,被告少年宫就应对监护不利所引发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治疗费及其他费用15万余元。小婷父亲王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婷在轮椅上已经生活了四年有余,她的父亲王军对记者说:“她妈妈现在神情恍恍惚惚的,做事丢三落四,这几年生活几乎就是以给孩子治病、打官司为主,像我们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太难了,一个官司,可以拖延4年,判决给我们15万元,到今天才执行了5万元,还要扣除1万元的执行费。现在孩子的并发症都显现出来了,胯骨脱位、股骨头有坏死的迹象,我们有时候真的是万念俱灰,不知道以后的希望在哪儿。”    小静(5岁):她是记者采访的孩子当中最小的一个,出事的时候刚刚4周岁。为了给孩子看病,家里债台高筑,父亲为了省钱,搭乘拉煤车来京求医问药……    小静的家在内蒙古集宁市,小静的爸爸在接听记者的电话时显得很激动,一听说记者是从北京打的电话,首先问的是孩子的这种病在北京是不是能有办法了。而回忆起2002年9月22日那一天,武先生很是伤心。他对记者说:“那天正好是阴历的8月16,我们都在孩子的姥姥家,吃过饭后,孩子和邻居小孩儿在床上玩儿,大人都没注意他俩在做‘下腰’动作,一会儿孩子哭着说摔在床上了,腰疼、腿疼,我们就赶紧送医院,做了彩超、CT都说没什么事,因为当时医院休息,无法做核磁,所以又拖到第二天才去做了核磁,医生只是说脊髓增粗,不知道原因。当晚我们就乘车去北京,先后在北医三院、宣武医院、积水潭医院等医院就诊,有的怀疑是脊髓炎、有的怀疑是脊髓瘤,所以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孩子到底是怎么了,到底跟做‘下腰’有没有关系。    “最要命的是,保险公司没有给我们一分钱的赔付,因为孩子在9月1日上幼儿园时买了保险,包括平安险、平安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平安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而保险条款规定,买保险后保险公司有三个月的免责期,就是说在9、10、11月除非有意外事故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目前我孩子的这种情况,人家保险公司就无法认定是意外事故,因此一分钱也拿不到。现在家里已经是家徒四壁,处处省钱给孩子看病,然而关键是我们依然看不到希望啊,孩子现在大小便失禁、胸部以下毫无知觉。她才5岁啊,真不敢想象她今后的生活道路怎么走?”    采访快结束的时候,武先生还是一再嘱咐:“你们北京各方面的信息都多,如果有能治疗我孩子病的地方,你一定记着告诉我!”    小阳阳(11岁):9岁那年,老师组织学生们到官园游泳馆游泳,在休息时坐了个“屁蹲儿”,现在下肢瘫痪。    阳阳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家里从前的优越条件也是令人羡慕。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屁蹲儿”就让小阳阳的生活从此改变了。小阳阳的妈妈告诉记者:“2001年6月21日早晨,如同往常一样,阳阳吃过早饭后去上学。在当天的游泳课上,她下游泳池游了两圈后,按照老师的要求上岸趴着做憋气动作,结果在起来的时候没站稳就坐了个‘屁蹲儿’,当时孩子也没什么感觉,可是过了一会儿腿有点不舒服,也没敢和老师说。由于阳阳早已会游泳了,老师就让她下水池去做示范动作,可是孩子刚游了几下就感到腿软、累得慌,赶紧就上来了,去换了衣服,这时候就觉得小腿发麻,没有知觉了,孩子就吓得哭了。后来老师说让她走走,结果孩子就跪倒了,其实她已经站不起来了,还是没敢和老师说,同学还笑话她来着。老师背着孩子出去打车回到学校,还给她用热水泡脚。等我们接到通知赶到学校的时候,孩子的大腿已经开始发麻了。我们带着孩子迅速赶到积水潭医院检查,当时只是说骨头没事。    “孩子的奶奶一直觉得不对劲儿,早晨走的时候好好的,怎么就不能站立行走了呢?于是阳阳的奶奶就到学校去打听,有个同学说阳阳在游泳池坐了个‘屁蹲儿’。我们问她为什么不早点说,孩子说不敢和老师说,也就没敢和爸爸妈妈讲。后来到儿童医院检查,儿童医院做出的诊断结论为脊髓出血。排除了脊髓炎的可能,医生说如果是脊髓炎,那要有一个过程,平常会有一些症状,可是阳阳从小一直身体特别好,从来没有过什么炎症。医生说这种状况以后恢复的可能性极小。    “现在我们每天接一个老专家来家里给孩子治疗,不知道会怎么样,现在孩子只是能够坐着,大小便失禁,腿部还是没有感觉。”    当记者问及是否提起诉讼时,阳阳的妈妈说:“我们在2002年6月将阳阳就读的小学(西城区某小学)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我们觉得这毕竟是在校期间出的事,学校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可是法院建议我们治疗基本终结再起诉,这样可以避免一些重复。这样我们就撤诉了。”    今天,阳阳的妈妈依然想让孩子到学校去上学,让她感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哪怕每天请个专职保姆都行,可是学校拒绝了家长的这一请求,认为每周派老师到家里给孩子补课比较合适。    小尹(8岁):在家里做“下腰”动作摔了,现在大小便失禁、肚脐以下毫无知觉。    小尹家是安徽的,她的爸爸尹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2003年1月24日,小尹在家里自己做‘下腰’动作,一不小心摔了一下,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孩子出现腿麻、腿疼症状。在安徽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脊髓损伤”。说实话,开始我们根本没有在意,摔一下最严重不过是骨折,也就住院几个月总能恢复了吧!可是,时间长了,我们才觉得越来越害怕,原来脊髓损伤的治愈率几乎是零,也就是说孩子很有可能一辈子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即便如此,我们也在到处求医。后来我们还在北京博爱康复研究中心呆了一个多月,稍有好转,瘫痪部位有所下移。    此外,在辽宁大连、河南安阳还有两个命运相同的女孩儿,她们在新学期到来的时候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其他的小朋友背着书包去学校,而自己只能在轮椅上、在家里学习。    现在的家长总希望孩子多学点舞蹈、体操类的特长,因练功而患的脊髓损伤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损伤。    记者到军区总医院采访了骨科专家、脊髓损伤专业委员会主任、国际截瘫协会资深会员、全军骨科中心主任胥少汀教授。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胥老先生首先拿出了一张上海小姑娘的相片对记者说:“这个小姑娘也是因为‘下腰’动作而瘫痪的,她的妈妈刚把孩子的所有病历材料寄过来,她和你所采访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是因为脊髓损伤导致双下肢瘫痪,我们在临床中也见过练习舞蹈、体操的女孩子,都是这种情况,可是练习杂技很少见。”    对于“下腰”动作和脊髓损伤的关系,胥老先生说:“有一种类型的脊髓损伤在医学上称为无骨折脱位的脊髓损伤,在拍片后看不出有骨折,看不出脱位。绝大多数病人有骨折脱位,如摔伤、砸伤,很容易看到骨折脱位,这一类型的脊髓损伤就很容易解释了。但这种情况在诊断时就有难度。早先的诊断中这种情况不多见,有的小孩在玩耍过程中撞击出现过,而练功时发生的还很少见。但最近七八年人数在增多,基本都是女孩儿,可能与所谓的素质教育有关,家长也希望孩子多一些特长,所以让孩子练习舞蹈、体操,由此出现的脊髓损伤在医学理论上说的确属于一种新的损伤。这类病一般是体操队员在练习后空翻时容易导致,我们部队的战士在练习后空翻时也有这样的损伤。    “我们讲的这些都是无骨折脱位的脊髓损伤,其中儿童颈椎无骨折脱位的脊髓损伤见于6月至16岁的儿童,8岁以下者过半,多因车祸、坠落、牵拉致使脊髓受损,由于脊柱弹性较大,可发生脊髓损伤而无骨折脱位,脊髓中央损伤约占一半。这样的脊髓损伤的特点是约一半病历在伤后至脊髓损伤出现要有一个潜伏期,时间为数小时至4天。还有就是胸椎无骨折脱位的脊髓损伤,这主要发生在儿童和青壮年,儿童组年龄在1岁至11岁,成人伤后立即截瘫,儿童则半数有潜伏期,自伤后2小时至4天才出现截瘫,截瘫平面在上部胸椎者占三分之一,在下部胸椎者占三分之二,绝大多数为完全截瘫。胸椎无骨折脱位的脊髓损伤还有一个特点即胸部或腹部伴有受外伤较多,可达半数以上。你采访的这些小姑娘就是这种胸椎无骨折脱位的脊髓损伤。”    医学专家、运动学专家:不起眼的“下腰”动作,的确有一定的危险性,提醒家长、学校老师注意。    谈起如何预防脊髓损伤,胥老先生说:“近几年儿童尤其是小女孩的脊髓损伤越来越多。比如说绝大多数患者都是在练习体操和舞蹈过程中出现的,而练杂技的就很少,练杂技一般都是有家族遗传因素,是不是和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训练有关系,逐步练习慢慢就适应了,而一般家庭的孩子在上学之后开始练习体操或舞蹈,初始阶段是否应该小幅运动,然后逐渐加大运动量,不宜轻易就练习各种舞蹈、体操动作,毕竟孩子一旦受到损伤,对于家庭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而且年龄越小的损伤越难以恢复,可能一辈子就瘫痪了。    北京大学运动医学研究所教授、北医三院田得祥教授告诉记者:“近几年,仅北京地区就发生了好几起因练习‘下腰’动作而导致脊髓损伤的例子,所以说,这个动作对于非专业人士有一定的危险性,孩子在练习时应该有专业的人员辅导、看护,不能轻易做各种舞蹈或体操动作,这一点家长和学校老师一定要多加注意,否则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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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5-9-22 15:58:28 | 只看该作者
好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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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9-22 17:27:53 | 只看该作者

科学训练真的是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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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9-23 03:07:05 | 只看该作者
  有这么危险啊,宝宝妈妈总给她练这个。  以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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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3 03:32:15 | 只看该作者
科学训练重要, 但口气与语境太严肃恐怖了科学吃饭也重要,有多少老太太老公公差一口气就这样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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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9-23 20:17:55 | 只看该作者
Nikki and Felix+2005-09-23 03:32-->引用:Nikki and Felix @ 2005-09-23 03:32 科学训练重要, 但口气与语境太严肃恐怖了科学吃饭也重要,有多少老太太老公公差一口气就这样去了的



是啊,特别是吃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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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5-9-25 11:51:17 | 只看该作者
转发笑话一个:艺术节我们要跳一个巨可怕的集体舞——需有急速摔倒、高抬腿等暴烈难度的动作。结果没练几天大家就都受不了,有的浑身是青,有的肌肉拉伤……我右腿就伤得非常严重,根本不听使唤!今天到三楼上课,天啊,我简直就是把右腿直着一阶一阶的往上提送。最可气的是——正走着,只听后面两个女孩低声嘀咕道:“还是大城市的学校比较正规些,这要是在我们老家,小儿麻痹的根本不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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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5-9-26 10:29:15 | 只看该作者
下腰算是一个难度动作,骨龄没有到达实际年龄的不能下腰。椎骨发育不全的不能下腰。头大的孩子下腰困难,软度太好的、腿太长的下腰都困难。
初学者应先选择跪着下腰,熟练了再站着下腰。下腰前必须热身,活动开了才可下。在家最好不要下,要有老师指导下才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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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5-9-27 11:06:29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不能学舞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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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5-9-27 11:24:42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违反生理常规的动作确实小心还要小心,除了好看学会了并无什么实际作用,训练要顺序渐进,作好充分的热身运动,可一上年纪就做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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