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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我给儿子定的零用钱规定,大家提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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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7-14 11:3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 align="center">零用钱规定<span>一、</span>总则父母在儿子<span>18</span>岁以内有义务提供儿子零用钱,同时有权利检查零用钱使用情况。儿子作为家庭一员有义务承担适当家务,同时有权利自由支配零用钱。<span>二、</span>零用钱数量 零用钱数量由父母和儿子双方协商决定,初次规定每周<span>7</span>元,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调整。<span>三、</span>零用钱使用方法<span>1、 </span>每周日由父母将该周零用钱交给儿子。<span>2、 </span>儿子必须使用账本详细记录零用钱的使用情况,父母每周日将检查账本,可对使用情况提出建议,但不应强行规定零用钱的具体使用。<span>3、 </span>零用钱由儿子自己保管,可使用储蓄罐,也可使用钱包。若存满<span>10</span>元,可到父母处换取<span>10</span>元整钞,若存满<span>20</span>元,可到父母处换取<span>20</span>元整钞,以此类推。。若存满<span>100</span>元,可申请到银行新开账号将零用钱存入,存折由儿子自己保管。<span>四、</span>义务家务范围:义务家务应根据儿子每年的成长情况逐年增加,具体项目由父母和儿子双方根据当年情况协商决定。小学四年级儿子应承担的义务家务为:<span>1、 </span>每餐饭前摆桌子、盛饭、端菜。<span>2、 </span>每餐饭后收桌子、洗碗。<span>3、 </span>早上起床后将被褥整理好。<span>五、</span>零用钱奖励办法<span>1、 </span>父母不允许使用、儿子也不允许申请用零用钱作为儿子良好表现的奖励。<span>2、 </span>如果儿子希望获得更多的零用钱,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在义务家务以外选择做更多付酬家务来挣取。每项付酬家务的具体报酬由父母和儿子双方协商决定。<span>六、</span>零用钱惩罚办法<span>1、 </span>如果每周没有详细记录零用钱使用情况,将从下周零用钱中扣除<span>1</span>元。<span>2、 </span>如果每天没有完成当天的义务家务一项,则在账本上记录扣除下周零用钱<span>0.5</span>元。若下周零用钱全部扣完,则继续从已储蓄的零用钱中扣除。<span></span><span></span><span></span> 父母:<span></span> 儿子:<span></span><span></span><span> 2005-7-14</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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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1:42:31 | 只看该作者
我儿子8岁了,一直对钱没有概念,在零用钱问题上我感觉自己也很困惑。看了坛子里置顶的关于零用钱的帖子,我想和儿子签这么个规定,有什么不妥的,或者没想到的,请大家给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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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7-14 12:39:50 | 只看该作者
孩子因生病,出去玩而无法完成家务这些特殊情况怎么处理,是不是也该写进协议?另外是不是也该给孩子一个休息的时间?我们上班还一周歇2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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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2:50:37 | 只看该作者
rainflower+2005-07-14 12:39-->引用:rainflower @ 2005-07-14 12:39 孩子因生病,出去玩而无法完成家务这些特殊情况怎么处理,是不是也该写进协议?另外是不是也该给孩子一个休息的时间?我们上班还一周歇2天呢。
谢谢提醒,不过我想,如果出去玩在外面吃,当然不用洗碗了,如果仍然回来吃,虽然劳累了,但如果我可以坚持做饭,儿子为什么不能坚持洗碗呢?再者,我们虽然上班有双休日,可我们在家里可没有双休日啊,该做的家务也一样要做的啦。有些责任是推脱不掉的。如果生病了,当然会特殊处理,但如果把一些特殊情况写进规定,我担心反而提醒了孩子想些主意来偷懒,呵呵,现在的孩子都是鬼精鬼精的。。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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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5-7-14 13:22:01 | 只看该作者
你一定是在党政机关工作,写规则什么的挺在行。唉,我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写规则,实践中渗透这样的意识即可。即使写了这样的规则,执行起来也不好操作,说不定最后不了了之。我都看迷了,孩子不知道迷不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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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7-14 13:42:27 | 只看该作者
<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embarassed.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哈 ,好认真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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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3:59:27 | 只看该作者
liyingli2002+2005-07-14 13:22-->引用:liyingli2002 @ 2005-07-14 13:22 你一定是在党政机关工作,写规则什么的挺在行。唉,我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写规则,实践中渗透这样的意识即可。即使写了这样的规则,执行起来也不好操作,说不定最后不了了之。我都看迷了,孩子不知道迷不迷。
嘻嘻,您猜错了。。我倒是觉得应该写这个东东,因为我感觉我儿子到了这个年龄,一方面他完全看得懂规定了,而且他还开始懂得一旦定下规定了,就必须严格服从。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规定,我其实是个很随意的妈妈,对儿子零花钱的管理往往是有一茬没一茬的,儿子也是因为我们大人本来就不是太在意钱,而对钱的意识不够强。写这个规定,其中包含了很多对儿子权益的保护,其实也是对我们做父母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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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5-7-14 14:01:19 | 只看该作者
lstt-ad+2005-07-14 13:42-->引用:lstt-ad @ 2005-07-14 13:42 <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embarassed.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哈 ,好认真的父亲!
<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embarassed.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呜呜,儿子爸爸才不会这么认真管儿子呢,他只知道讨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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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5-7-14 17:05:21 | 只看该作者
我要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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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5-7-14 17:20:51 | 只看该作者
很厉害的说~~~~~很有意思~~~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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