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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悠悠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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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留学:马曳: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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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8:04:22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第七章 Childish King(下)

夏天结束以后,陈正浩回了上海。这一次,我也加入了为电信事业做贡献的人群,不能再嘲笑华少了。晓培喜欢说,异地恋性价比特别低,因为我有了男朋友,还是每天自己打热水,生病了自己吃药,和华少混在一起,每天跟陈正浩聊天,跟没有男朋友时候的生活状态毫无差别。但我自己知道那是不同的,我们会用恋人才有的亲昵语气开玩笑,我会跟陈正浩讲晓培的八卦,陈正浩会在我们的电话当中更肆无忌惮的和室友说话,当然我和华少偶尔去逛未名湖的时候还是会各自伤感,希望此刻能够施展乾坤大挪移把对方变成另外一个人,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陈正浩是我心里柔软而安定的所在,而华少不知是出于对我还是对陈正浩的兄弟情义,一直任劳任怨的被我欺负,而且从来有求必应,随叫随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春季开学没几天,晓培死缠烂打的求我陪她一起去报名上新东方的周末培训班,她说她的生物哥哥以后肯定要出国,但是生物这一行据说不好找工作,可能日后有不能养家的风险,“所以,”晓培得意洋洋的跟我说,“我准备念LAST,报名念美国的法学院,听说一毕业当上律师就可以有十几万美金的年薪,那我就能养活我的生物哥哥啦。”

“哟,你对你的生物哥哥还真是情深意重呢,人家还没走投无路,你就准备做田螺姑娘啦?”我笑嘻嘻的调戏晓培。

“那怎么办呢,人总要为未来打算的呀。”晓培装作叹了一口气,坐回她自己的床上去。

“我要是你的生物哥哥,我可舍不得。”我说着,走过去拿手勾住晓培的下巴,“若与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怎舍得教你叠被铺床?”晓培大笑着把我拦腰抱住,我们在她床上滚作一团。

“那你呢,你和陈正浩准备怎么办?”闹够了以后,我和晓培挤在她的床上,她问我。

“我打算毕业去上海找工作,当个娱记什么的。所以啊,这个LSAT班你自己上吧,我又不想出国。”

“别啊,”晓培转过身来看着我,“生物哥哥他们都是念GRE班的,我一个人念这个太没意思了。你陪我去吧,就当提高英文水平,以后找工作英文好也有加分不是。”

我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而且晓培的眼神像一只快被遗弃的小狗,实在楚楚可怜,我心一软就答应了。

“太好了!”小狗立刻翻身跳下床,拉我陪她看最近她在追的《Sex and the City》。“等我法学院毕业了,就像Miranda一样,我一定从纽约最高级的百货商场给你买一双Malono的鞋,报你今日的大恩大德!”晓培豪迈的说。

那些当时的轻信,许诺,景愿,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真挚得不能再真挚,但我们终究谁也没做到。晓培没申请到法学院,她的生物哥哥倒是顺利申请到纽约一所大学的奖学金,迅速的和晓培分手,跟一个在飞跃重洋版版聚的时候认识的女生双宿双飞了。而我跟陈正浩,甚至没有撑到一切见分晓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我们的矛盾从我陪君陪到西,跟晓培一起考了LSAT开始。晓培名落孙山,我倒是考得不错。陈正浩觉得我的分数不申请法学院可惜,但又一口咬定他是不会出国的。他说他不愿意去国外生活,但也不愿意我就此留下来有一天为曾经的可能性后悔。我们开始冷战。终于有一天我在气头上问他:“陈正浩,这么说你是打算毕业就分手咯?”陈正浩等了很久,终于说:“是。”那时候是冬天,北京的室外天寒地冻,屋里烧着熊熊的暖气,我心里乱做一团,大步冲到阳台上去,等我浑身开始冻得打颤,终于明白陈正浩说了什么,我闭上眼睛,艰难的开口,“那好,我成全你,不用等毕业,我们现在就分手好了。”

我失恋的那天,晓培陪着我在零下五度的阳台上发了很久的呆,第二天我们都感冒了。晓培失恋的时候,我陪她在未名湖边上坐着,看她哭着一颗一颗往湖里扔石子,恨恨的大喊:“男人全是混蛋!混蛋!”

和陈正浩谈恋爱的那些晚上,北京的月光太亮,以至于等我多年后回想起整个四年的生活,能记起的还是那些晚上,那些怦然心动又小心翼翼的心情。我们当年为什么会分手?当年我觉得陈正浩说的那个“是”是不可忍受的背叛,现在看起来不过是情侣之间吵了架,说了几句重话,以至于当我写下以上那一段的时候会觉得惘然,难道我们最初就是这样轻描淡写的分开的嚒?然而人生毕竟不能重来,我背负着我的骄傲离开了陈正浩,申请学校,拿到offer,一切都证明陈正浩是对的,如果他没有把我推走,我不会知道自己居然能考上HLS。然后是签证,买机票,准备出国。我和陈正浩慢慢恢复了朋友关系,还像过去一样时常在网上聊几句,但有些东西终究是不同了,我自问没有陈正浩那样坦然,也许从来我就陷得比他更深,也许我放纵着自己不想从那些分享过的时光里走出来。内心非常纠结的时候,我会细细的一遍一遍看陈正浩当年写的他的人生当中想要做的五件事,告诉自己说我不能去学物理,但也许可以替他看看这个世界。

大学四年过完,其实华少是最春风得意的一个。他和他的上海女朋友都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从此可以花前月下,不必再千里奔袭了。陈正浩留在上海工作,晓培从大四下学期开始在上海某杂志实习,毕业之后顺理成章的去那里上班。命运跟我和晓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我们过上了对方曾经想要的人生。

七月初的周末,早上有人砰砰砰的敲我家的门,一会儿,我妈神色复杂的打开我卧室的门说:“找你的。”我穿着睡衣打着哈欠走到客厅,立刻就醒了–客厅里坐的是陈正浩。他的眼圈有点发青,像是昨晚没睡好觉,不过比我蓬头垢面的样子还是好多了。看见我,他有点微微动容。反正形象已经没有了,我抓了一把头发,“陈正浩,你怎么来了?”

他盯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写了密密麻麻的字一样:“正好周末,我回北京来看看。”

我听见我妈在背后叹了一口气:“你也还没吃早饭吧?微微,家里没吃的了,你快去刷牙洗脸,换身衣服带陈正浩下楼吃早饭。”

“哦。”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回房。

“怎么忽然想到这周回北京?”我坐在早点摊上一边喝豆浆一边问陈正浩。

“再不回来就来不及了。”

我一口呛住,剧烈的咳嗽起来。好不容易缓过来,我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陈正浩看着我的脸,好像下定决心一样的说:“微微,我再不回来就来不及了,所以我搭了最早一班的飞机来看你。”

可能天气太热,我觉得我不太明白陈正浩的意思。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是什么意思也不太重要了。“那你明天回去?”

“嗯,明天傍晚的飞机。”

“有什么安排?”

“没有,你想做什么都行。”

我在心里暗暗叫苦。

反正做什么都是一样,我索性带着陈正浩在街上乱走,时间好像变得很慢,又好像其实很快。夜幕慢慢降临,我猝然发现我们又走回了当年华少啐陈正浩的护城河边,还是一样红墙黄瓦的角楼,连天上的月亮都恍然还是四年前的,只不过当年要走的是陈正浩,现在要走的是我,当年失恋的是华少,现在也是我。我不可自拔的想着当时的情形,忽然腰上有一双滚热的手覆上来,陈正浩从背后抱住我,喃喃的在我耳边说:“微微,微微,我后悔了。”

我们俩都沉默,陈正浩的呼吸一下一下抚过我的耳朵,一切缠绵悱恻。过了好像有半辈子的时光,我开口问他:“陈正浩,你打算出国吗?”

我觉得自己腰上的手一紧。“暂时没有这个打算,但是我可以等你回来。”

那一刻我心里涌起巨大的悲伤。我转过身,想就着月光看清他的脸:“陈正浩,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但在我遇到过的女人里,我最想和你在一起。”陈正浩的目光炽烈,我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要心软。

“可是我这一去,法学院要念三年,我听人说毕业都要先在美国至少工作两年才能调回亚洲。五年的时间,你不会碰到你更想在一起的人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我现在后悔了,微微。”

我一直觉得,我会爱上陈正浩,是因为他有一颗真实的赤子之心。他不能,不会,也不屑于用言语做任何的掩饰。他从不对我说谎,哪怕是搪塞两句便可以安慰我的小事。在这挽留的时刻,一个懂事的情人会说他当然爱我,这世界上没有比我更好的人了,只有陈正浩会咬紧牙关说,也许会,也许不会。

可是我就是爱他的孩子气。

于是我什么也没说,非常温柔的拥抱了他。

陈正浩走后,我妈小心翼翼的观察了我几天,确定我没有要放弃念书的打算,才算是放了心。我照常准备行李,和各色人等告别,只是我和陈正浩恢复了每天聊天,隔两天通个电话。没有承诺,也没有期许。我告诉自己,不过是,饮鸠止渴罢了。

萧世伯这个文艺中年喜欢说我们这一代的爱情,既不单纯,也不勇敢。

他说的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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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8:09:14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第八章 虎口脱险(上)


题图:新英格兰秋色,来自网络。

这个晚上我躺着看头顶烟雾报警器隔十秒钟闪一次红灯,表示它工作正常。每当我的思绪开始坐上时光机,我就努力把精神集中到这头顶上忽明忽灭的灯光上来。于是那些过往的月光,讲了太久的电话放在耳边的滚烫,夜晚陈正浩宿舍外面的小街上牛肉拉面的味道,只是在我心里呼啸而过。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达摩面壁也已经修成正果,我觉得疲惫不堪,决心破罐破摔,放任自己沉迷过去好了。然而这世上不如意的事乃十之八九,我仅仅温习到陈正浩和华少踏着有节奏的脚步走上楼来,嘴里唱着:“钟声当当响,乌鸦嘎嘎叫”, 便居然睡着了。

我是被电话铃吵醒的,迷糊中抓起手机,看到来电号码是00000,我立刻就清醒了。只有国际长途才会显示这样的号码,而现在才7点,我妈不会在这个点给我打电话,所以不是华少,就是陈正浩。而我现在宁愿下周被Schussler Fiorenza教授当堂提问,也不想和这两个人当中的任意一个说你好再见天气怎样——我把手机扔到床的另一边,又把被子扔过去盖上。被活埋的手机响了很久终于停了,然而过了一分钟,正当我惊魂未定的时候,那个声音又不依不饶的响起来。

这次我决定不坐以待毙,直接把手机关了电池拔掉。时间还早,而我急需补充多巴胺,于是我换了一身运动衣出门跑步。说实在的,跑步比痴望烟雾报警器的红灯有效的多。虽然跑得心跳加速,气喘吁吁,但我觉得我的心脏安稳的待在它本来应该在的地方,思绪澄明,远离颠倒梦想。

结果就是跑得有点过,一路从查尔斯河边跑到了MIT,又沿着Mass. Ave.跑回法学院。如果我大学时12分钟跑的老师得见今日,一定觉得她可以分分钟含笑九泉而没有遗憾。

宿舍楼下站着好几个人,有法兰克,Jane,Mike,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亚洲面孔,估计是法兰克说的新来的LLM学生。Mike看到我就做惊讶状:“王微,你竟然周六早上10点还没去图书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有点尴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法兰克先开了口:“王微,我们正集合准备去看红叶,正好我的车上还有一个空位,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我有点后悔。如果昨天晚上能够预测到未来,我情愿跟法兰克他们去看红叶,反正不然也只是自己跟自己较劲而已。但是现在我跑得满身大汗,这样就走肯定不行,如果上楼洗澡换衣服,必然要耽误他们的行程。我有点为难的开口:“我刚跑步回来…” “没关系,如果你想去,我们等你换衣服。反正Kevin开车比我慢,现在的时间一会儿路上都会追回来的。”法兰克好像早就知道我要说什么,立刻就给出了解决方案。

话说到这份上,我觉得再拒绝反而显得有点矫情,索性答应了。我用最快的时间冲了个澡冲下楼,果然Jane和Mike等已经不见了,只剩法兰克和一男一女在等。看到我下来,那个女生吹了个口哨:“你真快。我刚才以为最起码要等半小时,特地去买了杯咖啡。”我有点不好意思:“怕你们等得不耐烦,胡乱收拾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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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8:09:42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第八章 虎口脱险(下)

我毫无淑女气质的下楼速度和带着湿淋淋的头发出门的形象对法兰克来说可能真是一件前所未见的新鲜事,他看我的眼神,怎么说呢,很像动物园的饲养员忽然发现猴子开始学人穿衣服了,有惊有喜,以惊为主,以喜为辅。不过他很快恢复了镇定,介绍说这位刚说话的女生叫Jessica,中文名叫林染,男生叫陈硕,都是今年的LLM。

法兰克开的还是接机时那辆车,一辆白色的奥迪。“法兰克,你够有钱的呀,学生就开奥迪。”林染看到车就说。法兰克好像对这个评论略感不适,想要做出解释,但随即他就犯了一个美国人常犯的错误:“没有没有,这是我爸妈送的。” 果然,林染立刻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咳,你爸妈有钱不就等于你有钱吗!他们是做什么的呀?”

开去白山国家森林的路差不多三个小时。感谢林染,我在这一路所获得的关于法兰克的背景知识,比认识他这半年加起来还多。他的父母是第一代移民,八十年代初举家从台湾搬来美国,定居在纽约长岛。法兰克的父亲家里最早是苏州的大家族,1949年跟随蒋介石去了台湾。到了他父亲这一代,最早做台美贸易,后来又发展到中美贸易,所以很富有。他的妈妈原先在台湾的法院工作,移民后便做了全职母亲,相夫教子,培养出两个本科和法学院都念哈佛的兄妹,是她毕生的成就。Jane是在美国出生的,虽然和我一样大,但是在本科时遇到了另一半Kevin,大学毕业就结婚了。Kevin是香港人,从小在美国长大……我一边觉得林染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追究法兰克的家世实在有点令人尴尬,一边又怕打圆场吧,她也许会把矛盾转移到我身上来,而今天我无论如何不想谈论我的背景和成长经历,如此这般,只好以怨报德,狠狠心牺牲法兰克同学,不接他不时递过来的呼救眼风。最后陈硕拔刀相助,把话题岔开到林染过去工作过的律所和OCI,才算终于救法兰克于水火之中。

林染和陈硕来HLS之前分别在某外资律所的上海和北京办公室工作过。按林染的话说,她来HLS就是为了玩一年,镀个金再回去干活,反正前东家给付学费,不来白不来。林染说她选课只选两种,要么是不选没办法回去交代的,像《公司法》,《证券法》之类,要么是好拿学分的,像《法律与中国社会》之类。“你知道吗?我听说前几年有一个中国来的LLM学生脑子搭住去选1L的《刑法》,结果拿了D,差点没找到工作。”林染一边说着,一边翻了翻白眼:“我才不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想到Torts课上的那个中国男生,他可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我们果然比另一车先到。Mike一跳下车就很不满的抱怨Kevin开Mercedes在New Hampshire这农村的高速上,比他在曼哈顿开他的破丰田开得还要慢,被法兰克拍了一巴掌:“你那破丰田不还在纽约吗?下次你自己走着来。”

我从来没想到,秋天的新英格兰可以这样美。New Hampshire比麻省还要北,顺着森林公园标出的路线一路往山上走,我们路过一株株满树明黄或是火红的树。不仅仅是枫树,所有的树好像都有一个从绿转黄再变红的过程,于是整个山谷像是打翻了的颜料盘,各种黄和红的渐变色倾囊相授,流泻一地。

上山的路上,林染找到了Mike这个“知音”。Mike从没去过中国,但又对以后去中国工作很有兴趣,于是对林染穷追猛打的提问关于外资所在上海的工作情况。Kevin和Jane一直拉着手上山,不时低头私语,甜蜜得让我有点心酸。法兰克怕了林染,又不想做电灯泡,于是我们剩下三个人边走边聊。没有了来时路上林染法兰克生活三百问的尴尬,其实陈硕是个挺健谈的人。他说他很多年前考进北大法律系的时候,满心都是正义,法治,等到毕业的时候被现实当头一棒,只好顺从命运的无情摆布,去做上市业务的律师助理。

虽然是秋天,走到山顶的时候每个人的头上还是一层薄汗。我们所在的这一片,山势并不怎样险峻,但是四下眺望皆是层林尽染,让人只想批草而坐,倾壶而醉,哪管去国怀乡,忧谗畏讥,社稷将倾,国将不国。“福州路杏花楼门口现在还有很多黄牛吗?”我问身边的林染。“黄牛?”林染明显对这个毫无上下文的问题没什么心理准备,“哦,你说'打桩模子'啊?杏花楼门口么肯定有的。现在也没外汇券那些东西好倒了不就倒倒这些吗。你忽然问这个干嘛?”

“嗯,就是忽然想吃月饼了。”

“谁想吃月饼了?”法兰克忽然朗声问到。“也差不多午饭时间了,我们开始野餐吧。”

野餐?!我和林染面面相觑。我们都没听说过有这个计划,谁也没带任何食物出门。看陈硕的表情,显然他也一样。

“食物是我让家里阿姨准备的,就是些三明治什么的,还有一盒月饼,希望你们不会觉得简陋。”Jane说。

“当然不会!”我和林染赶紧连连摆手。

Jane非常腼腆的一笑,然后她从法兰克和Kevin的背包里开始往外拿东西:铺在地上的野餐布,各种器皿,刀叉,整整齐齐码在餐盒里的三明治,圆形小罐里的曲奇,切好块的水果和月饼。我觉得好像在看《理智与情感》,只等休格兰特演的爱德华躺倒在野餐布上,和埃莉诺谈笑风生。“你知道吗?”林染忽然低低的在我耳边说:“我前两天刚去华人超市看过月饼,一盒四只,三十多刀!”

Jane把一切张罗好,安排我们坐下。已经两点多,再加上爬过山,确实也挺饿,我们也就不再客气。Jane等所有人都拿到一份三明治,才从餐盒里也拿了一小块,非常克制的一小口一小口吃起来。我长到这么大,第一次看到有人吃三明治还能用赏心悦目这个词来形容,相对于自己目前衣服上掉了很多面包屑而嘴边疑似还有点蛋黄酱的形象,只能说Jane确是文明社会中的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野餐非常愉快,当然,如果我没有感到Jane和我或者林染之间的云泥之别,还可以更愉快一点。但我吃了人家至少七刀一块的月饼毕竟嘴软,而且Jane是一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的人,虽然在美国出生长大,可是举手投足里眼角眉梢间都充满含蓄的东方美,如果我是男人,大概也会为她倾倒。

回家的路上显然大家都有点累,林染也没再抓着法兰克继续访谈家史,大家只是偶尔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昨晚睡得太少,加上白天的过量运动,我很快就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睡着了。

我做了很多梦,陈正浩带着我,在黄昏雨后的55路车上一路坐回他学校去。车上空空如也,只有我们两个乘客,我有些昏昏欲睡,阖上眼睛的时候,他在我耳边说:“微微,微微,我后悔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我花了一点时间才回想起我身在何方。法兰克的车停在Ames下面的小街上,林染和陈硕不知去向,法兰克站在车外,倚着驾驶室的门在抽烟。听到我解开安全带的声音,法兰克把烟踩熄了。车门被打开,他带进来一股和着烟味的冷风:“真抱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醒,就出去抽了根烟。”

这个时候道歉的难道不应该是我吗?“呵,没事。”我有点不自然的说。“我睡得那么死吗?你们怎么没叫醒我?”

“你回来的时候好像很累的样子。睡着了之后眉头紧缩,我们就没忍心叫你。王微,”法兰克好像在研究我的表情,“Is everything OK?”

法兰克和Jane的五官其实长得很像,但又有细微的不同,于是同样的眼睛,在Jane的脸上是欲语还休,在法兰克的脸上则是坦然自若,可远观也可亵玩。

但是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呃,不早了,我该上楼去了。谢谢你今天邀请我,我过得很愉快。”正准备下车,我忽然想起出国前学习的美国社会习俗,从包里拿出二十刀递给他:“中午吃了你们一顿饭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至少让我分摊点油钱吧。”

法兰克好像陷入了沉思,完全没有要接我递过去的钞票的意思。我咬咬牙把钱放在座位上,开门下车。走到宿舍门前,我回头向他挥挥手。他微微点了点头,发动汽车,转眼消失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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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8:10:22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第九章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题图:壁纸 - 笑傲江湖之仪琳。

Cambridge的第一个月过完后,每天和每天开始变得很像,但是每天又因为读的案例不同而仿佛有所变化。据说,发明案例教学法的Langdell校长坚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读多了案例,法律就会像图穷匕见那样的呈现在面前,所有的东西都会不言自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Langdell校长的经验真的有用,还是我渐渐慢习惯了美国和法学院的生活,我觉得刚开学时巨大的心理压力稍微缓解了点。虽然可能笨鸟确实还是要飞得久一点,但我发现慢慢一周只有六天,或者甚至有时只需五天半的时间就可以把所有功课完成的时候,还是深深庆幸自己和周末的破镜重圆。开学的时候管学生工作的海堡院长说我们在念书的时候也要把自己视为正在受训练的律师,而不仅仅是学生而已。有一天我做梦,梦见妈妈笑眯眯的递给我一个袋子说是我的生日礼物,我打开一看,是一只毛绒绒的小狐狸,正睁着一对水汪汪的无辜大眼睛看着我,而我义正辞严的把狐狸还给我妈,说:“我们不能养狐狸,狐狸是野生动物,如果它咬了人,那是strict liability,我们要负全责!”

然后我被这后患无穷的情形吓醒了,觉得自己体会到了海堡院长所说境界的精髓。

看完红叶回来,我和林染陈硕逐渐熟悉起来。林染住我楼上,有时候周末会约我一起去中国城打牙祭,顺便买点菜回来。坦白的说,看红叶那天林染给我留下的印象很一般,但时间长了我发现,林染这个人,怎么说呢,糙是糙了点,但是个好姑娘。林染喜欢跟我们说她是上海“下只角”出来的,小时候住在20平米不到的老弄堂房子里:“出门的时候要留心看天,尤其是天气还可以的下午,弄堂天井里晒得都是衣服,有时候不注意,不知谁晾的大裤衩滴水滴到头上,只好自认倒霉。”她说话快,像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的让人招架不及,配上她的生动表情,直接就是一场大戏。

有挺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在学校碰到过法兰克,倒是常常遇见Jane,可见1L的生活委实都差不多。Jane说法兰克考进了Law
Review,再加上找暑期工作,去纽约面试什么的,所以最近常常不在学校。有时候我在食堂遇见林染或Jane,就干脆坐下来一起吃饭。也有三个人正好全凑上的时候,不过都是中午——Jane不住在学校里,而且她每天晚上固定要回家和Kevin一起吃晚饭。某天晚饭林染神神秘秘的问我:“你知道Jane的背景吗?”

“知道啊,看红叶那天你不是已经刨根问底搞清法兰克的家世了嘛?”我不以为然的说。

“那只是片面的情况。”林染四处看看,确定周围没有人,才跟我继续八卦:“我听Mike说Kevin的家族在香港经营一个集团。Jane大学毕业和Kevin结婚后,去欧洲度了整整一年的蜜月才回来念书!”

“Mike不会是开玩笑的吧?”这故事听着太不真实,我忍不住问林染。

“我觉得不像。Mike还说他们现在住在市中心四季酒店的顶层公寓,回头我们问问Jane她住哪不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直接问人家不太好吧?”

“呃,好像是有点奇怪。”林染想了想,不过终于还是被好奇心占了上风:“我觉得Jane不像是会介意的人。你要是不好意思问,我来问她。”她拍了拍胸脯,“唉,我多希望也能碰上一个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那我还做什么律师啊,回家相夫教子就得了。”

“你瞧你这低俗劲儿!哈佛都白上了。”我笑话她。林染很不服气:“我们来上学,不就是为了有一天可能有这样的生活嘛?如果都已经过着这种生活了,那还像我们一样苦哈哈的念案例干嘛?”

“人家也许觉得这种生活也没意思,还是念案例好玩呢?”不知怎的,我想到大学时看过的《喜宝》,年轻的女人做了别人的情人,于是可以不再担心学费和书费,只需在情人给她买好的公寓里心无旁骛的念书就行,然而她终于丧失对读书的兴趣而退学了。

一直到吃完晚饭,我一直在想喜宝。回宿舍的路上,林染忽然说,“王微,我说不定毕业能留在美国了。”

“真的?”我有点惊讶,林染一直说她跟原东家签了卖身契,所以一毕业就得回上海。

“应该差不多。OCI的时候纽约的Cleary来面试了几个LLM,我过了第一轮,前几天去纽约面试,感觉也还不错,这两天应该就有消息。如果Cleary招了我,我就不用参加春天的LLM招聘会了。”

“可是你不是跟前东家签了合同要回去吗?不回去的话你前东家给你付的学费怎么办?”

“没关系的。”林染非常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的合同写的是如果我回去就不必还这笔钱,如果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到时候把钱还掉就行。我来的时候就打算试试看能不能找到纽约的工作在美国多呆几年,还以为要等到春天才能见分晓的,现在看来也许提前就能心里踏实了。”

“太好了。”我由衷的为林染高兴。虽然认识的时间不算长,我觉得林染和我挺投缘的。如果她能留在美国,自然以后能保持联系的机会就多一点。

我喜欢林染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她是个不折不扣的行动派。第二天中午我在食堂遇见Jane,正吃着饭,林染端着她的餐盘来加入了我们。她坐下的第一句话就是:“Jane,我听说你住在四季酒店顶层公寓?”

我以为Jane会尴尬,结果她没有。“是啊,Kevin的爸妈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Jane非常自然的回答,就好像林染问的是今天的天气一样。

“那Mike说你们结婚后去欧洲度了一年的蜜月也是真的咯?”林染还没有要善罢甘休的意思。

“嗯。”Jane仍然从善如流。“我们之前计划婚礼实在是太忙太累,所以就在欧洲彻底放松了一下。当时没有想到,不过现在觉得还是欠考虑,履历表上有一年的时间是空白,恐怕找工作的时候不容易解释呢,我总不能跟律所实话实说我去蜜月了一整年吧?”Jane满脸忧虑的说,仿佛此事真的曾令她夜不能寐。林染朝我递了一个眼神,我知道她跟我想的一样,劳君树杪丁宁语,似劝饥人食肉糜。

有一些人的人生和我们确是不同的,哪怕同坐在一个教室里,互称同学,我们的人生轨迹也不会因此变得相像起来。我和晓培当年觉得念完法学院找到一份律所的工作就已经是富婆了,现在看来,果然是井底之蛙的想法。有一次聊天时Jane随口说到Kevin的大伯可以说十种语言,全是为玩物丧志而学,比如说为了听懂歌剧而学的意大利语,因为要阅读日本出版的收藏品鉴所以学的日语,反正他们的家族里除了那些需要继承家族企业的成员之外,没有人真的需要工作。隔壁班的一个女生是某参议员的女儿,考上HLS的时候直接上了《Vogue》杂志。那篇报道说,她念HLS是为了受到更多的教育,但她不需要靠这教育获得谋生手段,如果她愿意,受教育可以是她毕生的职业。

“那你为什么要念法学院呢?”我问Jane:“在家做太太不就很好?”

那一瞬间,Jane的表情显得有点惘然,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平时甜美稳重的样子:“我妈妈年轻的时候在台湾的法院做法官,她很喜欢那份工作,可是后来哥哥出世,外婆教育她还是要以家庭和小孩为重,于是她辞职跟全家搬来美国。她在美国找不到和法律相关的工作,后来我又出世,于是她再也没工作过。我妈妈一直觉得很遗憾。我想,能让妈妈抱憾这么久,法律一定是很有趣的职业,所以我就考了法学院。”她顿了顿,“不过我想以后有了孩子估计也会辞职,等孩子大了再出来工作,不然Kevin爸爸妈妈会不开心的。”

隔天晚上我在Langdell读案例。那段时间Torts一直在讨论人身伤害案件,所以读到的故事颇为血腥。有一个案例描述一起电梯事故,有一个人的头在关门时被削掉,于是电梯里的一干人等和这个人头共处了若干分钟……还有一个案件是小孩被夹在电梯内外层的门之间,且电梯在上下运行,这个孩子的妈妈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儿子慢慢死掉,然后尸体还在被电梯拖来拖去,过程持续3小时……Langdell阅读大厅从来灯火通明四季如春,然而我还是觉得头皮发麻。我一向神经脆弱,不能看恐怖片,大四的时候上社会工作课被老师要求写一份电影《沉默的羔羊》的读后感,我拉着晓培壮胆,半闭着眼睛捱过漫长的一个多小时,结果还是做了两天的噩梦。当时我很怀疑我能不能挺过一年级的刑法课,不过就目前来说,刑法倒是还好,虽然经常要死人,但是没有遇到过什么不遗余力描述血腥场景的案例。Torts就不同了,这类人身伤害事件,被害人家属或旁观者如果目睹血腥场景而造成心理伤害,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单独追究责任的,所以这类案例往往在陈述事实时事无巨细的描写其状是多么可怖,务必使读者觉得身临其境,感同身受,然后才能从同理心出发,判给受害人一大笔赔偿。

于是这天我从Langdell回宿舍的那两分钟路程,只让人觉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我一路小跑回到Ames,一口气跑上三楼敲林染房间的门,想找她聊一会儿天,缓解一下心情。林染隔了很久才开门,而且眼睛红肿,好像刚刚哭过。我大概来的不是时候,但是来都来了,也只好硬着头皮进了她的房间。

林染似乎很激动,她紧紧盯着窗外某处,胸部不断起伏,像在用力控制情绪。良久,她似乎平静了一些,终于开口跟我说:“我在Cleary那被人摆了一道,本来要到手的工作黄了。”

“出什么事了?”这消息确实突然,而且我完全不明白“被人摆了一道”是什么意思。

“我去纽约的时候觉得面试情况很好。结果回来以后过两周收到了据信。我觉得很奇怪,就托我在Cleary工作的一个师姐问了一下,结果发现有人给Cleary的HR写了信,说我跟我的原东家已经签约,再去别的律所面试是毁约行为。”

“你知道是谁吗?”我迫不及待的问。

“HR不愿透露名字,我师姐也不好再问。不过这不明摆着的吗,只可能是HLS其他的中国LLM学生。”

其他的中国LLM学生?我默默的把我知道的这一届的LLM过了一遍:陈硕,我Torts课上的那个男生,还有两个没怎么打过交道的女生。我很难想象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位会做出这种事,然而如果林染说的是真的,现实摆在眼前,每人都有1/4的机会。

“那你准备怎么办?”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林染。

“还能怎么办?以后凡事小心,夹着尾巴做人呗。”

“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我还在负隅顽抗。

“你啊,”林染白了我一眼,“就是too simple, too naive.”她也许心情稍稍恢复了点,开始有心思用江总书记的名人名言来批判我了。“有咱中国人在的地方,就必须有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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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6-23 14:50:1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小说,楼主继续贴哈,
等着看续集,

点评

来了,基本上每周一更的节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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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4-6-28 07:50:54 | 只看该作者
第十章 那些过去的和将要到来的


题图:Langdell 雪景,来自作者。


十一月初,波士顿下了第一场大雪。早上醒来,Everette街上停着的汽车已经只剩了一个模糊的形状,仿佛琉璃世界。最初我拿到HLS offer的时候,在网上搜到过一张雪夜里Dunster House的照片,红色的穹顶半藏在积雪里,背后是一轮明亮而冰凉的月光。我记得当时自己想着这offer带来的荣耀和离弃,心里一半是期望,一半是悲凉。

Langdell门前非常热闹,有好多人在堆雪人,打雪仗,不过看起来以1L为主。我想到上大学的时候,一年级的冬天,北京也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南方来的同学赶集似的去未名湖边看雪景,那才是真的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正发着呆,一个小雪球砸到我身上,高田雅史正拍拍他手上残留的雪,冲我笑。
高田和摸您像是来了很久了,他们面前的雪人已经初具形状。高田的手和脸冻得通红,可是兴致很高,那样子让人想到日本动画片里扎着头巾下田的农民伯伯,很有喜感。离上课时间还早,我索性加入他们,大家嘻嘻哈哈的边堆雪人边打雪仗,倒是很像回到小时候。高田笑嘻嘻的跟我说他是北海道人,小的时候到了冬天,全家老小会出门堆雪人,邻居的孩子们之间会打雪仗,他家的孩子不多,所以个个养成了以一当十的本领。天气最冷的时候,山上的狐狸有时会到农户的房子里取暖,顺便讨吃的。他说得眉飞色舞,我听着向往,《龙猫》里的故事,也许真的有可能发生过?“那你想过有天搬回家乡吗?”我情不自禁地问。
高田的脸立刻垮了下来。我在心里暗暗叫苦,看来是说错话了。果然高田看起来有点隐忍的悲伤,但是随即又一脸向往的对我说:“一定会的。等我在纽约和东京赚够了钱就搬回乡下去。我爷爷的在北海道乡下还有农宅和几亩田,到时候我就带自己的孩子下地种田,我们那的冬天雪下得比这个还大,可以堆出一人高的雪人!”听着高田的蓝图,我觉得好像也受到鼓舞。从乐观这点上来说,高田是不折不扣的日本人。
Langdell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法学院的人,旁边楼理科系的学生也来凑热闹。我把路过的林染拉了进来,四人同时进行,雪人很快成型,我们拿了一只红色的可乐易拉罐做鼻子,把高田的眼镜征用来做眼镜,开始嘻嘻哈哈的拍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开始以Langdell门前小路上走过的行人为目标开始打雪仗,往往连上了年级的老教授走过也难以幸免于难。中弹的行人往往一笑而过,也有直接加入战斗的。Mike和法兰克正好路过,被林染一个雪球砸到Mike的额头上,模样甚是狼狈。Mike是睚眦必报的人,立刻把书包扔给法兰克开始防守反攻,我和高田对视一眼,觉得林染毫无胜算,还是明哲保身,作壁上观比较稳妥。
法兰克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很自然的和高田,摸您握手,自我介绍说他是2L的法兰克。他们这些美国长大的ABC在社交上确实比较像美国人,和陌生人握手寒暄自我介绍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自问来美国快三个月了还是没有学会这一技能,每次遇到陌生人总是被动的等我的同伴介绍,也常常忘记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同伴。这当儿法兰克直接结了我的围,我想我也许应该感谢他,但想到看红叶回来的那天在他车上睡着的事,还是觉得挺尴尬。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人家是在悉心照顾我,我却难免有点为这事生法兰克的气。不过转眼这事也过去快两个月了,我也很长时间没见到他,偶尔在学习碰到只是打个招呼而已,老纠结这件事,好像也有点小题大作。
于是我决定大度的问他:“最近可好?”
“老样子。找完暑期工作后一直在审Law Review的稿件,所以前一阵子比较忙。你呢?习惯了1L的生活吗?”
“挺好的。”因为高田和摸您在旁边,法兰克和我说英文。也许是非母语的缘故,我觉得这气氛和距离刚刚好,于是我自然的跟他说起我现在的生活,功课很忙,但没有刚入学的时候觉得分分钟气氛紧张,另外我发现东亚系的燕京图书馆有很丰富的中文藏书,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传教士利玛窦的书,天气好的时候我还是会跑步,多半是在查尔斯河边,心血来潮时也会一路跑到Beacon Street上去,去摩洛哥人开的咖啡店Cafe Rustica喝一杯浓咖啡……
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喋喋不休的嫌疑,立刻住嘴,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法兰克。他倒好像在听故事一样并无反感:“我和Mike住得离Cafe Rustica挺近的,我们俩熬夜后常去买咖啡,店主是穆斯林,早上六点就开门,所以特别适合我们,喝了一杯咖啡正好回去睡觉。”
我们一起笑起来。气氛非常融洽,宾主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我觉得自己之前估计十有八九是想多了。
“感恩节有什么安排?”法兰克问我。
“感恩节?没想过,快期末了,大概就复习功课吧。”我在国内听说过美国人的感恩节,知道这是秋天的节日,美国人在这天要吃火鸡,不过来了美国以后,还真没把这个节日和自己联系起来。
“微,我昨天碰到海堡院长,她说感恩节那天会组织国际学生一起吃午饭,最近几天就会发邮件通知大家报名,你也一起去吧?” 高田忽然插话进来。
“好啊。我想林染应该也会参加的。”林染这会儿正在为她的一时之快付出惨重代价,头发上全是雪。Mike这个家伙显然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只一味以暴易暴。
“法兰克你呢?”高田问。
“我得回纽约州我父母家过节。”法兰克言简意赅的回答。
我问法兰克:“那Jane也回去吗?”
“应该吧。Kevin的父母最近回香港了。”
感恩节来得很快。周四过节,周二下午就有学生拉着行李箱离开校园,我的芳邻Sarah和她的Beau在Ames楼下吻到天昏地暗,好像马上要被家族拆散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到周三傍晚,整个学校静悄悄的,只有我们这些无处可去的国际学生还留守在原地。林染去纽约找她的大学同学玩,我真正成了孤家寡人。
我后知后觉的明白原来感恩节对美国人来说是这样重要的节日。图书馆和食堂关门,所有商店停业,美国人都各自回家,海堡院长的午宴说是为国际学生举办,四下望去全是亚非拉和东欧的学生——第一世界来的LLM 们基本上都趁这长周末出门旅行了。饭前海堡老太太讲了讲几个她家乡路易斯安那的感恩节传统,带领大家像当年的清教徒一样感谢上帝赐予我们食物。坐在我旁边的高田低声说,其实要感谢火鸡和印第安人才对。火鸡真的很难吃,但是大家饭后都发自内心的感谢海堡老太太和学校的招待,一半因为她和食堂员工在这貌似和中国人的春节一样隆重的节日里专门为我们加了半天班张罗组织,准备食物,一半因为如果没有这午宴的话,我们的感恩节就越发冷清,非得咳血焚稿才能应景。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鉴于食堂关闭而我低估了感恩节的威力没有提前在冰箱储备食物,晚餐我只能在宿舍里面泡了一碗高田施舍给我的日本盐味拉面,窝在沙发上看那本燕京图书馆借来的利玛窦传记。书上非常应景的记录了利玛窦在中国的第一个圣诞节:“中国人在腊月里纷纷关门闭户,祭出供奉灶神的肉食,准备迎接行将到来的春节,对利玛窦来说,那不过是太阳进入宝瓶星座后的第一个满月,这个遵循不同历法,观测另一种星象的外国人,独自一人庆祝了他的圣诞节。”
也许是神迹,我真切的觉得我能感受到利玛窦在广东乡下冰冷的屋子里独自对圣像祝祷圣诞时内心的寂寞和孤勇,和这个四百多年前的意大利人惺惺相惜了起来。
邮箱里有两封写给我的信,一封来自Jane,说她和法兰克祝我感恩节快乐。另一封来自华少:
“今儿北京下了第一场雪,我忽然就想念起春天来了。我不知道北京的春天对我来说意味着怎样一种荷尔蒙的分泌,我只是觉得很特别。想好好唱唱歌,想去哪个山头上面晒晒太阳,想看见桃花的花瓣被吹起来,再落下去。还想再看看《春光乍泄》,听听黄耀明。
我现在和女朋友生活在一起,基本上我觉得对她我应该知足了,够聪明,够漂亮,能和我同甘共苦,很爱我,配我绰绰有余了很多了。
但是我还是觉得缺了什么东西,以至于我在吃完饭之后会想要只是自己一个人呆着抽烟来想想以前那些日子。
比如说高中时候和他们几个春游时对着昆明湖尿尿。
又比如说半夜2点和你在城府路上面散步。
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想要说什么,只是觉得很久很久都没看到你的文字或者听到你的声音,也就是说,想你了。如果圣诞节你回国,一定要告诉我。虽然我知道陈正浩那小子伤了你的心,你不想联系我们也情有可原。你们俩的事,我不好多说什么,只是我其实既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会开始,也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会结束,大概是我太笨了吧。
在那边多注意,别太累了。”
在中国居住了数十年以后,利玛窦用拉丁文给远在意大利的家人写的信件,充满了错误的语法和词汇——他已经快忘记自己的母语了。“他一尝了人参,那间毛竹隔成的房屋就变成了故乡玛且拉达的药店。他看到父亲在配药,他的兄弟在院子里玩耍喧嚷;自己对彭启凡尼神父背拉丁文动词;一会儿又骑马经亚平宁山脉到罗马。世界上远方的另一边还在么?他是否真是那里来的人?那两道横过故乡的激流,变成了台伯河和退加斯河,变成了黄河和长江,他的一生就是星底下水上的旅行。不过死在北京的思想不再使他怅惘了。”
从九月份和陈正浩通的最后一个电话开始,我一直隐忍着的所有抑郁,愤怒,嫉妒,悲伤,不甘,落寞,忐忑,那些不愿放手的过去和不知结果的未来,终于夺眶而出。感恩节的晚上,窗外月光如雪,整个Ames静谧无言,没有人听到我恸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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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7:03:3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一章 白天打扫,晚上祈祷




HLS的学期制度跟别的学院不太一样,二三年级生的秋季学期在圣诞节之前就结束了,一月份有一个三周的冬季学期,然后二月和其他学院一起春季学期开学。唯有我们一年级生的秋季学期和其他学院是一样的,圣诞节照常放假,一月份再复习考试。我本来的计划是第一年冬天不回国,圣诞节和新年留在学校准备期末考试,感恩节前看林染忙着上网找deal定机票我还不以为然,然而经过感恩节一役,我毕竟获得了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绝无可能孤家寡人的在学校里度过欢乐祥和的圣诞节。华少的信,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周日林染回校,兴高采烈的给我展示她黑色星期五在woodbury outlet大开杀戒买来的各种战利品的时候,我给她展示了我在周末订下的十二月回国机票。

我以为林染会欣喜的说你终于想通了呀,谁知道这个贱人眼皮都没有抬,一边继续欣赏她的血拼成果一边说:“我早知道你熬不过去,买机票是迟早的事,你看你拖到这个时候,白白多花两百刀在机票上吧。一个原价Longchamp包没了。”

在林染的世界里,名包是一种放之四海皆准的等价交换物。回国的机票是一只LV基本款的包,半年的住宿费是一只Chanel的Classic Flap,她说她从前在律所做律师助理的时候24/7的工作,就是为了有一天飞上枝头做associate,每月工资就是一只Birkin。林染对各种名牌款式的中美价格都烂熟于心,随手拈来,离回国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国内她朋友求她代买东西的单子已经长得吓人。林染踌躇满志的说,她准备带一整箱奢侈品回上海,再换一整箱淘宝买的各种东西回美国。

用我从小随之长大的那套价值体系来说,林染可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拜金的人,但她丝毫不介意别人知道她对金钱的向往,对奢侈品的热爱,反而喜欢把小市民的红绸字条骄傲的别在身上,逢人就宣传她从小长大的上海下只角的环境,和那些在我们这些北方单元房环境里长大的小孩听起来觉得骇人听闻的邻里故事。基本上林染可算是北方人心目中上海人的标准负面形象,但我一点也不反感林染,相反,我发现我喜欢并羡慕她那种热烈拥抱世俗生活,并与之沆瀣一气的态度。南方的生活,不管是我从林染或陈正浩那里听到的,还是我去看陈正浩的时候自己看到的,都充满令人羡慕的烟火气。陈正浩曾说过他觉得上海和北京的最大不同,是北京的街边常是一栋栋庄严的建筑,长长的充满仪式感的围墙,而上海的街边,无一例外的开满了商店。他喜欢那种方便而没有仪式感的生活,所以留在了上海。

进入十二月,学院里的气氛默默的紧张起来。二三年级生和LLM们开始准备考试,Langdell改为24小时开放,但即使如此,座位也很难找。一年级生虽然离期末考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毕竟也受到这气氛的感染,人人如临大敌。我从小有个毛病,一到考试就很难和同学一起看书复习,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每当期末考试,我总是改变路径,找个理科生多且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上自习,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看的书都和我不同,我便瞬时获得了内心的平静,可以沉下心来做我自己的功课。所以学期当中我常常和华少结伴自习,每到考试期间,我就不争气的遁世了。对于此,华少曾经屡次恨铁不成钢的教育我我的恶习完全是由先天心理素质脆弱造成,须得后天下猛药,才有可能痊愈。可惜他是扁鹊,我却是蔡桓公,因此时至今日病入骨髓,还没真的到我自己考试的时候,已经觉得Langdell的气氛剑拔弩张。

好在H记的图书馆多,想找一个避世绝俗的清静所在并不是一件需要很高技巧的事。我最喜欢的是Yard里Widner图书馆的阅览室,它在整个图书馆的中庭,须得从书库右手的楼梯走上去,才能看到这个光明透亮的所在——它有极高的玻璃天花板,白天的光线从穹顶上直射下来,于是上楼梯的那一段路简直像是在朝圣: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我还在国内的时候看过一部美国电影,里面说现代的天使都住在图书馆里,爱读海明威的书。自从去了Widner,我觉得这真是有可能的。天冷了以后我也常去Lamont图书馆,那里的阅览室不仅有高背的Wing Chair,腰垫,还有专门的脚蹬,只差没有备下熊熊火炉和蜷缩在脚边睡觉的猫。唯一美中不足的是,Lamont里面有许多一年级本科生,像我这种一把年纪的和小姑娘们坐在一起复习考试,什么叫做为老不尊,这就叫做为老不尊。

偶尔我也会去Memorial Hall楼下的小教室自习。一般来说,除了饭点和Sanders Theatre有活动的时候,这些半地下的小教室总是非常安静,除了一些助教借用这里进行小班补习外,基本总是空着。教室外的公共休息区域放着一架钢琴,偶尔有学生会在这里练习。其实法学院食堂一楼的休息室里也有钢琴,不过除了某天有一个带着小帽子的犹太男生极专业的弹奏了一曲肖邦的革命外,我还没看到过有谁公然炫技或献丑。Memorial Hall里显然以本科生中的二流演奏家为主 (大约一流的都直接去了旁边的音乐系了),有时候我这个不懂音乐的外行都能听出外面的人弹错了音。相应的,音乐也大多简单抒情,正适合念书时当作背景。

有一天天气特别阴冷。波士顿的冬天白昼短,常常到了下午三点太阳便落山。这天我上完课刚刚三点半,外面已经快要天黑的样子。这种天气Lamont的好位置总是早早就被本科生抢完了,于是我径直去了Memorial Hall。天黑的时候在温暖狭小的空间里读书,非常符合我的审美爱好,于是这天的读书效率很高,不仅把该预习的部分顺利看完,还给期末的outline开了个头,算是超水平发挥。中途外面又有学生来练习钢琴。在Memorial Hall的一众二流演奏家中,今天这位算是水平很不错,选的曲子都挺和我意,表现力在我这个外行看来也很不错,至少没犯任何我能听出的错误。于是鬼使神差的,我在离开Memorial Hall准备回宿舍的时候绕到休息区域去看了一眼今日的演奏家。

弹琴的人背对着我,还在继续,显然完全没有感觉到有人在观察他。他完全沉浸在他的音乐里,从侧后方看过去,他似乎紧紧皱着眉,眉骨随着几个重音的落下而起伏。屋子里光线很暗,他像被包裹在一团如雾的黑暗里,与之融为一体,但他似乎也毫不介意。

这是一首我完全没听过的曲子,低处如浮光跃金,高处如墙倾楫摧,果然让人有宠辱皆忘的意思。一曲终了,他闭上眼睛,修长的手慢慢抬起,又轻轻放回他的腿上。

我不忍打扰这老僧入定的时刻,只是默默观察,等他终于睁开眼睛,我开始拍手。

法兰克困惑的转过头来,像是刚从沉睡中苏醒的孩子:“王微?你怎么会在这里?”

“像你一样藏拙呗,于是就放着法学院的大好设施不用来和本科生抢地盘了。”我揶揄他,“不过你的钢琴弹得真好。刚才那一曲是谁写的?”

“格里格。”法兰克像是被人撞破心事的小孩,虽然天色昏暗,但我发誓他在脸红。“不好意思在同学面前献丑,而且本科的时候习惯了来这里弹琴,于是有的时候就来这里练习一下。”

“你从小就学弹钢琴了吧?”我挺羡慕的问他。

“呵,”他不置可否。“我们这种ABC的三大俗就是从小学钢琴,长大上常青藤,毕业了做医生或律师,全被我占全了。”法兰克从钢琴面前站起来,合上琴盖,双手交叉拉伸了一下,然后朝我走过来。“还好我一下午都没弹肖邦或者拉赫玛尼诺夫,不然那真得是教科书一样的ABC形象了。”

“不过看得出来你真的乐在其中。刚才你弹格里格的时候我一直在你背后,觉得你就好像要和音乐融化在一起一样。”

“我是喜欢弹琴的,不过天赋不高,所以只好躲在这里练习。”我们一边聊天一边一起往外走,法兰克带点自嘲的口气说。“Jane比我弹琴的天份高很多,可是她不喜欢,勉强弹到高中毕业离开家之后就放弃了,挺可惜的。”他顿了顿,“你喜欢音乐吗?Memorial Church每年十二月中有两场圣诞歌曲礼拜,有没有兴趣一起去?”

“这个,不信基督教能去吗?”我有点犹豫。

“当然可以。我自己也不是教徒,但是每年都会参加。哈佛的唱诗班水平很不错,这个礼拜以演唱圣诞歌曲为主,对外开放,大学社区之外也会有很多人来参加,所以往往需要提前去排队。”

“好啊。没想到学校里面音乐资源还挺多的。”我衷心的说。

“嗯。”法兰克指着不远处一座古典式建筑给我看:“那是欧洲研究中心,你看到的这栋房子是创立百威啤酒的家族捐建的,里面以其命名的大厅有一架巨大的管风琴,所以常常有管风琴音乐会。另外,如果你喜欢大提琴的话,马友友是校友,夏天也常常回来开小型演奏会。”

其实不过七点多点,因为天黑且冷,感觉像半夜一样。我们一边呵着白气一边往法学院走。法兰克把我送回Ames门口:“那么下周日见啦。”他向我挥挥手,回身往Langdell大步走去,刚才在Memorial Hall地下室里笼罩着他的那团沉沉雾气已经消失不见。

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下午,我和法兰克约好下午四点半在Memorial Church门口见面。本来林染说要跟我一起来的,结果头一天大雪,天气预报说今日最高气温零下二度,林染立刻就改变了主意。现在下了雪以后已经没有人堆雪人或是打雪仗了,所有的人都只是抱怨今年的天气差,才只是十二月,已经下了许多场大雪,温度动不动就最高零度以下。

等我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到Memorial Church的时候,门口已经排了很长的队。法兰克从人群中笑眯眯的向我招手,他围了红黄相间的哈利波特式的围巾,在一群老先生老太太们当中相当显眼。

“你来了很久了吧,冷吗?”我忽然意识到他显然很早就来排队,所以才能排这么前。这么冷的天,我刚站定就觉得耳朵冻得有点疼,而他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法兰克又开始脸红,我想到《倾城之恋》里范柳原夸奖白流苏的特长是低头,法兰克显然属于男生中很善于脸红的人。ABC男生还真是像小白兔一样啊,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教堂的大门忽然打开,人群开始慢慢往里走。门口穿着道袍的usher发给每个人一个小册子,里面是今天的程序和所有歌曲的歌词。“法兰克,这里面很多歌曲是要用拉丁文或者德文全体合唱的,你都会吗?”我有点紧张的问法兰克。

“没事,你不会唱的歌不用发声。我也只会少数几首。”法兰克轻声安慰我。

礼拜五点才开始,我开始好奇的张望。整个教堂以白色为主,唯有前方的神龛和布道用的讲坛是黑檀色的。因为圣诞节的缘故,神龛里摆了许多圣诞红,各处点缀了柏叶和蜡烛。穿着礼服的唱诗班坐在神龛的后面,很像一个美梦成真的童话。看我看得出神,法兰克介绍说Memorial Church每天早上8点45有早祷,每周日有礼拜。这个传统从1636年建校开始,已经存在了快400年。400年!我在心里惊叹,不知道上帝听到这十多万次的祷告,会不会有一点感动。然而法兰克随即打碎了我的文艺梦,补充说早祷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能使学生和老师准时去上早上九点钟的课。“这不是我杜撰的,这是教堂的term book上写的。”他耸耸肩,好像很无辜的样子。

我正准备反唇相讥,背后的管风琴响起,礼拜开始了。我听说过管风琴这种乐器,但是第一次听到现场管风琴的声音,我还是愣在了当场。管风琴的声音在低音处庄严肃穆,充满了抚慰灵魂的力量,在高音处又极为华丽而慑人心魄,让人只想以一己之卑微的所在,仰望永恒之中神的慈悲。

长长一段管风琴的前奏之后,唱诗班的人声响起:

Adeste, fideles, laeti triumphantes
Venite, venite in Bethlehem
Natum videte regem angelorum
Venite adoremus, venite adoremus
Venite adoremus Dominum

也许是因为管风琴,也许是因为拉丁文的歌词,也许是在教堂里的缘故,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如摧枯拉朽般带来内心奇异的平静和莫知所衷的喜悦之情。我在这音乐里心醉神迷,直到三四首赞美诗之后才缓过神来。礼拜快到尾声,教堂里灯光熄灭,唯有星星点点的烛光,所有人在唱诗班的引领下用德文或英文唱Silent Night。显然这是法兰克说的“少数几首”之一,他闭上眼睛跟着哼唱,是挺好听的男中音,烛光撒在他闭著的眼睑上,他显得很虔诚。我后知后觉的发现其实法兰克长得挺不错,除了哈利波特式的围巾稍微有点傻,整个人确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样子。

一小时的礼拜浑似黄粱一梦。我们走出Memorial Church,冬天清洌的冷空气抚在脸上,这个梦像是终于醒了。法兰克照例送我回Ames。我还兴奋的想着刚才的音乐,一路问法兰克各种和Memorial Church相关有的没的,发誓明年还要来参加这个礼拜,法兰克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十万个为什么,从一个外人的角度来看,那个画面大概很像是一个法兰克在遛一只小狗。我们走过Yard,走过灯火通明的Langdell。到了Ames楼下,我忽然想起来:“下周五我回国过圣诞节,你也应该要回家吧?”

“嗯。”法兰克点点头。

“那么,祝你下周考试顺利,圣诞快乐咯。多谢你今天带我去看圣诞礼拜,实在是太棒了。”我的心情还是很雀跃,于是我学着他们美国人的礼仪,向法兰克伸出双臂。法兰克仿佛犹豫了一下,把我拥入怀中,他的手指非常迟疑的放在我的后背上,而我充满豪情的拍了拍他的背,转身上了楼。他的哈利波特围巾真扎人,我在心里想。


题图:当年的Christmas Carol Service Program 封面。Annunciation, painted by Fra Angelico (1387-1455) (Flo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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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7:05:04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十二章 出埃及记





华少来机场接我。见面他先问我:“你丫还会说中文吗?”我在接机大厅众目睽睽之下把他暴扁了一顿,施暴者和受虐者都觉得那感觉还跟半年前一样,挺对,然后我们各自松了一口气,还像原来一样相亲相爱的离开了机场。

“好几个人说圣诞节来个高中同学聚会,我准备安排在这周六,既然你在国内就一起来吧?”上车没多久,华少问我。

我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杨树林:“陈正浩会来吗?”

“你希望他来,还是希望他不来?”

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他来不来无所谓,我们毕竟是高中同学,还能就此不见了不成?可是我不想见他的女朋友。”

“成!这事儿包在我身上。”华少立刻打了包票,“陈正浩他女朋友其实…”

我立刻回头打断了华少:“打住。打住。”我盯着他,一直到确信他把刚才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我好像打完了一场战争,精疲力竭的仰头靠在出租车座椅后背上,闭上眼睛说:“我跟陈正浩没什么了,但我不想知道他女朋友是谁,长什么样,做什么。我不想知道任何能落实到一个活人身上的具象化的信息,暂时还不行。”

这话说完,我松懈了下来。也许是长途旅行的疲惫,我很快睡着了,一直等车停在了我家门口,华少叫醒我,我才睡眼惺忪的睁眼,看见了专门提早下班在门口等我的妈妈。

早在回国前一周,我就规划好了一个详细的回国必去餐厅名单,和在家每顿饭的菜单,以确保我的胃物尽其用,不浪费回国期间的每一顿饭。对于我的吃饭计划,我家上上下下都十分捧场,连久已不下厨的姥姥都亲自赶来,在给她专门预留的时间段保质保量的做出了我在波士顿日思夜想的肉龙。华少反正还在上学,干脆充当了全陪的角色,甚至被我拉去了动物园和万通批发市场。我大包小包的用美国1/8的价钱买了许多便宜货,华少愁眉苦脸的给我做挑夫,指天发誓说幸亏从来没有松口答应过女友陪她去这两个市场,以后也绝没有二回了。

在家的日子,简直出则乘舆,风则袭裘,雨则御盖。国内的茄子特别大,国内的洋葱特别香,国内的猪特别的该杀,连冬天北京城里弥漫的那股烧煤的味儿,我闻着都觉得心下妥贴,十分受用。有一天我正不顾形象的在沸腾鱼乡捞着水煮鱼里面的鱼片时,华少忧虑的对我说:“王微啊,我听说资本主义物质极大丰富,你怎么跟刚从劳改农场放回来似的?”

“俺们博士屯农村呗,伙食还不如劳改农场呢。”这可是我的肺腑之言。H记附近一共有四家中餐馆,Harvard Square的燕京和香港楼,法学院附近的常熟,和神学院附近的风味亭。这四家餐馆里,香港楼和常熟可以直接忽略不计,别说在纽约唐人街长大的Mike和我们一众国内来的学生,就算对中餐相当没有鉴赏能力的法兰克也对其嗤之以鼻。燕京因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在Harvard Square的核心区域,正对着Yard,所以自古以来都是国内学生到H记的第一顿中餐目的地,但它家的水平不高,且贵,所以往往开学一两个星期后,学生去的就少了,只有那些相对有钱,中国胃又比较顽固的访问学者,会坚持不懈的照顾它家的生意。剩下的风味亭,老板据说是从波士顿地区长盛不衰的四川饭庄出来单干的,传说菜的味道最初非常好,但自从确立了H记附近最佳中餐馆地位之后变得骄傲自满,日益走下坡路。波士顿靠谱的川菜,无论是Brookline的四川饭庄还是Belmont的四川小馆,统统都需要开车去,偏偏有车的法兰克不能吃辣,偶尔他和Mike约我和林染吃饭大多都是去MIT附近的台湾菜馆。细细想来,我对ABC的偏见,应该就是从他们不能吃辣开始的。

“不过我那儿还不算特别差。”我又捞了一块鱼,勇敢的面对了华少“你们那不差还能更差到哪里去”的质疑神情:“我们那一LLM跟我说她同学去了北卡念书,偶尔进城在稍大点的美国超市买到了4刀一磅的中国白菜都觉得幸福的泪流满面,完全不在乎她得花一车白菜的价钱买一棵白菜这个心酸的事实了。”

果然,华少好像有点感同身受到林染同学见到白菜时狂喜的心情,他带着一种悲悯的眼神把桌上的一盘干锅娃娃菜往我这里推了推。

我发现,和朋友们抱怨美国的伙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示弱方法。别说华少,连一向牙尖嘴利,以至于每次我见他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生怕穿衣举止说话露了怯,被他抓住狠狠讽刺一番的萧世伯,都在听到林染同学见白菜的故事之后任我点了一桌荤素毫不搭配的菜而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点评,只是在饭后带我去听了一场京剧,说是外国友人来北京的时候,这一般是保留节目。

萧世伯还给我传达了一个消息:他考了GRE,正在申请去美国读PhD.

这事儿要搁在华少或者我任何一个同学的身上,那都没有任何可惊奇的。但萧世伯是前辈,前到什么程度呢?他进北大化学系的时候,老狼还没毕业呢!萧世伯大学毕业直接进了微软,做和化学毫不相干的工作,业余时间读书写诗,和各种老中青文艺青年们厮混,直接熬成了钻石王老五。现在他当年出国的同学都毕业回国当教授了,萧世伯决定申请去读PhD。

于是我大跌眼镜的问他,为什么呀。

萧世伯高深莫测的一笑:“你看,你问这个问题,就证明你才20出头,心理上就已经老了。真正像我这样心理上年轻的人,才能够在三十多岁的高龄做出这种彻底改变人生的选择。”

“可是,”我还不甘心,“你如果申请读商学院我还可以理解。PhD要读六年,且不说你的十多年前本科学到的知识还在不在,等你毕业都四十出头了,那时候再重头开始工作,过去的十多年工作经验不是全白费了吗?”

“是啊,可是我就是厌倦了现在的工作,想换个环境,换个方式生活。”萧世伯极为坦然的说。“去年秋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得了癌症去世了,她是做有机化学的,我在大学的时候专门选了无机化学,因为有机化学的试剂毒性很大,长期接触容易患癌。我同学临终的时候,说她当年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是觉得有机化学最有趣,与其用长长的人生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还不如去冒个险,最后不过是求仁得仁而已。我现在觉得她说的很对,而且我没有结婚,父母又有我哥哥照顾,为什么不冒点险做自己喜欢的事呢?最坏就是毕业没工作重新找个软件企业上班呗,那我也赚了在美国生活的6年。所以我回来就准备GRE考试,上周已经把所有申请资料都投出去了。我一向喜欢梭罗和艾米莉狄更斯,申请的绝大多数学校都在新英格兰。如果顺利的话,明年秋天就可以跟你在美国见。”

我承认萧世伯大概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这个决定,该想的他也都想到了,可我还是觉得他这举动实在疯狂,而且用梭罗和艾米莉狄更斯来选择申请学校的地点,这本身就是一件透着诡异的事。唯一能与之媲美的,只有北大社会学系的李猛老师放下北大老师工作去芝加哥大学念PhD的事迹。北大化学系果然是出理想主义者的地方,前有老狼,后有萧世伯,令我等凡夫俗子自愧不如。于是我祝萧世伯拿offer拿到手软,我们约定明年秋天新英格兰见。

周五晚上收到华少群发的短信,确认第二天晚上高中同学聚会的时间地点。按照惯例,大家先吃晚饭,再转战朝阳门钱柜。十一点多,我正准备睡觉,手机叮的响了一声,是华少。

“陈正浩刚下飞机。他说他明天晚上要来。一个人。”

我把这条消息看了又看,回了一条“嗯。”

第二天下午该出门的时候,我开始为穿什么衣服出席聚会纠结起来,是盛装打扮,传达一个“你看你错过了什么”的信息呢,还是故意乱穿一气,表达“我已经完全不在乎你觉得我好不好看”的意思。我觉得很难取舍。思量再三,我给华少发了个短信,问他什么意见。

华少回的非常快:“随便穿,你怎么打扮我们直男都看不出来你要表达的意思的。我已经在去餐馆的路上,你赶紧的。”

我恍然大悟,觉得华少说的很有道理,于是随便穿了一身,抓了个包就出门了。

华少的号召力还是很强,晚饭来了有十多个人。陈正浩迟到,上了两三个热菜他才来。甫一进门,就有人问他:“这次怎么没带女朋友来?”

陈正浩没有接问题,拿起桌上的一个空杯子,自己倒满啤酒。“我来迟了,自罚一杯。”说完他抬手喝完一整杯酒,向那个问他问题的人亮了空杯子,迳自入了座。

我发现华少正密切的观察我的表情,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

出席聚会的高中同学大约一半开始上班,另一半还在学校读研。工作的同学大多在交流职场新鲜人的经验,哪家公司管得严,哪里福利比较好之类,还在上学的呢,相对来说生活和以往变化不大,也就说说学校里那些事。有人问我美国生活的种种,我也一一作答。

吃完饭照例转战朝阳钱柜。一票高中同学中,我和华少是我们班的麦霸。我们最拿手的合唱曲是陈升的《北京一夜》,由华少唱女声,我反串陈升。这一天大家以各种时下流行歌曲开场,我惊讶的发现,原来出国不过几个月,我已经在唱歌曲目方面被国内的同学远远甩在后面。唱过三轮,老歌慢慢浮出水面,又有人起哄我和华少,于是我们欣欣然拿起话筒,再度高歌一曲“怕走到了地安门……”

聚会终于散场,大家站在钱柜门口各自一边呵着白气搓着手保暖一边打车回家。华少问我要不要送我,我说不用。这个晚上我用尽全力支起了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甚至跟在某次点歌时和陈正浩像老同学一样聊了两句。现在我累了,只想赶紧坐车回家睡觉。

我冲所有人摆摆手,退了一步准备到马路对面去拦车。“小心!”陈正浩的声音和非机动车尖利的刹车声同时响起,我被陈正浩一把拉回了人群中。“丫活腻了!”一位骑助力车的胖大叔丢下这句话恨恨的继续往前,而我不好意思的冲所有人笑笑:“真没看见。”再转身过街,陈正浩跟了上来,他一句话没说,可是人站在我的左边迎着来车的方向,一只手虚虚的扶着我的后腰,跟我一起过马路。我浑身紧张,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那只隔了三层衣服搁在我背后的手上。这两车道的马路,我觉得我们过了有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过红海那么长的时间。安全走到马路对面,陈正浩放下了他的手,却还没有要走的意思。谁也不说话,我们像两个沉默的犀牛一样笨拙的较劲。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终于有一辆救命的出租车驾着祥云徐徐驶来。我长出了一口气,“再见!”上车的时候我对陈正浩说。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回答。我关上车门,向百花深处开去。

前一天晚上费了太多的力气,第二天我睡到日上三竿才懒起画娥眉,跟我妈去姨妈家串门吃饭,继续作威作福。吃了暑假时候的亏,看昨晚那架势,我挺怕陈正浩再杀到我家来。虽然人现在有女朋友了,我这多多少少有自作多情的因素,但陈正浩是我心上的五指山,毕竟还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好。于是吃完午饭我拉着一众表妹上西单逛街,晚饭后又撺掇我妈她们打会儿麻将再回家,直到所有从北京往上海去的交通工具都出发了,才筋疲力尽的跟我妈回家去。

但我毕竟低估了敌人的顽固程度,陈正浩回了上海,过了两天,华少这名多管闲事的说客找上门来了。

我们去了北海公园。正值隆冬,又不是周末,公园里除了几个锻炼身体的大爷大妈之外,基本没有人。华少开宗明义:“我还是那句话,我既不理解你跟陈正浩为什么会开始,也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会结束。陈正浩那小子表面挺开朗的,其实所有重要的东西他都憋在心里,八杆子也打不出一句来。他对你的心思,可能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个他不说,我当然也不能问他,但是周六晚上你走了以后,他抓我走了大半个北京城,又在你家楼下转了好几圈,跟双城记似的。我他妈都冻死了,要给你打电话还被他挡下了。”

我没看华少义愤填膺的脸:“现在说这个有意思吗?他都有新女朋友了。”

“还真不一定没意思。他周日晚上回去就跟女朋友分手了。”

我错愕的看着华少。

“你先别急,咱先说说这个女朋友是怎么来的。你知道陈正浩这丫挺骄傲的,要不他也不会非得折腾到上海去。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陈正浩一直觉得他喜欢的是漂亮听话的女孩子,”华少顿了顿,好像豁出去了:“也就是,不是你这种类型。”他小心翼翼的看了我一眼,发现我没有要跳起来发作的意思,才放心的继续:“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呢,他偶尔会喜欢说大家觉得中国只有北大清华两所名校是无稽之谈的观点。很久很久以后我才体会到,他可能当时是觉得你比他强,心里有点压力,再加上你跟他从小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不一样,所以这种压力可能会被放大。你LSAT考了高分,这种压力就更大了,他自己不想出国,又怕把你留下来,让你放弃了大好前途,总有一天你要怨他。你一举考上了哈佛法学院,对他来说,不过证明了他放手让你走是对的。”

我木然的看着湖面。原来陈正浩早为我做了决定,给我规划了他心目中我最适合走的路,这样看来,我也许还得感谢他做了挺大的牺牲。可是他为什么不问问我我想做什么,我想要怎样的生活?大概归根结底他还是怕我有天后悔怪他罢了。

华少看我没反应,继续往下说:“他暑假回来找你这件事,我真不知道。他是聚会那天晚上才告诉我的。我到那时候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以往有好几回我都想跟你说,但要不然最后还是决定不要插手你们的事,要不然就是被你自己打断了…”

我忽然有非常不好的预感。

“…陈正浩九月份带回来的女朋友,是你室友晓培。”

我很想痛哭,又很想大笑,但终于什么也没做。晓培从大四就在上海实习,后来又留在那里工作,她遇到陈正浩,两个人好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只是我居然像傻子一样被蒙在鼓里这么久。我和晓培果然是互换了彼此的人生,连男朋友都包含在内。

华少笼笼我的肩膀,我拍拍他的手,表示我没事。

“我一直没告诉你,也是不想你受到伤害。如果你和陈正浩已经分手了,那他和晓培在一起虽然还是不太妥当,毕竟也没有什么不对。我今天拿出来说,一是因为陈正浩真的后悔了,虽然他觉得现在没脸找你,但是也明白你们之间假若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他都得先把现在的残局收拾干净,不然他也不会周日晚上回去就连夜找晓培摊了牌。二是因为你得理解晓培这是个特殊情况,陈正浩夏天的事确实做得不地道,但他夏天回来找你是真心诚意想挽回的。虽然陈正浩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无缘无故的为他辩护,但晓培是不一样的,她毕竟跟你那么熟,知道你们各自的弱点在哪里,她一句话就摧毁了陈正浩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对你们未来的微弱信心。”

回美国的飞机上,我一直在回味华少的话,他说,晓培只问了陈正浩一个问题,就瓦解了陈正浩对我们未来的信心。

她问陈正浩:“王微已经去哈佛法学院了,你准备什么时候考托福?”

题图:北京的冬天,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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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7:07:00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十三章 This could be heaven or this could be hell




回到波士顿以后我又恢复了晨跑。以前还是有一茬没一茬的,现在倒坚持了下来。波士顿的一月,大西洋带来干冷的风,有时沿着查尔斯河一圈跑下来,耳朵和脸颊冻得毫无知觉,喉咙里有腥甜的感觉。但我觉得这样很好。跑步的时候所有的精神都集中在身体的疲乏和皮肤的不适上,不知是因为大脑放空还是身体分泌的多巴胺起了作用,让我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

差不多整个一月,我的生活跟刚到美国时很像:跑步,去图书馆,吃饭,去图书馆,睡觉。每日循环往复。林染忙着冬季学期和纽约的LLM招聘大会,一直到考试,我都没怎么见到她。考试周开始前的周五又照例收到email说五班同学今晚请去一个叫做“阿喀琉斯”的酒吧进行Bar Review。我不过迟到了半小时,到的时候有好几个人俨然已经喝醉了。平日沉默寡言的Jason和Stuart把啤酒和一杯杯的龙舌兰酒混着喝,大家互相调侃考试复习的情况。

喝到半夜,有人破罐破摔的转场去跳舞,我和Sarah的男友Andew同学扶喝醉的Sarah,高田和另外一个女生回宿舍。外面极冷,偏偏Yard这个时间已经关门,我们得绕远路走回法学院去。喝醉了的Sarah不停的说话。走到一半,她忽然停下来抓住我的手,一脸认真的问我说:“Wei,你都不是native speaker,怎么要考试了还这么镇定?”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高田哈哈大笑:“她从communist China来,他们上学的时候除了读书什么也不许做,这样才能考上大学,所以王微早就习惯了。”Sarah做了一个夸张的恍然大悟的表情,而还没醉的Andrew非常尴尬的看着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冲Andrew摇摇头,表示没关系。这个晚上许多同学喝醉了,于是把埋藏了一学期的不痛快发泄了出来。说实在的,高三也没有这样可怕,何况美国学生没有经历过高三。至少高三的时候老师不会抓着你回答问题:Shussler Fiorenza教授喜欢一个案例问一个人,而且得不到答案决不罢休。她会不停的提示你,直到最后你觉得自己愚蠢无比为止。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考试都是24小时的开卷考试。教Torts的奥茨教授平时相对挺和气,考试的时候让我们吃了大亏。她事前说考卷上“每一个fact都会有它存在的目的”--结果她给了整整7页纸单倍行距的facts,让我们分析法律后果。其他教授要求考试应答用12号字体,10页为限,奥茨教授要求10号字,20页。她在课堂上说我的考试你们最多可以写20页的时候助教回头无比同情的看了我们一眼。我们彼时还浑然不觉,一天的考试下来手指酸痛到抬不起来的时候才明白那眼神是什么意思。虽说20页是篇幅的最高限制,但就连我这个最初来美国时一封三行字的email要写上半小时的国际学生都生生的写出了20页来,因为奥茨教授的说明上用春秋笔法写道:I’ve given some good grade for people who only wrote 15 pages.

考完试那天林染施施然出现在我面前,跟我说晚上法兰克和Mike组织小范围的吃饭打牌活动,邀请我和林染参加。我正想拒绝,林染徐徐吐出一句:“四川饭庄,我请客,法兰克做司机。”

于是我抛弃了节操,立刻就范了。

四川饭庄果然是波士顿川菜界经久不衰的招牌,水煮鱼辣得非常过瘾。法兰克的吃辣水平完全不够挑战水煮鱼,只能吃吃丝瓜竹荪盐煎肉之类人畜无害的菜。Mike虽然比他好一点,但也只能友情赞助一下。于是我和林染欣然把辣菜都包圆了,吃得汗流浃背,好不过瘾。

两杯啤酒下肚,林染愈发的活泼起来。她绘声绘色的给我们讲她去纽约参加招聘会的经历:“那天晚上我路过麦迪逊广场花园,正赶上球赛散场,有俩黑哥们儿一脸喜色的走过来,看见我就说,'Hi, five!' 还伸出一只手。我想,擦,还遇上打劫的了。刚来美国的时候我学长就叮嘱我要是碰上打劫千万要镇定,给钱就行。于是我乖乖掏钱包,结果没五块!我只好给了他一张十块的,那黑哥们儿也楞了一下,没找我钱就走了。”

我正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林染,忽然发现法兰克和Mike都表情扭曲。法兰克还好点,Mike的脸憋得跟茄子似的。我和林染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理解他们俩为什么表现得这样奇怪,这下Mike憋不住了,拍着桌子大笑起来,搞得全餐厅的人都往我们这边看。愣是法兰克这种平时道貌岸然的,这会儿也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我和林染觉得挺尴尬,这必须是和我们有关了,但他们究竟在笑什么,我们还是毫无头绪。看我们面面相觑的样子,Mike一边喘着气一边对法兰克举起一只手说:“Hi five!” 法兰克犹豫了一下,伸出一只手去和Mike在空中击掌,Mike又径自笑成一团。

气氛忽然很怪,林染的脸色挺难看的。还是法兰克先反应过来,拍了拍Mike:“好了这也不值得你笑成这样。林染一个女孩子深夜遇到两个黑人,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我感激的看了法兰克一眼,感谢他给我们解围。但林染这个天蝎座毕竟是记了仇,那天晚上吃完饭后去法兰克和Mike合租的公寓打双升,林染对这两个刚学会打牌的新手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无情,导致两人很快输得脸上贴满了纸条,十分的狼狈。

就单身汉的公寓来说,法兰克和Mike的公寓简直清洁整齐的不可思议。厨房里雪白的磁盘一个个在碗架上整齐排列,烤箱把手上挂着看起来洁白无瑕的擦手巾,客厅书架上整齐有序的摆着大约是两人的书,唱片,DVD和游戏软件,唯有墙上挂着的两幅巨大的电影海报,一幅是安吉丽娜茱莉,另一幅也是安吉丽娜茱莉,能够确证这是两个单身直男的家。

从华少和我的谈话算起,这是第20天。在那之后,陈正浩没有找过我,华少也没再提起此事。我不禁怀疑,我和华少的对话到底有没有发生过?陈正浩真的和晓培在一起过吗?还是只是我的幻觉而已?考试期间我还有分散注意力的办法,现在考完了,我开始有许许多多想要和不想要的空闲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这令我很困扰。

我当然无法忘记陈正浩。我们分手了两次,或者说,陈正浩把我甩了两次。然而虽然是这样,当分手最初的那些愤怒和悲伤过去之后,我再次重温我们的关系,能够记得的仍然是那些最初令我怦然心动的片段。我常常回想他在杏花楼前走在我面前的背影,雨后黄昏的路灯下,他灰色的编织毛衣泛着淡淡的光。无论我们后来经过怎样的曲折,他怎样伤过我的心,回想这个场景,我还是觉得心里充满欢喜,随时可以重新泥足深陷。

但23岁的我和四年前相比毕竟学到了点人生的道理。我和陈正浩当年没有跨过去的坎,今日仍然横在我们中间。即便没有晓培,没有我们相隔的七千多英里的距离和13小时时差,我们也已经放弃过一次。暑假的时候我还豁出去了一回,但那又怎么样?感情这事端的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如果华少说的都是真的,陈正浩没有找我,恐怕也是因为同样的想法吧。

我反反复复读钱包里那张陈正浩给我的小字条,他人生当中想要做到的五件事。陈正浩的人生和我的,到底是同一部剧,还是我们终究只是在对方的人生中走了一个过场?我一遍又一遍的想着这问题,心里既柔软,又怅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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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7:08:04 | 只看该作者

此岸 十四章 新的世纪


春季学期伊始,学校里上上下下都友好的叫我们1.5L,以示一年级已过半,很快就可以摆脱1L这辛苦的身份。我拿到第一学期成绩单时松了一口气:就像我预期的那样,大约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既不用担心以这份成绩单找不到工作,Sears奖学金这种也是不必痴心妄想的。

第二学期的课程相对轻松,除了民法程序以外,其他的课都可以自由选择。上学期期末的时候,高田好心提醒我,第一年春季学期的选修课最好不要选太难的。因为第二年的OCI全凭第一年成绩找工作,如果选了很难的课,容易拉低成绩,在找工作的时候吃亏。“尤其要避开里根院长的行政法和法伦教授的联邦法庭,这两门课里集中了所有毕业想去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法庭做法官助理的gunner,即使你想上这两门课,也最好等到3L的时候,反正那时候成绩已经不重要了。”

我谢过他:“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高田抓抓头发,冲我腼腆的一笑:“看棒球比赛的时候那些2L学生告诉我的。”

“那你准备选什么课?”我问高田。

“我嘛,我准备选公司法和证券法,我希望能找到一个美国律所东京办公室的暑期实习。一般来说美国所在日本的业务都跟资本市场有关,所以这两门课应该很有用。”

“你知道的好多。”我衷心的对高田说。和我相比,高田显然更快的适应了HLS的生活,也对未来有很清晰的规划。我常常看到他和其他白人学生在一起谈笑风生,而相对来说,我的社交圈还是以亚洲人为主,和白人同学的交往仅仅限于班级聚会喝酒聊天而已。说实在的,我觉得和白人同学很少共同语言,他们常提起那些体育明星,政客,我既不熟悉,也谈不上什么兴趣,有时某人说了一个笑话哄堂大笑的时候,我也只是讪讪的跟着笑一笑,却其实并不明白笑点到底在哪里。

于是我一直很困扰,到底是因为高田在美国生活的比较久,所以融合得好呢,还是我确实不够努力,所以才没发现这其中的乐趣。

开学的第一个周末,我约了法兰克在Beacon Street上他喜欢的那家摩纳哥人开的咖啡厅喝咖啡,请教他关于第一学期暑假找工作的事。迄今为止,我所听到的关于暑期工作的信息,基本都是高田那里来的。他说一般学生要么是去做短期法官助理,要么是去非营利机构实习,当然也有少数去律所的。律所的工作薪水丰厚,还能够为OCI打好基础,但相对来说1L实习生招得不多,属于稀缺资源。

我大概给法兰克叙述了一下我从高田那里贩来的二手消息,又表达了我对高田毫不费力就能和白人玩到一起去的羡慕和而对我在这方面能力欠佳的遗憾,顺便就融会贯通了一下:“所以我对找工作这件事挺没信心的,要不还是找个非盈利组织混一个暑假得了,反正也没工资,门槛应该不会那么高吧?但是为了秋天的OCI打算,是不是还是有点律所经验比较好呢?万一表现太差会不会有反效果?”

法兰克放下他的咖啡杯,打断了我:“如果不考虑可能性和任何外界的因素,你最想做什么?”

“我?” 我被他问住了。“我其实也不知道,如果能去律所赚点钱的话当然是好的,不过我申请HLS的时候personal statement写的是说我想学习了法律之后能在公法方面有所造诣,为社会做出贡献,结果第一年暑假就去律所赚钱好像不太好。最近我读了一两篇博客文章,觉得法官助理也挺有意思的,但那种工作,我的英文不一定能胜任吧?”

我还在自言自语,法兰克忽然问:“王微,你是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你?”

“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是吧。我从小在一个大院长大。我妈妈从小教育我,大院人多口杂,最重要的是我不能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让别的大人说我爸爸妈妈的闲话,慢慢就习惯了做事之前先想想别人会怎么看。这跟找工作有什么关系吗?”

“我长个子晚,九年级以前,我都是坐在教室的最前两排。” 法兰克忽然答非所问的说。“因为个子小,我体育也不太好,打橄榄球没有人愿意和我在一队。你知道在美国,这对男生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诶。难道说跟我们上学时的班里差生差不多?”我说完忽然觉得自己很白痴,赶紧喝了一口咖啡掩饰。

“可能还要更坏……”法兰克自嘲的说。“是不受欢迎。学校里最不受欢迎的,就是我这种成绩很好但体育很差的亚洲男生。五六年级的时候我经常被打,晚上穿着被撕破的衣服回家。我妈很心疼,把我转学到号称全纽约州最好的私立学校,那些‘蓝血’家庭都喜欢把小孩送到那里去念书。但那又怎么样?我还是整天被欺负。”

“我想过各种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受欢迎。我试过逃学,故意考得很差,结果他们开始嘲笑我是愚蠢的亚洲人。我在Superbowl party前把橄榄球比赛的规则背得滚瓜烂熟,但其实根本没人邀请我去参加。我还是被各种人欺负,一直到九年级,我爆发了一次,跟常常欺负我的那群人狠狠打了一架。领头的那个人被我打断了鼻梁,我自己在医院里躺了两天。此后我还是不受欢迎,但是没人再敢欺负我了。”

“后来我考上了哈佛。你觉得学校里的其他人应该对我另眼相看是不是?Not really. 好莱坞的那些电影总是宣传弱者如何靠意志战胜强者,那些曾经欺凌弱者的人如何幡然悔悟,重新做人。那都是骗人的。那个欺负了我好多年,最后被我打断鼻子的Nick,现在是我的同学,也在Law Review,昨天还兴高采烈的谈起我上中学的时候样子是多么蠢。”

法兰克不疾不徐的讲着这些,好像是别人的故事,而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好。我遇到法兰克的时候,他已经身高六尺,名校招牌加身,待人接物举重若轻,怎么看怎么都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的斯文败类形象,很难想象他从故事里瘦弱畏缩的样子慢慢抽条变成今日模样的过程。

“王微,”法兰克终于讲完了他的故事,平静而高深莫测的看着我,而我看见自己在他瞳孔里面的两个小小的影子。“我们谁也没法改变别人对我们的某些看法,无论你怎么样努力都不行,你只能学着坦然接受自己的样子,才不会庸人自扰。”

那天法兰克好像从头到尾也没给我什么实际的建议,不过他说的这句话倒是在日后让我一再想起。正是从这句话开始,我慢慢得出了一个结论,法兰克虽然看着像小白兔似的,其实内心是一个挺强大的人。

我最后给两家在纽约的律所和几位在东北部和加州的联邦法官写了求职信。之所以选择加州,是因为波士顿的冬天盘桓不去,到了三月还一场接一场的下雪。我某天在宿舍里重看了一遍《重庆森林》,立刻就受到了启发,开始仰慕起加州的阳光来。可惜天不助我,第九巡回法庭的各位法官陆续给我写了言辞委婉的据信。纽约的两家律所说,今年他们1L名额已满,但热情邀请我申请在OCI时再申请他们正式的暑期项目。这些据信多数洋洋洒洒写满一张纸,充满各种委婉客气的套话。只有第一巡回法庭的S法官让他的秘书给我写了一封两行字的Email,里面说,法官大人对我的背景和成绩单很满意,请于6月5日到波士顿法院大楼某某室报到,实习期为两个月,无薪。

我兴冲冲的去找林染,结果她不在。正准备离开,走道的门开了,林染和Mike有说有笑的走进来。我发誓林染看到我的那一瞬间脸红了,但她很快恢复镇定,举着手上提着的盒子对我说:“今晚照常打牌啊!我跟Mike刚从Finale买了甜点回来。”

Finale是Harvard Square最受欢迎的甜点店,虽然不如Brattle Street上的L.A. Burdick有名,但这家据说由三个HBS的毕业生创业开出的甜点店永远门庭若市,和Mass Ave上的咖啡店Toscanini & Sons并列我的最爱。Finale家的蛋糕十分之不便宜,今日必有蹊跷,果然,还没等我问,林染面若桃花的说:“今儿庆祝我终于找到工作,毕业可以去纽约这个花花世界啦!”

题图: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海报,来自网络。

[发帖际遇]: 悠悠冉冉 经常泡在新儿教,得到新儿教奖励 4 金币 ,真开心。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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