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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榴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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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灌水] 再审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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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4-30 18:5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含香 于 2013-4-30 15:02 发表
我和朱令一样大, 也是那时入校的.只不过我不是清华, 是不是就要感谢舍友不杀之恩呢?

大二的时候认识了一帮年轻的老师, 大家在一起相片愉快,在宿舍里时间就少了, 宿舍里七个女孩. 两个班的.
后来我被排挤了. ...



其实吧,经过这么多年,回过头来想想,即便有些冲突,如果能相对平和的处理,还是比较好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俗语说得还是挺好的。哪怕对某人很不喜欢呢,也没必要把矛盾暴露得那么血淋淋的,不喜欢,就远着他,冷着他,就是啦。
一定要爱憎分明,喜欢那种痛快淋漓的感觉,也不是不好,只不过,的确容易因为树敌而给自己埋下一些暗桩啊。
不说别的,风水轮流转,本身就是同学,日后在同一个行业工作的机会总比其他人多,那么,是希望多一个背后给自己使绊子的人呢,还是一个不冷不热的人呢,或者,因工作关系接近后,发现其实彼此之间还颇有共同语言,有可能携手合作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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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5-1 22:13:27 | 只看该作者
千万不要惹学化学的,他们会给你投毒。

也不要惹学医的,他们会给你投细菌和病毒。

也不要惹学生物的,你知道马加爵吧,他就是学生物的。

也不要惹学体育的,你根本打不过他们。

心里实在憋屈难受,就去搞文科生,他们除了会发条微博背地骂骂,根本不能拿你怎么样,发完一准还删掉,怕被你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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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5-2 15:36:51 | 只看该作者
在网上看到朱令中学时翻译的一首诗,真才女啊!

难怪有人感叹道:中国出不了乔布斯,是因还未成功就被毒死了。



[ 本帖最后由 Martina-Mm 于 2013-5-2 15: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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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5-2 15:44: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oye妈妈 于 2013-4-25 12:55 发表
不管能不能重启,我还是投了赞成票,希望了解真相,也希望所有家长能从中吸取教训。孩子的优秀不仅是学业上的、事业上的,而是全方位的。如果朱令当年能和同学相处融洽些,更多地从同学考虑,事情的结局会是怎么?


不管是如何地不能融洽相处,总不能给人下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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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5-2 16:28: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1717 于 2013-5-1 22:13 发表
千万不要惹学化学的,他们会给你投毒。

也不要惹学医的,他们会给你投细菌和病毒。

也不要惹学生物的,你知道马加爵吧,他就是学生物的。

也不要惹学体育的,你根本打不过他们。

心里实在憋屈难受, ...



这个,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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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5-3 15:51: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rtina-Mm 于 2013-5-2 15:44 发表


不管是如何地不能融洽相处,总不能给人下毒吧?

对方投毒不仅是犯错,而且是违法了,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想说的是,我们的孩子应该学会与人相处,并学会保护自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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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5-4 06:51:50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 【南京一大学生被舍友捅死 起因是嫌宿舍门开慢了!】关于南航金城学院故意伤害案,南京江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4月16日22时许,南航金城学院,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未及时开门与同宿舍舍友蒋某发生争执,将蒋某胸部捅伤,致蒋某死亡。目前袁某已被批捕。@南京发布

周围越来越多这种变态的人,防不胜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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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5-7 20:49:09 | 只看该作者
央视新闻: 【小学女生肢解同窗】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肢解。因其作案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其收容教养3年;受害人家属获赔10.8万元。网友:令人担忧、震惊!祖国的花朵,岂能长成“食人花”!(新华网)

今天又看到一则这种新闻!这是怎么了?
是因互联网让这种消息传播更广更快,还是如今心理有问题的青少年增加太多? 也不知国家有没有人来做这些研究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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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5-9 09:03: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快乐一筐 于 2013-5-7 20:49 发表
央视新闻: 【小学女生肢解同窗】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肢解。因其作案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其收容教养3年 ...



朱令案白宫请愿书被指事实错误 亲友不支持请愿                          2013年05月08日01:4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江玮 北京报道  朱令案白宫签名后,孙维是否会被美国驱逐出境再次引发关注。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律师,该律师表示,法院没有判决之前,美国政府不可能将其驱逐出境。
  从5月3日到5月6日,一份关于调查朱令案嫌疑人的白宫请愿迅速得到了超过10万人的回应。
  据信是一位华人发起该请愿,请愿书表示,作为朱令室友的孙维有机会接触到铊这一致命化学物,其在接受调查后被警方释放,随后移居美国。请愿书请求将其驱逐出境。
  朱令的亲友表示,白宫请愿并非寻求正义的适当方式。其父母对此既不支持也不参与。
  朱令亲友不支持白宫请愿
  5月3日,一位缩写为Y.Z.,居住在佛罗里达迈阿密的华人在这个页面发起了白宫请愿。这份请愿书的标题为调查和驱逐孙维(Jasmine Sun),不少人认为她是中国著名铊中毒谋杀案(受害人朱令)的主要嫌疑人。
  请愿书写道,1995年清华大学学生朱令被发现两次被人故意以致命化学物铊下毒,导致其永久性瘫痪。
  “有迹象表明,她的室友孙,有接触到这一致命化学物的途径和动机。1997年,孙维作为嫌疑人接受了警方的调查。但是有消息来源称,由于孙家拥有强大的政治关系导致这一案件神秘结案;另有消息来源称,孙更改了她的名字,通过虚假婚姻进入美国。”
  请愿书最后写道:“为了保护我们公民的安全,我们请愿政府对她进行调查,并驱逐她。”
  在5月6日超过10万签名数之后,请愿人数还在持续增长,目前已经有12多万人支持这一请愿。
  按照白宫创建“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请愿网站的规则,对于在30天内超过10万人签名的请愿,白宫需要做出回应。
  只是在朱令亲友看来,白宫请愿并非寻求正义的合适方式。朱令父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他们不上网,之前不知道有所谓“白宫请愿”一事,如今的态度是既不参加也不支持。
  由朱令同学在海外成立的帮助朱令基金会也在一份声明中回应说:“关于白宫请愿,首先,这个请愿书相当草率,文法、基本事实谬误不少,诉求也不成立;其次,国外政治力量的介入恐怕只会阻碍朱令事件的解决。”
帮助朱令基金会方面向本报表示,他们并不清楚这一请愿由谁发起,但应该是美国华人。对于请愿书中的谬误包括Jasmine Sun是孙维这个说法没有确证,孙维在美国也没有确证。
  “Jasmine Sun是一个在任何正式身份证明中都从来不存在的人;假结婚是造谣。”帮助朱令基金会对本报表示。
  在这份有着12多万人签名的请愿书中,标题有两处内容值得商榷,在提到受害人朱令的名字时,发起人拼写的是Zhu Lin,而实际上应为Zhu Ling;调查(investigate)也直接缩写成了另一个单词Invest(投资)。
  “如果孙维是Jasmine Sun,孙维在美国都不能确证,其他的内容还需要考虑么?”帮助朱令基金会方面对本报表示。
  驱逐的可能性
  按照白宫请愿网站的要求,一项请愿首先需要在30天内得到150个签名才能在该网站上被搜索到,在30天收集10万个签名才能得到白宫回应。
  “如果一项请愿得到足够多的签名,白宫职员将进行审阅,保证将其送到合适的政策专家手里,然后发表官方回应。”白宫请愿网站的说明显示。
  虽然奥巴马本人不时也会对请愿做出直接回应,但是大部分回应将来自政府官员。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司法遵从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没有判定之前,无论是美国政府还是司法系统都不可能将嫌疑人驱逐出境。
  “由于这个刑事案件发生在中国,美国也没有辖权。”上述律师表示,因此无论是美国政府还是美国法院也不会参与其中。至于请愿书中驱逐嫌疑人的诉求,如果嫌疑人已经移居美国,这一决定应该由美国移民局做出。“这更多的是一种情绪的表达。但从法律的角度上很难站住脚。”
  虽然签名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美国政府的注意,寄望美国政府在适当的时间发表意见。
  “美国政府有可能这么做,但它也没有这样的义务。”上述律师说。彭博社发表的一篇专栏也称,白宫回应可能是外交性的,不承担义务。
  此外,也有人表达了对这一请愿可能适得其反的担心。
  在大量网民涌向白宫网站签名支持的同时,长期关注朱令案的一些网友也表达了此案可能因为国外力量的涉入而变得更加复杂,反而适得其反。
  无法确认孙维是否在美国
  虽然最终结果仍未知,但白宫请愿书已经使得朱令案受到了更多外国媒体的关注。美国《新共和》杂志发表了一篇名为《20年陈案正在引爆中国社交媒体》的文章。在提到嫌疑人孙维时,作者埃米丽·帕克写道,多年来,很多网民推测朱令的室友孙维因为其家庭关系而免受起诉。据称,孙维是朱令身边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人(孙维否认这一点。)网络论坛充斥着各种流言、罪行指控,甚至发起人肉追捕孙维的帖子。
  作为本案的焦点人物,孙维据称在案发多年后,改名孙释颜,移居美国。关于孙维是否已经移居美国,目前并无确证。孙维本人最近一次公开发言是在2013年4月,在朱令案因为复旦大学投毒案再度引起关注之后,她在网络论坛天涯社区发帖称“我恨,事情没有发生在今天,埋没了真相。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她还用“去醉吟高卧,独唱何须和,笑骂由人”来表达自己的感受。
  此前,孙维曾用同一账号在2005年和2006年两次在天涯社区发表声明,否认自己对朱令下毒。当时孙维也回应了她的爷爷为她向国家领导人求情的传言,称1997年她爷爷已过世。
  公开报道显示,孙维的祖父是孙越崎,曾任第五至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堂伯父是孙孚凌,曾任北京市副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
  “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埃米丽·帕克有些悲观地写道。真相可贵,虽然此案前景仍未知,但它显然是更多的人所追求的。

http://news.sina.com.cn/c/2013-05-08/014827054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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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5-9 10:09:41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性格也可以决定别人的命,想保命,防一下这些人吧!

原帖由 快乐一筐 于 2013-5-7 20:49 发表
央视新闻: 【小学女生肢解同窗】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肢解。因其作案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其收容教养3年 ...


性格也可以决定别人的命,想保命,防一下这些人吧!                        2013-05-07 18:30:44
                                            
               
                                                                                                 
    感谢室友、同学、陌生人的不杀之恩没用。这是一个性格和心理不仅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也可以决定他人的命的时代,想保命,防一下这些人吧!



  因为你的室友的性格和心理挫折,你被投毒了;因为你抢着埋单,就被同学杀了。现在,进化到了小学生,因为你长得比她漂亮,就被她杀了,还进行分尸!

  可怕吧?还有更可怕的呢!

  因为某一个人出了“情感问题”,你好好地坐在车上,就被他杀了;因为一个人有“疑似精神病”,你走在路上,或在放学途中,一不小心,也死于刀下。

  在今天,一个人的性格和心理,已经成为他人生命的严重威胁。以上这些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一个人的性格,不仅决定他的命运,还决定了别人的命!

  而我们是怎么死的,其实都不知道!

  发生了这些事件,然后大骂教育体制,大骂社会的黑暗?屁用都没有!识别,防御这些人,从而保命,那才是王道。

  十年前,我有个穷矮挫同事,在他面前我完全不敢说诸如“矮”、“低”、“丑”之类的词语,而且一直小心防御。两年后,因乱开玩笑,另一同事死于其手。

  我需要感谢当年这位同事的不杀之恩吗?错!我要感谢的,只是我对他的心理的洞察能力。

  不说废话。为了保命,请防御一下下面这些人。心理分析无论可以做什么,起码可以让你用来保命。



  第一种人:性格孤僻的人

  我老家有句话:“三天不讲一句话,肚皮鬼怪大”,指的就是性格孤僻不说一句话的人。这类人虽然没有开口对世界说话,但心里一直对世界说狠话。

  不是每个性格孤僻的人都是潜在的杀手,但冷血杀手往往出自这类人,尤其是在他没什么出息或遭受很大挫折的时候。

  如果你身边有这种人,你惹不起的,躲吧,因为你哪怕说“请吃饭”,他都会理解成“请吃屎!”。

  如果躲不过怎么办?那就要面带微笑,不要表现出对他本人的事情有任何关心,要充分给他面子,一定不要直视他的眼睛,绝对不能开他的玩笑。而且,一定要有心理防御和身体防御,这非常重要!


  第二种人:极度自卑的人

  一般来说,极度自卑的人既可能性格孤僻,也可能不那么孤僻。孤僻就是,他因为自卑,从世界上撤了,不和你们玩,只是在心理上玩不下去的时候,突然跳出来给世界致命一击。而不孤僻,则是为了克服自卑,要和世界玩,要凸显自己的存在。所以,如果你的存在让他的存在相形见绌,他为了在心理上得到生存,就可能让你在生理上得不到生存。

  极度自卑而又想开口对世界说话的人,最恨别人在某方面盖过他。

  如何识别极度自卑的人呢?很简单,看一下他的家庭背景,是否有过悲惨的过去;2,看他的一些语言,是否具有攻击性;看表情,当某件事别人盖过他时,他的反应是不是失望、嫉妒。如果具备其中的2点以上,你就要高度注意了。

  遇到极度自卑的人,要保持低调,低调,再低调,如果你不想得罪他的话。有时候,你的确没有得罪他,但你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他的得罪。所以,如果发生交往,还有必要狠狠地贬低一下自己。如果他在心理上能够鄙视你,你就安全了。

  千万别去说会触到极度自卑者的痛处的事情,比如家境啊,容貌啊。


  第三种人:心理阴暗的人

  人生最大的倒霉事,就是有一个心理阴暗的人出现在身边,你无论做什么,都会成为他阴暗心理的受害者。而如果你比TA优秀,比TA漂亮,那就更危险了。朱令,还有广西被分尸的小学生,就倒霉在有这样的同学,而且完全不知道别人的心理,也从未防御。

  遇到这样的人,同样,你也惹不起的,躲吧。

  躲不起?那就必须学会在TA面前,真诚地贬低自己,让TA找到存在感、价值感,千万千万记住,不要在他面前表现自己多么优秀,多么快乐,多么漂亮,否则TA会在心理上活不下去,而TA在心理上活不下去,你在生理上就活不下去!

  对这种人,一定要有心理和身体上的防御!


  第四种人:面目阴沉的人

  说要防御这种人,几乎是废话,因为他的面目、眼睛就是一个信号:他充满仇恨,而且要通过发泄仇恨来补偿自己,而你,一不小心就是一个目标。

  如果他是你的同学,同事,且不是性格孤僻和心理阴暗的人,那么,他可能要杀的不是你,你要预防的是不要去惹怒他,以及防止他去杀别人。而如果他是一个你在大街上碰到的陌生人,第一时间,你就必须作出心理和身体的防御,躲远一点,不要对他有任何刺激。躲不开,也要作好万一他一刀下来你就回击或逃跑的准备。

  第五种人:面目阴沉目光呆滞的人

  这种人就是“疑似精神病”而且是攻击性极强的人。他最善于发动突然袭击,一跃而起,一刀就来,这几年,中国社会所发生的“精神病人”在大街上杀人,主要就是这种人干的。

  看到这种人,既不要快跑也不要慢慢地走,要保持正常的速度;不要大声说话或有其它太大的动作,因为这些都是刺激性这种人的攻击性的信号。

  同时,千万记住,看到这种人,第一时间就要保持警觉,作好身体防御,万一他发动突然袭击,或者还击,或者逃跑,更重要的是逃跑!

  第六种人:没出息但又自我感觉良好心胸狭隘的人

  这种人往往自视甚高,但又没什么出息,内心里有无可救药的挫败感。怎么办?一方面认为自己多么牛,另一方面,去嫉妒或贬斥别人,双管齐下来维护自己的心理生存。所以他非常敏感,心胸狭隘,一不小心,你就会得罪他。

  对这种人,千万记得贬低自己,但不要有刻意的意思。同时,少说话,少接触。时刻保持心理和身体的防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ceca3e0101b6k4.html?t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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