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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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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事情真相,给乐乐一个公道,声援签名活动 (为人父母的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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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4-12-9 10:09:03 | 只看该作者
xbao+-->引用:xbao 这个贴子发重了,请版主删除,谢谢!

你一定没有为人父母过!或者也没有上过幼儿园的晚辈亲属!否则,就是你没有情感!你更没有法律意识!此事,于情、于法,老师的责任都无法推卸!四岁的孩子,从法律上讲完全没有行为能力,从情理上讲没有自理能力,幼儿园的老师(或者准确的讲,中午照顾孩子吃饭、睡觉的,叫保育阿姨)的责任就是照顾、保护这些幼小的生命!这么长时间的脱岗,此事的性质就决非意外事故这么简单!
也许说的重了,但你的发言确实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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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04-12-9 10:09:05 | 只看该作者
再提醒一句,有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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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4-12-9 10:14:09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能让人放心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样的地方,真是该关门了,老师应该负责全部的责任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法用言语来安慰乐乐的父母,只能用投票的方式声援。有关部门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让乐乐没有闭上的双眼得以安息,让乐乐的父母有一丝丝心灵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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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4-12-9 10:19:31 | 只看该作者
眼泪已经止不住了,愤怒、痛心!天地良心,心知真相的老师,你能睡着觉吗?那些包庇真相的人,你们有孩子吗?不怕遭天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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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04-12-9 10:29:44 | 只看该作者
乐乐妈妈看到如下:


多么可怕!!!什么是窒息死亡?!事件的所有责任者,你要站出来,你卡住自己的脖子试试吧,多么可怕!!!
只有书上才描述的"垂死挣扎",居然落在一个不满4岁的孩子身上,这字字句句无法让人去看,可怜的乐乐,可怜的乐乐,人没有眼,天有眼,为你的死应该负责的所有人,终究会受到诅咒,遭到天谴.可怜的乐乐,你是这么这么痛苦的去了天堂,天堂里没有幼儿园,没有这可怕的痛苦.
你的爸爸妈妈怎么来承受这样的痛苦啊.
这是什么狗屁幼儿园?这是什么狗屁老师?上午11:00吃饭,午睡,发生的悲剧,下午3:20通知了乐乐的妈妈才送医院,这么长的时间,老师哪去了.
乐乐爸爸妈妈,坚强起来,去登报,去请名律师,为乐乐的死讨个公正,不能让孩子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全世界的为人父母者都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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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4-12-9 10:35:51 | 只看该作者
痛心,还是一个孩子就忍受如此痛苦,老天、上帝、佛祖和真主们都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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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4-12-9 10:37:0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定要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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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4-12-9 10:37:58 | 只看该作者
想知道最后结果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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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4-12-9 10:39:53 | 只看该作者
快联系中央电视台吧,最好焦点访谈,有舆论的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才不敢做手脚,才能尽快给孩子个公道.

想想应该负责的人为逃脱责任一定抓紧时间找渠道呢,孩子的家属也要尽快找律师和媒体.

已经把这个帖子发给幼儿园了,希望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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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4-12-9 10:49:54 | 只看该作者
投票支持,但是在这里投票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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