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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篇文章N久前看过了,也批过了。文章作者是小巫。
小巫简介
小巫,生长于北京,成熟于纽约。美国Rutgers大学教育学硕士,在两所美国大学任中高级管理职位,兼任美国国务院特约官员翻译。后重新定居北京,嫁与新西兰丈夫,出任澳大利亚大使馆新闻官,兼任外国人话剧团团长。儿子Sam出世后,小巫辞职在家,潜心养育孩子,感觉颇丰,不禁奋笔疾书,出版《让孩子做主》。又育女儿Miranda,写出续集《给孩子自由》。目前为诸家大型杂志撰稿,为育儿杂志《都市主妇·父母》主持母乳喂养专栏,在摇篮网上主办母乳宝宝喂养园地。除此之外还写过剧本,拍过电视剧……
我们来看看小巫的经历:
美国Rutgers大学教育学硕士
两所美国大学任中高级管理
美国国务院特约官员翻译
澳大利亚大使馆新闻官,兼任外国人话剧团团长
儿子Sam出世后,小巫辞职在家,潜心养育孩子,感觉颇丰,不禁奋笔疾书
目前为诸家大型杂志撰稿,
育儿杂志《都市主妇·父母》主持母乳喂养专栏,在摇篮网上主办母乳宝宝喂养园地
写过剧本,拍过电视剧
看看以上的经历,没有一个跟识字能扯上关系的,看看这一段“儿子Sam出世后,小巫辞职在家,潜心养育孩子,感觉颇丰,不禁奋笔疾书”,这篇文章估计就是那时写的。
有人说她是专家,我不知道是哪方面的专家,母乳喂养?还是……
总之肯定跟识字无关。但她敢写这样的文章,我实在佩服她的大胆和无知。就象一个内科专家,硬是敢提着手术刀给人家割盲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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