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智识的进化与回归(4) 中华德慧智教育门户网 熊春锦
亚里士多德以自己的后天智能全面研究了形式逻辑理论,制定了由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组成的“三段论”为主的逻辑推理体系。在17世纪,笛卡尔进一步强调理性的演绎法之后,不少西方哲学家便认定只有演绎逻辑才能给各种知识以必然而普遍的理论基础。但是,正如庄子所言,这种“去性而从于心智”的纯后天智能思维方式,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不足以定天下”,这种思维方式并不能使人们全面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亚里士多德的许多结论,在后来都被证明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情况就必然会“益之以博”,使思维方式向复杂的方向继续发展,从而弥补人类抛弃性慧内求法、纯用后天智能的天然局限性。也就是说,瞎子与瞎子之间的结论应当进行互证、应当交流,从而使结论更为完整,更为接近事物的本质。
人类智识中的智能在发展的第二阶段中,由于人类欲望与私心的屏障作用力,已经完全使人类不能直接获得德一的能量,只能由于品格的不同和高低的差异而获得相应的德一子系统中的部分能量。人体内性体系统的阴阳分化已经全部早已完成,并且进入了魄力和智力全面上升的过程中,阴长阳退形成不可逆转的总趋势。后天智识,此时已经完整而全面地使用六根,进入六根被智识运用的精细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近代培根的归纳法,是在发现演绎法大量不足的基础上诞生的一种思维方法。
培根激烈地批评了亚里士多德一派人的演绎至上论,认为演绎逻辑推理“并不能帮助我们发现新的科学”,“三段论并不能用于科学的第一原理,而用于中间公理也是无效的……因此它只能强迫人同意命题,而不能把握事物”。《培根?新工具》认为,“只有根据一种正当的上升阶梯和连续不断的步骤,从特殊的事例上升到较低的公理,然后上升到一个比一个高的中间公理,最后上升到最普遍的公理”。培根还强调,这种归纳法不只是要用来发现公理,并且还要用来形成概念。培根的归纳法思维方式,虽然弥补了亚里士多德演绎法思维方式的一部份缺陷,使人类的智能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但是,由于仍然抛弃人类固有的性慧系统,因此并不能全面客观地认识自然真理和客观规律。人类的思维方式“益之以博”,不断寻找新的出路,进行自我完善,在综合了“演绎”与“归纳”两种思维方式,进行运用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前提下,自然发展到第四阶段,也就是必然的过程。
人类智识的第三阶段,是一个智能日趋完善的时期。在德能的获得方面,智德能量的发掘与获得以及应用成了主体。从而使智能明显增加,并且得以强化,日趋完善。而人的性体系统中,阴强阳弱,本性真我和阳我的活动力,对生命的影响力处于弱势状态。智识对前六根的运用日益娴熟,导致六根乱动,精气神的消耗则明显加重。这是第三阶段中的一些重要特点。
第四阶段:现代爱因斯坦的直觉法诞生。
演绎思维方式和归纳思维方式,代表着人类后天命智系统中思维方式的一种展开与汇合,但是因为人类性慧基因主动运用的缺失,必然使其创造性不足。爱因斯坦,从自己的亲自体验中,发现了直觉在创造中的巨大力量和作用。发明家爱迪生,也同样发现了灵感具有神奇作用的这一现象。这就必然会诞生出新的智能思维方式,简称之为“直觉法”。直觉法的诞生,非常符合老子“反也者,道之动也”的预见,因为灵感与直觉全部都隶属于人类的性慧基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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