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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q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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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大闸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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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0-22 15:18:1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中午刚去多年老友下塌的酒店,取回她帮我从无锡带来的阳澄湖大闸蟹。
下午一进论坛,就看到了此贴。

一个星期收到三份大闸蟹,真是牛人啊。

这个大闸蟹是我们一家三口的最爱,每年我在这上面都花不少银子,包括送人。连家里的阿姨都跟着饱口福。

记得当年怀儿子,也是吃大闸蟹的季节,有天和老公去成隆行买了四个半斤一只的阳澄湖蟹,到对面饭店边吃边等蟹蒸好送来。开始看到满桌的菜,一点不想吃,甚至觉得还有点不舒服。可是等到蟹送来,食欲大开,我不仅吃完了蟹,而且还把一桌的菜吃光了,估计是醋的原因。
所以,当人们在讨论说孕妇不能吃大闸蟹时,我就想:我那时可真没少吃啊,不也是生一个火力强壮的傻小子。
现在成隆行不卖阳澄湖蟹了,卖我们太湖蟹。

有一年,也是这个季节,老公天天在外面吃饭。有天回来故意对我说:“唉,腐化了,我现在吃蟹都不吃腿了,身体都吃不完,太多了。”。一付想看我做生气状的模样
第二天,我告诉他:“你真是土包子翻身,不吃腿也能叫腐化?!你知道你儿子是怎么吃蟹的吗?你儿子只吃膏和黄,这就是差距!今天中午我可是吃了六个身体,累得我啊!”

但是我知道,膏和黄对孩子并不好,所以我现在不让孩子吃那么多了,现在每次都是他和阿姨每人吃一只,我和老公每人两只。儿子觉得是为他好,也不说什么。反正他知道,如果是对他好的东西,妈妈再爱吃都会让给他多吃的。

大闸蟹和海蟹绝不是一样的东西。大闸蟹的膏和黄,海蟹哪里比得上?!
还有,大闸蟹最好吃的方法不是煮,而是蒸,把啤酒当水来蒸。
我特别喜欢吃醉大闸蟹,但是现在的蟹问题太多,也不敢吃醉蟹了。

彻底歪楼了,QQ想说的是关于虚情假意的横行原因,关于人性的培养。
到我这,全变成了吃。没办法,和讨论人性相比,我更爱吃。
就请大伙担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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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14 金币 +14 收起 理由
sunlili75 + 2 + 2 长见识了。呵呵
晃晃叮 + 2 + 2 用啤酒代替水来蒸,嗯,今晚试试
小小小鲸鱼 + 10 + 1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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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2 16:3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棠棠妈 的帖子

不歪楼,我建的楼怎么回复都不歪。

讨论啥也要吃啊!

大闸蟹味道还算可以把,这次的还是早了一些,那些母蟹黄还是挺饱满的,但那些公蟹的膏,还是远远不足的。对我来说,更偏好公蟹的膏。

但真正说起膏黄来,我觉得梭子蟹的膏黄还是要远胜于大闸蟹的,而要说吃肉,花蟹的肉又多又嫩,味道也要鲜得多,重壳蟹更是两者好处兼有。

这两天光给儿子剥螃蟹就要花好多时间,尽管4两蟹对于大闸蟹不算小了,可是和海蟹相比,简直是太小啦。

所以吃这个东西,大约更多的是吃文化吧。如果我自己去买,肯定首选是海蟹,第二个选择还是海蟹啦。

因为俺信奉只吃最好吃的,不管他是贵还是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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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0-23 08:18: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nfield 于 2009-10-22 16:38 发表
为什么说孔融让梨是虚伪的?可能不是孔融,但为什么不能是张融李融。父母可以让给子女吃,兄弟相让为什么就是虚伪的?中国故事中人性真善美一面就一定是虚的吗?

QQ这贴这我想起心雨以前说过的那个博士生。


鉴定出来了,这个ID是听语校长的马,你啥这么不小心哩!快去换衣服,我保证不偷看。完了我们一起去吃大闸蟹,QQ说他请客,带上姜末,这个QQ的没有!

[ 本帖最后由 小米爸爸 于 2009-10-23 10: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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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0-23 08:2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小米爸爸 的帖子

这是哪汗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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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0-23 08:30:36 | 只看该作者
那个“有梦的人生”是。。。。。。。。

。。。。。啊。。。。。。。快刀手快来。。。吃蟹竟然弄出了好奇心来了,物质社会大发展了,衣服也真多!

[ 本帖最后由 小米爸爸 于 2009-10-23 10: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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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10-23 08:44:14 | 只看该作者
"孝"给我的印象是强迫子女去对父母好. 本来对父母好是应该的, 但无论什么好东西, 一被强迫就变味了.
"爱"给我的感觉则是出自内心的地对父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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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10-23 08:45:42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 拿来QQ这里让大家看看:

孝道与儿童虐待
云易

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有一个不加思考的认识:父母无论对儿女犯了什么错误,儿女都仍然要孝顺他们,要对他们感恩。原因很简单,他们至少给了儿女生命。

细查这个逻辑,其实是建立在一个很简单的基础上:生命本身就是幸福。当然,能吃能喝能做爱,甚至高尚一点,能有精神创造,这些,都得靠一个具体的肉体去完成。所以中国人有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活着就是幸福,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由此,对父母的无论什么程度的自私,甚至对儿女的残忍,都靠着这个理由去原谅,甚至感恩。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辩证的。一个不难理解的道理:生命既可以是幸福的来源,也可以是痛苦的根源。人生除享乐外,还有痛苦。生老病死的肉体痛苦,还有精神上的各种痛苦。这样一个简单道理足以推翻这个传统的人生观:活着就是幸福。由此,给以生命这个事实就并非想象那么伟大。

更何况,父母还可能是人生痛苦的根源!请看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也才不过十几年前)在中国青海省的事:一个母亲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活活折磨致死!

这个女人一方面娇宠自己的小儿子,另一方面对自己的女儿百般虐待,其手段胜过法西斯。她在女儿才三岁时就因女儿饿了叫着要吃东西而用针将女儿的嘴缝起来,被邻居撞见,立即撤线,不顾女儿痛得死去活来。后来又逢过不止一次,平时也打骂和其它各种折磨不止。最后有一次因女儿要吃东西,这女人用烧烫的菜油喂进女儿的嘴里。终于,在长达几天的饥饿和无以想象的肉体痛苦中,这个小女孩睁着眼死去了。。。

她的名字叫苏丽,离开人世时只有 6 岁。

小苏丽仅仅六年的生命,对她来说,还不如没有的好。对小苏丽的母亲,我想,谁也不会说出“感恩”二字。

当然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个别例子,但程度不同的父母虐待儿女的事例却多的难以胜举。我们在报上网上读到的被亲生父母打死杀死的决不是可以数得清的一两次。

不能否认的事,天下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爱自己的儿女的,但这个规律并不能保证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这些被父母打残害的孩子们就是证据。而在这些看得见的例子外,还有更多的看不见的受害者:心理虐待的牺牲品。他们是“正常”的人,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你我的朋友,生活着父母的阴影下,不健康地,不幸福地消度我们宝贵的人生光阴。

人生的幸福多种多样,人生的痛苦也是如此:有先天的疾病,有后天的灾祸,等等。而心理疾病的一种 --- 自卑,这个人生幸福的最大绊脚石 --- 却多半是由儿童时期的被虐待造成的。心理学早就证明,人的精神健康和儿童期间的受到的待遇,尤其是父母的待遇,有最大最直接的联系。好比一棵树,在它幼小时就被人一直扭曲着,那么它长大了也会是扭曲的。人也同样,一个人如果童年充满不幸,她 / 他的成年后的生活也很难幸福。

试想小苏丽如果没有被折磨死,她长大后能轻易地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么?我相信不会。除非有非凡的奇迹产生。

根据美国的警察和犯罪心理协会( Society of police and criminal psychology ) 2005 的统计,连锁变态杀人犯几乎毫无例外的都是儿童虐待的牺牲品(其中肉体虐待占 36% ,性虐待 26% ,心理虐待 50% ,还有 8% 时被父母严重忽略了的)。可见儿童虐待的严重后果。杀人犯当然是严重的例子,但除此之外,由儿童虐待导致的无数程度不同的心理疾病,也严重妨碍了患者的人生幸福。这些患者中,有自觉地,主动寻求治疗帮助的,也有不自觉地,认为自己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从而带着自己的心病走到生命的终点得人。这些人,性格古怪,常常充满莫名的怒火,把自己从父母那里受到的压抑宣泄在自己身边的弱者身上:妻子,丈夫,下属,或者性格软弱的朋友。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宣泄在自己的孩子身上。这些人,虽然不是杀人犯,但他们的人生几乎毫无幸福二字可言,甚至还把痛苦带给身边的人。


在汉语中“儿童虐待”是个非常现代的词汇,在古代,我们中国人没有这个概念。“郭巨埋儿”这样残忍的儿童虐待故事还被作为“孝”的道德范例。在传统中国人的思维中,孝,赋予了父母一切的权力,甚至剥夺儿女生命的权力: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儿童虐待”在中国是一种自然的可以理解的现象,而不是犯罪。俗话说:“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可见对小孩的肉体摧残是多么平常的事。


可笑又可气的是,刚到欧美国家的一些中国人接触到“儿童虐待”这个词汇,还“天真”地认为这是“洋人”才犯的罪,跟我们中国人无关!殊不知,如果根据现代心理学的概念,很大一部分中国父母都可以被称得上是儿童虐待者,而根据西方国家的法律,更不知道有好多中国父母都可能得蹲监狱。

儿童虐待,简单地讲,主要包括肉体虐待(打),语言虐待(骂),性虐待(强奸)。在美国,对儿童的忽略也是包含在儿童保护法里的: 12 岁以下的孩子必须都要有成年人的陪伴。


儿童虐待是个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存在的现象。而儿童保护法却产生在西方国家。这是因为西方心理科学的发展,对人性的深入了解和认识,认识到人性的复杂性,多样性,认识到父母并不是像我们中国人想当然的那样,只要是父母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的好。并且,儿童,作为幼小的生命,当自己的亲生父母成为虐待自己的对手时,他们无处躲藏,更毫无自卫能力,唯一的反应就是接受:接受对自己的践踏。而这个行为,是人自爱和自信缺失的根源,是奴性的根源。

由于受害者往往是一生来就被当成“低等品”虐待,受害者顺理成章地把自己当成“低等人”待遇。并且,由于自己省下来就没有受到过尊重,这样的人也不懂得“尊重”是怎么回事,如何尊重别人。他们不是把别人看成自己的压迫者就是看成被压迫者。儿童虐待的牺牲者一般都把自己人生的失败或失落完全归结于自己的错误(或者完全归于别人),把自己的一切性格弱点归于自己的天性 --- 无法改变的属性,而由此产生极大的挫折感,失望感,从而无法积极地对待生活。这样的牺牲者,虽然有很大一部分能在表面上可以伪装得很自信,但内心是非常脆弱的。所以,针对这样的心理症患者,最重要的就是找到问题的起因 --- 父母。这个做法的目的不是把自己的责任推给父母了事,而是由此让患者知道自己的心理缺陷不是天生的,而是外在的强加的,从而是可以改变的,从而使患者树立找回自我的信心。

而对我们中国的儿童虐待牺牲者来说,这个真正的病因在心理修复的路程中却是个盲区。由于“孝”,我们不可能拷问父母。父母被无条件的保护起来了。所以所有的积怨只有寻找其他的出口。中国的父母,不但可以虐待儿女不受任何惩罚,老了还理所当然地要向儿女索取自己的所需,以偿还自己的“养育之恩”。这样不公平的人伦关系,是被中国人完全认可了的。其实有起码良心和逻辑思考能力的人都知道,在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关系中,首先要给受害者提供援助和理解,可我们中国人说到了父母那儿就忘了这个道理:不由分说地站在父母一方,不由分说地要儿女原谅,儿女们再大的冤屈都得往肚子里吞。这样单方面的付出和牺牲,是儿女心理健康的最大敌人。它剥夺了儿女的自我,又使儿女在生活中找不到正当的情绪出口从而把怨恨施加给无辜的人,导致社会上“变态”人格比比皆是。

曾几何时,父母爱儿女,这个连动物都有的属性,却在人类的一部分人中消失了。自从有了文明以来,人,变得似乎比动物复杂得多。孝道,这个封建社会的道德基石,曾经给社会带来稳定和进步,却在历史发展中成了人性退化的现象之一 --- 对自己的亲生孩子都没有爱。试问中国人的生儿育女有多少是因为自己的需要?有多少是因为自己的父母的需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出于他人需要的生育动机,本身就导致了爱的缺失。由于没有爱,虐待就很难免。说中国社会上下几千年普遍地存在虐待儿童现象,我个人认为一点都不过分。

当然,孝道本身并不导致儿童虐待(前面提到过儿童虐待在世界上的普遍存在),但孝道夸大了在两代人中间父母的权力意志,扭曲了人的爱孩子的天性,削弱了人对儿童天生的保护和同情心态,使少数受到严重虐待的儿童得不到保护,也使多数人不自觉地把儿童的看成“低等类”(所谓“孙子”),从而使儿童在有意无意中饱受人格践踏。

再看小苏丽的例子。其实在 1991 年苏丽才 3 岁时,青海的“人民公安报”就报到了她被母亲缝上嘴的事,但小苏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社会的保护,她仍然被留在恶魔一般的母亲手里,被继续折磨 3 年多而死亡。从这一点来看,社会意识形态:孝道,其实是这个恶母的同谋!

正是这个根深蒂固的“孝”的意识,使儿童虐待在中国几千年成为习惯,成为自然。动物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幼子,可对中国人来说,“打孩子算个什么?”当然,打孩子这个事实不能完全一概而论地都是虐待。打孩子也有原因,程度等等的不同,但是,孝道的存在,使那些自私的父母,真正虐待儿女的父母得不到应有的谴责。所以,孝道虽然不是儿童虐待的直接原因,但它却加强和巩固了这一人性恶,使这一现象在中国普遍地存在了几千年!

并且,由于孝道约束,很多中国人在成年后,在人生最有创造力,最辉煌的中年,一方面背负着心理创伤,另一方面还要满足老了的父母的一切愿望(有理的和无理的),由是无法实现自我理想。这个事实,使中国这个文化社会环境很难有天才的出现(注)。而更不幸的是,很多人在中年自己有了孩子之后,负担更为繁重,于是这一切的压抑顺其自然地向孩子发泄,导致儿童虐待的恶性循环。

我们中国人的习惯性道德思维对老人的同情远远大于儿童,因为中国人觉得儿童有未来,老人却快要死了,很可怜。殊不知老年人遇到不孝儿女,不幸的只是人生的最后几年,而被父母虐待的儿童可能为之而葬送的却是一生的幸福!所以对那些儿童虐待的牺牲者,我想说一句:不要以自己的父母老了为借口而让他们继续剥夺你们的人生。

生儿育女本身是人的天性,是动物都能做到的事。既然如此,就不是什么值得千歌万颂的奇迹;生儿育女更是父母的选择。既然是父母的选择,抚养儿女,就是父母起码的责任,不是什么要儿女回报的恩德(而只要是真爱,真心的付出,作为父母也应该知道,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儿女都不会不回报)。

当然另一方面我决不是说儿女就可以由此向父母们索取他们需要的一切(人生的幸福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但,爱,这个动物都具备的天性,却是做父母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我写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去要求每一个父母都一定要培养出健康的儿女(人格健康也有遗传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等)。在现代心理学,尤其是儿童心理学中,培养健康人格是其中心研究课题。如何当好父母,培养健康的儿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和艰巨的任务。所以,没有培养出健康儿童,很多时候也不完全是因为父母的失职。写本文的目的,也不是要对每一个没有尽责任的父母进行报复。写此文的目的,是要想让人明白:在我们中国人的群体意识形态的深处,不自觉地潜藏着严重的儿童虐待的倾向。对于正在虐待儿女的父母,社会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儿童保护法去谴责和惩罚他们。而对曾经虐待过儿女的父母,儿女应该勇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据说中国已经有了原始的儿童保护法。这是一个进步。但我个人认为,不把“孝道”这个群体意识形态推翻,中国人的个体自信很难普遍建立。

是的,生命可以是美好的,同时也可以是很痛苦的。如果父母生下儿女然后又折磨虐待他们,这样的生命,不如没有,这样的生育,无异于作恶。这样的父母,受到的不应该是感激,而是谴责和惩罚。

对自己的施恩者感恩,是人性;而对于自己的虐待者(包括父母)的感恩,是奴性。我们中国人的奴性,就是从家庭开始的(参见“‘孝 ’ 的孙子效应 ” )。我真心希望我们中国人有一天能彻底摆脱封建的甚至是罪恶的孝道,懂得“爱”的艺术,在两代人之间建立真爱的关系,而不是,或者仅仅是血源的和责任的,甚至是奴性的关系。

[ 本帖最后由 HNHu 于 2009-10-23 08: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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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10-23 10:22:10 | 只看该作者
借QQ楼,闲扯几句:

中国文化,以“孝悌”为“本”。这个“本”不作“基础”解。乃是“本体”,即“本来如此”之意。它不是圣经里面博爱的“爱”,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伦理之爱。孩子出生,原本就爱父母、依恋父母,不需宗教启迪,不需道德教化,自然就爱。赤子之爱,不分父母性格好丑、不分家境贫富,都一律亲爱父母,纯洁无暇。

中国的道德教化,不是树一个无条件的博爱去凑泊,那只有上帝才做得到。而是引导人们,从守住这人伦本有的爱开始,逐渐往外扩充。守住原本之爱,一直爱你的父母,表现出的就是“孝”,扩充到对一切老人就是“敬”。爱兄弟姐妹表现出就是“悌”,扩充到朋友就是“义”。父母爱孩子表现出就是“慈”,扩充到其他孩子就是“爱”,中国文化,把种种爱区分很清楚。这些都是自身修养之事,中国文化历来都是指点之说,而非限定之说,也就是说,你不是非得如此,毕竟很多人并不喜欢在自身修养上下多大工夫。但一旦对自己修养有要求,孝悌则是一条很自然的进路。不像西方宗教,那么多教条,当然,那无条件的博爱本身却是值得崇敬的。

他们的宗教僵化腐败而生的流弊,导致西方整个中世纪的黑暗统治,进一步导致现代的信仰危机和道德滑坡。

中国的孝悌,被统治者使用、异化也生流弊,但流弊是流弊,本义是本义,抨击流弊可以,但至少要明白那只是流弊,而非中国文化的本义。

[ 本帖最后由 果行育德 于 2009-10-23 1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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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10-23 10:39:27 | 只看该作者

【转贴】天下只有一个是:张巡

——刀尔登《中国好人》

什么事是以任何借口都不能做的?或者,有没有无论如何也不能做的事?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可惜不曾仔细讨论,而且行不义与杀不辜并举,降低了这个命题的意义。再说,孟子也讲权变,这一主张在他的道德体系中到底居何位置,不能确知。

唐代张巡,是极有名的忠臣烈士。安史之乱,张巡固守睢阳,城破被执,骂贼而死。他的故事人人皆知,不用多说。这样一位大忠臣,乱后议封赠时,居然有争论。原来张巡守城,粮草断绝,连老鼠都吃光了,士气低落。这时张巡杀死自己的妾,把她的肉分给将士吃。以此为开端,先以城中妇女为食,食尽,则食老幼,共食三万人。城破时,百姓只剩下四百余人。许多名士纷纷请求表彰张巡,这种意见终于占了上风,张巡被追赠为大都督,立祠祭祀。至于食人一节,李翰在《张巡中丞传》中说,食人是不好的,但既非本意,且“仓黄之罪轻,复兴之功重”,——食人过小,守城功大,人无完人,不要求全责备。这便是历代的主流意见。至于杀妾及食人一节,毕竟是不太好的事,连舌长如韩愈者,在给《张中丞传》做的序文中也觉难以为言,干脆略过不提。《新唐书》的传文,也只提杀妾食妾,不提食尽城中妇孺,大概是作者觉得,妾是自家人,杀也罢吃也罢,近于以私奉公,无可厚非。

中国式的道德观是一张价值表,排在高处的,可以压过低处的,如果最高的一条不是“不得以人为手段”,那么,有太多的名义,顺手拈来,便可用来杀人。古代杀妻、食子之类的事,代不绝书。杀妾饷军,在张巡之前,便有三国时的臧洪,之后又有金国的乌库哩海罕。汉末有一个叫管秋阳的人,和弟弟及一个同伴,三人出行,粮绝,与弟弟共杀同伴,食而得活。孔融议论说,管秋阳爱先人遗体(自己的身体,先人所遗,爱惜是谓孝),吃同伴不算错,反正这人又不是什么至交好友,那么,不过如“禽兽而能言耳”。——孔融好为偏激之论,但他的主张,用传统的语言,竟难以驳倒。俗谚说“两人不看井,三人不出门”,信矣。您想啊,只要两个人一商量,就拥有了多数的名义。鲁迅说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幸好我们还可以在历史中找到另一种议论,如金朝的王若虚,与人论张巡事,人问杀人“为己不可,为国何害”,王若虚说:“为己与为国等耳,天下只有一个是。”人又说“图大事者不顾其小”,王若虚说:“守城之事小,食人之事大。”其他如王通说的“不以天下易一夫之命”,王夫之所说的“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袁枚说的残忍的原因纵然不同,残忍总是残忍。正是这些议论,使人读史时仍存一些信心。

清代王士禛,讲过一个鬼故事,说的是张巡妾的后身向张巡的后身索命。值得注意的,是她在故事里说出这样一句话:“君为忠臣,吾有何罪?”读此知人的同情心,虽经千年碾磨,终于不灭。不过纪晓岚又反驳说:“古来忠臣仗节,覆宗族,糜妻子者,不知凡几,使人人索命,天地间无纲常矣。”——一点错也没有,本来就是那样。

明代有一部戏曲,叫《双忠记》,须读此剧,才知如何“仗义杀人”。剧中张巡要杀妾,心中不舍,可见是有情有义的汉子;然后,那位娘子不待张巡开口,自己先猜出来,又免去了张巡的启齿之难。下一步,张巡表示“心凄切,心哽咽,不因王事何忍别”,听着倒像是要自杀,他的妾则很知大义地说“ 臣死君,妾死夫,理所当,情何辜”,对这位吃人夫君,不但不埋怨,反而要“今生未了,又结来世缘”。——敢情被吃一回,还不过瘾。许多事情,都如《双忠记》之于张巡事,涂饰一番,便成高节,成大义,成美谈。新文化运动时,大家都骂礼教杀人。其实礼教自己是不杀人的,它只负责劝人甘愿被杀,以及将惨状叙述为妙事耳。顺便说一句,《双忠记》在京剧和粤剧里还在唱,尽管版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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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行育德 + 2 + 2 刀尔登学历史不够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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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10-23 11:13:33 | 只看该作者
果行育德          2009-10-23 11:02         威望         +2          刀尔登学历史不够客观。
果行育德         2009-10-23 11:02        金钱        +2         刀尔登学历史不够客观。


历史都是主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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