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熊电子教育产品招商通告
1.公司介绍
1.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
注册资本:645万人民币
实际到位资本:1000万人民币,其中资本公积355万
其中现金到位:445万人民币,实物资产投资:200万人民币
无形资产占股份比例:0%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海王星科技大厦C区-7楼
1.2公司远景规划
公司规划在3-5年内,利用国内优势媒体资源,以乐乐熊动画片及其衍生动漫产品为基础,以动漫原创生产为核心,衍生品销售为主要利润来源,迅速成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动漫集团公司,充分发挥创意竞争优势,积极创造各种商机开拓市场,满足中国少年儿童的精神需求和娱乐消费,造福中国的下一代。
1.3发展历史
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成功制作了儿童卡通木偶片《乐乐熊》(365集)、动画片《森林故事》(100集)(乐乐熊奇游记第二部)、“优秀国产动画片”《魔盒与歌声》(365集)(乐乐熊第三部)。《乐乐熊》和《森林故事》在全国40多家电视台播映,《魔盒与歌声》于2007年7月25日起在CCTV-少儿频道开始播映。
1.4公司介绍:
重庆乐乐熊卡通动漫发展有限公司是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动漫衍生产品的开发和营销。目前已经成功进军童装、玩具等领域。
1.5品牌优势
“乐乐熊”品牌目前公司在全国动漫品牌中排名前5位,“乐乐熊”是目前西部地区唯一一家在全国推出的动漫品牌。其中乐乐熊奇游记第三部------《魔盒与歌声》(365集)荣获“2006年优秀国产动画片”大奖。
1.6战略合作伙伴:
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
炫动卡通
金鹰卡通
2.产品介绍
乐乐熊电子教育产品含8个产品系列:
A.早教机系列
B.点读机系列
C.学生电脑系列
D.电子积木系列
E.电子挂板系列
F.魔盒系列
G.右脑记忆器系列
H.互动教育产品系列
产品多样,生动有趣,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产品图片、介绍过多,请登陆本公司网站浏览(网址见后面联系方式处)
3.营销优势
3.1动画片营销的优势
3.1.1.动画片这种媒介的特性符合儿童的认知思维方式。儿童观看了动画片,获得了娱乐放松、情感按摩甚至更高层面的审美体验。儿童动漫衍生品将这些体验凝固下来,让儿童在观看动画片之后还能继续感受这种美好的体验。
3.1.2家长望子成龙,在教育上面舍得给孩子付出。电子教育产品借助于动画片的营销获取儿童的喜爱,激发儿童的兴趣,从而实现了父母希望孩子多受教育的价值。
3.2儿童典型心理特点:
模仿性、求同性、好奇性三个特点是儿童的典型心理,这决定了儿童的消费是情感性的消费。这给动画片营销带来了巨大商机。 3.3.1儿童消费影响源分析之一——动画片
儿童看动画片的时间每周达到了25-30个小时,从动画片中,儿童获得了娱乐放松 感情宣泄 情感按摩 审美体验,因此动画片成为了儿童成长世界中最具影响力的媒介。 在儿童消费产品中,电子教育产品的使用权在孩子,购买权在家长。但是由于家长在教育上投资的主动意愿,决定了孩子在决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4.乐乐熊动画片发行现状---《魔盒与歌声》发行现状
4.1CCTV少儿频道2007年7月25日上午11:22首播,CCTV-1、CCTV-2、CCTV-7重播。
4.2目前已经与全国80家地方电视台签定播映合同,将于2007-2008年内陆续播映。
4.3CCTV负责《魔盒与歌声》DVD、VCD和书籍的全国独家发行。
5.代理商/加盟商经销资格:
5.1目前贵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数码学习机(早教机、读书机、学生电脑、掌上电脑、电子积木、电子挂图等)。
5.2新华书店、百货公司、连锁超市有销售网点 ,省级总代理商不低于8个,地级总代理商不低于3个。
5.3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拥有完善的销售团队。
5.4首批最低进货要求。
6.投资回报分析
零售终端:百货公司、新华书店和超市为主。
销 量:省级总代理商零售终端8家店,月均单店销售10台(早教机:读书机:学生电脑=5:4:1),月均零售额为27,200元。批发:零售=1:1,月均批发额为27,200元。年销售额为652,800元。
投入资金:91,800元=应收帐61,200元+库存30,600元。
年周转率:资金年周转率为7.11。
毛 利:246265元=零售毛利194041元+批发毛利32640元+返利19584元。
成 本:166,646元。
投资回报率:年投资回报率ROI=(246265-166646)/91800=86.72%
上述投资回报备注:
1.终端卖场结款方式——月结;
2.旺季销量按照淡季的3倍计算。
3.运输周期按照10天计算。
4.安全库存系数取值1.5。
5.返利按照3%计算。
6.零售毛利已经扣除商场20%的扣点。
成本构成
| 金额(元)
| 备注
| 促销员工资
| 96000
| 促销员工资和提成1000元/月
| 销售员工资
| 18000
| 1500元/月,1名销售代表
| 销售员提成
| 9792
| 3%
| 差旅费
| 9792
| 3%
| 办公费
| 18000
| 1500元/月
| 招待费
| 6000
| 500元/月
| 税收
| 9062
| 17%增殖税
| 合计
| 166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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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樊先生13983846818
曹先生13617669133
023-66797509
联系方式:
TEL: 023-86867285/86867286-80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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