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儿童 教育 英语
楼主: roo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马甲数量的调查

[复制链接]
141#
发表于 2007-8-1 11:42: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喜欢马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2#
发表于 2007-8-1 13:04: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会员一个I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
发表于 2007-8-1 13:24:0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允许一个马甲,毕竟孩子有父母 另外一个人忙的时候允许代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4#
发表于 2007-8-1 13:36:45 | 只看该作者
反正我不会使用啦,多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5#
发表于 2007-8-1 14:13:0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调查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按照结果来采取措施吗?那么只允许用一个马甲的话,天,管理员可麻烦了,工作量大啊。 还是换个角度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如马甲太多滋事)进行严格管理就好了。 有些马甲确实在论坛建设上有所用处,这样的id应该也会因此事管理好自己的马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发表于 2007-8-1 15:14:23 | 只看该作者
从来都不用马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7#
发表于 2007-8-1 15:42:35 | 只看该作者
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8#
发表于 2007-8-1 16:00:48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某论坛对马甲的管理规定,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关于会员ID的使用规则 论坛不鼓励会员注册并滥用多个ID(以下简称马甲),为此制定如下规则: 1. 禁止会员间通过虚假的销售或者评分或者交易币或者悬赏等方式转移财富,违者双方将被双倍扣除转移的财富,扣1威望。对某个ID评分超过30财富/天或者300财富/月,可能被视为转移财富。经过管理层同意者除外。会员举办公开活动送出财富除外。 2. 禁止会员用马甲给自己的其它ID评分或者利用销售等其它方式转移财富。 违者永久禁言其马甲,双倍扣除其主ID所得财富。经过管理层同意者除外。 3. 禁止会员用多个ID参与由论坛管理人员发起的投票。违者禁言其所有ID 10天。 4. 禁止会员用多个ID以获取财富或者威望为目的同时参与论坛管理人员举办的各种活动。违者双倍扣除参与ID所得财富或者威望,禁言其马甲30天。 5. 禁止会员用多个ID同时参与某一主题讨论,特别是出现争执,互相攻击的帖子(公开声明是某个ID的马甲者除外)。违者禁言其所有ID 10天。 6. 会员间禁止公开怀疑某个ID是否马甲,论坛也不接受会员对某ID是否另外一个ID的马甲的鉴别申请,但可以向版主举报。 7. 情节严重者或者利用马甲对论坛造成任何其它危害的,不排除扣威望,永久禁言,直至删除其所有ID。 8. 各版面可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补充,但不能违背本规定。 9. 不同ID在相近时间段内使用同一IP(例如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登录论坛或者管理员有其它证据证实的,可以视为马甲。会员有责任避免因此类情况而引发的误会。 10. 盗用他人ID者,删除其在本论坛的所有ID. 互相借用ID者,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双方扣威望,禁言直到删除ID的处罚。 [ 本帖最后由 wwlwwl 于 2007-8-1 16:02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0 收起 理由
目师 + 10 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9#
发表于 2007-8-1 16:38: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会员只用一个ID,ID多了麻烦也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0#
发表于 2007-8-1 17:23:1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记性不好,所以不用马甲。不过我赞成一个人有一两马甲。只要不用来兴风做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836|

小黑屋|手机版|新儿教资料网-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 闽ICP备19010693号-1|广告自助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52502000123号

GMT+8, 2025-5-6 03:44 , Processed in 0.307096 second(s), 3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etjy.com!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