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楼主 |
发表于 2007-7-14 18:04:28
|
只看该作者
2007年4月,木子特意到露台上给朋友打电话,刚开始声音很大,后来就听不到木子的声音了,也不见他进来。我有些怀疑,立刻走到露台上,发现他在轻声打电话,听到我来的声音就挂断了。我问他在和谁打电话,他说是同事某某。我不相信,要他打过去。他不同意,我就自己打过去,他把电话抢过去挂断了。我说:“只要你告诉我是和谁打电话,我就不怪你。”他承认前几天罗芳打电话找他帮忙,刚才就是给她回电话。他说:“罗芳在我们结婚之前就已经结婚又离婚了。现在是在男朋友家打电话。”我睁大了眼睛,这些以前我都不知道。我要木子以后都不许接罗芳的电话,更不许给罗芳打电话,他答应了。
2007年5月2日,他约好了去同事家玩,早上10点就出去了。我因为和他闹别扭,自己带着儿子在家里。直到晚上8点我打他电话已关机,打电话到他同事家,他同事说木子刚刚走了,好象是和朋友约好了。我立刻想到木子很可能是和罗芳见面。我在焦急中等待着。木子11点10分回到家里,我很随意的问他:“和同事吃饭一直到现在吗?”他说:“聊天聊到现在。”听到他的谎言,我肯定了他不是和朋友见面。这时,他的电话响了,电话那头传来了柔柔的女人声音问他:“没事吧?”我接过电话问她:“你认为会有什么事?”她竟然用南昌话质问我:“你是哪个?”木子抢过电话挂断了。这样他才被迫亲口承认是与罗芳见面。木子一点愧疚都没有,对我连一点解释也没有。一气之下我晚上回了娘家。第二天,我把事情告诉了他爸爸,他爸爸到家里劝他,我和我妈也到了我和木子的家。我妈和他爸一句责备他的话都没说,就是劝他。木子沉默不语,更没有任何悔意,最后我要求他找到罗芳,当着我的面说:“如果罗芳下次再打电话找木子,罗芳就太不要脸了。”木子不同意,只答应在电话里说。就这样我们勉强无事了。后来几天里木子说那天晚上他们没干什么,只是聊聊而已。我问他们聊了些什么,木子说罗芳现在已经结婚了,但是老公在外面有外遇。聊到将近11点,木子对罗芳说:“太晚了,回去老婆肯定又要和我吵一架!”几天里我依然怒气未消,而木子答应要给罗芳打电话叫她以后别再找他,电话也一直打不通。我叫木子带我去罗芳单位找她,木子坚决不肯。日子对我来说越来越难熬,面对老公的背叛,我已经尽可能的原谅他了,但是他们得断绝来往已经是我的底限了。我每次伤心欲决时就只好说离婚,但是为了儿子我始终无法迈出这一步。木子开始有了离婚的念头,但是他嘴上却不说,一天晚上我睡着了,他到我包里拿走了他自己的存折。他有习惯一般重要的东西他都放在摩托车的后尾箱中,我从来不去看,也没有钥匙,所以他后来时刻带着钥匙。我想起木子修摩托车时修车的人随便拿了一把钥匙就打开了后尾箱,于是我也轻易就打开了,发现里面除了有存折,还有2千元现金、另一个4千元的存折是我不知道的,我只拿了存折。结婚三年,真不知道木子到底有多少事瞒着我?
2007年5月18日早上我们吵了一架,等下午我从幼儿园里接儿子回到家。木子已经出去了,故意不带手机,一整个晚上他没有任何消息,直到第二天9:30木子回到家,他依然没有任何解释,我赶着上班也没问他。中午我回到家,他还是什么都不说,后来他妈妈来了,他妈妈是个很不讲道理的人,我跟他妈妈说出去一下,他妈妈还问:“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办完事就回来。”当时我随身携带了自己用的首饰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一对金耳环、一副玉镯、一枚结婚钻戒(这些是订婚时木子和他妈妈当着亲戚的面给我的),还有以他的名义买的三万元债券(他不告诉我密码,我取不到,但至少是个凭证)、以及1万5千元的存折。我很害怕,我已经被他欺骗了很多,我要保护自己!下午我和妈妈逛超市,我7:40回到家竟然得知木子和他妈妈知道是我拿了那些东西,他们故意去派出所报案。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我又不是失踪了,就算失踪那也应该过了24小时,我有单位,也有娘家,怎样也可以找到我,况且我拿的本来就是我自己家里的东西,他们竟然把我当成贼!我愤然离开了那里,回到了我妈家。我给木子打电话告诉他们是我拿了家里的东西,他妈妈接过电话说:“我要把首饰收回来!”木子也理直气壮的说:“我已经报案了!”
2007年5月20日木子的朋友帮我们签定了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归木子抚养,抚养费等儿子大了我再给儿子,只让我一星期去幼儿园看儿子两次,家里所有的家电,家具,生活用品(大概价值9万元)全部归他,各自存折归自己(木子的存折我一分都没取,当时就把存折交给了他),一枚结婚钻戒给我,其余首饰全给木子。5月21日和木子事先说好的,我和我妈妈去木子那搬衣服,木子知道我有钥匙故意把们反锁,我们敲门他才开。我妈妈心里很难过,哭着说:“你们有什么事可以谈嘛!”木子冰冷的回答:“没什么好谈的。”我把自己所有的衣服都装好了,有四个大麻袋,还有两大捆书。我妈妈腰椎有病根本不能搬,我只好对木子说:“结婚是你帮我把衣服搬过来的,离婚我也请帮我把衣服搬到楼下。”木子不理我。我只好一个人把衣服从六楼搬下来,又上去再搬下来,来来回回,搬完了他要我把钥匙拿给他,我说离婚后我会还给他。想到他没有半点夫妻情分,我一再忍让也不能换回他的半点良知,甚至我拿了几条毛巾,木子都说我,我决定不同意协议离婚,我对木子说:“你想要离婚就法院起诉,法院判吧!”后来他就干脆把门锁换了,不让我回去了并起诉离婚。
我用的小灵通的卡是木子的妈妈用自己的名字拿我们的钱买的,卡里有300元的话费。5月27日木子把这张卡到电信局去换成他自己用(木子原来一直用手机)。为什么,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连他存折里的1.5万都分文未取,不就是300元的话费,值得这样吗?
儿子在上幼儿园,他妈妈跟幼儿园的老师说不让我看儿子,也不让我接儿子,他就说只让我看,不让我接!幼儿园的老师都很同情我。有一次,我妈特意烧了甲鱼,我就说想接儿子到我妈那,吃完了再送儿子回去。老师不敢就打电话问他,他不肯,我找到他,他依然不肯,说你不会带甲鱼到幼儿园去喂呀。我说儿子一次吃不了,我可以多喂几次,在幼儿园汤冷了又不好热,会很腥,儿子会不愿吃。无论我怎么说,他照样不同意!
2007年6月24日,我调查到罗芳在2007年1月19日剖腹产生下一个男孩,我很怀疑,为什么5月2日罗芳就与木子见面呢?罗芳那时甚至还没有休完四个半月的产假,身体还没恢复,就急于和木子见面,孩子是谁的呢?后来我发现,真的是冤家路窄,罗芳与她老公所住的房子与我妈妈家仅隔一条铁路,木子的单位就在他们的街对面。我和我妈妈6月25日上午去罗芳的单位找她,这是我第一次与罗芳见面。罗芳看上去象30多岁的人,衣着就象坐台小姐的打扮,无论是长相、气质、身高都比不上我,我们一句都没骂她。我只是问她5月2日是和木子见面了吗,她斩钉截铁地发誓说没有,还说:“你真是一个傻女人,连老公在外面的女人是谁都不知道,木子如果说是和我在一起,我要当面扇他嘴巴,我婆子和我老公都可以作证,我在家带崽崽!”接着罗芳还要我把木子的电话号码给她,要和木子对质。我说:“你有他的电话,你自己打!”她坚决说没有木子的电话,我故意说那就算了吧,也许是木子诬赖你。我根本不相信罗芳的话,不出所料,从木子的朋友那得知木子在中午之前就接到了罗芳的电话。这个女人真是不简单,她可以当面撒谎,没有任何停顿,没有任何表情。这证明了木子没有撒谎,5月2日木子确实是和罗芳见面。后面的事情就更荒唐了。6月26日下午我把罗芳约出来要她当面打电话给木子对质,她竟然还是说她不知道木子的电话,我揭穿了她的谎言,她依然面不改色。我给她一天时间,要她考虑清楚,别在说谎骗人了,否则我会把她的事告诉她老公和婆子。让我想不到的是,她竟恶人先告状,我一回到家就接到罗芳的婆子打来的电话骂我。罗芳的老公还讲点道理,他打电话说:“你老公现在就在我家,你自己跟他说。”电话那头一个男人的声音并不是木子的声音,而是木子的好朋友吴冰冰。我气愤极了,木子自己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还叫好朋友来冒充帮罗芳作假。我质问吴冰冰:“你为什么要冒充我的老公?”吴冰冰说:“我从来没对别人说我是你的老公。”那就奇怪了,罗芳的老公明明认为吴冰冰就是我的老公,那时谁介绍吴冰冰的身份的呢?这个人当然是罗芳了。我把罗芳5月2日与木子从晚上8点见到11点,罗芳不承认说她婆子和老公都可以证明她在家等等这些告诉了罗芳的老公,他并没有说自己可以为老婆证明就挂断了电话,我之后再打过去,罗芳接的电话,叫我别打了,后来再打他们就都不接了。这真是一出荒唐的闹剧。闹剧的导演就是那个谎话满篇的女人罗芳,而木子心甘情愿的充当她的演员,我真是不明白,在木子的心目中,我和儿子分量都比不上一个这样的女人。
后来我又听木子的朋友说木子一个月用掉了一万多块钱,原来他买通了法官,我在法院接到起诉书,始终是不同意离婚的,按理法院应该告诉我在15天之内交答辩,我再三问,他们就说开庭带来就可以。 2007年7月10日开庭,那个法官在法庭上只准他说,不让我说,我没请律师 ,那个法官把我当法盲 ,他原来诉讼请求是要求儿子抚养权判给他,7月1日就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不要儿子要求把儿子判给我 ,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司法程序上法院有义务通知我他变更诉讼请求,并再给我15天的答辩期,开庭时间还要重新安排的。在法庭上,那个法官竟然叫负责记录的书记员不要写变更儿子。我当庭指出,法官就发脾气说:“那开不成庭,你们要离婚,那还要重新等待排期,什么时候就不知道了!”木子听懂了法官的意思,表示不变更诉讼请求。庭审继续,我终于见识了一回暗无天日的法庭,法官极其不耐烦,在法庭上一再打断我,不允许我念完答辩状,对于家庭财产只允许我说超过2500元的财产,法官的意思是他只分割这些,还有些几百元、1千多元的家电他不管,还说我斤斤计较,我说:“不是我要这样,我拿几条毛巾原告都不让。”木子在法庭上当众说我死要活要,连几条毛巾都要。我真是气的七窍生烟....
[ 本帖最后由 lyjlffffff 于 2007-7-21 15:19 编辑 ]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