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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fc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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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灌水区有几个人在恶意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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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4-3-11 14:58:3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农民世家发表于2004-3-11 11:53 AM:
老赵好象最近也没有什么大的动静,奇怪中。
好像“进京与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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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4-3-11 15:29:18 | 只看该作者
灌凉水是对发帖人的不尊重啊,要是你发的帖后面的回帖全是DDDDDDD或者两三个字还不如不回帖。另外个人想想,心里千万别只是为了积分,我们这个论坛的几乎所有的软件都没有积分限制,一切都是告诉大家我们是为了孩子,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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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4-3-11 23:27:37 | 只看该作者
离开只两天/真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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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4-3-12 12:24:3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coolike发表于2004-3-11 15:29:
灌凉水是对发帖人的不尊重啊,要是你发的帖后面的回帖全是DDDDDDD或者两三个字还不如不回帖。另外个人想想,心里千万别只是为了积分,我们这个论坛的几乎所有的软件都没有积分限制,一切都是告诉大家我们是为了孩 ...

说得不错,灌凉水是对发帖人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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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4-3-12 21:26:36 | 只看该作者
引用:wobuzhidao发表于2004-3-11 11:28:
灌水区条规——不要刻意灌水?什么意思,那还灌什么水
还有,一个月以上的帖子,版主可以锁定禁止回帖。
扪心自问,我每个回贴都是看过才回的,不象有些人只发DDDDDDDDDD,
如果这样也扣分删ID那也随便你们。

你倒是没全都回ddddddd
那也不能把一个月之内的帖子全回一遍啊
哼哼
要是俺能扣你分
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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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4-3-12 22:32:11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光是灌别人的凉水,回复无谓的贴子;那样可是要依照版规受处份的!给扣分!
有什么灵感,有什么心意的东西倒不防多贴些上来,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Last edited by hfc122 on 2004-3-12 at 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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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4-3-12 22:40:4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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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4-3-12 23:23:4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lc9193发表于2004-3-12 10:40 PM:
个人觉得,在关税区无所谓冷水热水,有人来的晚,翻看以前的贴子无可厚非。作为斑竹,如果觉得此贴不再合适的话,应该锁顶贴子或者删除贴子。
另外,对于恶意灌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应该任由斑竹说了算。当然 ...


说的很好,个人还是觉得,对旧帖的锁定或是删除帖子,是对发帖人的不尊敬,这样下来以后发帖的人就会说:”我发的帖就这样给删除了,发帖还有什么意思?“ 关于旧帖事件我想让大家提个意见或者投票决定,应该怎么做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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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4-3-15 10:24:2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quote1-->个人觉得,在关税区无所谓冷水热水,有人来的晚,翻看以前的贴子无可厚非。作为斑竹,如果觉得此贴不再合适的话,应该锁顶贴子或者删除贴子。
另外,对于恶意灌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应该任由斑竹说了算。当然对于那些引起公愤的贴子,处罚是必需的。
强烈支持,lc9193真乃我知己,众人皆醉而君独醒。只有你有胆量力排众议,说出的话有理有力,俺佩服你!
引用:<<!--quote1-->个人还是觉得,对旧帖的锁定或是删除帖子,是对发帖人的不尊敬
锁定一个月以前的帖子可以浏览不可回复有什么不好,不得不承认版规中这一条不得回一个月以前的帖子有问题:不许回帖、又不删帖或锁定、回帖还扣分,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总之,正如lc9193所说“对于恶意灌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应该任由斑竹说了算。”版主不是说“国有国法”吗,国法乃是民主产物,国家尚且讲民主,互联网上一个论坛的一个版块没有理由不讲民主吧。什么样的发言,只要不是进行人身攻击、侮辱他人是不应受限制的。正如灌水区所标明此处是“休闲放松的场所”本来是不必讨论这么一个严肃的问题,假使你发的帖子别人回复“支持”“顶”一类的词语使你很难受,请在发帖时注明“谢绝支持”,或者写清楚你希望什么样的人给你回什么样的帖子。[ Last edited by wobuzhidao on 2004-3-15 at 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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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7-12-5 12:16: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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