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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行至水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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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亦舒,谈谈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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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6-8-30 18:29:5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女人能悟到这份上真的不容易,更何况做到!人生苦短,淡淡几秋,差不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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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8:38:35 | 只看该作者
也是我太喜欢那句话,大家都在讲爱和钱了。其实我们是想言情,和讲下言情小说的。亦舒的书固然本本喜欢。最喜欢流金岁月,玫瑰的故事,圆舞等几篇。。。年轻时亦曾饥不择食地看琼瑶,看岑凯伦,看严沁,看李碧华,看很多很多的情,很多很多的小说,那些年轻的岁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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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8-30 18:50:17 | 只看该作者
气死人了,刚才写了那么多亦舒,准备一个亦舒小说评论的。老公来了,看都不看,就关贴。我的心血呀!谁赔我的感情和时间!发狠了,得写个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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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19:09:52 | 只看该作者
dyly+2006-08-30 18:50+pid956809-->引用: dyly @ 2006-08-30 18:50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56809">查看原帖[/url]  气死人了,刚才写了那么多亦舒,准备一个亦舒小说评论的。老公来了,看都不看,就关贴。我的心血呀!谁赔我的感情和时间!发狠了,得写个更好的。
<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rose.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期待!DYLY的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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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8-30 19:13:51 | 只看该作者
 香港有亦舒罗孚  “台湾有琼瑶,香港有亦舒。”有人这么说。 从作品之多,读者之众,而主要又是写爱情故事来说,是可这么说的。有人换了一个说法,说亦舒是香港的琼瑶。不过,琼瑶在台湾已经不怎么热了(至少不像早一阵大陆上一度流行的“琼瑶热”那么热),而亦舒在香港,却似乎还是其热未灭。她的小说已经流行了二十年。 亦舒看来是不愿意自己的小说被列入流行小说当中的。当别人间她小说是不是可以分为严肃和流行的两类时,她宁愿说只有两个潮流,一是谈人生哲理的,一是说故事的,每,一潮流又可以分为许多等级,有好有坏,有高有下。如果用别人的话来说,那就是既有坏的严肃小说,也有好的流行小说。 用亦舒自己的分类法,她的小说是属于说故事的,而且又只是说爱情故事的,也就是一般说的言情小说。 她十六岁左右就这样用笔来“谈恋爱”了。那时候,她还是个“书院女”。香港的中学分为英文和中文两类(以教学所用的课本和语言来分),英文中学一,般人称之为英文书院,英文中学的女学生就被称为“书院女”。 亦舒这个“书院女”的处女作据说是《王子》,少女们幻想中的“白马王子”那种王子。姊妹篇是《满院落花帘不卷)。这些短篇是她六十年代中期出而问世之作。 五岁就到香港而逐渐成长的亦舒当然是个“香港女”,。但她实在是香港人口中广义的“上海人”。她笔下流露过,“有时我称父亲为那个莫名其妙的宁波佬”。这个宁波佬是在四十年代末期把她从上海带到香港的。她们一家是宁波镇海人。 她有四兄一一弟。四个哥哥当初没有一个随父母到香港。最大的一个多年来一直在东北,“文革”后也不悔没有南行,现在是先进工作者,鞍山有名的厂长倪亦方,是个共产党员。第二的一个到过内蒙古,五十年代后期千里逃亡,到了香港。逐渐成了名作家,先是我武侠小说作家,后是科学幻想小说作家,又是不少武侠电影的编剧家。写武侠的笔名是倪匡,写科幻是卫斯理,写杂文早年是衣其,近年是沙翁。武侠的名次在金庸。梁羽生之后,科幻却是他独树一帜。由于成名于武侠,因此倪匡就成了他流行的名字了,真名倪亦明反而很少被人提起;科幻虽然是独家,卫斯理却也没有把倪匡压下去。 当亦舒一露头角就迅速成名时,两兄妹就成了香港文坛上的两杂奇花。有人称之为奇迹,说亦舒、倪匡、金庸是“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流行’言情小说。结果都从象牙塔外,进占到象牙塔内,以至部分最学院派的学者,也不能不正视他们,研究他们”(陆离:《每次重读,都有泪意》)。倪家兄妹成了“三大奇迹”有其二了。事实上,武侠小说金庸之前有梁羽生,言情小说亦舒之前有伊达。 要说要奇,这倪家三兄妹倒是另有一奇的。大哥倪亦方虽然身遭反右和“文革”的磨难,依然不改变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保持先进;二哥倪亦明(倪匡)在内蒙古部队中据说遭受“反革命分子”的隔离审查,,风雪走单骑逃亡香港;倪亦舒这个“阿妹”却是不问政治,站在中间的,很早就和左派也能交朋友。这也许可以说是“三个奇迹”吧。 提出“奇迹”论的人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谁能够说《满院落帘不卷》不是文学作品?”可见就是应该最少争议的亦舒(且不说金庸。倪匡),也还是有人怀疑她的作品的文学性的。 但一般读者接受她,而且不少人“迷”她。 这使她可以一一放弃种种职业,而从不放弃写作。她在做学生的时候,做记者的时候,做酒店工作的时候,以至于做官的时候,都没有把笔搁下。 她不止一次做学生。中学毕业后,她当过记者,短期的报纸记者,较长一段时间的娱乐新闻记者(自由写稿者)。七十年代去英国读了三年大学,学的是酒店食物管理!先去台湾(这时她父母已迁居台湾),后回香港,学以致用,当上了一流酒店的工作人员(一段时间可能是公共关系负责人)。不久居然到香港政府当起新闻官来了。无论在曼彻斯特做学生还是在香港做官,她依然写她的小说,写她的杂文。香港政府是不许它的工作人员卖文的,她就用新的笔名发表,当新的笔名保不住密,她就又换一个笔名写,冒着被打破饭碗的风险,也要写。 这当然是为了兴趣。她不毫不讳言,也为稿费。不管是专业或业余写作,她对稿费一律都是很认真的,一点也不肯故作谎洒。 二十多年下来,不过四十左右的人,却已出了四十本左右的书。大体一年两本。 《家明与玫瑰》、(玫瑰的故事)。(珍珠》、《曼陀罗》、《蔷蔽泡沫)。《独身女人)。《我的前半生)、《宝贝》。《星之碎片),《香雪海)。《两个女人)、《蓝鸟记》、《风信子)、《喜宝》。《野孩子)、《回南天)。《五月与十二月)。(今夜星光灿烂》、《偶遇》、《壁人》、《旧欢如梦)、《恼人天气》。《朝花夕拾》、《玉梨魂》、《流金岁月》……长长短短,都是小说。 这里面有《我的前半生》、《今夜星光灿烂》、《朝花夕拾》和《玉梨魂)。亦舒一点也不避开别人早已有用过的书名。不仅如此,在《我的前半生》中,男女主角还是涓生和子君呢棗鲁迅《伤逝》中男女主角的名字。 《豆芽集》、《豆芽集二集》、。《豆芽集三集》、《自白书)。《留英学生日志》。《舒云储集》。《舒服集)、《歇脚处》。《贩骆驼志》。《黑白讲)……这些都是散文或杂文集。 和琼瑶不同入她是杂文。小说都写,都在报纸上边连载的。琼瑶主要只是写小说。 同是写爱情故事,亦舒写的是中产阶级,经济独立的职业女性,反映了现代化的香港社会。没有多少奇情,更没有畸恋。虽然没有用很多笔墨去刻划,人物却是写得比较活的;虽然故事平淡,还是能吸引人的(主要是年轻人吧)。它的语言最能显出她的风格,简短。明快,有时很尖刻,像她那些杂文语言。句子短,段落短,但长篇和中篇却不分章节,从头到尾因此又显得很长了,却还是能引得怕看长文章(千字已嫌长).的读者看下去,追下去,欣赏这些现代化都市的爱情故事。 中产阶级,职业女性,已经过着这种生活和争取要过这种生活的人,都很容易成为亦舒的小说和杂文的读者。青年的读者甚至可能认为有亦舒的作品一书在手,是时髦的,它不会使人看来显得“老土”。爱情故事,轻型文字,随时随地都可以开卷掩卷,读起来有一种简易之乐,不费力而舒服。 人物虽然活,社会现象也有反映,却总是浅浅的。亦舒的自白说得清楚,她只是要说故事,只要有故事,在她也就够了。她并不想给读者更多的东西。 深刻,是谈不上的,然而它轻快,像轻音乐一样,是轻文艺。 像新派武侠小说一样,也许可以称亦舒的小说为新派爱情小说或新派流行小说。不仅比几十年前的言情小说新,也比琼瑶的小说新。语言文字新,写作手法新,时代背景新。 在香港,台湾和海外,新派武侠小说并不被排除于文学领域,新派爱情小说就更不被排除了。”尽管有争议。 在亦舒的笔下,包括小说和杂文,常常出现“家明”这个名字。这是她小说中的理想的男主角。女主角是“玫瑰”。看她作品不多的人,很容易被她杂文中的“家明”弄糊涂了,以为在她的现实生活中真有其人。至于小说中的“家明”,也未必就是同一个人的不同故事,只是由于作者的偏爱,这个名字就像冤家一样被纠缠着不放,不时在她的篇章中出现。 “玫瑰”呢?亦舒说:““小说中女主角如一朵玫瑰花。作者像阿母。” 爱情呢?她说:“算少也写了十余年小说(现在是二十余年了。棗引者),幸而未遭淘汰,题材非常狭窄,不外是说些男女私情。”“可是我本人是非常怀疑爱情这回事的,写小说是写小说,生活是生活:日日挤着渡轮去上班,打着呵欠,球鞋,牛仔裤。生活在爱情小说中……那简直是悲惨的,幸亏能够把两者分开。”她就是这样把对爱情的怀疑和所写的爱情故事一起都推给了年轻的读者。  亦舒说:“我的皮特别厚,心特别狠,语言特别泼辣。”读她的杂文就可以领教了。 亦舒把她写的那些从两三百字到一千字的短文称为杂文,出版社却爱称之为散文。这些香港式的杂文或散文,写身边琐事成风。不是写自己就是写周围的人和事棗往往是日常生活中的吃喝玩乐,这就构成了暴露式的“出卖”,不是“出卖”自己,就是“出卖”旁人。亦舒干脆把她的一本杂文集取名《自白书》。天天在报纸上的专栏这样“出卖”的结果,不但自己没有了隐私,有时自己写了又忘了,而读者却记得,这就成了读者比作者更了解她自己了。 在这样的“出卖”中,赞人或自赞时,有时就不免“皮厚”;骂人或自骂时,有时就不免“心狠”,而用词许多都是“泼辣”的。 “我似乎是个寂寞专家,从十五岁开始便觉得寂寞,读书寂寞,考试寂寞,与父母住一起寂寞,搬出去一个人住更寂寞,工作的寂寞,没有工作的寂寞;有男朋友的寂寞,找不到伴的寂寞,人群中的寂寞,黄昏的寂寞,哗,她妈的,都是寂寞。在外国寂寞,回了家又寂寞,太阳底下是炎热的寂寞,月亮底下是黯然的寂寞……”没想到吧,在一片寂寞中,突然响起了“哗,她妈的”这一声。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泼辣吧。这“他妈的”在亦舒的文章中并非绝无仅有,虽然也不是大多。 “人身攻击是最无聊的事。衣莎贝吃啥穿啥,与啥人轧姘头关众乌事。”连“鸟事”也出来了。衣莎贝是亦舒的“英名”棗英文名,也是她的一个笔名。 正是诸如此类的泼辣,形成了亦舒杂文的一种风格。它的特色当然不止这一点。 亦舒是崇拜鲁迅的,这可能使人有些意外,专写缠绵的爱情故事的人,也崇拜鲁迅?这是真的,尽管从她的小说看不出来,就是从她的杂文也看不出来。她的杂文没有什么“鲁迅风”。 “我崇拜鲁迅,崇拜曹雪芹,崇拜张爱玲……” “大学生问鲁迅,‘作为一个现代中国青年,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大学生:‘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应该争取什么。’第一一次看到鲁迅答大学生,是十二三岁吧,马上爱上了他……” “……在××的杂志社蹲着阅毕了鲁迅杂文。”这时是十六七岁。 “然而随时随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真不在乎旁人在想什么写什么。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 亦舒也崇拜张爱玲,但她说:“张爱玲的小说,真是篇篇能够背,那日与××说,他认为张的小说犹如一把檀香扇,那真是再正确也没有了。然而最钟爱的小说,却是鲁迅的伤逝……这故事的悲剧在不停的重复。”你知道她为什么要把自己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也取名为涓生和子君了。爱屋及乌,爱鲁迅小说而爱上了鲁迅小说中人物的名字! 对张爱玲,她虽然有崇拜,却也有不敢恭维。她曾经写过文章,说张爱玲不该再写什么了。后来看到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就更有感慨,说她不应复出,因为她“真的过时了”,那些新作实在不是味道。明知“批评张爱玲真需要伟大的勇气,无畏的精神”,“斗胆碰张爱玲的恐怕要受乱石打死”,但还是忍不住要说出来。这也是亦舒的泼辣吧。 亦舒自有她的道理。“爱玲女士曾说,抄她文字笔的人不少,以致她猛然一瞧,仿佛是做梦时写的(大意)。抄她的人是极多,可是大都能青出于蓝,把三十年前的张爱玲时代化鲜明简化”。大部青出于蓝?恐怕未必吧。 亦舒虽然崇拜张受玲,却没有抄张爱玲,正像她崇拜鲁迅,也没有抄鲁迅。 她的三崇拜之一是曹雪芹。爱读的是《红楼梦》。 “近五年来,还只是看红楼梦一本,或者是与红楼有关的那几本考证,奇怪的是,这本书竟是百看不厌的,而且越看味道越出来了。假如看到五十岁,还是没有腻,也决不会再去研究第二本。老实说:“一生只看红楼梦,也太够太够……至于史记诗经论语以至其他等等,只好暂时对不起了。’, “我有一套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我认为终身抱住一套庚辰本,已经足够,胜却人间无数。” “……于是顺手拿起新的线装庚辰脂批石头记,看到半夜两点。” “……冰箱大堆啤酒,有洛史超域录音带,一套庚辰本石头记,一份稳定的职业,一个有人看的专栏,哗,夫复何求。” 她是这样的崇拜《红楼梦》:当年在英国读书时,“剑桥的洋教授发牢骚说:‘近年来中国人这么多,真分不出真假,只好这样了棗但凡会说国语的,且算他是中国人吧,’鄙人当时很有助洋鬼子气焰之罪,补了一句:‘这样吧,但凡会说国语,又看过红楼梦的,就放他一马,给他做中国人吧。’” 这么深迷于红楼的亦舒,小说并没有抄红楼,正像杂文并没有抄鲁迅。一切照抄,就不成其为亦舒了。亦舒的家明和玫瑰,是现代社会的人物,不是宝玉和黛玉,而且是二十世纪下半世纪的香港人,是不同于二十世纪下半世纪的台湾人的。 虽然香港有亦舒是相对于台湾有琼瑶而言(在时间上,琼瑶早于亦舒一个年代吧),亦舒又是怎么看琼瑶的呢?她说:“台湾的琼瑶提了都多余。”然而,她还是提过的,从人一文,是这么说的:一次是见到琼瑶本人,一次是见到琼瑶的照片。先前的琼瑶本人没有后来见到的照片中的琼瑶好看。照片中“她是很老式的淑女型的,穿洋装也穿得旧式,非常闺秀格,拍照老是抿着嘴,手叠手,尾指作兰花状,年纪比张爱玲轻得多,姿态却比张老,眼睛上黑白分明的几道眼线,看着看着,就觉得名不虚传,文如其人”棗很老式,是尽在不言中了。 亦舒其人又如何呢?看看她的印日像吧:“穿着破牛仔裤,烂T恤,头发剪得如男童,化装品是一罐凡士林,闲时拖凉鞋,夹香烟去骑单车,奔公园,看法国小电影,更地下打波子”,这自画像是漫画像,而且是少女时代的漫画像,一般是并不易见如此这般的“飞女相”的亦舒的。她有随便的时候,也有整齐的时候,也有讲究的时候,不过,她总是和琼瑶不同的打扮,是时代和地域的不同,更是气质和品味的不同。 老式的台湾琼瑶!现代的香港亦舒! (宇慧文学世界1999年1月17日扫描校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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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6-8-30 19:16:46 | 只看该作者
World Wide Buy                    总论  一、未历惊险的写作道路  从她第一次告诉我“二哥,我写了一篇小说。”到如今已经很多年过去了。那年亦舒只是十六岁。  是什么驱使她天写了一篇小说的真的不知道曾经问过她,她自然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一个天赋有写小说才能的人不论她年龄是多么小,拿起笔,铺好纸写下了一生之中第一篇小说,实在是不能追问“为什么会这样做”的,因为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是必然会发生的事——若是还未曾发生或只是想了而一直未做,那么请对自己写小说的才能略表怀疑。  亦舒的小说创作才能自然是不用怀疑的,自此之后她一直在写,创作量之丰盛,中外小说家中能和她相比的不能算多。  自然,小说的创作量多是没有用处的,任河人关起门来可以一天写上几万字的小说,重要的是,写出来的小说要有读者。亦舒的小说是有读者的,大量的读者,香港、南洋爱读她小说的人极多。  不断有创作而且拥有大量的读者,亦舒毫无疑问是个成功的小说家,或者可以说,极成功的小说家。  (亦舒当然也写散文、杂文。她在这方面的创作量也丰盛之极,而且风格独特,一样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但这本书的目的,是谈论亦舒的小说所以对于她的散文杂文,提过就算。)  亦舒在小说方面的成功似乎并没有经过什么曲折惊险的道路,和一般的说法不同:在香港,要从事写作不知道要经过多少艰苦。可是这种说法在亦舒的身上绝不适用。从她写了第一篇小说开始她一直写,一直有报刊争著要刊登,远自千里万里之外编辑找不到她,找到我来表示要约稿的不知多少。  印象最深的是前两年曾到星马两三次,每次当地文化界朋友相聚,几乎每次都有人作同样的要求:“请代向亦舒说我们想刊登她的小说,条件无妨只管提出。”一次两次还不觉得怎样,三次四次不免有点光火,五次六次便会忍无可忍!怎么一回事,我也是写小说的,怎么不向我约稿,老是要我代约亦舒的稿?”  “狮子吼”之后竟有瞠自相对,想不起我也是写小说的人在,真正岂有此理。  亦舒的创作道路一点不艰辛曲折,小说创作对她来说像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她的经历告诉了我们一事实,真正有才能的人,写作之道大都是通顺畅达的,那么多中文报刊,对於各类文体的文字需求量极大,而从事写作的人又不多,长期以来,各种稿件的供应和需求,都是处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之下。此所以写作人中,一天要写上万字的大有人在。在这种情形下若是以为写作的历程是十分险危艰苦的,也请对自己的写作才能略作怀疑。  亦舒是一个有天生小说创作能力者,在小说创作上取得成功的十分典型的例子,所以写了以上的一些话,说明创作天才对一个从事创作工作看的重要程度。  二、目定口呆看亦舒小说  一直知道亦野的小说写得好,间中也看她的小说,可是说起来奇怪,真正集中力量,杷她的小说详详细细,一口气看完却还是最近的事,记得那天晚上,一口气看完了《玫瑰的故事》之后,已是凌晨四时,坐在地上,半晌作不得声。同样的情形只有当年看完了金庸的《雪山飞狐》之后才发生过,这是第二次。  其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形,是因为口中不断反覆地在问着几个问题:何以小说可以写到如此精彩的地步?我自己是写小说的,在我的作品中,有这样精彩的吗?能使读者有这埃精彩的感觉吗?”一样的一个题材,叫我来写能写到这个程度吗?  问题的答案几乎全是否定的,於是我不能不由衷地佩服,不能不呆坐著,直到天亮。  天亮之后干什么?去睡觉乎?非也非也,又拿起书来,再看第二遍,然后再看第三遍。第一遍被小说中排山倒海而来的情节震摄住,只能囫圃吞枣,第二遍稍可仔细点看,第三遍才可以细细品味,好的小说是可以一直看下去的,今日,若有书在手还是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在亦舒的作品中《玫瑰的故事》自然排名第一,至今为止了这只怕是众望所归,在正文之中自然会有详细的意见,此处是先略作一提,主要是想写自己在看了一部好小说之后的感受,而这种感受,在一个喜欢看小说而且又一直自诩是可以分得出小说好坏的人来说,一生之中并不是太多,所以,这种感受,实在弥足珍贵,有了感受之后,还要不断回味,才真正过瘾。  既然有了这样的感受,自然接之而来的是攘膂而起,大声呼叫:亦舒的小说这样好看,虽然读者之多,己是证明,但一定要有人对之作系统的介绍分析。其人舍我其谁!  由於有了这个决定,所以,才有了这本《我看亦舒小说》,我采用的方式是一贯的决不作枯燥乏味的“文学批评”,只是兴之所至,发表自己的感想,与曾经出版过的《我看金庸小说》相类。  三、可以通过这本书听我的意见  小说的好坏,是有公论的。哪一个写作人没有几个亲戚朋友,单是那几个朋友大声呐喊,推广宣传,够了乎?不够也,亦舒小说印出来,可以在狭窄的市场中本本都有上万的销路,简单乎?不简单也,他人呐喊,无甚大用。这本《我看亦舒小说》,对亦舒的小说销路来说,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影响,但是对喜欢亦舒小说的人来说,却可以听听一个自诩颇懂小说的人的意见,其中见解可以同意,可以不同责,可以击节赞赏可以拍桌大骂,等於和一个熟朋友在讨论亦舒的小说,可以趣味盎然。可以面红耳赤,总之是不亦乐乎,那就已达到了自的。  由於亦舒小说十分动人,看了她小说的人,都会有喜欢谈论的冲动,由我来带动,那是十分有趣的事,可以作为在看了亦舒小说得到乐趣之后的另外一种乐趣。  四、好的小说必然流行  有一个普遍的印象:亦舒小说以女性读者为多。不知道是不是有过正式的统计,大抵这个说法不错,或者说,年轻的读者较多。事实上小说的情形和电影相类,都是军轻人在“捧场”的多。  亦舒的小说,按照有些人创造的小说分类法,归入“爱情小说”一类,或者也可称为文艺爱情小说。如《蝎子号》,分明是极佳的科学幻想小说,但同时也是出色的爱情小说——连机器人也懂得爱情,为情牺牲。  亦舒的小访由於创作量丰富,销路好,又有一些人,把她的小说称之为流行小说”,“通俗小说”,以为有贬低的意思在内。这这种说法真正可笑,所有好的小说,必然流行。流行小说一词,何足以贬低小说的地位?《红楼梦》不流行乎。《水浒传》不流行  然流行流行—诅一许【兵*目占—力引印巴亡——*—0——?。、*—、、二———。—乎?不是流行小说,只有极少读者的小说,小圈子人再吹捧也没有用,没有读者就是没有读者,妒也妒不来。至於通俗小说,自然更是溢美之词,小说写得越通俗越好,小说是写来给广大的读者看的,又不是写来给考古冢作研究的,不通俗!乌可乎?  亦舒的小说,是极佳的文学作品,她小说中社会现实意识之浓,比起一般枯燥乏味名词堆砌,美其名曰严肃文学,自名正宗的那些作品来,不知真实强烈多少,这一点在提到个别的作品时,都会提出来。  五、她从不刻意经营气氛  亦舒小说的笔法,是直接的,毫无掩饰的直爽简洁,她从来不多化笔墨法堆砌气氛。在她的笔下,气氛由中於她灵活的文字描述,鲜明性格的人物和曲折的情节而何处不在—这是小说高手才能做到的境界,有这种风格的小说家并不多—读者只要比较其他同类小说的笔法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在亦舒小说之中她很喜欢借小说中人物的口,或思想。写出一些其实是作者本身对事物或人物由观点,这些片断,通常都是对虚构的道德的无情的揭露,写出真正的人性——人类有掩饰自己真正性情的本能,亦舒小说中就把种种的掩饰揭开来,关於这些片段在细看她的小说时自然都会特别指出,不会轻易放过,因为这是亦舒小说的特色之一。  六、亦舒小说中的“我”  亦舒小说中另一个大特色,是几乎所有她的作品,(少数短篇例外)都以第一人称“我”来写。很少有一个小说家有那么丰富的创作量,而所有的作品,全是用第一称的方式来写的,这点是杯舒小说极突出的一点,在《玫瑰的故事》中,这种特色,发挥到了尽致的境地。  甚至有的书名她也用“我”如《我的前半生》。  亦舒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一般初写小说的人的第一篇小说中的“我”,这必需弄清楚。一般初写小说的人作品中的“我”往往就是作者自己,习惯於在小说中把作者向自己写进去,当然也是小说的写作法之一,但那颇不足为训。  除非这住作家只准备写一本书或两本书,不然自我的故事一下子就写完了,何以为继呢?一个小说家本身的生活再丰富,也无法演绎为超过十部小说的吧?  写小说主要是靠在掌握了写作技巧之后,如何去发挥想象力,不是去写现实生活。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根上全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有小说中这样的人,可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个人不能直接地搬进小说中来,如果这样,那么小说就不成其为小说。  小说之所以是小说,是小说冢溶合了自己对人物,对社会,对入生,对一切的观念,创造出来的。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全是创造性的人物,全由小话家去塑造,可以依据某些现实中的人物作蓝本,也可以是全不加依据。  话题似乎有点扯远了,但一则,老是听人问及小说中的事是不是真的?真有这样的人吗?等等,所以要阐释一番。这种问题其实全是蠢问题。  而有志写作的年轻朋友也不少一拿起笔来,就只想到写自己本身的故事,以为把三五年来的日记,略加变化,就可以成为一部小说,那是相当滑稽的一种想法,就算只准备写一部小说也难以写得好。  小说写作是一种艺术,要求艺术和真实之间加上等号,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要求。  亦舒早已掌握了小说写作的必需技巧和认识。她小说中的“我”绝不是她自己,身份之多姿多采,无出其右。忽男忽女忽老忽少忽富忽贫,忽苦忽乐,千变万化,无一雷同——自然。全是创造的人物,“我”在她的小说之中,是在每篇小说中特定的一个角色,绝对不是固定的,上一篇中是一个小说作家,后一篇中是个低级特务。亦舒小说中的“我”只是她写作方式,并不是她在写她自己,这一点必需弄明白。  而由於如此,她小说中的“我”,不但身份千变万化,连性格也是绝少相同的。  她的读者鄱习惯了她这种独特的创作方式,而且都接受了她这种写作方式。像《玫瑰的故事》,同一篇小说之中,分成了四段,赫然便有四个“我”,第一段的“我”在第二段成了“他”,第二段又另外有“我”,这种创作形式上的灵活变化,真叫人叹为观止,但是一点也不会引起混淆,显出了她在小说创作上的无比才华。  七、姓名上的小游戏  亦舒小说之中的人物,姓名有时古怪得有点匪夷所思,例如《曼陀罗》中的“慕容琅”。但有时也简单得令人吃惊,如许多的“玫瑰”,许多的“家明”,(很多又是姓宋的)。熟悉亦舒作品的人,自然都知道这一点。  写小说的人要取一些古怪的、响亮的角色名字,那是再也简单不过的事,亦舒对玫瑰或家明这样的名字,也不见得有什么偏爱,这纯粹是写作上的一种游戏笔墨,在娱人之馀的一种自娱。也可以说,是写作人一种自我炫耀心理的结果:一个艺技精湛的人,随意挥洒,就可以有所表现,小说中人物的姓名,不必刻意营造,玫瑰就是玫瑰,家明就是家明,一个角色的名字,对於整篇小说来说,作用极微,用再普通的姓名,甚至一再重复,但仍然可以写出全然不同的精彩小说来。《风信子》中的宋冢明,和《喜宝》中的宋家明,三个字摆出来是完全一模的:宋家明。  但是两个宋家明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姓名在她的小说中,变得全然无足轻重。  但是又不是她每一篇小说中主角的姓名都是不经心的,也有精心设想的,《喜宝》中的姜喜宝就是一例。她是在告诉我们,我不是不会改角色的姓名,只是有时可以根本不必理会,就算一直是“某甲”和“其乙”,一样可以由甲乙丙丁,戊己庚辛来构成一篇故事感人、情节惊心的好小说。  亦舒在很早期就喜欢这样子——创作量丰富的小说家,大都有这种倾向——她早期替一些杂志写短篇小说就有第一篇名为《王子》,第二篇名《复仇记》,单行本一出,目录排出来就成了《王子复仇记》的游戏之笔,十分有趣。  这是长期从事写作的人的一种乐趣,若以为亦舒连取多几个人名也不会,目那就大误极误,正相反,这是一个写作人的“牙擦》之处。  (雩语中的“牙擦”,很难用国语来作传神的翻译,只好用了一个粤词词汇,请各方君子见谅,因为我是一直反对在行文之中使用方言的。)  (在行文中使用方言,会引起极度的混淆,而且自动把读者范围缩窄。杂文散文犹可,小说中若大量用方言,粤语的只好给讲粤语的人看,台语的只好给讲台语的人看。《九尾龟》、《海上花列传》全是好小说,不谙沪者,看起来也就像看天书。)  (有以为小说中加上方言,可以增加气氛,增加乡土味,增加主角人物个性,增加……者,都不以然,还不如说作书人连国语都不会说来得好。)  (亦舒小说之中,绝少出现方言,这是她小说的优点之一。)  八、亦舒小说的社会现实意义  亦舒的小说具有极高的社会现实意义,甚至是她的幻想小说,也有现实意义。  小该不一定要有社会现实意义,但亦舒的小说的确有就值得提出来。  一般来说,亦舒的小说中的社会现实意义,不容易被“评论家”所承认。  某些“评论家”心目中,有社会现实的小说,主角人物应该是父母双亡,孤儿院出来,教养所进去,生了病就得被逼去当娼当盗,养一只狗都会破车子辗死,买一斤盐回去也会生虫的倒霉人物,而且必然是又穷又苦,苦得不能再苦,这就叫“暴露社会的黑暗面”,主角人物总之得有苦遭遇,越苦越好这就“现实”了。  但是我认为,这种题材,自然也可以成为好小说,专在这种题材上洒狗血,则大可不必,这种“狗血”粤语残片中要多少有多少,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  亦舒的小说中,很少这一类人物,就算有也不洒狗血。亦舒的近作《银女》,接触到社会下阶层人物的生活极深刻,但一样维持看她一贯的写作风格,不把大量的廉价同情洒向小人物的身上,也不把一切人类的美德,都加在小人物的身上——小人物真的那么美好?只怕不见得,小人物卑鄙起来,和大人物不遑多让。  亦舒小说中的人物,以社会中高层或中层的人物居多,更多的是知识份子。也有很多不同型类的豪富。她写这些人的生活、爱情,塑造这些人种种不同的形象,写他扪的快乐,写他们的痛苦,写他们的成功,写他们的挫折,写他们的挣扎,写他扪的苦闷,写他们的种种心态。现实生活中显然有大批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去写他们?为什么不能写意气风发的原子物理工程师,非要写终日酗酒断了一条腿的木匠?  再一次强调:小说不一定非要有所谓社会现实意义不可,但亦舒的小说的而且确,不用洒狗血的方法,刻划出各阶层人物的特性,这却也不容否认。  也有以小说中有否社会现实意义来区别一篇作品是否文学作品者,那更是十分滑稽的一种想法,但即使如此分,亦舒小说仍然是文学作品。  亦耕的小说大多数在香港写出来,她的小说,是香港人值得引以为傲的文学作品,不但目前拥有广大的读者,而且,必然将有十分久远的影响。  (近日,应一个出版社之邀,作一次小说创作比赛的评判,就发现不少篇作品笔法是摹仿亦舒的,这可证明她的小说在读者之中已有一定影响。)  (奉劝有志从事小说创作者,不要去摹仿别人的风格,要建立自己的风格。)  (虽然建立自己的风格不是容易的事,但要是容易,阿狗阿猫都可以变小说家了,当然是不容易的事,是不是?)  (人家的风格再好也是人家的。自己的风格再不好是自己的。)  (亦舒如果一直摹仿他人的风格来写作,她就不会有今日的成就。)  九、夹议  亦舒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小说中她会忽然藉着情节的发展,或是人物的遭遇,而发出以作者立场出发的议论。这种议论,或月旦人物,或评议事件。例子不胜枚举,在论及个别作品时,会摘要指出。  这种写作方式,很多小说家都喜欢用,读者也会感到相当有趣。运用这种方式最多的著名小说家是古龙,古龙的小说之中,评议极多,也恰到好处有助於小说情节、主题的推进。  亦舒小说的这种夹议,完全是她的杂文风格,讥讽性十分强烈,三言两语,若是辑录下来,就是极佳的讽刺小品,痛快淋漓之至。  十、新  亦谈的小说可以称之为一种新形式的、现代社会的节奏之中所产生的文学作品。她的作品,在有意无意之间,对传统的文学创作观念作了彻底的反叛。从她开始创作,她就鼓坚持着这处创作方法,而且,有目共睹,取得了成功。  也由於她坚持用自己的方法在创作,不受传统的观念的任何拘束,所以她的作品,有着浓厚的现代社会的气息——这也是她的小说拥有大量读者的原因。当然,仍然坚持种种传统的文学创作观念和教条的人,对她的小说是不会欢喜的——或明明欢喜,但是又不甘心承认。矫揉造作和直率无忌,连篇说教和一针见血,掩饰人性的弱点和毫不留情的揭露,文字堆砌和直截了当——其间的距离之远,当以光年计算。如水火之不相容。  十一、现代  亦舒小说是现代的,一切怀旧或拘泥于传统创作法的人,必然会被她的小说吓得脸青唇白,但是现代社会的读者,就会把她的小说当作好小说,一本又一本买来看,看得津津有味。  十二、创作量  “总论”似乎写得太长了,但仍然意犹未尽,只是举出了若干总的特色而已,细节,当在说到个别作品时,再详细讨论。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亦舒的创作量之丰富,也是极其罕见的。  她已经写了几十本小说,许多杂文和散文,而且不停地在写作,就算她在英国读书期间也从来未曾停止过写作。很少写作人有这样的创作能力,别以为写作只要靠动脑,别忘记也还是要动手的,将近二十年了吧?她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而她现在还年轻,若是再这样继续不断地写三十年,那么她一生创作的各种形式的作品薮量之多,真足以令人咋舌的。  女作家之中—能有这样丰富的创作量的,只怕古今中外,都不是很多。  和许多许多她的读者一样,都衷心希望她不断写下去,一直写下去。  十三  酒後忽然又想到一点,必须归入总论之中,是亦舒小说的特色之一,而且,其他小说家很少有这个特色,那就是在她众多的作品之中,几乎是没长“歹角”的,她从不在小说之中,刻意去营造一个公式化的反派。呵呵,这种公式化的反派,在一些所谓“社会写实”的小说中,简直泛滥,诸如放了高利贷逼人卖女儿的,拆了木屋造新房子来谋利的,三十年患难交情结果出卖朋友的,刻薄盘剥工人的……等等等等,仿佛没有这类人物小说家就不能写出人性的冲突,就不能有小说一样。  可是亦舒打破了这种小说的写法。她从不在文字上谴责什么人,只是把一个人的想法、做法写出来,把一个人的性格写出来。在她的笔下,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喜欢他也好,不喜欢他也好,他有他的缺点和惹人厌处,也有他的优点和惹人喜处。  亦舒笔下的人物,全是活生生的真的人,亦舒不但给他们一个姓名,而且使他们成为真正的一个人,读者可以感到每一个人的心跳,她笔下的人,不是死板的,为了砌成一个“感人肺腑”,“赚人热泪”的故事而塑造出来,而是根本在这个社会之中,在我们的身边,被她顺手拈来,放进了小说之中。  (这种信手拈来的本事,不是写小说的高手,根本无法做到,而刻意制造一个歹角,制造一个小女孩十一岁去当娼妓的故事,是中学生都可以做得到的。  亦舒写作能力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此文章由“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扫描校对,独家推出,如欲网上转载,请保留此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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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8-30 19:24:1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先转两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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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6-8-30 19:40:31 | 只看该作者
亦舒传奇 亦舒的抒情世界-------------------------------------------------------------------------------- 这里精选了亦舒九篇散文和两篇小说以供读者鉴赏,同时也可让读者对于本书的论述,对照作品加以判断。 我的偶像 再也没有人,偶像有我这么多的了。 我崇拜鲁迅、崇拜曹雪芹,崇拜张爱玲。我崇拜米罗,崇拜毕加索,崇拜克里,崇拜蒂模格里安尼。我崇拜占士甸、BB。还有卜狄伦、钟拜亚丝、披头四。差点儿给忘了李察里斯特、罗渣华汀、维斯康蒂、和路迪士尼。 还有玛莉部特、曲姬、维露丝嘉。还有查尔斯M虚路斯。还有尊F肯尼迪,还有爱因斯坦。 崇拜这么多人,偶像这么多,真是够满足的。知道世界上竟有这么多大本事的人存在,也是可以值得快乐的。 凡是做人,地位越低微,能力越弱,越是享福。 想看报纸,自然有人会辛辛苦苦的去办,我等既没有能力做社长,只要每天坐着付出几毛钱便可以了。 既知自己低能,便太太平平的坐着崇拜别人,一生过得不知有多平安、稳定。他人当作普通的,我都崇拜。能力有限,赚到钱过生活,偶然还可以买点自己喜欢的物事,已觉得很好。 胸无大志,庸庸俗俗,得过且过,也是福分,这是生成的。爱因斯坦既有那副脑袋,难道能容许得他做个小学教师吗?其实即使是小学教师,也过了一生,也许还比爱因斯坦少点麻烦。 一个人跑到了最高处,不知是什么滋味。譬如做亿万富翁、总统这些,有趣一定蛮有趣,可是人总是人,超不过三个空间,总是二只眼睛一只鼻子,到头还是一场空,还是平凡点算了,少操一点心事。 快点多找几个偶像吧,崇拜这个崇拜那个,讲起来,几亿亿的人都比自己好,个个都值得佩服,自己的担子,忽然之间会得轻了起来,做人也显得有意思了。 小说,必须承认是假的 我是写下三滥爱情小说的。 写小说写多了,会出个大毛病,就是久而久之,把假的当了真的,以为自己有安排命运的能力。看看字里行间的男主角,都是最潇洒够水准的,女主角又可爱又得人疼,加在一起,轰轰烈烈的恋爱,不知道多有趣。 而且故事发展,又受本人控制,可以起死回生,临到结尾一千字,再叫哭哭啼啼的两个人和好如初未迟。似乎天下没大不了的事,反正心情好,主角就生活得好了。 迷迷糊糊的写了这些玩意儿,忘了世界是世界,事实是事实,那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并不是小说人物,想控制他除非去学下蛊惑,否则一点也没用。 这时候倒是很痛苦的,不觉得自己没道理,反而怪人家莫名其妙,都是写小说受的毒。 这小说嘛,跟演戏一样,使人与现实脱了节,不相信真的,反而对真的发生兴趣。写文章的时候不投入,当然稿子是不知所云,专心起来,又犯这个大毛病。 写完之后,脑子里还在想那些故事。结尾该如何如何,当中该如何如何。一副上帝的样子,叫这些人死,这些人逃不了,叫这些人生,便活了下去。 某人讨厌,便叫他吃苦,某人可爱,让他多享享福,小说到最后变了真,写呀写的,连自己都相信了。 如上文所说,我写的是下三滥爱情小说。 所谓下三滥,便是故事简单,情节无太大吸引力,马马虎虎,三言两语便交待得过去的。 嘿,有些复杂的爱情故事,可不这样,由女主角直讲到她七老八十岁一命归西,其中爱情波波折折大小起码九十多次,命运安排她又够千奇百怪,好了,写这种小说的人,必然更加受害。 回到生活里,失望必然是很大的,样样都变得很不如意,非常艰苦,异常不称心。而且命运安排,往往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不痛快,并非如小说之中的平淡无奇,逢凶化吉。 生活还是要比小说复杂可怕。满以为小说够曲折离奇的,生活却更荒谬,讲出来比一篇故事更没人会相信,小说算什么呢? 有时候简直会把两样分不开,想想可能有点神经衰弱,过了这星期,七天,得好好的清醒一下子了。小说,必需承认小说是假的。 一条路 连我这样年纪的人,都认为女性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先搞身心经济独立,然后才决定是否要成家立室,希望工作可与家庭并重。 不知怎地,年轻一大截的小朋友却表示渴望做金丝雀,受保护、被宠爱,一生毋须挣扎,生活有人照顾。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种营生,在这地球上,每一件事都有阴暗面,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没有什么,毋需要付出代价。 工作所需付出的精神时间心血,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光明正大:竞争、失败、再起、成功、升上去、努力、获得报酬、达到目的。 那另外一种营生,黑幕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亦是一条血路,一般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所见到的,只是状元花魁的表面风光,一个人要长期在另一个人手中讨生活,无论如何是痛苦的。那一行沦落起来,又可达万劫不复地步,不如自力更生,工作能力一旦获得社会赏识,则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自信十足,顾盼自如。 那么多妇女放弃老路不走去走新路,可见老路上自有不可告人之荆棘,而新路亦自有可喜之处。 女性魅力 至今,报上仍有不少专栏半明半昧地指导女性如何发散原始魅力以达到目的。 女性魅力,当然针对男性而发,专栏于是进一步钻研男士们喜欢什么样的女性,哪一种言行举止,衣着打扮,尽量照着那条路走。 继而抱怨男人之心好比海底针,总不肯好好从一而终。 真令人讶异、骇笑。 为什么要去理会男人喜欢什么?我就是我,从来照个人意思打扮,一向心里有话照说,数十年下来,感情与物质生活也不见得比男性心理专家逊色。 自伴侣处,所希析得到的,不过是尊重与爱护,何用耍什么手段,主持一个家,劳心劳力,济手眼足,讲的是毅力,并非手腕。 除非要求不一样,除非当生意一样做,想在最短时间在一个人身上赚得一切,那真得好好用功策划,施尽浑身解数。 那还得讲本钱与运道。 不过,在专栏中一直表扬几时发嗲何等重要者却肯定并无所获,否则,怎么还会有空撰写专栏文字! 读者 读者分好几种。 有些,是别人的读者,不过,只要是看书人,都是可爱的人,他今日看别人的作品,不表示明日不会看拙作,所以,读者即是读者。 另一些,是清醒的读者,哪一本写得比较好,哪一本写得略为单薄,他一清二楚,见了面,会板着脸,要求作者退款赔偿他认为不够好的作品,作者自然汗颜,不过心实喜之,这样的读者,拥有十万位的话,也就是名作家了。 最令写作人抬不起头来的读者,是全盘沉醉那种,他照单全收,不知多忠诚,令作者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下笔时千斤重,怕事负他们。 还有家长式的读者,处处管着作者:“幸亏你没有接受那种杂志访问”,“不可以写某报,那是一张乱洒盐花的报纸”,“到了今天,千万别公开私生活” 什么样的读者都值得重视。有些人,不看书就是不看书,红楼梦与仲夏夜之梦都与他不相干,对于写作人来说,伊们好比一块块顽石,莫奈何。 命运的安排真奇怪,除出亲戚、朋友,我还有读者关怀,真正幸运。 女朋友 我有两个要好的女朋友,一个常见面,一个不见面。 常见面的差不多每天见,行街一块儿行,看戏一块儿看,写完稿以后通个电话,一聊可以聊半天。 没见面的那位已经八个月没见了,只摇一个电话给她,让她教训了一顿,但非常心甘情愿,因为欠她实在太多,不好意思再见她,先得设法将前债还了,再欠新的,这债是感情方面的。 这两个女孩子都对我很好,好得惊人,除非说是前世欠下的,否则很难想像到为什么,生平有这么好的两个女朋友,也够满足了。 两位小姐都还没结婚,学问和知识都比我高许多倍,有这样的朋友,确是没话讲,有时候自己想想,也莫名其妙,她们不知道觉得我有什么好? 每个女人都应该有好几个好的女朋友,没有几个,最低限度也要有一个,有心事可以倾告,有想不开的事情可以互相劝慰,有女人觉得快乐的,可以一起快乐。女人待男人不妨坏点,但是对女朋友必须要够坦诚,够真心,女人不对女人好,还有谁对女人好呢?只有头轻脚重的女人,才会巴巴的去讨好男朋友,得罪了女朋友。 没有女朋友的女人必然是难堪的女人,不容易相处,极难伺候,男人绝对吃不消。 女人婚后不适宜再单独与男朋友来往,也许这样说法是不够新派一点,但是与女朋友在一起,远比与男朋友一起轻松,无所不谈,无所不笑,太开心了。我老是觉得我那两个女朋友,对我好过我对她们,心中歉意越来越浓,竟想不到弥补的办法来,希望日久见真情,有一天等我有帮忙的机会,定然尽力而为。但她们的环境都比我好,我又不希望有一天她们会变得要我出力,心理上也够矛盾的了。有这么两个女朋友,也是我的福气,值得开心的一点。好多人以为我大概是没有女朋友的,事实上刚刚相反呢。 情死 为爱情丧生的人,真是很值得佩服,为失恋自杀的人,却很奇怪。 想来想去,总是想不出,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失恋的意思就是,他还爱对方,对方却不爱他了。这其实是很简单的一回事,有志气的,可以另觅对象东山再起。意志消沉的,也可以从此不提爱情两个字。 世界是这样大。 为了别的自杀!根本对生活的厌倦,对人生的失望,命运的抗议,都可以不愿意活下去,很容易理解,但是为了某人不愿意接受他的爱,巴巴的去死掉,真是奇怪。 爱人是自由,不爱人也是自由,没有比强逼别人接受爱情更荒谬的事情。每个人有资格去爱另外一个人。但是这另外一个人却也有权选择。 作为男人,对一个女人死缠烂打,真是差劲,然后忽然之间自杀示威,好叫对方抱歉一生。这种行为,实在很卑鄙下流。 双方相爱,无法结合,抱在一块儿死了,虽然懦弱,倒还合理。一个人无端端的自杀,是莫名其妙的事情。 人心总有抑郁的时候,爱情也是很沉重的一回事。但是可以想想父母兄弟,夜里抬头看看星月。上帝造这世界,并非叫每个人只为爱情活着。为太阳月亮又有何不可,吸两口空气,低潮就过去了。甘余三十年后,想起为爱情前过死念,会觉得可笑。 必须学习把每一样事情都慢慢习惯,迁就得很舒适地活下去。非爱情不可的生活,是过渡时期。有时候感情比爱情还漂亮很多。 有谁现在跑来与我说爱情这回事,我会说我老了,没有这样的精神,没有这样的情趣,况且没有它,我活得更不错,何必一定愤愤不平,强求一些不应获得的物事? 曾经获得爱人与被爱的机会,就该好好的做。从来没得到过机会的,实在不必耿耿于怀。 半生缘 朋友喜欢半生缘而我不,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到了完场,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 当然不及倾城之恋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看呢”,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呵她终于修成正果,多么痛快! 生活中也希望看到明朗愉快的人与事,他同她分手,找到更好的,起劲地创业持家,成绩斐然,多好。 事与愿违,生活中大部分结局像半生缘,换来换去,兜兜转转,结果那个她的相貌学历性格才华均攀不上及格,不相爱不要紧,双方甚至毫无尊重,就这样,大半生已经过去。 既然如此,当初何必造成那样大的创伤那么大的扰攘。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升为教生,女主角得偿所愿,傲视同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为什么不呢,在现实不可能,故寄望于小说。 真实生活苦难重重,荆棘遍地,苦闷无聊之至,你爱看骆驼祥子?我不要看,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教事,赏心悦目。 有什么意思 我在想白头偕老是什么意思,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十年,或许很值得羡慕,但是却不大美丽。得不到的爱,才是比较令人向往的。 有情人终成眷属,生活上难免琐琐碎碎,为了柴米油盐,为了工作,为了孩子,为了环境,还有男家一门子亲戚,女家一大帮朋友,咯咯唆唆,总有冲突,爱情逐渐褪色,感觉越来越疲倦。终于做丈夫的每天早起只是为了上班,放了工除了看报看电视,便倒头大睡。女的在家枯坐,做千头万绪的家事,脸上也就变了色。 开头总是争吵几句,后来是争吵很多句。或是男的变了心,或是女的另有新欢,种种变化,太难预料。甚至为了环境面子,不好意思表面化,强牵在一起,谁都觉得对方讨厌,又分不了手,痛苦万分。 原来这便是很滑稽的事。一些人的爱情是很短暂的快乐,一些人索性连闪光都不闪——也不在乎。一男一女木口木面的对了一辈子,生下了一大堆孩子,白了那迟早要白的头发,并不能证明爱情伟大。 况且大多数的夫妻都是这样子,叫人看了都觉得腻,一天复一天,一日复一日,简直是糟蹋时间,还以为理所当然。 丈夫在有空的时候,说不定还遥想当年初恋情人,风情比起黄脸婆来,高明多少。妻子在吃不消当儿,埋怨也多箩箩。 得不到的什么都是好的,得不到的感情尤其如此,这样想来,失恋竟不是可悲可痛的事,五百年后,谁晓得有什么分别。 罗衣 陈少媚在十岁左右就开始做这个梦。 她梦见自己在一间华厦中踱步,大厦分开多层,一道宽大的回旋楼梯一直带上三楼,屋里不止她一个人,起码有十来个同龄女孩子也似她般正四处游览。 她每年都做这个梦,到十五岁之际,少媚已经对那间华厦非常熟悉,也可办出许多细节,她知道大厦依照洛可可式样建造,屋顶那个小小圆形光井,叫做奥可路斯,而大厦里,共有三十多道门。 梦境越来越清晰,终于有一天,她发觉自己在大厦三楼排队。 少媚性格比较活泼,边排边问前后同伴:“我们在这里干什么?” 那些女孩都没有回答,低头不语,渐渐轮到少媚,她发觉她们三三两两轮流进入一间房间,进去的女孩,没有照原路出来,大概另有出路。 十六岁那年,仍然做这个梦,不过她已站在门口,等候进门。 因为年轻,少媚心中只有好奇,没有害怕,她看到门口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罗衣二字,少媚听过先敬罗衣后敬人这句话。 她于是想,进房去干什么呢,是挑衣服穿吗? 少媚与好同学杨素满说起梦境,素满调侃地:“做梦都想穿漂亮衣服暧?” 是的,少媚看看身上已穿得灰朴朴的白校服,觉得乏味的制服好像一个茧,有一日脱下它,她便好比虫蛹化为彩蝶,破茧而出。 厌倦了,等不及到社会看美丽新世界,少媚简直渴望立刻进入那间标着罗衣的房间去。 十七岁生日那晚,她做的梦,便是看见自己推开房门,走进去,与她一起进房的,还有另外一个小女生,年纪比少媚还小一点点。 少媚自我介绍:“我姓陈。 那小女生有一张方面孔,笑笑答:“我姓倪。 少媚用手一指:“看!” 只见宽大的房间里一排一排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衣服,色彩缤纷,少媚兴奋得欢呼起来,奔到衣架面前去,就在此际,她听到一把柔和的女声说道:“慢着。 谁?谁在讲话? 室内灯光极之柔和舒服,但只有少媚与那姓倪的少女,她俩抬起头。 声音温和地继续说:“听仔细了,你们有十分钟时间,每人只限挑一件衣,换上后,立刻要走,请小心挑选,因为此衣不同其他,穿上极难脱下。 少媚忍不住问:“那是什么衣服?” 没有人回答她。 少媚知道不可浪费时间,便在一排一排衣架前挑选,衣服全部新簇簇,并且在领口处结着纸牌,有的写“律师”“医生”、“消防员”,有的是“画家’、“教师”、“自雇生育” 少媚忽然领悟,“嗜,这不是一个人的职业吗?” 另外那个少女也转过头来,“你也猜到了。” 少媚惊异,“一个人只得十分钟来挑他的终身职业!” “不,”那姓倪的少女说:“我相信你心中早已知道将来想干什么。” 少媚点点头,“我要挑一份绚烂华丽的职业。” 她看到挤逼的衣架上有一件闪闪生光紫色镶皱边的衣服,连忙抽出来,啊那衣服不知用什么料子织成的,上下浑无缝子,颜色变幻无穷,质地轻柔无比,少媚低喊:‘就是它了。” 只是领日牌子上写:“戏服。” “你想做演员?’” 少媚醉心道:“是。”她连忙把戏服往身上套。 说也奇怪,衣服合身之至,穿在身上熨贴无比,陈少媚乐得转了一个圈,她永远不会后悔穿上它。 她问对方:“你呢,你排到没有?” 少女点点头,手上出拿着一件棕色不起眼的袍子。 少婚好奇,“你要做什么?银行家?’ “不。”那少女迟疑,把衣服递近。 少媚看到牌子上标着“写作”,她大奇,“那是什么职业,那也算是一份工作吗?" 少女颔首,“是,我喜欢写小说,我愿意成为一个说故事的人。” 少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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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6-8-30 19:50:27 | 只看该作者
  现代都市风景--论亦舒与琼瑶言情小说之差别秦宇慧  当代中国大陆最早的读书热潮,大约就应该算是在八十年代初期流行的港台言情与武侠小说,后者自有金庸、古龙称雄,而前者,虽然知名者甚众,但真正值得进行理论探讨的,大约也只有亦舒、琼瑶少数几位。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提法“香港有亦舒,台湾有琼瑶”,使对这两位女性作家的比较,成为一件趣事。 首先亦舒与琼瑶的创作中有一定相同之处。除了同样以爱情为主要题材外,她们又都是作品多产的畅销书作家,这样众多的作品便难免出现重复、雷同现象,即她们的作品已经各自形成一定的模式。比如,作为通俗小说,为了增加可读性,亦舒在作品中虽然很少作肖像描写,但字里行间显示出主人公也大多是俊男美女,而且有时为了向通俗小说的传统靠拢,亦舒也会强设一些巧合、偶遇,如《我的前半生》中结尾,子君最终在事业和婚姻上都找到了完满的归宿,这个结局未免显得过于理想化,至少翟君的出现显得有点离奇、突兀(在渡假时偶遇,条件奇佳,独身,而且喜欢子君)。这种对通俗传统的认同虽然可以满足一般读者对“大团圆结局”的渴望,但显然会使作品的现实深度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害。至于琼瑶,已经有许多人专门对这一点进行过论述,这里就不再重复。  对于琼瑶的研究在大陆已经不少,今天我论述的重点,是试图以之为参照对象,探究一下亦舒小说创作的独特风格。 (一)两者适应的时代背景与读者层次不同: 香港文学界认为大陆的流行节奏一般比港台要晚一二十年,当大陆处于“琼瑶热”之时,香港早已在提亦舒了。这种说法是客观的,这种现象,与这两位作家各自适应一定的时代背景有关。 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读者会产生不同的接受倾向。就琼瑶和亦舒来说,传统文化环境中,一般人缺乏在现实生活中过多抉择的余地,日常经验平淡乏味,琼瑶的理想主义情爱模式在这时完成了普通人织梦的愿望,因而大受人们欢迎;而亦舒却只有在商业经济开始发达,普通人,尤其是女性,开始追求精神独立并充分接触纷繁的社会环境,开始产生种种困扰之感的时候,才会被人所理解。因而在八十年代初期、中期大陆流行琼瑶,而时至九十年代中期,可以预计,亦舒将会在大陆流行起来。  同时,我们也可以从当下读者群的结构中推测出这种阅读趋势: 琼瑶的读者大多是一些年轻的女性,其作品尤其受校园中的女学生和家庭主妇青睐。因为长期以来,中国传统女性在生活中的位置大多是处于从属地位,缺乏经济独立的能力。“家庭”,当然也包括组成家庭的前提“爱情”在她们心目中便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许多女性一生的“事业”都是在一个狭小的家庭圈子中进行的。因而,琼瑶以“爱情、家庭”为重心为传统女性编写的神话便成为她们移情的最好载体,在其中,她们既可以找到一定的与自己生活理想的相通之处,又能体验现实生活中感受不到的浪漫快感。这样琼瑶的作品便成为八十年代中国大多数女性寄托日常情感,进行精神漫游的媒介,受到她们的广泛欢迎。 而时至九十年代,商品经济的新型社会中,人们的“个性”渐渐得到发挥,许多女性更在传统的家庭之外看到了自己可以发展的更大空间,家庭开始成为她们生活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而“爱情”的神奇与浪漫在成熟女性心目中的地位也不再高于生命、自由甚至事业。此时琼瑶式的“缠绵痴狂”在她们的眼中便显得有些矫情。都市中现实的新一代读者期待的不再是琼瑶式的“唯爱情”小说,而是更加贴近她们心态、更加贴近现实的作品与作家。 而亦舒的作品,“既真实传神,变幻多姿,更充满着现代精神和城市味道。”从而使这群“白领新生代”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当然,可以预见,还会有相当数量的年轻女性,尤其是尚未入世的中学生们将继续沉迷在琼瑶式的爱情梦幻中,而且这一类的作品也会大批量地面世,当下我们已经可以在书摊上随处可以见到动辄几十册一套的系列作品,一些与琼瑶相比更浪漫更不切实际的年轻作者们(如席娟、于晴等)以更快的速度在推出她们的作品,成为新的流行热点。  (二)对“城市”的表现不同: 虽然都是生活在现代都市,而且作品也大多是以现代都市为故事发生的背景,但“城市”在亦舒和琼瑶笔下的份量显然不同。  琼瑶的小说往往淡化社会、时代背景,她的主人公很少真正融入现代都市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而作者也很少将描写的笔触伸向这个角度。这些人物在思想中较少受商业化社会金钱、名利观的影响,在作品中他们主要的“事业”就是用寻觅爱情、享受爱情并且为爱情而烦恼。相比之下,都市生活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背景,因此,当琼瑶把小说的背景改放到古代社会的时候(如已经被改编成电视剧的《梅花三弄》),读者并未觉得有何变异之处。  亦舒则不同,她的作品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而且主要是以香港和欧美的现代大都市作为背景。她的作品虽然也都是在描写爱情故事,但主人公的感情发展与身边的社会关系网络有着重大的联系,而前者往往屈从于后者。可以说,亦舒是在演绎爱情的表面下展示一个冷漠现实的都市社会,展示在这种都市环境中,人的个性、心理所受到的种种压抑与异化。 如《我的前半生》、《没有季节的都会》、《圆舞》、《心扉的信》等作品中对离婚问题及其对儿童妇女生活与精神的巨大影响(安儿与对方女儿的打斗)的描写;《朝花夕拾》中对未来社会中老人孤寂状态与人们之间冷漠关系的预言;《流金岁月》中对商业社会中激烈竞争及复杂人事纠葛的刻划;《喜宝》、《连环》中对贫富差异造成的命运、心理异化的深刻剖析……这些都显示着亦舒对社会弊端揭示的敏锐与尖锐。 尤其是《喜宝》这部作品,可以说是亦舒最出色最有深度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探讨人生的佳作。 小说描述了在1978年,出身寒微的21岁剑桥大学高材生姜喜宝偶然结识富家女勖聪慧,受其邀请参加后者与脑科医生宋家明的订婚礼。她的才智、谈吐、美貌同时吸引了勖氏父子,为了读书和生计,她选择了虽已花甲但仍颇具魅力的勖存姿,然后她才发现勖某的财富远远超乎她的想象。她得到了金钱、珠宝甚至一座苏格兰堡垒,在开始时寂寞的她与勖存姿甚至有很好的精神交流。然而勖存姿强烈的占有欲使喜宝感到失去了自由,倔强的她甚至为此故意与人偷欢,与中规中矩的宋家明调情,当她发现勖存姿掌握她的一切行动后她感到大为愤怒并失去了偷欢的兴致。终于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位年轻德国物理教授,后者与她相处融洽,使她感到精神放松甚至想离开勖某。得知此事的勖存姿感到了强大的威胁,于是当着喜宝的面开枪射杀了情敌。紧接着她的母亲在再婚不久自杀身亡,至此喜宝万念俱灰,放弃了自己努力多年的大学课程,开始酗酒。她发现金钱并不能代替感情,勖家的人虽然可以支配许多财富但他们却都不幸福:勖聪恕性格软弱,因得不到喜宝的爱而精神崩溃;宋家明虽有专业但为了欲望也在出卖感情和精力;聪慧与并不爱自己的人结婚后发现真相于是远赴他乡离开亲人;大姐聪憩表面幸福实则在为丈夫的外遇而苦恼,并在做过乳腺癌手术后自杀而死;而勖存姿在遭受一系列家庭变故的打击后终于露出老迈之态,最后病死在床,一个亿万富翁的死,也不过就像一个平凡的老人。26岁的姜喜宝得到大笔的财富,但这些东西此刻对她却并无太大的意义,她已经失去了一切:青春、爱情、生命力。 这篇小说事实上是在探索人生存的意义:金钱、爱情、健康,到底什么才是人生应该追求的东西,怎样才能生活得更加充实快乐?对这些问题,小说最终并未给出答案,主人公最后落入寂寞空虚之中。在几个人物中,似乎聪慧的最终选择是正确的,然而作者对此也并未做出确切的肯定。事实上,关于人生的答案,恐怕没有人能够真正说得清楚,也正是因此,对生存的思考才成为文学的一个永恒的话题。 小说中很多地方描写到喜宝童年生活的困窘,其中充满了对下层人艰难状况的不平与愤懑。如小说中写到喜宝在母亲自杀后的心理独白: “那么高的楼顶,在异乡,离她出生的地方一万多里,她在那里自杀,上帝,为什么? 我想到幼时,她自公司拾回缚礼物的缎带,如果绉了,用搪瓷漱口杯盛了开水熨平--我们连熨斗都买不起。 我想到幼时开派对,把她的耳环当胸针用,居然赢得无限艳羡眼光。 我想到死活好歹她拖拉我长大,并没有离开我。 我想到父亲过年如何上门来借钱,她如何一个大耳刮把父亲打出去--是我替父亲拾起帽子交在他手中。 我想到如何她在公众假期冒雨去当班,为了争取一点点额外的金钱,以便能够买只洋娃娃给我。 我想到上英文中学的开销,她在亲友之间讨旧书本省钱……我们之间的苦苦挣扎。 所以我在十三岁上头学会叫男生付账,他们愿意,因为我长得漂亮,而且我懂得讨好他们。 …… 回忆是片断的,没有太多的感情,我们太狼狈,没有奢侈的时间来培养感情,久而久之,她不是不后悔当初没有把子宫中的这和组细胞刮干净流产。我成为她的负累。她带回来的男友眼睛盯在我初育的身上,到最后我到英国去了,她也老了。 我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然而她平白浪费了她的美丽,没有人爱她。 我母亲的前夫连打最后一次长途电话询问她的死讯都不肯付钱。 “……” 同时,喜宝锐利的目光将所有人行为下面的自私、虚伪等个人目的揭出:如宋家明初遇她时唯恐后者危及自己地位而对她的防范;勖存姿之所以在她身上投入大量金钱的真实动机等等,在喜宝的眼里,这个社会是冷酷阴暗的。 另外,对于喜宝命运的分析,作者也并未简单地把其悲剧归结到社会制度和贫富差距上。小说讲述了一个剑桥高材生“堕落”的故事,我们发现,她的选择是理智的、自觉的。“如果是在拍电影,我一定是个被逼卖身的苦命女子。在现实中,我是自愿的剑桥大学生,现实里发生的事往往比故事戏剧化得多。”(P55)(这使我想到了苏童的颂莲,然而后者尚无喜宝的清醒与自觉)喜宝的悲剧并非完全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悲剧,其中也有喜宝性格的内在因素,正如喜宝说:“我不会怪社会,社会没有对我不起,这是我自己的决定。”而且,只要社会中存在贫富差异,这种悲剧性的人生选择就一定会重演。 事实上,喜宝之所以跟随勖存姿,绝不能解释为简单的“面对金钱的堕落”,做出这个决定很大一个原因是因她对男人的失望,以及独自一人面对生活的彷徨。她觉得即使不跟随勖存姿,自己也并没有更好的选择:“我并不觉得羞愧,事无大小,若非当事人本身,永远没法子明了真相,聪恕无法了解到我的心情。多年来的贫乏爱的贫乏,物质的贫乏,一切一切,积郁到今天,忽然得到一个出口,我不可能顾忌到后果,我一定要做了再说。”喜宝选择的是一种生存的手段,与爱情无关:“爱情是另外一件事。爱情是太奢华的事。” 喜宝在后来的确感到空虚,但即使她不选择勖存姿,她也不见得一定会快乐,这个喜宝是看得很清楚的:“我不介意出卖我的青春。青春不卖也是会过的。”“我已经太满足目前的一切。/我可以正式开始庆祝,因为我不必再看世上各种各样的人奇奇怪怪的脸色,我可以开始痛惜我自己悲惨的命运沦落在一个男人的手中,做他的金屋里的阿娇。/只有不愁衣食的人才有资格用时间来埋怨命运。”(P52) 同时,喜宝对勖存姿的情感也是十分复杂的,她因痛恨自己的命运而痛恨勖存姿,但她也感受到这个老人对她真诚的、心灵上的需要(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被人需要无疑是非常可贵的),而且她也依赖着这个男人给她的精神助力。因此,当勖存姿心脏病发作时她惊恐无比,当宋家明询问她是否离开勖存姿时,她茫然地想:“我已经够有钱。要离开他现在我可以马上走。但还有谁会来听我的倾诉?谁有兴趣再读我长信中琐碎的事情?他的确已经年老。但他永远站在我的身后,当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在那里。/年轻人。/他们的应允如水一般在嘴里流出来,大至婚姻、前途、爱情。小至礼物、信件、电话、约会。说过就忘记,一切都是谎言,谎言叠上谎言,连他们自己的脑袋都天花乱坠起来,像看万花筒一般,转完又转,彩色缤纷的图案,实则不过是小镜子里碎玻璃凑成的图案。我看得太多,听得太多,等得太久。一次一次的失望。/我想起我这二十一年的生命没有一件真事。/只有勖存姿。/不是为了他的钱。在他这次进医院之后,不再是为他的钱。在银行的现款已够我念完剑桥,现在不光是为他的钱,他是世上唯一爱护我的人。/别问我什么是爱,我不知道,勖存姿这样子无限的给予,应是爱的一部分。” 喜宝经常提到她对生活的愿望:“我一直希望得到很多爱。如果没有爱,很多钱也是好的。如果两者都没有,我还有健康。”但是当喜宝看似拥有这些后,(当她跟随勖存姿后,以前认识的所有男人都开始表示爱她),她却并没有感到快乐,为什么呢?也许是因为喜宝在得到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当她在困苦之际,她为了前途而拼,包括念书、到处寻找经济保证,以求在社会中继续生存,这时的喜宝充满诱人的生命力。反倒是有了钱,生存可以得到保证之后,她找不出有什么是她应该继续争取的:她曾经希望过普通女人的生活,但德国教授却因此被杀死,其实即使不是这样,她也未必会在一个小家庭中得到满足;至于事业,在喜宝看来不过是求生存的一种手段,当后者得到完全的保证后,前者也就对她不再有吸引力。喜宝再也不能给自己设定一个奋斗目标,这就是她最后空虚的至大原因。 可以看到,亦舒在小说的处理和人物的刻划上并未流于肤浅,而是深入挖掘了深层的社会根源和人物的真实心理,从而使作品拥有了普通通俗小说难以达到的思想深度,使作品成为当代都市人的命运与精神的真实写照。 (三)爱情观上的差异: 琼瑶的爱情是唯美的。在爱情中的爱、恋、痴、迷、妒、恨都不掺杂其它社会杂质,即使阻力来自外界,也不能左右主人公的内心选择“爱”是既定便无可更改的,即使这段“爱”最终没有得到幸福完满的结局,也是外界客观强力的压制而绝非是在这客观面前主观情感有了任何变化。在琼瑶的作品中,爱情是生活不可或缺而且也占据着主导地位的一个成分,甚至“生”与“死”这样的人生至要在“爱情”面前也退居其后。琼瑶对“爱情”的讴歌态度是不言而喻的。 而亦舒对“爱情”的态度则是矛盾的。 一方面,她确认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而且它是不拘背景、身份,发诸内心无法设计的一种至纯至美的感情。她曾指出说:“中国人讲究‘恩爱情义’。爱情涉及恩与义,其中责任大于一切。中国人不懂得爱情最美丽之处,是在乎任性,来去自若,不受礼俗常规所拘,拒绝其他因素的影响。”但亦舒心中也感到这种至纯至美的“爱情”很难在现实世界凡俗生活中存在,因而凡是表现这种超凡脱俗的情感的作品,大多带有强烈的传奇色彩,甚至干脆就采用科幻或神话的外壳。 《玫瑰的故事》中,黄玫瑰、傅家明、庄国栋都是甘于为“爱情”付出一切的至情至性之人,但从作品中我们又不难发现这些人物存在的虚幻:黄玫瑰的美丽已近魔幻,而围绕她的几个人物经济背景又都十分优越,不必为温饱而劳碌奔波。与他们相对比,致力于事业的黄振华则被描写成市侩气十足的商人,在作品中被贬为二等。这部作品中的爱情是不顾一切的:名誉地位(如不惜抛妻弃子的周士辉)、年龄(如傅家敏和罗震中的单恋)、时间(庄国栋虽然在年轻时放弃了玫瑰,但爱情毕竟已经存在,因此他理智中选择的婚姻并未成功,在以后的几十年中,他的感情仍然属于多年前的玫瑰;傅家敏则虽结婚生子,但直到十几年后仍然不能忘情,乃至多年后见到小玫瑰后仍旧如痴如狂)甚至生命(如玫瑰与罹绝症将死的傅家明之间的爱情--这个男人显然是作品中作者最喜爱的一个男性,因此亦舒把“家明”这个她一直喜爱的名字给了他),玫瑰的魔力使每个遇到她的男人神魂颠倒,并投入全身心的恋爱中。人们很难想象在在现实中找到这样的故事,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传奇。在我的阅读过程中,这部作品是亦舒唯一一部“唯爱情”的小说,而且相信是在她创作早期对现实认识尚不成熟的作品。虽然该作在读者中名气很大(这大半得力于电影的推广),但我认为它绝算不上是亦舒的成功之作。 再如《朝花夕拾》,椎心刺骨的相思根源于男女双方迫于现实的分离,而他们的相识又是在神秘的时空错位之际;《异乡人》则讲述的是与外星来客之间的爱情。 显然,亦舒是有意识地使这种爱情远离尘嚣,因为虽然作为一个女性作家她十分向往理想的爱情,但在理智上她却清醒地知道这种至纯至美的爱情事实上是十分脆弱的:一旦现实内容掺杂其中,它立刻会变了味道甚至土崩瓦解。如《异乡人》中,原来不顾一切寻找爱人藏身之处的祖斐得知对方是异类并须与之同赴异乡,放弃自己习惯的优裕生活环境时,立即开始犹豫,继而决定放弃。如果不是靳怀刚最终留下,两人的爱情显然会就此终结。 与此相对,亦舒善于描写现代都市中历尽磨难的爱情悲剧。有些作品的结局似乎是完满的,如在《我的前半生》中最后子君再次结婚,但其中显然有着主人公太多的疲惫和无奈以及原来理想婚姻破灭后留下的创伤。事实上,在亦舒的作品中,无所谓幸福的结局,人生本来就是平淡甚至充满失望和遗憾的,婚姻也绝不能给人以完美。 亦舒作品中的主人公,多是“小布尔乔亚型”的知识妇女和职业妇女(甚至多是香港俗称“女强人”型的女性),她们有知识、有能力、能自立自足,(当然作为流行小说,作品中的人物大多美貌非凡,只是主人公绝不会以之为安身立命的资本,甚至主人公并不自觉美貌,如《朝花夕拾》、《我的前半生》中的主角等。)但在感情生活中却往往饱经沧桑,或情感受过挫折,或感到都市优秀男性的匮乏、苦于难觅知音。因而她们总是对男女间的感情有着清醒的认识,对自己的前途有着平和现实的态度,并不奢求完美的爱情与婚姻。 因而,在更多的情况下,亦舒把“爱情”(这里其实称之为“恋爱”更为恰当)看作是都市生活中的游戏,是繁忙的日常生活之外的必要调剂,男女双方都面对着众多的选择并随时改变着自己的选择,及时行乐。在这个世界里,男女双方斤斤计较的不再是爱情中的种种“误会”(这种误会在琼瑶的作品中往往是全文的高潮,可以使琼瑶的主人公伤心欲绝),而是一场对双方未来生活均有价值的“婚姻”,这种“婚姻”不再是纯粹“爱情”的产物而是现实生活挤压下清醒的选择,是一种生活方式。亦舒在这群矛盾的男女中间观察描写着他们苦闷彷徨的心态和充满无奈的生活状况,作品展现出深邃的现实意味。 亦舒小说的结局很少真正地花好月圆,主人公虽然大多有一个至少表面上看来合理的结局,并非独守空闺,但心灵上的无奈和寂寞则是共同的。这种深深的的寂寞、孤独感,形成了亦舒作品中主人公的共同心理特点。如《她比烟花寂寞》中的姚晶,英年早逝之际,不但社会早已将她遗忘,就连丈夫和女儿也不需要她。她孤独寂寞得连遗产也不知该留给谁,最终只好留给只见过两次面的记者。《蓝鸟记》中,一位富家太太拥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子、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但她却感到心灵极度寂寞与空虚,并因此演出了一场婚姻悲剧。《喜宝》中的勖存姿虽然事业鼎盛,但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解闷的人,因此他才对足以做他的女儿的喜宝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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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6-8-30 19:54:57 | 只看该作者
抗议DYLY斑竹MM这种大段转帖的行为,给个链接接可以了啊!,多谈点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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