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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rry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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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廖祖笙儿子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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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06-7-30 00:49:29 | 只看该作者
平安一生+2006-07-29 14:47+pid923932-->引用: 平安一生 @ 2006-07-29 14:47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23932">查看原帖[/url]  在中国,真相怕是最难还原的,因为涉及没一件事情的所有人,都在或多或少地说谎话。
说的太准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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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06-7-30 00:54:55 | 只看该作者
klcz2002+2006-07-29 00:41+pid923564-->引用: klcz2002 @ 2006-07-29 00:41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23564">查看原帖[/url]  没有父亲心中的公道与正义=法律和国徽蒙羞, 其实与法律也无关了, 衙门都向南开的。接下来也只有强烈要求中国以外的公安机关侦办此案, 去找世界警察主持公道的套路了。真正纯净的罗生门完成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罢了。
哈哈,廖先生后来又发现那个问题了,写广东以外不妥,因此又把题目改成了“廖祖笙强烈要求公安部督办此案”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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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6-7-30 13:09:3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看来,公安部门是真得在搞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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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06-7-30 14:07:49 | 只看该作者
whailin+2006-07-30 13:09+pid924629-->引用: whailin @ 2006-07-30 13:09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24629">查看原帖[/url]  现在看来,公安部门是真得在搞鬼了!
何以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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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6-7-30 14:56:48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谁可以信赖,可惜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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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6-7-30 15:36:4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悲痛的父亲,悲伤过度,语无伦次.是可以理解的.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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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6-7-30 16:37:06 | 只看该作者
jerryhao+2006-07-30 00:54+pid924373-->引用: jerryhao @ 2006-07-30 00:54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24373">查看原帖[/url]  哈哈,廖先生后来又发现那个问题了,写广东以外不妥,因此又把题目改成了“廖祖笙强烈要求公安部督办此案” 了
虽然我也和楼主一样,认为廖先生的性格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家教的失败害了孩子,廖先生对孩子的死要负很大责任,但还是觉得楼主以这样冷嘲热讽的口气说话不太好,毕竟人家的孩子死了。一个不谙世事的书呆子因为恃才傲物给自己的孩子带了灭顶之灾,我们虽然不喜欢这么傲慢的人,但还是不要让别人觉得我们幸灾乐祸的好。我想楼主事实上并没有觉得廖活该有此祸,但就象前几天的帖子里提到的那些老师们的鼓掌和喝彩一样(即使是为正义),这个“哈哈”同样刺眼。不是每个人都象楼主这样善于在真理和现实之间找到平衡,有的人确实认识不到个人相对于这个社会的渺小,希图以一己之力获得公平,但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往往无法承受。我们以我们若愚的中庸适应着这个社会,他们的莽撞衬出了我们的苟且,让我且羞且怒,但确实不忍心对这些伤的或死勇者报以嘲笑,可能正是他们的血让我们思考,让我们的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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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6-7-31 02:40:50 | 只看该作者
转贴我对廖案的观察和思考---如何指导我们的今后<font color="#7d7d7d">说梦的痴人追踪这一事件十几天了,主要观察各方语言特点,及思考事件对各方今后的影响。自己对自己说,尽量不做侦探(只有一两次忍不住,对案情做过猜测),先说说我的的看法1。说孩子他并不一定就偷了东西。---佛公宣的统一口径也只是说初步认定---但是,他不应该死就算他偷了东西,---他也不应该死就算他偷了东西,并刺伤了老师----他也不应该死我相信甚至连被他刺伤(初步认定)的老师也不会愿意他死。人死不能复生,我们要珍惜生命特别理解和同情廖爸和廖妈,你们要节哀顺变2. 说家长廖爸廖妈,遭受如此丧子之痛,应该安排心理医生辅导。孩子没了,可是,你们还要继续生活啊,孩子他也不想你们的余生都痛苦不堪,生不如死啊。廖妈痛哭的照片令人揪心,她没得罪谁,没有慷慨激昂,激扬文字,无端就被夺走了儿子。她是最冤的。廖爸,诶,叹气,不说了。心理医生并不能帮你们直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但是可以影响你们看待事情的方法和角度,可以介绍一些处理心理问题的技巧和方法,以及怎么化解危机,等等。不要用痛苦不停地折磨自己,不要以为自己不痛苦不仇恨就对不起死去的孩子,请各位网友们不要做不必要的火上浇油。3.说公安感觉你们是左右为难,如同猪八戒照镜子很多网友对佛公宣提出疑问,比如,为什么只有教师和学校的一面之词,其实,看了那么多侦探片,大家肯定知道,警方得出结论,是需要综合各方面的证据,比如,人证,物证,现场侦探,法医鉴定等等各方面,绝对不会只采信一家之谈。说到这儿,有网友担心“窜供“,”伪造事实“等等。绝大多数人都会呼喊相信XXX,XXX,不过,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话,如果你们的调查结果令他们满意,他们就高呼包公再世;如果你们的调查结果不符合他们的预先假设,猜测,他们又会说你们混淆黑白,掩盖事实。有的人干脆是逢XXX, XXX就反。为什么会对你们出现这样的信任危机?怎么样,到什么时候,经过多少努力,经过多久努力,你们才能重新赢得信任?4.说教师这一段自己还没有考虑成熟,先说说,欢迎大家的讨论,请勿粗言,辱骂。我们民族的传统把师生关系等同亲子关系,甚至为师既终身为父。很多的教师也就不自觉把自己当学生的家长,对犯错的,学习不好的“双差生“施以家长似的教育。不妨比较一下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时间上,师生关系:短暂,最长的小学6年。亲子关系:终身。经济上,师生关系:不负担学生生活,学生生活上不仰仗教师,亲子关系:学生完全依赖家长。教育内容上,教师主要传授知识性内容,正面教育为主,家长主要传授道德,社会行为内容,社会中的所有几乎都会出现在家庭教育当中。 教育方式上,教师以集体的课堂传授为主,家长以生活朝夕相处耳濡目染为主,家长对错误的处理,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观念中是可能会有打骂。在短暂的3到6年中,教师在学生心理留下的影响(特别是负面的影响),今后几乎找不到机会消除,而亲子之间的关系,肯定也不一定会一帆风顺,肯定也会有争执,不愉快,但是亲子终身相伴,所以,他们有机会和好。教师不可能使用经济控制的方式左右学生的行为,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教育的有效性。中国有句俗语,3岁看老,小儿看老,可以说家庭教育对人的道德和社会行为塑造作用极大。有些家长觉得把小孩交给学校,学校和教师就要包教会,包教好,而且自己一生都可能无法教导子女的完美,要教师在短短的3―――6年之中就完成。而家长享有的一些目前尚被人认可的教育方式,如,(一定程度的)打骂,(我自己认为打骂子女,辱骂子女,心理折磨子女,使用负面语言评价子女都是不对的。但是不幸的是,现在在中国,还还是被广泛的认可和实践着。不好意思,自己孩子小的时候,自己也有打骂孩子)家长自己做就振振有辞,但教师一不小心把自己的教师身份与家长混淆了,打骂了学生那就十恶不赦。现在都说享有权利和尽义务必须是相互的,但是,在有些家长的观念中,正确教育子女的义务自己做不到,却强求教师做到,自己光想享受权利,却不一定尽得了义务;教师并没有享受到某些家长的权利,却非要他尽家长的义务,这难道是合情合理的吗?现在整个社会对教师的期待也是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样地神化完美化教师职业,要教师承担家长,社会本来应该共同承担的教育责任,又不给教师以家长和社会应该享有的某些权利,这不能不说 ,完全是家长和社会的一厢情愿。我说这个家长的打骂权利,并不是要为教师争取这个打骂的权利,而是认为教师完全不必要自己也陷入这样的怪论中,希望教师认清自己的职业责任,自己的职业义务,你们不是家长,所有,你们不必要承担家长的义务,当然,你们也不能享受家长的权利。个人认为, 教师们,社会有分工,你们是教师,不是家长,不是社会主管机关,所以,你们可以心安理得地拒绝承担不属于你们的责任,哪怕别人强加给你们,大家都维权,教师也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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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06-7-31 10:06:43 | 只看该作者
转贴:这一点我也有所觉察---大家可能没注意到:廖作家事发第二、第三天发的几篇文章之中,居然把廖子离开家门的时间(4点11分)写得清清楚楚,而且去学校前干了些什么也都写得明明白白(按理这同廖子死亡无关,一个死者的父亲是不会这么清楚交待的)。。。结果过几天“佛公宣“的通稿见诸传媒,廖作家马上指出其时间上的不符之处(而且廖作家当时也只找出通稿中这一个地方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他的,比如“领两本书”究竟书名是什么,廖子又无可能去领则至今未曾提起)----我当时就感觉有些怪:怎么廖作家案发当天文章中的时间记叙,居然刚好能用来说明佛公宣统通稿的荒唐呢?!。。。后来看了廖作家同时发表在自己博客上的文章,才发现原来廖作家在写那篇文章之前,已经知道当地政府是如何让传媒统一口径的了!很可能当时廖作家已经预感到“佛公宣“通稿的可能出台,并知道“16点30分领书“这个警方以为掌握的办案细节。。。为了提前反制,他这才在那篇文章中多少有些画蛇添足地详细记载了廖子出门的时间以及出门去学校前的过程细节。另一点可以证明廖作家在这件事情上并非因悲痛而昏头口不择言,则是他对所有对自己不利证据事实的隐瞒或至少是拖延告知公众-----比如他早知道邓老师受重伤,但他却故意不提此事数日,直到佛公宣通稿出台瞒不住大家,这才借公开让猫坛网友和他联络的机会暗示邓老师可能也是受害者或者见义勇为者!----既然如此,为什么之前他偏偏不提邓老师呢?显然他早知道此案件细节对他大大不利而不是后来他暗示的“可能破案关键“。。。另一方面,廖作家对任何自己手中可以让“阴谋论“显得有理的蛛丝马迹,则总是在自己的文章中着力渲染:比如对尸检问题,他一开始那篇文章开篇就能描写尸体的血淋淋细节,以及后来所强调的一些伤势疑点,显然得到了警方专业人员的帮助(不然他怎么知道廖子哪地方骨折?怎么知道廖子脑内有血迹?)。。。但他却只拿着写来证明此案可疑,而警方对死者家属所作的必然法医解释,他却至今丝毫不提,反而借口警方不让他看尸检报告而拒绝透露所有警方对他质疑的解释----其实廖作家既然不怕公开自己对廖子某些具体伤势的质疑(这反而不明智,因为等于告诉投诉方自己在怀疑什么),那么进一步把警方那些解释公开不仅并不会影响廖作家自己的法律行动,反而说不定网上一些专业人士还会因此发现警方断案重大错漏。。。。那么为什么廖作家至今不公开警方的解释供大家批判呢?-----最明显可以表现廖作家对有利和不利于自己证据之明显取舍态度的,则要算“廖子死前留下血书“这一廖作家自己公布的“最新证据“了----廖作家公布此证据,一开始显然是觉得这对自己大大有利,因为毕竟其中提到了某学校老师是“杀人凶手“。。。但他却忽略了很关键的一点:廖子能留下血书反而说明他在死前已经暂时逃脱了追捕并躲在校内!这无疑大大支持了警方“廖子死亡无外力和人为因素“的关键结论-----这个时候廖作家的反应很奇怪:他居然马上不再继续强调血书中的“杀人凶手“四个字关键启示的重要性(其实这还是有值得推敲之处的),反而在网人们提出此证据可能对他的说法反而不利之后,返回去修改自己的原始文章,加上“血书可能是凶手逼迫廖子写下“这样虽有部分人猜测,但实际弱智无比(真杀人就很不容易了,还顺便强迫死者留下血书栽赃另一位校长?!)的全新“血书解释“?!换句话说廖作家在看到网上有人解释了发现血书的真正意义之后,居然马上从相信自己儿子临死前在悲壮地指认凶手,马上转弯180度,到了连自己儿子用鲜血留下的最后留言自己也完全不相信的地步了!-----问题是廖作家大概忘了:为了证明自己的“阴谋论“成立,自己迅速“转胎“到支持自己儿子最后血书是被他人逼迫所写的说法,等于根本不承认昨天自己还如获至宝认定的自己儿子死前留下的最后遗言-----这简直是一个父亲在那里胡乱强奸自己死去儿子的意志么!!!如果廖作家不是弱智且容易对网络观点人云亦云的话(不过他对不同意“阴谋论”的观点则总是丝毫不取),那么我就只能在这里说他荒唐可耻了。老实说很多人都对廖作家在事发后的反应有些奇怪-----作为一个死者父亲,案发后震惊之余,最要紧的事情显然是首先督促警方抓紧破案,同时发动一切社会资源协助破案才对。。。因此对于一个正常的死者父亲而言,案发后在警方做出最终结论之前他是根本没有精力也毫无必要去在网上伸冤的----除非自己一开始就断定警方断案结果无论如何一定会于己不利!如果廖作家是一个大陆异议人士,平时把社会想象成一团漆黑也就罢了,问题是他平时写的文章却根本连“激烈针砭时弊“都谈不上,甚至还时不时肉麻地吹捧一下现政权(包括他对此案第一篇文章的结尾,居然也是什么“相信党和政府“!)。。。那么为什么他在案发后却那么快就做出了不再相信当地警方、却要向公众舆论求助、同时暗示自己(其实并不存在之)“可能受当局迫害异议作家“身份的决定呢?(黄静案高莹莹案等类似案件,受害者家属都是在当地警方下了结论,自己求高无门后才向网络求助的)----显然廖作家在写下自己第一篇上网“申冤“文章时,他自己就已经基本知道了当地警方会给此案怎么定性!也只有这才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只字不提邓老师的受重伤,而不是把邓老师也当作可能受害者一样去对公众做出分析。还有,我一直很难理解为什么廖作家花那么多精力去渲染明显难以成立的“阴谋论“,并且反复强调自己的儿子不会是小偷。。。却不肯去象我和一些网友一开始所建议的那样:紧紧抓住廖子可能被追打致死、甚至被错当小偷追打致死这个常识性的关键向警方施加压力。现在看来廖作家显然了解的情况远比我们为多,他大概自己也很清楚这条路在警方那里根本走不通(因为廖子并非被追打致死),所以才宁可看上去舍近求远,一边大谈阴谋论,一边却不去督促警方迅速抓捕那些曾参与追打廖子的学校人员、甚至不可多想一下“我儿子是不是被错认为小偷了?“的这种对己有利可能性。廖作家近来网上的另外一些表现也很耐人寻味----比如他在自己根本没有想清楚(至少他没有向公众说清楚)下一步该怎么行动需要多少钱的时候,就居然马上公布自己的账号要求大家捐款,事后不少网友善意地提醒他这样不妥(募集捐款当然最好通过第三方,而且必须有一定的公开透明程序,否则在北美这甚至涉嫌违法)。。。但他对此有所解释,却始终不曾撤下自己的捐款账号!。。。尤其廖作家从第二篇文章开始就对网上的不同意见展开针锋相对的反击,而且居然乐此不彼(他楼上这篇中间就有批评甚至诬蔑不同意见者的专门一段)-----这也根本不象一个需要集中精力忙好自己事的死者父亲,却好像一个非要在网上证明自己完全正确、对方绝对错误的辩论家一样。。。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这反而恰恰说明廖作家自己内心深处的底气不足,尤其深怕别人从做父亲的角度批评他的怪异反应----如果廖作家自以为真理在手又占据了道义制高点,很难想象他会在网上舆论一开始大多数对他有利的情况下在关键时刻分出这么多无聊的精力去和少数批评者抬杠的。有句话说得好:将心比心----如果廖子的惨案发生在我们每个为人父母者身上,我们也会和廖作家这样反应么?显然不会!-----好比我安魂曲,平时在网上撰文有时废寝忘食(其实我写的“反动“东西廖作家一辈子都不敢沾),也把网络作为自己主要的言论发表甚至情绪抒发媒介。。。但如果是我的孩子突然出了事,我大概除了上网查找相关有用资料之外,至少几周内是决不会来论坛发文甚至天天盯坛的(看看廖作家对跟帖情况的了解和改动主帖的针对性,就知他最近每天都要盯博客、这里、可能还有其他地方的评论进展)----如果我发现自己孩子的出事可能居然和自己上网写文章有关,那么我和我的妻子更大概会恨不得把自己的电脑砸了!----尤其根本无法想象我还会和今天的安魂曲一样自己写了篇文章就在乎别人怎么跟帖评论,并非要指出不同意见者的错误不可。。。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廖作家的反应都是非正常的,除非他从一开始起就本能认定:这起案子的主战场只能在网上,网下他根本没有太多指望。恕我直言,我感觉廖作家最近的一系列网上表现与其说是围绕他死去儿子转,还不如说实际是围绕网上的他自己转才对----这一点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其实他是在案发后立即觉察到此案不可能对自己有利之后,本能地选择了提前利用网络炒作此案,既希望多少影响当地警方的办案结果,也在客观上通过炒作自己儿子的悲情让自己“作家“之名不仅不至于受损,反而可能成为新的法律维权名人----至于此案的所谓“真相大白、沉冤得雪“,老实说我觉得此时此刻的廖作家其实已经丧失了任何信心----他之所以连“凶手逼廖子留下血书“的荒唐猜测也当成发现自己公布证据对己不利之后的救命稻草,其实正说明他目前在乎的已经不是事件的最可能真相,而是如何让自己在网上首先提出的“阴谋论“(虽然“阴谋论“已经更新到了第N版)能在公众心中存活得越长越好。。。他之所以屡屡对自己所求助的公众隐瞒重要事实,其根源也恰恰就在这里:他需要通过误导公众延长其“阴谋论“寿命,但他其实并不需要利用公众去发现真相,因为他自己的直觉已经告诉了他自己:真相对他恰恰可能是最残酷的。如果大家不相信我的话,大家可以看看廖作家接下来在现实生活中的“抗争“举动----虎头蛇尾几乎是肯定的,因为他根本不具备支撑黄静母亲多年四处上告的精神支柱(黄静母亲可能错,但她至少坚信自己对,所以她从来没有对公众隐瞒警方对立说法。。。而廖作家则最缺乏自信)。===========安魂曲雄文在此,算是对新涉猎此话题者的逻辑训练手段吧。此帖由 jerryhao 在 2006-07-31 10:15 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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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6-7-31 12:45:09 | 只看该作者
<font color="royalblue">  作家唯一的胜算在于事实。  只有事实经得起敲打。  一个人再聪明,抵不过万千普通人聚焦,何况网上藏龙卧虎。

此帖由 hq1966 在 2006-07-31 12:45 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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