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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rry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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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廖祖笙儿子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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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7-23 19:14:17 | 只看该作者
无法判断,跟着媒体跑会让小民累S。最好的作法是事情过程中,知之当作不知,等着盖棺定论。即便最后有了说法,也知之当作不知,因为谁又知道那结论又是真抑或是假。一个被网民广泛关注的女教师之S案,也不纠扯了三年?这世上太多的是是非非,还是图耳根清闲,S水无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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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6-7-24 09:54:45 | 只看该作者
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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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6-7-24 11:05:04 | 只看该作者
事实真相未确定之前不好妄加评论,但我想即使学生有错也不致于那么多人带刀追杀,这里面反正有不正常的东西,学校是文明场所,刀、追杀应该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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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4 11:11:54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有限的资料,个人做一个分析:廖因为购房将孩子转到了该所院校,廖因为不愿意交每学期1000元的借读费,要挟学校并成功。因借读费问题导致老师对孩子另类处理,使师生关系紧张,孩子学习成绩下降。中考初,由于无正规手续,被学校列为择校类,与校方交恶。孩子领毕业证时,同时领回了以前被没收的图书。孩子顺手在各办公室拿走一些别的书籍等,作为对学校的报复。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位老师被制止,并扣下了所有书籍。找了一把刀子去报复那位老师,并将人刺伤,被一群气愤的人追逐并痛打,最终坠楼。以上是我的猜测,两方面的报道必然有多处隐瞒之处。结论:做父亲的直接、间接的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惨!此帖由 jerryhao 在 2006-07-24 11:12 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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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6-7-24 11:23:20 | 只看该作者
家庭教育失败的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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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7-24 11:24:04 | 只看该作者
不要以为老子有名有利,就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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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6-7-24 15:17:40 | 只看该作者
<font color="royalblue">  看两种报导,凶案的真相恐怕真难还原。  老鼠最后的结论有一定道理。对话远比对抗要好。  对话,能使大问题化小。而对抗,为小问题升级成血案添了柴加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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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6-7-24 15:55:12 | 只看该作者
hq1966+2006-07-24 15:17+pid918379-->引用: hq1966 @ 2006-07-24 15:17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18379">查看原帖[/url]  <font color="#4169e1">  看两种报导,凶案的真相恐怕真难还原。  老鼠最后的结论有一定道理。对话远比对抗要好。  对话,能使大问题化小。而对抗,为小问题升级成血案添了柴加了火。
在中国,真相怕是最难还原的,因为涉及没一件事情的所有人,都在或多或少地说谎话。昨天看电视一个节目,一个小孩子,被一辆汽车倒车而撞倒,从身上压了过去,全部过程被小区的录像忠实的录了下来。但在警察调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选择了说谎,说不知道撞人,不认识司机。在铁证面前他们才低下了头。甚至抓捕的时候,连与此案件无直接关系的某娱乐场所老板也采取了说谎,如果不是罪犯恰巧在当时给他打了个电话,被警方及时发现,怕罪犯就逃之夭夭了。一个人,可以什么都不说,但只要选择了说谎,就必须承担责任。可怜的是,在我们这里,某些情况下的说谎,都被认为是可以理解和不承担责任的,甚至还有善意谎言之说,真是令我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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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6-7-24 18:19:29 | 只看该作者
jerryhao+2006-07-24 15:55+pid918444-->引用: jerryhao @ 2006-07-24 15:55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18444">查看原帖[/url]  一个人,可以什么都不说,但只要选择了说谎,就必须承担责任。可怜的是,在我们这里,某些情况下的说谎,都被认为是可以理解和不承担责任的,甚至还有善意谎言之说,真是令我汗颜!
中国的警方在取证的时候,不会象美国那样会提示一句,“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这是所谓的米兰达警告,也正是有这样的前提,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权力。中国不是法制社会,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不做坏事和道德意识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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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6-7-24 18:22:57 | 只看该作者
听语漫步+2006-07-24 11:24+pid918087-->引用: 听语漫步 @ 2006-07-24 11:24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18087">查看原帖[/url]  不要以为老子有名有利,就可以为所欲为
还不知是怎样呢,可别这么快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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