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孩子喜欢触摸一些危险物,喜欢到一些不安全的场所,但由于孩子年龄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严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里人又没有足够时间看住孩子时。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欢拨弄电源插头、开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时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将会发生不堪设想的后果。
2.当孩子某些作为、习惯、心理倾向,长大后有可能发展为违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时。比如:从家里偷过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小男孩喜欢打人欺负比他弱的孩子,并以此为乐。
3.过于自私、自我中心倾向严重,心中丝毫没有他人的位置。
我极力反对这三点,这些问题确实是大人教育引导有误才会导致的结果!
第一条: 如果打可以改变孩子,相反也会扼杀掉孩子的好奇心.孩子以后是永远都不会摸那些东西,但他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摸! 我们 大人要改变的应该是方式方法,取得平衡点才对。
第二条:从家里偷过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难道要打吗?为什么要打才可制止,你有很多方法可应对孩子这种情况.我不认为打是唯一,而且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想要让孩子知道我曾经做过小偷,我曾经是个小偷铬记的话就尽管打.什么叫心灵的伤害?
第三条:过于自私打孩子就更可笑了.孩子自私是从哪里学来的,难道天生不成?这也要挨打?
反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