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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目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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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科学老师:芜湖小李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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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5-11-10 22:37: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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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5-11-10 22:58:57 | 只看该作者
芜湖小李+2005-11-10 15:39-->引用:芜湖小李 @ 2005-11-10 15:39 如果辩论失败改频道,也不用人身攻击啊?
你说的这些有什么证据?
一、失败?
证据呢?——自由心证可以提供证据,只是拿出来的恐怕不符合实验室的标准。

二、人身攻击?
证据呢?——从主观来讲,我可没想攻击你。客观上来讲也没有攻击行为啊。
但若在心证的范围,如果你认为活泼、时尚很重要,那么“活泼明显不足”“形像陈旧,不时尚”这说法就会刺伤你的心了。
噢,对不起,不是我不小心,只是真情难以抗拒。不是我存心故意,只因无法防备自己。。。。。。
唉,逻辑又乱了。看来桶里没水实在不行。

——唔,又检查出来了,“恰好和国内科普的毛病一样”,这句话不对。
怎么能说“毛病”呢!太伤自尊了!
我道歉!
对不起!
我改:“恰好和国内科普的风格一样”
“风格”,好听多了吧。


三、证据:
纯属个人的感观、感想,这些好象不能构成证据。
但如果说某人很帅呆了、酷毙了,要不要证据?此帖由 dawnch 在 2005-11-11 00:34 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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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6-2-8 09:35:08 | 只看该作者
欢迎版主,我会多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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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6-7-11 09:22:53 | 只看该作者
<table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WRAP: break-wor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 valign="top"><div class="postcontent" id="show627716">欢迎!希望能得到你的指导!</div></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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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6-8-22 16:39: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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