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行妈 于 2014-1-2 17:03 编辑
《野性的呼唤》 我以后还要再读的书 1314在颠三倒四中熬过来了。 2013年最后一天,深夜,昏昏欲睡中,被儿折腾醒来,“妈妈,我难受。”“嗯”“妈妈,我难受死了。”“噢” 起来倒水、躺下,倒水、躺下,倒痰盂、躺下,反复数次,凌晨,“妈妈我肚子疼,要上厕所。”“自己去吧,我吃不消了。”“妈妈,我呕吐了。”“噢,没事,明天早上清理。” 2014年第一天,清晨,儿子又吐了一次,吐过后,似乎好多了,挣扎着要起来,要做作业,好像元旦那天作业没魂地多,要起来却起不来,儿子几乎睡在床上一天。夜里9:30,竟然发起高烧来,39.5,出门买药,美林加一盒中成药(叫穿白大卦的推荐一个,结果推荐的是风热感冒,我们明明是风寒感冒嘛!自己选了一盒,做妈妈的平时适当积累一点医学常识还是很有用的。),喂给迷糊中的儿子。见他睡不着,说读个书给他听。 他随机往床头的一排书中抽了一本,结果是《哈姆雷特》,翻翻,戏剧,不好读;重选一本,选的是个幼儿园的手工,雷倒;再重选,算了,上次图书馆借的几本还没看,就它了,《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之前听说过,作者杰克·伦敦,也听说过。人与人之间讲究缘分,人与书之间也讲究缘分,好书太多,名著太多,穷尽一生,也看不完。 有多久没有睡前亲子阅读了呢?自从儿子认字会看书后,自己看比妈妈读过瘾,妈妈要读,也不耐烦了。2013年就读了一本他自己不能坚持看完的《希利尔讲世界史》。今夜,让我们重温幼时温馨时刻吧。 第一章读完,“还要听吗?”“妈妈,你读得累不累?如果不累,就继续。” 继续读完了第三章,让他睡觉。自己歪在床头,继续看。好书的境界是,看完一部分,你会欲罢不能,你会如痴如醉,你就是想一气读完。 真的一气读完了,阿弥陀佛,杰克伦敦先生,所煮不是大部头,否则不是又要让我熬一通宵,虽然前一通宵是被迫的,这一通宵是自愿的。熬通宵也是伤不起啊。 一气读完了,掩卷长思,巴克,我要是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该多好?朋友们不要笑,我就是一个脸皮有点皱但却是还没长大的孩子。 孩子气的话说完了,说点有嚼头的吧。同样的动物小说,此与彼是如此不同,当然不好比较,人与人也是如此不同,何必厚此薄彼,能写的都是不容易的。《野性的呼唤》,是一只狗的成长史,和着血与泪,和着鞭挞与人性,巴克从一只养尊处优的宠物犬回归自然,成为率领狼群的王,令叶海特人闻风丧胆的原始动物。看到巴克遭受非人折磨的时候,我就联想起斯摩奇与风之王,还翻到书的结尾去看看是谁翻了谁的版,结果不是理想主义的结局,是现实主义的自然结果,于是继续跟着巴克沉浮。 如果再作一些深思,收物及人,一个人要成长,不经过鞭挞与拙折,是难以成就大业,成为大器的。比如那个风之王,如果不被埋没在拉车马中,不被晾在荒郊野外多少时日,怎么能显示出它优良种群的卓尔不群?巴克如果不被红衣矮胖男人死抽过,它怎么能经受后来更非人的折磨? 可是《野性的呼唤》不只是讲狗的成长史,它像一部记录片,忠诚地记录巴克的一生。不过,我不会再天真地相信,这是一只真实的狗的一生,这是艺术化了的取材生活,又超出生活的小说。 可是,我还是想要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有那样的一只狗,我儿子比我更高兴。 (他紧随他老妈,于2014年1月2日也完成了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