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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6 1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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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文稿使用标点符号与横行文稿有所不同,一般放在字下。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位的右上格,问号、叹号放在字位的右半部。连接号竖放在字位的中线上。标示号字上的放在字位的左下格,字下的放在字位的右上格。破折号和省略号竖放在两个字位的中线上。引号改用( ),上引号放在字位的右下格,下引号放在字位的左上格。上括号放在字位的下半部,下括号放在字位的上半部。上书名号(︽)放在字位的下半部,下书名号(︾)放在字位的上半部。着重号放在字的右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放在字的左侧。
标点符号的位置有如下禁则:
。? ! , 、 ;: '”)》为避头标点,即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后单引号、后双引号、后括号、后书名号,不能出现在一行之首。遇到这种情况,可扩大或缩小字符间距,调整行长,把标点挤在上行的末尾,或者把标点同上行末尾的一个字一起移到下行的开头。连接号和间隔号(— ~ ?)尽可能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 “ ( 《为避尾标点,即前单引号、前双引号、前括号、前书名号,不能出现在一行之末。遇到这种情况,可调整字距、行长,把这些标号移至下行的开头,或者把下行的一个字提上来,放在行末标号之后。
破折号、省略号可在行末或在行首,但中间不能断开,分居两行。
调整字距、行长时,原占一个字位的标点有些可适当缩小到半个字位。例如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间隔号、省字号等句内标点可改用占半个字位的半身标点,句号、问号、叹号等句未点号一般要占一个字位,用全身标点,必要时问号和叹号也可改用半身标点。
几种标点符号连用,有时可合占一个字位。例如,冒号和前引号连用,或后括号和逗号连用,合占一个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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