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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个帖子,有关战俘的,看看别人是怎么样走向文明社会的。
梁大岭:从日本大阪甲午战争清军官兵墓看文明与野蛮
平壤日军野战医院,日军为清军战俘实施手术。日本随军记者拍摄
大阪真田山日本陆军公墓内的清军战俘墓,埋葬的是部分在日本去世未能归国的清军官兵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如断魂.
今天是清明时节,我想起了一衣带水的日本大阪真田山日本陆军公墓内的清军战俘墓,我不知道有没有我们壮族籍的忠骨埋在这里?我不知道有没有中国人去祭扫过这些墓?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知道这些墓?
我不想撕开中国人的历史伤疤,但这个历史伤疤与文明与野蛮有关,今天说出特别地有重大意义,是有关邪路与正路的历史伤疤!
今天我因在红豆社区参与讨论壮族没有自己的法定节日,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这个议题时,为我批评中国十三亿人基本上还是满清时代留满族大辫的脑袋提供证据,才百度我以前用过的上面第一张图片.百度到之后,我才第一次知道背后的故事,才知道与日本近代化之父福泽喻吉于1885年发表脱亚论有关,与正路邪路有关,与文明与野蛮有关!
百科名片上说:中日甲午战争是19世纪末日本侵略中国和朝鲜的战争。它以1894年7月25日(清光绪二十年,日本明治二十七年)丰岛海战的爆发为开端,到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字结束。按中国干支纪年,时年为甲午年,故称甲午战争(Sino-Japanese War) 。这场战争以中国失败告终。中国清朝政府迫于日本军国主义的军事压力,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它给中华民族带来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程度。
我不会替任何侵略战争辩护,但也不会替任何专制制度辩护,我只想从中寻找历史的教训,只想找到自1861年洋务运动以来150年间中国走不出怪圈的具体原因!
我四年多来,通过网上自学,对比研究中西方文化优劣,也早发现思维、观念、文字不同导致中劣西优,但仍感实例不够.这次我找到了这个大的突破口!
谌旭彬甲午清军战俘在日本待遇如何一文说:
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海陆军将士总计阵亡24600余人,被俘1790人。当日国势累卵,生还者尚且落实不了抚恤,战死者也未获享祭之所,战俘们的命运,自然更是无人关心。所幸的是,日方所保存的一些史料,使我们对这些清军战俘们当日的命运,还能够勉强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从这个轮廓里,不难窥见日军当日战俘政策的实质。
1894年8月22日,日本陆军省向日本陆军第5师团留守处下发《战俘管理之件》。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甲午战争期间最早的一份日军关于战俘政策的文件。也就是说,至晚在对清政府宣战后的第22天,日本方面已经制定了战俘政策。
这种积极性,与日本政府希望通过这场战争,获得西方世界对自己“文明国家”身份的认同有很大的关系。明治时代日本思想和精神的化身福泽谕吉曾全盘接受西方世界对“文明”的划分,认为“现代世界的文明情况,要以欧洲各国和美国为最文明的国家,土耳其、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为半开化的国家,而非洲和澳洲的国家算是野蛮的国家。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世界的通论”,为跻身“文明国家”,日本全盘接受了西方新的游戏规则“国际法”,并在历次对外扩张中(如1874年入侵台湾、1875年逼迫朝鲜签订《江华岛条约》)积极研究和援用国际法,以证明日本的“合法”与“文明”。
甲午战争前夕,日本在国内法方面已基本采纳西方标准基本;在国际法方面也有多次成功运用。这种“文明化”的结果,是在1894年7月16日,对中国宣战前14天,英国同意与日本签订新的通商与航海条约,根据新条约,英国将在五年后放弃在日本的领事裁判权。其他西方国家也随之跟进,准备与日本签订新的平等条约。这是个很敏感时期——可想而知,如果日本在甲午战争中表现得不够“文明”,西方国家很可能会借故继续坚持领事裁判权,新的平等条约也有可能落空,日本将继续被排斥在“文明国家”之外。所以,福泽渝吉说得非常明白:甲午战争“实际上是一场文明和野蛮之间的战争”,日本不但要在军事上击败中国,还必须在“文明”上也击败中国。这也正是日本在战争爆发后,积极制定战俘政策最主要的缘故。1886年,日本已加入国际红十字会和《日内瓦公约》,誓约在战争中保障战俘的基本人权,履行文明战争的职责和义务。1894年8月22日下发的《战俘管理之件》,如战俘营的设置、战俘粮食和被服寝具的发放、病患战俘的治疗、战俘的移动等,也确实都符合当时国际法中有关战俘待遇的条款规定。
最能说明日本甲午战争期间的战俘政策之本质者,莫过于佐世保镇守府司令柴山矢八致函海军大臣西乡从道的一封信函。在信函中,柴山矢八请求将关押在镇守府内监狱的清军战俘转移到别处,理由是这些战俘关押在镇守府内监狱的清军战俘如同囚徒,若被外人探知实情,将对“国家之前途”产生不好的影响。柴山在函件中说道:
“(清军战俘)同囚徒没有丝毫区别。如为内外人窥知内情,可能会产生种种中伤和妄评。虽然在待遇上不是与囚徒同视,但毕竟与大臣阁下之意见相悖,至有不少遗憾之事。此次日清战争系帝国之侠义和威信展现给(世界)诸国之好机会。更何况我国平素尊重国际公法慎重有加,在文明之动作上并无耻辱之事。然今日对归顺者如囚徒一般待遇,实为国家之前途担忧。毕竟世人今日对彼等同囚监禁,不会感到其间之异同,定会有感而发。况当地并无适当之家屋,故此应在他处选定适当位置是为上策。谨此上陈”。
日本赤十字社当年的一份《俘虏宣传单》,也很明确地表明日本政府的俘虏政策与西方世界“文明之公法”之间的紧密关系。该传单说道:
“我国古来与外国交战,善待敌国俘虏和负伤者,久有世论记载。天皇陛下布告本邦加盟赤十字条约,其主旨即教育我军人遵守,善待,爱抚敌伤兵及放下武器之敌。战是国与国之战,非个人间的相互仇恨。敌伤兵、病兵、降兵的救护和仁爱心,此乃必遵文明之公法。即便对敌将之尸,也须以官礼相待。天皇陛下的军人,刚勇和仁爱之行为须受到表彰。”
首批登陆日本的清军战俘,是海战中被俘获的北洋水师“操江”号上的82名海军官兵。这些战俘,也就是关押在柴山矢八镇守府监狱内的那些清军战俘。1894年9月,他们被押运到广岛,并从广岛押运到松山长建寺。平壤战役后,日军开始陆续将收容在平壤附近的清军战俘也押运回日本国内。这些清国陆军战俘首批抵达日本的时间是1894年9月7日。抵日后,他们先期被收容在丸龟临时战俘营,后又被押运至松山长建寺战俘营,与先期抵达的北洋海军战俘汇合。
1894年9月20日,第二批清军战俘登陆广岛。鉴于平壤战俘营押送来的清军战俘“六百余名”将“不日抵达”,日本陆军省向日军第1、第3、第4和第5留守师团下达通知,要求各相关师团设置战俘营房,安置清军战俘。日军第1师团管区从1894年12月至第二年3月共3次接收清军战俘,将他们分别关押在东京浅草本愿寺、千叶县佐仓和群马县高崎。其中,东京本愿寺关押清军战俘179名、千叶县佐仓关押61名、群马县高崎关押42名,另有5名战俘伤兵在东京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治疗,合计287名。此外,日军在名古屋、大阪以及仙台市东渐寺等地也设立了关押清军战俘的战俘营,其关押人数在200名左右。
总括而言之:在平壤等战役中被日军俘获的清军战俘,在战役结束后被集中收容到在平壤临时开设的战俘营,后经由朝鲜半岛和广岛被分别关押在日本国内的战俘营中;而在海城、旅顺等地战役中被日军俘获的清军战俘被集中收容到了海城附近日军临时开设的战俘营中。日本国内收容的清军战俘约有1000余名,海城附近收容的清军战俘约600余名,合计1600余名。这些战俘一直被关押收容到战争结束,中日两国签署《马关条约》后才被释放归国。
一方面,战俘被押送到日本后备受“人道关怀”清军战俘所受到的待遇究竟如何?按照日本陆军大臣公布的战俘处理规则,安置待遇依照日军军阶的标准,按等级区分清军将校、下士、兵卒的居室饮食。俘虏分成班组,选定组长协助管理俘虏的日常生活。俘虏中的伤病者由各地陆军预备医院、日本赤十字社救护员负责治疗,痊愈者出院后仍回到指定的收容所。死亡者按照军人待遇安葬在陆军指定的区域,墓碑的建造以日本陆军将校下士卒的规定为基准。俘虏的被服寝具配给,从军需仓库的库存中调拨。饮食营养供给,适用《陆军给予令》第九章规定的标准,将官24钱,上长官、士官、准士官18钱,下士以下16钱;其他生活必要的消耗用品,采用现物支给的方法。各所配备若干卫兵,负责收容所的警戒、保安等管理事务,配置医务员负责收容所的日常卫生和健康管理。在所俘虏允许与国内家人通信,提供信件接收发送的便利条件,但信件内容需要经过检查,确定对日本安全无害方可放行。
就目前所见资料来看,这些被关押在日本国内的清军战俘,没有被迫从事苦役。一份名为《俘虏收容所管理报告回复》的文件中如此记载对清军战俘的处置:“(1)俘虏使用之被服,从军需库的古品中支给。(2)雨具外套中古品支给,不足分支给伞或桐油布。(3)清国人的辫发断剃,可以各自随意。(4)暖炉或火钵按军队配置支给。(5)饮食炊事、室内外、浴室、厕所的扫除、衣物洗涤,俘虏内自行管理。(6)死亡者墓标记载文字,可在名字后添加俘虏,或俘虏二字消去。(7)俘虏从本国穿来的污秽被服,清洁后可永久保管,或根据本人意愿破弃卖却。”对不知国际红十字会公约为何物的清军士兵而言,上述待遇显然相当宽容,以至于据日本官方的说法,战俘当中“惊异之下落泪者有之,合掌作揖施谢者亦有之,俘虏收容所里的清军官兵,纷纷赞叹日本给予的宽大待遇”,日方的随军记者自然也不失时机地将这一幕展示给了国际媒体。
[ 本帖最后由 jerryhao 于 2013-4-9 12:5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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