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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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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事情真相,给乐乐一个公道,声援签名活动 (为人父母的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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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04-12-9 18:32:37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可爱的孩子就这么没了,实在太可惜了,祝愿乐乐在那个未知的世界快乐。支持乐乐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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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04-12-9 18:56:59 |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样的老师真是孩子的不幸!无论如何幼儿园老师都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定要讨个个说法。我们大家都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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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04-12-9 19:04:15 | 只看该作者
寻求媒体的支持,把我们的孩子交给有责任心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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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04-12-9 19:18:2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乐乐的父母,应该为乐乐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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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04-12-9 19:29:01 | 只看该作者
乐乐的爸爸妈妈:
      孩子已经走了,你们要保重,孩子的公道要讨,可你们必须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健康的身体来面对这漫长的抗挣啊,所以请让自己保重!
      我是大连的一个幼儿园园长,我替这样的同行和你们说对不起!国家教委在教师与幼儿人数比例上有明确规定,按照乐乐所在幼儿园的标准,至少每班要配备3个人,并且在孩子午睡的时候有一个老师脱岗,如果有孩子发生意外都是幼儿园的全部责任,何况没有老师在.请你们立即申请法医鉴定,保存孩子的遗体,在没有得到任何圆满的解决之前,一定不能让孩子遗体被火化,避免证据流失,并且你们应当请幼儿园的孩子给你们一定的帮助,你们可以让孩子给你们录证言,也可以写,但是要有孩子的监护人签字,要注意录音带不能作为物证,未满18岁的孩子的证词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至少可以起到增强舆论力度的作用.
     我实在不知道我怎样可以帮的上你们,如果有用的到的地方请尽管说,如果你们需要幼儿园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会给你们最大的帮助.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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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2004-12-9 19:30:46 | 只看该作者
太可怕了,幼儿园应该给个公正的解释,乐乐太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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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楼主| 发表于 2004-12-9 19:44:1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转自乐乐从天堂发回的帖子——


妈妈,我离开你七天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离开你这么久呢。
真想你,还有爸爸,还有外婆……
我本来是个天使,因为贪玩,所以到人世间逗留了三天,哦,不对,
我们这里一天,你们那里就是一年了,应该是三年才对。时间到了,我
只好回来了,没有跟你们打招呼,对不起。但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的。
妈妈,我看见你在下面哭了,眼睛都哭肿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想我。
我在这里可是从来不哭的,因为这里是极乐世界,我跟天使们在一起很
开心。可是你不要再哭了,你每哭一次,我的心就会痛一下下,你不要
再让我难受好不好,我可在上面看着你呢。
妈妈,你如果实在想我的话,你就把身体养养好,我把我的事情做
完了,就回去看你,你要耐心地等几天——哦,是等几年。我回去的时候,
样子会跟从前不一样,你一定要认得我哦,我还做你贴心的小棉袄,永远
留在你身边。我们来拉勾。
……想你……
………………………………
不要再哭了
…………………………
等我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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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04-12-9 19:57:2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小侄女,在2岁的时候,因有一次吃了一粒硬糖,卡在了喉咙口出不来,当时小侄女大叫一声,我母亲发现大叫一声,情况非常紧急,因为当时只有我母亲和我奶奶在家,两个不懂任何急救知识的人慌了手脚,还是奶奶有经验,赶紧叫妈妈把小侄女倒过来,我母亲跪倒在地上用手指去扣卡在喉咙口的糖,当时急的使劲乱扣,把小侄女的喉咙子都扣出来了,值的庆幸的是糖终于给扣出来了,当时小侄女脸已转为紫色,到下午的时候,小侄女又活蹦乱跳了........
我母亲把这事讲给我听了之后我再也不敢给我女儿吃那些容易卡在喉咙口的东西了。

难过啊,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真的发生,而且是在幼儿园.........一定要去讨个公道.......幼儿园的老师们我们不求给你孩子教给孩子多少知识,只求你保住我们孩子地安全。建议每个幼儿园的老师都要掌握常见的急救常识,因为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让你先请教校长,再去叫救护车,居然3-4个小时不知道,天哪,你们难道去打牌了.......

卡在喉咙口的急救常识:
握住孩子的脚踝,身体朝下倒悬,在孩子两肩胛骨之间连续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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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04-12-9 20:07:37 | 只看该作者
好可怜呀!这也太不象话了,我的孩子刚2个月,现在看到这样的事情真是太难过了,无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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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04-12-9 20:20:33 | 只看该作者
“妃色嫣然”道出了我们同行的心声。真的是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败类破坏了我们行业的诚信度。但有一点要和我的同行商榷:我们不要再伤害其他无辜孩子纯洁的心灵了!发生了这样的事,对于亲眼目睹的孩子,本来就是一种很深的伤害,可恰恰是他们,无论对于受害者还是责任方,都是很重要的。可我们知道3--4岁孩子的心理特征,他们极容易受心理暗示,我们现在听到的孩子证言可能和实际情况大相径庭,这样的话,不但对我们取证无益,反而会迫使孩子讲一些按照某些人的意愿,事先教好的话。如果那样的话,是不是会埋下孩子长大以后丧失诚信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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