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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交流] 河南郑州读经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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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3 15:3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全国读经活动很热啊,河南省教育厅也很支持学生学习国学经典!登封,郑州,洛阳等地都有相关文件,不同年级学习不同的经典!希望河南的朋友们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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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3 17:23: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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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16:09:41 | 只看该作者

**教育局关于国学经典教育的文件

**市教育局文件        
*教〔2008〕109号

**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学经典诵读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局直各初中小学:
      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我市“书香校园、文化校园”建设工程,促进学生可持续性发展,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国学经典诵读活动。
      一、实施目标
     1.引导学生诵读具有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经典诗文,吸取终生受益的知识精华,塑造健全的人格和高雅的气质,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2.培养学生浓厚的阅读兴趣,养成天天诵读的习惯,形成良好的文化素养。
     3.教师与学生共同诵读,全面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
     4.初步建立富有特色的国学经典诵读实施体系,积淀学校的文化底蕴,打造充满活力、文化厚重、可持续发展的学校。
     二、诵读内容
遵照学生诵读经典“时机越早越好,文本越精越好”的原则,国学经典诵读活动的内容除语文课程标准中推荐的优秀古诗文篇目外,建议师生诵读以下书目。    
     一年级:第一学期:《三字经》     第二学期:《三字经》
     二年级:第一学期:《弟子规》     第二学期:《弟子规》
     三年级:第一学期:《千字文》     第二学期:《治家格言》
   四年级:第一学期:《增广贤文》(上)或《幼学琼林》(上)
    第二学期:《增广贤文》(下)或《幼学琼林》(下)
    五年级:第一学期:《论语》
    第二学期:《大学》或《笠翁对韵》(上)
    六年级:第一学期:《中庸》或《笠翁对韵》(下)
    第二学期:复习已诵读过的所有篇目
    七年级:第一学期:《孟子》或《道德经》选看《西游记》
     第二学期:《诗经》            选看《三国演义》
    八年级:第一学期:《孝经》            选看《水浒传 》
     第二学期:《忠经》            选看《史记》
     九年级:第一学期:复习已诵读所有篇目 选看《资治通鉴》
     第二学期:复习已诵读所有篇目。
     除以上推荐书目外,各单位还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年级自选其它国学经典诵读内容。
     三、实施对象
     全市初中、小学全体学生及全体教师。
     四、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
     各乡镇区办、局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发动。从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两个层面,组织协调好国学经典诵读活动的实施。
     2.精心组织
    各乡镇区办、局直学校要本着 “直面经典,不求甚解,但求背熟,终生受益”的原则,把经典诵读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活动,如诵读表演、诵读比赛、抄读比赛等,在注重活动效果的同时,更要注重活动的过程,使每个学生都有参与和展示的机会。
    要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做到课堂教学和课外诵读相结合,力求既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又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
    3.保证时间
在不降低原有课程学习质量和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学校每天安排二十分钟让学生诵读国学经典;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每天坚持诵读国学经典三十分钟。
    五、保障机制
    1.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全市各中小学进行督导检查。
    2.各乡镇区办、局直学校校长要亲自抓,每月要召开国学经典诵读进展情况总结经验交流会;要建立学生的经典诵读档案,积累过程性资料(如班级活动方案、学生诵读情况分析、家长意见征询、相应活动记录等)。
    六、评价与表彰
    设立**市中小学国学经典诵读奖,每月奖金5000元。
    经典诵读优胜学生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出600人。每月26日先由乡镇区办各中小学校按照1-3年级会背、4-9年级会背会默写部分或全部推荐经典篇目(或学校自选自定经典篇目)的要求,分年级按在校生人数14‰的比例,向所辖中心学校推荐经典诵读优胜学生。每月27日由各中心学校分学区、分年级进行评比筛选,按辖区学生数7‰的比例确定优胜者,于月底前上报教育局宣教科。局直初中、小学参照乡镇区办学校按7‰的比例确定优胜生直接报教育局宣教科。而后由教育局组织人员抽查、审验,经局党委审定后于次月5日前向优胜学生颁奖。
     国学经典诵读示范校每学年评出20所,发奖牌一块。乡镇区办各初中、小学凡60%以上的1-3年级学生会背、4-9年级会背会默写部分或全部推荐经典篇目(或学校自选自定经典篇目)者,可向所在中心学校申报国学经典诵读示范校;各中心学校于11月份评比筛选后,确定2所上报教育局宣教科。局直初中、小学由宣教科评比筛选确定2所。初步评出的国学经典诵读示范校,由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巩固经典诵读成果,于次年5月份再次对初选学校进行检查评比。最终评出20所国学经典诵读示范校予以表彰。
     对于组织有力,效果显著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学期末教育局将颁发国学经典诵读优秀教师辅导奖。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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