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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孟母堂事件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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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01:0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孟母堂事件再思 (2009-02-12 0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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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现代私塾 在家上学 教育 应试 杂谈  


分类:哈利诗抄、杂评、漫谈



两年半前,我曾在网上公开发表《上海孟母堂事件片思》。最近,上海孟母堂再度遭查封,也引起我的再思。

1
从现行有关教育法规来看,对于私塾的口子从未开过。但实际上,私塾已在全国各地到处开花,只是没有一家是具有合法手续、可以从事全日制教学的。充其量,有那么几家打打擦边球而已。从对私塾的实际做法来看,官方最宽松的表态也仅限于“可以尝试”。因此,私塾并无法律上的保障。不仅没有任何保障,而且随时有被以所谓法律的名义遭查封。其原因,教育仍是官方垄断的领域。说白了,还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孟母堂被查封,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2
所谓义务教育法,在目前的中国,确实还有正面的作用。那是因为国家太大,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仍有保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的积极作用。但其消极面也很明显,即成为教育专制、垄断、落后、保守的法律保护伞。在法律的保护下,可以大搞应试教育,可以公开摧残千千万万的无辜孩子。也可以让有关利益集团腰缠万贯、彼此“恭喜发财”。教育领域差不多已成中国最黑的地方之一。孟母堂的孩子,绝对不是为了逃避教育。他们有自己的教育追求和选择,难道就不可以吗?如果说孟母堂在教学上有不尽完善的地方,难道就不可以假以时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吗?拿着义务教育法去查封孟母堂,只说明要继续维持教育上的一统天下、拒绝教育上的多元化与多样式,拒绝任何教育上的实质性改革。然而,多元化与多样式,乃世界发展的潮流,是不容抗违的。外国的教育机构纷纷杀进中国大陆,留学的普及化、低龄化发展等等,已说明一统天下的难以为继,只是对民间草创的私塾,仍可随意屠宰而已。读清末历史,无不痛恨这样的专制话语:“宁赠友邦,不与家奴”。

3
孟母堂这次遭查封,表面看似乎是社区矛盾引起的。但那只是一块遮羞布,实质上仍然只是两年前“叫停”动作的继续。两年前的叫停,当时难以立马实施,主要还是国内外媒体和民众的呼声过于强烈。众怒难犯呵,既要立民主的牌坊,又要行专制之实,有时候也需要隐忍一下。现在好了,有了动手的口实,更待何时?只要官方下了决心,其结果会怎样,那是不言而喻的:俗话说“胳膊拧不过大腿”,此之谓也。

4
但不屈的孟母堂仍在抗争。这个时候,我觉得,为了争取教育的多元化与多样式,为了使教育走出疯狂应试的不归之路,每个有良知的家长,每个关心教育和孩子的人们,应该站出来为孟母堂声援!你可以不赞同孟母堂的教法,但应该允许孟母堂的生存,应该允许教育上不同模式的尝试。

茫茫神州大地,难道就容不下几十个读经孩子?!教育改革,难道就不能迈出多元化的一步?!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9-2-12 0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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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01:04:19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孟母堂事件片思


袁鸿林


(1)现代中国需要孟母精神


上海“孟母堂”在媒体报道后,先是引起社会的热议,继而遭到上海当地教育部门的封杀,再而演变成不屈的“孟母堂”家长公然要起诉有关教育部门的法律诉讼。尽管事件还在进行中,那些家长似乎注定要输却这场在法庭上的诉讼,但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在社会道义上、在教育理念上,孟母堂早已胜了——难道当今中国不需要现代孟母吗?



(2)教育垄断的坚冰难道不应被打破?



中国的改革开放始终缺失全面的政治改革与之相匹配,因而时时面临崎岖的道路和暂时性的倒退,也留下很多不解的难题、死角和禁区,当今的教育领域便是运用法律手段严密呵护的一块禁地。孟母堂事件最瞩目的看点,便是反映了中国的家长已意识到他们自身应当捍卫的权利,家长对其子女所拥有的天然合理的养育和教育的权力——这难道不是基本人权最有人情味的一部分吗?

尤其是当我们的学校教育已异化为新科举、扭曲为非人性时,中国的家长难道没有权力来自养自教吗?

孟母堂的吼声已让我看到这块坚冰的裂缝已经出现,接下来的碎裂自是必然的,剩下的无非是时间和手段的问题。



(3)当猴群中有一只猴子想站立起来行走时……



也许“进化论”尚须进一步的验证,但假定人类是从猴子变来的,那么现在的猴子为什么再也变不成人了?有人认为,那是因为某只猴子想站立起来时,肯定是被猴群的现行法律给扼杀了,于是几千年来,猴子终于还是猴子,只会爬行,再也没有一只猴子变成了人。

国外的家庭教育已演进为家庭学校,美国的家庭学校已拥有二百万以上不去学校的在家学习者。在异国他乡,教育的多元化和多样化已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现在,在我国由官方垄断的教育领地,居然也出现了这样一只不听话的猴子,想违背常规站立起来行走,尽管爬惯了的猴子不怎么会站,更莫说走得优雅和稳健。于是乎,很多了不起的猴子,一个个一边心安理得地爬着、一边义正词严地指责那只想站起来行走的猴子:它是那么违法、那么不科学、那么丑陋和荒唐……



(4)真正的丑陋与荒唐



但真正的丑陋与荒唐,却是这样的教育体制,它打着义务教育的法律幌子,却让每个家庭的父母有义务为孩子掏出全世界最昂贵的教育费用,还要倍受各种以教育为名义的折磨,而这样的教育扼杀了孩子最宝贵的求知欲、耗尽了孩子最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后,只能去做个现代新科举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军中的一个分母,就是有幸过得独木桥、由分母变为分子,却有可能再次成为失业大军中的分母之一。而且,由这样的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所谓合格人才,却有不少是既无思想学识、又无才华能力的现代废物。





附:复天下第一吹:


我也并不认为孟母堂在教育上已经非常完美。但在当今中国,孟母堂敢于从法律上公开要起诉教育当局,以争家长应有的教育选择权和自养自教的权利,并表达了对现代个性化多元教育的追求,仅此一点就很有建设性,当写进中国的教育史册。这种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是值得钦佩的。虽然先生也自号“天下第一”,但毕竟只是在“吹”。而孟母堂却在实实在在地干,而且敢于与体制和官方干,这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呵!

http://www.chinathink.org/forum/ ... 5&star=1#128125

(2006-8-8)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5364b101009j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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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2-13 11:41:1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孟母堂的民意zt (2009-02-13 10:30:15)
标签:媒体 现代私塾 民意调查 杂谈   分类:杂谈、教育与媒体

http://vote.xinmin.cn/index.php? ... &voteServerId=1





新民网*新明调查局





你如何看待孟母堂被教育部门关停一事?



总投票 1219

孟母堂扰民,应该关停
 6%
79

业主太自私,只想到自己利益
 9%
109

教育部门应给“孟母堂”一生存之地
 79%
962

孟母堂违反义务教育法,应追查责任
 6%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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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00:06:48 | 只看该作者
秋风:教改大讨论背景下的孟母堂zt (2009-02-15 23:31:02)
标签:现代私塾 在家上学 文化 孟母堂 教育 杂谈   分类:杂谈、教育与媒体





http://view.QQ.com  2009年02月14日08:18   南方网 秋风  我要评论(619)


政府部门要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此,向社会抛出20个重大问题,请全社会发表意见。前几天,全社会突然一窝蜂地议论了一番高中文理分科是否应取消的问题,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最近上海市教育部门再次对“孟母堂”行使权力,让我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也许,最应当讨论的问题是:政府管制教育的权力之边界究竟在哪儿?





在当下中国的所有教育试验中,孟母堂确实算得上是最特殊的一个。过去二三十年中国社会变化的本质,是政府控制的范围收缩,社会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活动空间,经济领域如此,文化领域如此。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也是因此而繁荣的。





教育领域同样如此。在公立学校之外,出现了私立学校,打破了公立学校对教育的垄断。不过,绝大多数私立学校在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上,与公立学校并无太大差别,它的评估标准也仍然是升学率等等指标。当然,这类学校确实增加了一些公立学校所没有的教育内容。孟母堂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全面地置身于正统教育体制之外:它不仅是私立的,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也完全自成体系。它以传统中国私塾的形态,教导孩子学习中国的传统经典。





正因为它是如此特殊,它也就成了测试中国教育体制是否健全的一块试金石。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容忍孟母堂,再三与其纠缠,最近又发文指控全国首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违法办学,要求其限期改正。这种种离奇举措,就是当下教育体制需要改革的最重要理由。改革的方向则是形成一种健全的政府-教育间关系,孟母堂之类的教育尝试能够获得成长的空间。





此话怎讲?归根到底,孩子是家庭的,教育是家长的事情,怎么样教育孩子,乃是父母的自然权利,因而,教育是家长所在的社会的事情。这一点,乃是讨论全部教育问题的出发点,而在当代中国,绝大部分教育官员、教育专家乃至民众,在讨论教育问题的时候,都忘记了这个前提。





既然如此,教育就理应是多元的、多中心的,因为社会是无限丰富的,不同群体的教育需求是不同的,教育企业家的想象力是无限的,尤其是在讲求个性、创造性、多样性的现代社会。两者相遇,现代社会就会自然形成多种多样的教育样式。具体来说,学校的经营模式可以是多样的,既可能有私立营利性学校,也可能有私立公益性学校,也可能有财团法人举办的公益性学校。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比如有的学校侧重科学,有的学校侧重古典,有的学校侧重知识灌输,有的学校侧重人格养成。多元的社会所对应的必然是多元的教育,孟母堂这类教育机构完全有理由存在。





当然,鉴于教育能产生较大的正外部性,能够增进公共利益,一个明智的政府会对社会的教育生产提供各种便利,甚至会直接投资兴办教育,向国民提供一些教育产品。亚当·斯密确定政府三大职能,第三项涉及“公共产品”,重点就是教育。然而,斯密又说得非常清楚,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其实是很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教育所需费用可以由受教育者的家庭自行承担,政府只需帮助那些无力为孩子提供教育的家庭。





也就是说,政府在教育领域的职能相对于社会来说是“辅助性”的。换言之,政府只有帮助的义务,而没有禁止的权力。这就是哈耶克在讨论垄断问题时所说的原理:政府可以提供教育产品,但绝不能因为自己提供产品就禁止社会继续从事教育产品的生产。政府介入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增加国民的选择范围。如果政府禁止社会继续从事教育生产,政府就是设立了一个垄断,而垄断绝不可能有利于民众。





按照这个原则,政府可以完全开办公立学校,但这并不给政府带来不受限制的教育权。哪怕是公立学校,应当开设什么样的课程,如何教学,也不是政府自己说了算,而应当由公众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每个公立学校的治理也应当容纳社区公众参与甚至主导。至于社会自己开办的其他教育,不论是营利性的还是公益性的,政府均无权查禁,除非这些学校危害公共安全、有悖公序良俗。惟有如此,才能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竞争性教育体系,这样的教育才有可能构成文明繁荣的基础。





孟母堂给孩子教了什么,不是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它的与众不同。关心教育、关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人们,实有必要关注、思考这个与众不同的孟母堂的命运。因为,它表明了社会向往教育多元化的自然趋向。面对这种倾向,解散它的教育管理权力是合理而必要的吗?(作者秋风,系知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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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00:36:0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支持孟母堂争讼“在家教育权” (2009-02-16 00:26:46) [编辑][删除]
标签:教育 孟母堂 文化 现代私塾 在家上学 杂谈   分类:杂谈、教育与媒体

“在家教育权”争讼拉开序幕 (2009-02-13 20:40:06)

杂谈
  


               “在家教育权”争讼拉开序幕

昨天下午,本人收到了松江区教育局对“在家教育申请”的答复: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不予批准。其他几位申请的家长也将通过信函的方式,收到相同的回复。

昨天同时收到的还有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理由是:根据邻居及物业反映:人员至今尚未离开,仍然有组织活动,设施没有撤离,擅自办学的要素仍然存在,没有达到改正要求。

这两个问题以及邻里纠纷的根本症结在于“在家教育权”没有得到尊重,如果“在家教育权”能得到尊重,那么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互助就顺理成章。

06年“孟母堂”事件,只是引出了“家长是否具有教育选择权” 的问题,由于我国至今尚无相应的法律规定,教育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把《义务教育法》当成唯一的标准,也就是以《义务教育法》剥夺家长的教育选择权。

但是,两年多来,法学家们通过对《宪法》及相关成文法的解读,已经从法理上充分阐述了“在家教育”的合法性。理论需要司法实践来体现,并通过实践促进相关立法的健全和完善。

本人将根据法律程序,就“在家教育权”被否认一事,进行司法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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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在家教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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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你说:“就“在家教育权”被否认一事,进行司法争讼”

我们的情况差不多,我的学堂也收到了教委官僚的“行政通知书”。但我“凉拌”,不做任何回应。不是他出招,你就一定要接招。你可以根本不理他。我觉得你的做法上了他们的当,跟他们玩法律程序不会赢的,还会把你拖死。这就是他们的目标。

我的建议是:你根本不要跟教育局的这帮官员玩,你不需要理他们:如果违反了“义务教育”,他们该去管父母,要“批评教育”也好,“整改”也好,根本不关你的事。想要用“民办教育法”管你,也不适用。因为你根本就不想办什么“劳什子民校”,他不能强迫你去办。他要“执法”,按“两法”去做。你自己看看,没什么可怕的。所以不用理他。

还有逻辑是:如果教委认为它是学校,他就是合格的教育机构。如果申请,就应该批准资格。
2:如果教委认为这根本就不符合他的教育规则,就证明孟母堂“不是教育”,当然不归他管。可以不承认“教育资格”但没有理由管你。相当于你不合格,不能作他的员工。但它不能管你自己玩。

3:你接受的是家长的委托,是私人关系。因此只为家长负责。你不用自己出面担当,如果教育局有意见,让他们找家长算账。

你搭话越多,他就越能找你的问题。所以要小心。

孔子家学 校长 SS

(2009-02-13 21:44:3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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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21世紀的人目光短淺了,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一點善良都没有。
什麼辦學不符合規格,只是拿這條東西為自己圖的利益罷了。
真不知道他們看見小孩子那麼努力讀書開心的玩樂還講究什麼~

(2009-02-14 13:26:0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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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孟母堂二度被教育行政部门封杀说明:这个推动中国教育改革的重任是非吕老师和周老师莫属了。希望关心中国教育的人们都能积极关注和参与,因为孩子才是民族的中流砥柱,我们国家的希望和未来!

(2009-02-14 15:34:0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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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强烈支持!家长有独自教育孩子的权利!在家教育权是自然权!

(2009-02-14 18:10:3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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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可而不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今天刚刚知道孟母堂事件,特来声援。我亦将在自己博客上阐述我的进一步看法,亦希望社会力量能关注此事件发展。
声援孟母堂!

(2009-02-14 23:56:18)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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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机

支持你。
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才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最大敌人。

(2009-02-15 12:51:3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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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吕老师,首先对您们多年来的坚持与付出表示深深的敬意,也支持您们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去论证在家教育权的问题,这是功利千秋的事,尽人事,听天命就好。但无形当中,中华文化复兴途中的一些磨难由您们承受了。虽然复兴大势不可挡,但因时机未成熟,这一时期,先觉者的牺牲与付出也是很无奈的,这也是大家的福气还不够,没有办法的事情。一直在关注着事情的发展,目前整体舆论的导向似乎有些不对劲,近期详细查阅了上次事件的法律分析文章,也注意到国内著名宪政学者秋风先生在2月13日的文章。从法律角度,在家教育权的确是有争议的问题。国家与政府是大家很难区分的概念,当然也是部分当权者不愿区分、故意混淆的。愿您们能早日消除障碍,平安吉祥。一名坚持让孩子读经的家长。

(2009-02-15 14:50:0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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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从法律角度讲,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已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积极地寻求适当的程序去论证我们的理想,不能简单的对抗与不理会,否则将使我们丧失争取有利结果的机会,并且也可能使我们成为单纯的对抗执法程序的违法者,即便我们在实体上的权利最终被认定为合法。此外,程序进展的时间也不会太短,其间也可能会出现转机。

(2009-02-15 15:16:47)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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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

欣赏。

(2009-02-15 19:22:0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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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可而不为

如果现行教育体制能够提供大家满意的教育产品,大家自然也不会多费力、费心、多花钱去搞家庭私塾或者孟母堂了。
希望孟母堂能够不断完善,在实践中多听听大家的意见,专家的、普通老百姓的、体制内老师的、家长的尤其是学生们自己的意见。学生们自己很多时候不能正确或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这就要求社会上要多观察学生,试着真正领会学生的切身体验。
我知道学生实在是很苦,很多小学生正在承受着大人都很难承受的压力,只不过她们还小,不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而已。
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国家在教育体制改革中遇到了难题,咱们大众也应该理解,但我们讨厌政府死活不承认自己的教育体制改革的失败,并且还在一直往下持续。我们知道很多人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既得利益者,现在就是这些人在维持对现行教育体制改革的好评。
我们更多的家长们、爸爸妈妈们更要理解自己的孩子,在她们遇到问题时要想办法好好处理,而不是仅仅咳声叹气以为自己养的孩子笨,以为自己的孩子没有出息。
我们要知道所谓的这些笨孩子、没出息孩子可能在其它方面是超别的孩子一等的,爸爸妈妈们要善于发现她们的多方面的潜力。
要是这个教育体制的评价和考核机制除了问题,那么就会连聪明孩子也会被贴上笨的标签的。
正确的评价和考核的主体应该是社会而不是学校,更不是教育局或教育部。

(2009-02-15 19:30:26)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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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

竹密何妨流水过,山高怎阻野云飞.茂名召民向各位先进致敬!

(2009-02-15 20:29:4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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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子墨的博客

吕老师 周老师,里仁为美.换个地方吧!在家教育是很多家长的心愿!我们都在支持您!

(2009-02-15 20:45:01)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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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

吕老师,我们支持您1

(2009-02-15 21:55:43)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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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鸿林

关注!支持!

(2009-02-16 00:25:34)

博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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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42160100c7jo.html#cmt_103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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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11:58:08 | 只看该作者
[个论]郭宇宽专栏:孟母堂更应感动中国


日期:[2009年2月16日]  版次:[AA23]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  条

  

  ■媒体思想之郭宇宽专栏


  新年伊始,几乎已经被我们忘记了的孟母堂又成了新闻。虽然我没有去过这个孟母堂,而且从个人兴趣出发老实说对“国学教育”不是很感冒,但我相信大多数家长会比教育局对自己的孩子的教育更关心,也比教育局更会对自己的孩子成长负责任。这些家长同样可以花着几万块钱去走后门,交借读费上一所区重点学校,而心甘情愿地把不菲的学费交给孟母堂,相信不是一个草率的选择。尤其是据报道送子女来“孟母堂”的家长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大中小学教师,另一类是商人,这些人的选择应该也是比较理性的。


  不过现在麻烦又来了,眼下孟母堂再一次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这次好像是来真的了。日前教育主管部门明确全国首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违法办学,据报道当地区教育局下了通知要勒令终止办学,而且会有进一步行政处罚。原因是这个孟母堂“不具备办学资质”。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家长愿意一年花上三万块的私塾,就是入不了教育局的法眼,好几年了都得不到这个“办学资质”。不过这样的例子我知道有很多,我身边就不止一个想搞私立学校,幼儿园的朋友,不过这个“办学资质”实在是太难搞到了。尤其是对于办学场地规模,校舍,师资的要求,可以说把除了大资本之外任何民间尝试都挡在门外,在中小学阶段,民办教育要办就得办《流星花园》那样的贵族学校。结果是对于广大家长来说,教育局体系内的公办学校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当然有好坏之分,普通的家庭要想把孩子送进好一些的公办学校,就要付不比贵族学校低的赞助费。而不管在重点学校还是非重点学校都一样饱受应试教育之苦,这就是千军万马过一级级教育局铺设的独木桥的由来。只要教育局一直把这个“办学资质”卡得这么死,就是一种实际的垄断,教育市场不可能有多样化的尝试给家长提供选择的机会。


  当然教育局设定“办学资质”的门槛,如果是从师资能力把关,教学环境安全性把关作为出发点的话,并非完全没有必要。不过如果联想到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搞出来的“感动中国”,你就会对中国的“办学资质”有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个让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故事,一对夫妇来到甘洛县乌史大桥乡二坪村,在悬崖峭壁之上办学19年,孩子们上学都得爬五把木梯连起来的“云梯”,一共培养了149个学生。这对夫妻的情怀让人感动之余,我禁不住想他们怎么在教育局的眼皮底下办学19年而没有被行政处罚。央视的宣传中这对可敬的夫妇简历不详,但以我在农村地区民办教育走访的经验推想,他们的学历,知识水平,教学能力估计肯定比不上孟母堂的创办者;要说教学环境对孩子们的安全条件,孟母堂再怎么样也比悬崖峭壁要强;如果拿义务教育的标准来衡量,一对夫妇教所有年级,所有的课程,即使他们尽全部的努力,其教学水品一定是山寨版的。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把“教育部主管部门”拉来评评理,孟母堂都应该比“悬崖小学”更具备“办学资质”,“悬崖小学”更应该被列入“非法办学”。


  但两者的遭遇是,孟母堂被勒令关门,“悬崖小学”被推荐去大张旗鼓地感动中国了。如此不合逻辑的事情,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解释是,“悬崖小学”是一个教育局所属的重点小学们无暇也没有动力去争夺生源的地方,除了让人心酸,更没有家长看了这条新闻,会把自己的孩子专程送去悬崖小学学习。而孟母堂对于当地教育局所属的重点学校们构成了竞争,它所提倡的教育理念,尽管恐怕也不成熟,但对整个公立教育系统构成了竞争。


  从孟母堂的创办者对于其教育理念的坚持和一些家长执着追捧,我祝愿他们能至少像“悬崖小学”那样坚持下去,因为中国太需要这样多样化的教育探索了。如果能够挺下去,并且有可以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教育业绩,我想这个办学故事更加能够感动中国。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2/16/content_7044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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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0-11 22:22:50 | 只看该作者
【转摘】
  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说过,因材施教。也就是说,教育应倡导手段多样化,才有益于教育的发展。“孟母堂”是教育多样化的积极信号。“孟母堂”只是一个家庭自主学习联盟。学生在家读书是一种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的尝试。在美国已经有6000万学生在家学习,定期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而在后现代教育时代,类似于孔子、柏拉图式的小班化教育模式,因其因材施教而有其生命力。

  笔者认为,对于教育中任何探索和试验,包括对传统教育模式的回归,都可以试一试。对于其不规范的一面,应该促其规范,而不能一味地排斥,竟而把其打入“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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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20 00:29:56 | 只看该作者
孟母堂的事令人深思呀,现实是不容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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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5-3 01:39:41 | 只看该作者

谁知道孟母堂后来怎么样了?

谁知道孟母堂后来怎么样了?关了?还是搬了?后来有没有进行诉讼?有没有判决?它的结局不论如何,对中国的教育都会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值得关注。希望知情者提供后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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