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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诗浅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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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16: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水浒》诗浅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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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性尧先生在《吴中四才子唐寅》一文的第二条注文中说:

“在古典小说中,《水浒传》中的诗远胜于《红楼梦》中的诗。《红楼梦》中有好多首确使人感到庸俗,《水浒》诗却俗得质朴自然,如宋江在浔阳楼题的‘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的反诗,就颇有草泽英雄本色。”(《炉边诗话》)

金先生的“《水浒》诗优胜论”,多少有点惊世骇俗。但我觉得他的评判标准确实高明:诗一定要不失本色方为好诗。《水浒》本是写民间英雄造反的壮阔史诗,俗本不是问题,正是要俗得质朴自然,才能恰如其分地显示出草泽英雄本色。

《水浒传》 第三十九回“ 浔阳楼宋江吟反诗 梁山泊戴宗传假信”写宋江“独自一个,一杯两盏,倚阑畅饮,不觉沉醉,猛然蓦上心来,思想道:‘我生在山东,长在郓城,学吏出身,结识了多少江湖好汉,虽留得一个虚名,目今三旬之上,名又不成,功又不就,倒被文了双颊,配来在这里。我家乡中老父和兄弟,如何得相见?’不觉酒涌上来,潸然泪下,临风触目,感恨伤怀。忽然做了一首《西江月》词,便唤酒保索借笔砚来。起身观玩,见白粉壁上多有先人题咏,宋江寻思道:何不就书于此?倘若他日身荣,再来经过,重睹一番,以记岁月,想今日之苦。乘着酒兴,磨得墨浓,蘸得笔饱,去那白粉壁上挥毫便写道: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宋江写罢,自看了大喜大笑,一面又饮了数杯酒,不觉欢喜,自狂荡起来,手舞足蹈,又拿起笔来,去那《西江月》后再写下四句诗,道是: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首反诗,以及上面的《西江月》词,都很俗,无需更多解释,便对宋江此时的心境一目了然。宋江本是小吏,毕竟不同于骚人雅士。如写得过于典雅倒反失其本色了。诗中提到的黄巢,原为读书人、后来当了唐末造反派大领袖,诗写得不坏,如他的《题菊花》诗:

飒飒秋风满院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青帝,传说中的东方之神,东方为春,故主春。)

诗中同样有一股反义(或不平)和霸气,但毕竟学养不同,黄巢的诗就要雅了很多。《水浒》的作者很会把握,即便明显从黄巢的上引诗脱出,但雅俗的分寸丝毫不乱。

再看林冲遭刺配而上梁山前也有一首酒后题壁反诗,为八句五言古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江湖驰誉望,慷慨聚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武功自然了得,文墨也是初通之上,酒后感慨身世、一泄反义,也是自然之举。对比上述领袖人物,虽也不失英雄豪气,但他的欲望还只是“威震泰山东”,仍然很守分寸。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8-5-26 14: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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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8-5-26 00:13: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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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诗中,除了宋江的反诗,最引人注目的,恐要数梁山好汉智取生辰纲时的那首挑酒歌了:

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金圣叹评点此诗:“作书者虽一歌不欲轻上如此,如之何读书者之多忽之也?”引人注目的原因,也许与金的极力推荐这首俗俚之歌多少也有点关系?《水浒》诗中,共有三首挑酒歌,这是第三首,也是最佳一首。金还顺笔赞赏了另两首挑酒歌。金说:“第一首有第一首好处,为其恰好唱入鲁智深心坎也。第二首有第二首妙处,为其恰好唱出崔道成事迹也。今第三首有第三首妙处,为其恰好唱入众军汉耳朵也。”

第一首:

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
顺风吹动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

这是三首中唯一真正卖酒挑夫的酒歌。正因为这首挑酒歌,引动鲁智深酒性大发,酒后大闹五台山。

第二首:

你在东时我在西,你无男子我无妻。
我无妻时犹闲可,你无夫时好孤栖。

这是个无良道人所唱的无赖歌,倒也刻画了无良之辈的无耻嘴脸。

总之,三首挑酒歌,无一不俗,但都出诸本色,读来都有生动的形象和难得的味道,无怪乎金圣叹要大声叫好了。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8-6-12 20: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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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5-26 15:49: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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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繁多的各种版本中,金圣叹评点、删节的七十回本,曾是历史上影响最大、流布最广的版本。至于这个版本的是非功过,这里先不讨论。但对比这个被鲁迅称为“断尾巴蜻蜓”的金本和其他较全的本子,可以发现金本不仅删去了七十一回之后的文字,而且还在其保留的篇章中删去了其他本子的各种诗、词、骈文甚多。

然而经过金的大刀阔斧而能被保留下来的不多的一些诗,却肯定是好诗。看来金对诗多少是有眼光的。除了上引这些诗,我再引几首他未删的诗:

金本十八回阮小五唱的:

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
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同回接着阮小七唱的:

老爷生长石碣村,禀性生来要杀人。
先斩何涛巡简首,京师献于赵王君。

金在这首诗后评点:“两歌词相承,如断若续。前云杀尽,后云先斩;前歌大,后歌紧。妙绝。”

再如三十六回张横的唱词:

老爷生长在江边,不爱交游只爱钱。
昨夜华光来趁我,临行夺下一金砖。

金圣叹为何专要留下这些“骇人语”(金评点此诗语)的诗?我想,金也许认为这才体现梁山草莽英雄的本色吧。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8-5-27 20: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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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6 22:52: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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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些逻辑不能反推。金圣叹所删去的诗,却未必没有佳作。

第一回中,有首假托“昔日吕洞宾”的《牧童诗》,就写得很有画意:

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
归来饱饭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

第十一回写林冲上梁山又不为王伦所容,非要让其三日内拿“投名状”来,才可入伙。林冲英雄末路,愤懑不已:

愁怀郁郁苦难开,可恨王伦忒弄乖。
明日早寻山路去,不知那个送头来?

郁闷归郁闷,但却并无英雄气短。

第二十二回,写宋江在阎婆告发后带着兄弟送情出逃,正遇着秋末冬初天气,但见:

柄柄芰荷枯,叶叶梧桐坠。
蛩吟腐草中,雁落平沙地。
细雨湿枫林,霜重寒天气。
不是路行人,怎谙秋滋味?

看前六句,状景寓情,本也平平,读至末联,路人知秋,便觉境界突变,耐人寻味。

第二十四回写大雪:

尽道丰年瑞,丰年瑞如何?
长安有贫者,宜瑞不宜多。

五言四句,连用三个“瑞”字,可谓俗透。然而其情真切,正是从俗中透出。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8-5-27 0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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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22:00: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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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诗的美学趣味,好就好在一个“俗”字上。本身写的就是俗世俗人,又多三教九流,均属草根。像阮氏兄弟,打鱼为业,恐连大字也不识几个,岂能作诗?然而他们唱出的粗俗之歌,直抒胸襟,质朴而自然,却反而具有异常的艺术感染力。这就好比读《水浒》者,无一不喜爱李逵这个形象。为什么?就是因为,在这个形象上,集中了率直、纯真、质朴、豪爽和无畏、忌恶如仇等品行,犹如赤子一般,可爱无比。

金圣叹曾用一个“奇”字来赞叹《水浒》。确实,《水浒》不仅在中国文化史上,而且也是世界文化史上独一无二的一本奇书。所奇之处,包括其诗。诗从浅出,诗从俚出、诗从俗出,但其总体上所体现的俗中见情、俗中见性、俗中见理、俗中见义、俗中见豪气,却构成一幅雄阔壮丽、情景生动、意趣无穷、人物性格跃然纸上的优美画卷。俗也能生美,而且是千古未有之奇美!

《水浒》诗的奇美,耒自何处?我想,来自民间,肯定是一个最重要的来源。这一点可从其成书过程的深入考察中得之。与“四大名著”或“五才子书”中的其他书相比,《水浒》最具有民间口头文化、戏剧文化、乃至诗画等其他艺术的广泛而深层的根基。胡适曾认为施耐庵只是个假名,是个“乌有先生”(《〈水浒传〉考证》)。我很赞同,而且还认为,《水浒》的真正作者应该是南宋至明中期几百年间无数的民间人士。因此,民间群体创作,这既是该书的特点,也是该书的优势。(此话会扯很远,就此打住吧。)

2000-5-29

[ 本帖最后由 huge57 于 2008-5-29 22: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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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8 08:55: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正在给孩子们讲《水浒》诗,这篇即是我的读书札记,也是我的备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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