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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音乐何需“懂”——重塑音乐审美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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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0 19:3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音乐何需“懂”——重塑音乐审美观念
(《人民音乐》1998/5
周海宏
一千多年前一个叫伯牙的人在山中弹琴,心中想着表现高山,一个叫钟子期的打柴人听到后就说。“巍巍乎若太山”;伯牙想着表现流水,钟子期马上领悟说“汤汤乎若流水”。后来钟子期故去,就再也没人听得出伯牙弹琴表现的是什么了。伯牙痛失知音,伤心之至,摔了自己的琴从此不再弹琴。这就是”高山流水。知音难觅”的故事。其中的潜台词是:音乐中本来有着明确的表现内容,听不出来是因为听者”听不懂”,是因为听者“不通音律”。这个妇孺皆知的故事,在音乐欣赏中给听者造成的压力是:要“听懂音乐”,否则将被认为是”不通音律”。而所谓的“懂”一般指的就是要说出音乐表现的是什么。然而不能否认的是,绝大多数人,包括绝大多数专业音乐家,都无法明确说出绝大多数音乐作品表现的是什么。那么伯牙摔琴责任在谁:是音乐自身,还是听众的耳朵?
音乐美学告诉我们,音乐的基本材料——音响有两个根本的属性:首先它不具有空间造型性,其次它不是类似于语言的声音符号。由前者可以推论,音乐不能描述任何具有造型性的事物;而后者可以推论,音乐不能象文学一样表现明确的概念性、逻辑性的内容。音乐的本质,决定了大多数音乐不能明确地表现出视觉性与概念性的内容,自然大多数听众也就无法“听得憧”音乐,说得出音乐表现的是什么了。从音乐的本质规定性出发,追求让音乐表现形象化的内容、思想性的哲理,是不符合音乐审美规律的,是用文学化和美术化的方式要求音乐艺术的表现。
但为什么还有许多作曲家力图表现一定的美术性、文学性的内容呢?为什么许多听众能够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产生丰富的形象联想与内容领悟呢?
音乐心理学告诉我们,在人的心理活动中有一种被称为“同构联觉”的现象。这种联觉现象表现为,来自一种感官的刺激可以引起其它感觉器官的感受,比如听觉上的高音可以与视觉的明亮、情绪的兴奋、物体的轻、小、运动的灵敏等等具有联觉上的对应关系;而听觉的低音则与视觉的暗,情绪的抑制,物体的重、大,运动笨拙等具有联觉上的对应关系。声音的强、弱在感觉上可对应于,物体的大、小,运动幅度的大、小,心理冲击的强、弱等。音乐的节奏与速度与自然界各种各样事物的运动节奏与速度,音乐音响的紧张度与人的心理体验的紧张与松弛等等具有对应关系。具体的联觉心理规律难以在较小的篇幅中详述,有一点需要明确强调的是:音乐仅仅能够与那些和它在高、低。强)弱,张、弛,节奏与速度四个方面具有联觉可能性的对象发生体验的对应关系,不具有这四种特性的对象是不能用音乐来表现的。音乐心理学的规律使我们认清了音乐能够表现什么,同时也就使我们认清了音乐不能表现什么。许多音乐的标题及音乐内容解说是违背音乐本质规律决定的内容表现能力的。
然而遗憾的是,目前充斥着电视、广播、音乐欣赏手册等等音乐普及介绍的内容大多是关于“音乐内容”的美术化、文学化,甚至哲学化、社会学化的解说。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其中许多内容的解说,严重地忽略了什么是音乐传达给我们的,什么是我们赋予音乐的。媒体上的内容解说者,以权威的面貌出现在听众的面前,把自己并没有很多根据(甚至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个人理解当成音乐固有的表现内容介绍给听众,从而严重地误导了人们的音乐审美观念。用文学化、美术化的方式解释音乐,作为音乐普及工作的主要方式,产生了意料不到的副作用:人们要用从音乐中获得视觉性、概念性的内容理解,要用美术化、文学化的方式来把握音乐艺术。在很多情况下,听众在音乐中无法听出解说者指明或暗示的内容。于是广大听众就认为自己不懂音乐,从而更觉得音乐“太高深”,难以接受。很多音乐工作者认为:应当先用“形象化”、“通俗易懂”的音乐引导,逐步使人们能够欣赏“严肃”音乐。其实,影响人们感受音乐美的关键原因,是用视觉性、概念性(美术化、文学化)的方式欣赏音乐,而这种方式引导的结果必然导致错误音乐审美观的强化:当听众“听懂了”一首作品时(似乎从音乐中感到了解说者提供的内容时),他(她)表面上接受了一个作品,实际上与更加广阔的音乐艺术世界越来越远,因为这导致了他将进一步用非音乐的审美方式去对待音乐审美。这种音乐解说无疑是对音乐审美观念的一种误导,从而使得很多本来可能成为音乐爱好者的人远离了音乐艺术。许多音乐爱好者常年把自己欣赏乐曲的范围局限在几首自己“听懂”的作品上,而难以接受更多的音乐作品就是例证。
更为严重的是,在目前的音乐普及工作中有一种提法叫:”要正确地理解音乐的内容”。即,在音乐欣赏中存在着理解的“正确”与“错误”之分。这就意味着,音乐欣赏中的个人体验要经受内容理解的“正确”与“错误”的检验,这种检验一般指的就是必须符合作曲家赋予音乐作品的内容,而欣赏者不能按自己的感受“随便理解”。这种以权威面貌出现的论调,使得许多听众认为,自己的音乐感受与理解是“错误的”。它还使许多音乐爱好者总觉得自己对音乐的热爱是)’浅层次”的。因此在这个群体人的欣赏者中,最经常听到的话是“我很喜欢音乐,但我不懂音乐,…‘我这样理解音乐对吗?”。按照“正确理解…‘严肃音乐”的要求,每个听众要首先有深厚的音乐知识,要求音乐听众要了解作曲家主平、所处时代的特征、作品创作时的个人背景与时代背景,及关于音乐的诸多理论与概念。但除了音乐研究专门家之外(连专门的音乐工作者也难以真正做到),有哪个听众能够有这么多时间呢?按照这种要求,难道不是绝大多数音乐爱好者都在以“不理解”或者是“错误地理解”音乐的方式下欣赏音乐吗?而错误的怎么能够是有价值的呢?
审美是感性的体验,而不是科学的认识,如果音乐审美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正确的认识的话,那么势必因为音乐艺术表达概念与视觉对象的先天不足而扼杀音乐艺术存在的必要性。“飞流宜下三千尺”是假的(实际上应该是10008尺!),但它是美的。作为一个理性的判断它是一个毫无价值的错误认识;作为一个感性的描述,它具有令人品味无穷的感性力量。获得正确的认识不是艺术的根本功能与职责。用认识的正确与错误来衡量审美的价值。只能扼杀艺术的价值。对于具有最纯粹艺术性的音乐艺术来说,这一点就表现得格外突出。其实同一首作品有不同的理解在音乐欣赏中是非常普遍的,这是由前述音乐的本质特征与表现规律决定的。而用整齐划一的正确与否来理解音乐只能使接受过程中审美的丰富性受到损害。音乐审美的根本方式是听觉的感受与心灵体验,而不是视觉形象的捕捉与思想概念的把握。只有首先放弃用文学化、美术化的方式去捕捉音乐中视觉性、概念性的内容,才能最终走进音乐艺术的大门,才能最终使得更多的人喜欢音乐。
那么知识、概念、生活经验在音乐的欣赏中难道就没有任何意义吗?我们强调的是音乐审美的根本方式是听觉的感受与心灵的体验,而不是以获得视觉化的形象与概念性的思想为目的,但我们丝毫不反对把个人的经验、视觉的联想与概念、思想的理解介人到音乐中,更不反对力图为通过多种渠道理解作曲家创作的初衷。这些因素在音乐的欣赏中会比单纯地获得听觉的感受更加强化音乐审美体验的丰富性,激活心灵反应的复杂性,进而产生难以名状的、深沉的情感反应;难以说清的、深逐的沉思体验。音乐的美可以被多种因素所强化,这是现实存在的事实,但没有任何一种音乐之外的因素在音乐审美的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也同样是事实。正如领略黄山的美不在于那块象猴子的石头;感受石林的壮观,不在于一堆石头恰巧组成象阿诗玛的样子;鲜花不因为没有被扎成节日公园、广场中的动物而不美;音乐的美并不依赖于外在的表现对象而存在,音乐的美是自足的。视觉性、概念性的内容领悟可以强化音乐审美中的体验,但它是后期效应,是副产品,而不是出发点与最终目的!
很多年来,感受音乐自身听觉美的欣赏方式被认为是肤浅的、低级的审美层次,而只有用概念与思想加以概括,用视觉形象加以描绘的音乐欣赏方式才被认为是高级的、深刻的。实际上无论从音乐的本质还是从音乐的实践都表明:音乐可能有表现的对象,也可能就是它自身而没有什么外在的对象要表现;作曲家创作音乐时可能会想到表现某种内容,也可能仅仅是受对音乐自身美的理想驱动而创作。这是音乐历史与创作实践告诉我们的事实。从这一侧面来说,难道不是大多数作曲家及音乐作品都是在“肤浅”、“低级”的审美层次上创作出来的吗?其实专业音乐家在创作与欣赏的过程中关注最多的恰恰是音乐的音响自身而不是及讲座中却被严重地忽略了。人们总是反复地选取那些作曲家表现了什么的例子而置更多的反例与实践的现实于不顾。
有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表明,人们接受音乐艺术的关键障碍来自于用“视觉化”、“概念化”的审美方式把握音乐。当人们听一首被认为是属于“严肃音乐”的贝多芬钢琴小品时,人们就产生听不懂,难以接受的感觉;而当人们听同样一首被认为是轻音乐的由理查德·克莱德曼改编的作品时(从听觉接受来说,改编的音响比原作复杂得多),人们就觉得好听。实际上很多古典音乐、“严肃音乐”之所以难以被接受仅仅是由于它被人们认为是属于“严肃音乐”的。=而这种音乐被专家们告知是具有深刻的思想、生动的形象之类内容的,因此不能简单地听,而必须具有广博的音乐知识,要用深刻的理解才能够正确地欣赏。正是“严肃”的面孔,“深刻”的要求,使许多听众对人类最优秀的音乐文化产生敬而远之的心理。在这种不正确的审美观支配下,音乐普及工作把许多听众推到了音乐艺术的大门之外。、
八十年代起,大批音乐工作者走向校园,走向工地,走向媒体,做了大量以乐曲解说为主要内容的音乐讲座。他们的努力令人钦佩,也卓有成效地使人们了解了古典音乐、“严肃音乐”。然而我们是否要反省上下:这类乐曲解说是否向广大听众灌输了错误的音乐审美观念?九十年代古典音乐、“严肃音乐”的低潮是否与这种错误的审美观念有关?
要想普及古典音乐、“严肃音乐”,就必须打破“概念化”、“视觉化”的音乐审美方式;必须走出用“文学性”、“美术性”内容解释音乐的误区。
走出音乐审美的误区,人们就会发现音乐是人类创造的最自由、最亲切的艺术,尤其是那些被人们称之为”严肃音乐”的经典作品,更是有让人百般体验脑感受不尽的丰富、奇妙的美。音乐普及工作要放弃那种一讲“严肃音乐”就板着面孔讲道理,感觉似乎“高雅音乐”总是高高在上地赐人以“高雅的品味”,音乐普及讲座应该让人们感受到音乐艺术体验的丰富、领悟的自由、接受的亲切;应从平易、亲切的态度出发,以一个普通的音乐爱好者的身份引导人们体验音乐的艺术美、伟大、丰富与细腻。
音乐是人类最自由、最能够直接唤起情感体验的艺术,它让我们激动、让我们兴奋、让我们伤感、让我们无言。还是让我们从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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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4-11 09:13: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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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4-17 19:23: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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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8 01:07:18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好长啊,看起来有点吃力哦

通篇看下来,文字颇多有点累。总觉得可以一句话概括:音乐只要听就可以了,不用必须得动脑筋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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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0 16:19:12 | 只看该作者
说的真好!我就是非常喜欢音乐,常常听到交响乐感到大脑的震撼,感到心情的波动,我也不懂,但我感受倒了音乐带给我的美的享受。我和女儿一起听,并不在乎是什么曲子,只要体会到音乐的情绪就够了。所以我们两人常常一起欣赏,8岁的女儿也不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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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6-13 15:51:35 | 只看该作者
讲的真好!音乐是个体个性的感受,非常同意不以定式来看待音乐,避免先入为主的音乐概念,打开心胸,用心聆听,领会自己所理解的音乐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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