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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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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8-2 16:0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市教委紧急叫停现代私塾 2006-07-25 6:12:3  人民网     本报上海7月24日电 记者王有佳报道:针对以私塾办学为主的“孟母堂”(见本报7月21日文化新闻版),上海市教委今天对其紧急叫停,并明确指出,“孟母堂”的办学违反有关规定,属违法办学。上海市教委发言人今天指出,按照规定,该学堂举办者应到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该学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该学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同时,“孟母堂”开展“读经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与义务教育法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合,其收费也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属违规收费。对此,上海市教委已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堂进行深入调查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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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6-8-8 14:50:24 | 只看该作者
世间的好坏难分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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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6-8-8 14:38:44 | 只看该作者
bberry+2006-08-08 14:01+pid933218-->引用: bberry @ 2006-08-08 14:01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33218">查看原帖[/url]  看到这样的问题,真的很心痛。一方面应试教育存在许多问题,这样的国内教育体制让家长们非常担心,另一方面,又强行制止别的教育方式的尝试。我们先不说孟母堂的教育是否也有和多问题,至少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还是应该兼容并包吧?我们的宝宝以后会经历怎样的教育呢?深深的忧虑。。。
同感!!总而言之,国家玩不转教育了,还不让别人玩,常言道:“盗亦有道”,还不如盗啊!<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cry(1).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唉,打碎了牙齿往肚里咽吧<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sad.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此帖由 由由爸爸 在 2006-08-08 14:54 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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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8-8 14:12:31 | 只看该作者
世间的好坏难分难辩.此帖由 susan_1201 在 2006-08-08 14:13 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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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8-8 14:01:59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这样的问题,真的很心痛。一方面应试教育存在许多问题,这样的国内教育体制让家长们非常担心,另一方面,又强行制止别的教育方式的尝试。我们先不说孟母堂的教育是否也有和多问题,至少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还是应该兼容并包吧?我们的宝宝以后会经历怎样的教育呢?深深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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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8-5 20:01:52 | 只看该作者
现代教育应该容许不同的形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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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8-2 20:34:3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21世纪搞这样的复古是不是太滑稽了啊?!但愿这样“背”出来娃娃能够幸福的“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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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6-8-2 16:11:17 | 只看该作者
秋风:不妨给私塾“孟母堂”以宽容北京学者 秋风 来源:新京报  针对以私塾办学为主的“孟母堂”,上海市教委近日将其紧急叫停,并明确指出,“孟母堂”的办学违反有关规定,属违法办学。   然而必须看到的是,这种做法能否获得道义上的正当性?   家长是其子女天然的监护者,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任何人比父母更关心自己的子女,更了解自己子女对于教育的需求。因此,家长天然有权安排子女的教育。这包括,家长可以选择他认为最有利于孩子健全发育的教育模式、教育机构、教学内容。比如他可以选择把孩子送到国外、送到私立学校学习;他可以自己在家教育孩子,也可以选择合伙创建私塾,聘请私人老师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可以让孩子阅读古典经典,而拒绝学校通用课本。   政府建立义务教育体系,须以家长的这种正当权利为其界限。家长对孩子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让适龄儿童接受相应的教育。而政府则有义务为所有选择上公立学校的孩子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设施,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这种义务绝不等于说,必须要求所有孩子都去上同样的学校。   因此,国家创建义务教育体系,并不是要剥夺家长安排子女教育的权利,相反,它只是扩展了家长进行自由选择的范围,节省了大多数普通家长安排孩子教育的成本。   现在有些地方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的理解却存在偏差,似乎义务教育是家长的义务,家长必须把孩子送进政府所认可的教育机构中,孩子只能接受国家安排模式统一的教育内容。如此理解的义务教育,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形式的垄断,有时会损害公众的福利。这种垄断取消了家长在多种教育模式之间选择的自由,也取消了孩子多样化发展的需求,让那些具有特殊需求的孩子无法正常发展。   恐怕正是因为教育模式与教育内容的垄断,让现有义务教育体系走上了应试教育的独木桥,而忽略了家长的需求,忽略了教育所应承担的文化责任。应该反思的是,这个义务教育体系是否充分满足了家长对合理的、好的教育之渴望?孩子需要教育提供什么?   在这样的背景下,孟母堂以及各地有识之士在教育模式、教育学内容上的各种改革尝试,就显得弥足珍贵。没有教育的多样化,孩子的精神就少了自由舒展的空间。孟母堂等私塾的尝试既具有教育模式变革的意义,也具有教学内容变革的意义,它让家长们看到了另一种教育的可能性,增加了家长选择的空间,也让孩子有机会面对一个伟大的知识与文化传统。当下,不妨给它以宽容,让时间来证明其效果,那时家长自会作出选择;如果效果家长都不选它,它自然也就办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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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6-8-2 16:10:2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教育,为啥就容不下一座“孟母堂”私塾 【来源:中国青年报】  特立独行且又饱受争议的“孟母堂”最终将面临被取缔的命运。7月24日,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就“孟母堂”的办学现象明确表态,认定孟母堂方面同时违反了办学许可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收费的规定,属于违法办学,与此同时,松江区有关方面则称将在开学前将孟母堂予以取缔。   “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套用伏尔泰的名言,笔者想说:“对于‘孟母堂’,你可以大骂特骂(前提是不侵犯其名誉权),但决不可以强力封杀。”对于背诵《易经》、《弟子规》等传统经典的教学方式,你可以认为是在误人子弟,但你不可以阻止他人的尝试,教育需要更多的自由。  著名平民教育家晏阳初认为,“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是一切契约的基础,是公民社会每个公民最该拥有的基本自由。是的,没有“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追求其他自由一定意义上等于痴人说梦。然而,这一自由从哪里来?公民个人应该极力追求,与此同时,社会与政府应该创造条件。可是“孟母堂”事件告诉我们:有些时候,政府不但没有创造条件,相反还成为公民追求这一自由的绊脚石。  教育为何需要自由呢?这首先是教育规律使然。爱因斯坦说,“神圣的好奇心”与“内在的自由”,即探究未知事物的强烈兴趣与不受权力和社会偏见的限制,是从事任何精神创造的基本素质。而这种素质的获得有赖于外在的自由。  其次是教育竞争使然。竞争才有发展,教育系统内部也应当参与市场竞争机制,然而时下的义务教育几乎是铁板一块,教材与教法全省甚至全国统一,这样的同质现象如何孕育竞争的因子?而“孟母堂”就打破了这一格局,让新颖的教学方式参与进来,一旦它试验成功,或可带给普通学校一种压力,迫使它们改革奋进。  可是,“孟母堂”却面临着被取缔的命运,地方政府部门给予教育的自由之少由此可见一斑。1919年,蔡元培在《不愿再任北京大学校长的宣言》中说:“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北京大学,向来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我进去了,想稍稍开点风气……于是来干涉了,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么?”教育自由的缺失,是蔡元培的悲哀,也是“孟母堂”的悲哀,又何尝不是中国这一代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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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6-8-2 16:09:23 | 只看该作者
“孟母堂”严辞被否后出路何在  2006年07月17日 17:18 “孟母堂”的出路何在?站在自己亲手创立的全日制私塾里,吕丽委神情平静。虽然她的办学模式已被教育主管部门严辞否定,但她坦言,仍然希望能够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吕丽委:申办学校没有进展这是一幢距离莘庄地铁站10分钟车程的别墅,有300平方米的室内面积和300平方米的花园。室内经过装修,进出都需要脱鞋。在别墅大厅的墙壁上贴有一张孔子的画像,下面挂了“孟母堂”三个大字。书架上摆满古书,有《汉书》、《资治通鉴》,还有柳宗元、王安石、苏轼等全集。虽然现在已经是普通中小学暑假的第二周,但“孟母堂”的课程还在继续。“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7岁的男孩彭冬然站在“先生”的跟前,毕恭毕敬地背着《道德经》。“两遍!”身边的同学数道。这是昨天下午孟母堂的语文课现场,6个6至10岁的男孩女孩们,在“先生”的监督下,背诵着古代经典。6岁的石吟之是这些孩子中年纪最小的,她正在读《易经》的盅卦,每读5遍,就在书上画一个正字,每天4个正字,80遍后开始背诵。“我喜欢背诵《易经》,”一脸稚气的石吟之说,来孟母堂2个月的她现在天天跟《弟子规》、《易经》等古书打交道,“我很喜欢这里。”吕丽委说,现在她认为“孟母堂”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继续所谓家长联合教育孩子的模式,即家长自己出面联系中小学解决学生的学籍问题;二是向教育部门申请成为民办学校。对于后者,吕丽委承认目前仍在努力过程中,但并没有进展,有很多困难。家长:不愿放弃这种尝试“我来是因为认同它的教学理念。”“孟母堂”的“先生”姚莉说。上海师范大学毕业的她此前在民办高中教语文课,她觉得,孩子们在小班化的私塾里进步很快。“离考试压力越远的孩子,越容易在‘孟母堂’继续学习下去。”姚莉感叹说,中考、高考等现实的因素可能会让很多家长有所顾虑。另外,她也承认,“孟母堂”的生源并不稳定,曾出现过家长中途将孩子接回去的情况。吕丽委说,现在她认为“孟母堂”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继续所谓家长联合教育孩子的模式,即家长自己出面联系中小学解决学生的学籍问题;二是向教育部门申请成为民办学校。对于后者,吕丽委承认目前仍在努力过程中,但并没有进展,有很多困难。学生家长周应之是一名房地产公司的董事,主动把儿子送到“孟母堂”的他声称,孩子的学籍问题非常容易解决。他表示,能够把孩子送到“孟母堂”的都是知识和收入层次很高的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博士顾瑞荣表示同意周应之的说法,而且已经付诸实施,他把才满7个月的孩子送到了“孟母堂”学习,“已经决定以后就一直让孩子在‘孟母堂’读书,不去一般的中小学了。”顾瑞荣说,他和其他家长一样,认同这里小班教学、因材施教和以背诵为特色的内容是更科学的。在他们看来,坚持像现在这样办学就是“孟母堂”的出路。还有些家长甚至表示,“孟母堂”的存在与是否具有办学资质无关,这只是他们自发组成教育孩子的一个团体,况且他们的教授内容已超出9年制义务教育的范围。专家说法“当务之急是成为学校”“变成学校,才是出路。”对于“孟母堂”的未来,上海交大教育学专家熊丙奇教授提出了他的意见。熊丙奇说,“孟母堂”的出现是部分家长对现今学校教育不满的产物,他们认为孩子在学校不能成为人才,之前也曾有个别家长接孩子回家自己教的个案,而有更多家长参与的“孟母堂”是在提醒社会各界应该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熊丙奇表示,“孟母堂”在教学上内容和形式上的探索本身是值得鼓励的,有特色是好事。但是,这种特色不应该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否则这种特色不能维持长久。“现在家长们的热情非常高,可是万一出现变化后果很严重。”熊丙奇指出,教育是以学生为对象的,必须正视“孟母堂”办学的风险,家长不要盲目迎合教育体制外的东西。在熊丙奇看来,“孟母堂”的当务之急是成为一所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同时尽量保留现有的教育特色,这样才能让学生、家长受益。“转制成短训班或学前班”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的态度更为坚决,他认为,“‘孟母堂’应当立即停止对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教学。”他说,“孟母堂”现在的运作是严重违规的,小学和初中的学习,学生本人不想念都不可以,即便是家长也不能阻拦自己的孩子去上学,否则违规的家长也要被追究责任。胡守钧认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应有“孟母堂”这样的民间力量介入,因为义务教育本身不应成为市场行为,更不允许赢利。“孟母堂”如果想存在下去,它的出路就是立即转制成为短训班或者学前班,以现有特色招收学生。早报记者俞立严程佳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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