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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探讨] 隐恶扬善与去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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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24 15:2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隐恶扬善,语出《礼记·中庸》:“舜好问而好察邇言,隐恶而扬善。”

读经圈的家长和老师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趋向,那就是“隐恶扬善”,对于读经圈的不良现象总是隐忍不发,对于读经的效用总是做乐观鼓励。我个人认为,这不见得是个好习惯,在某些时候要改一改,改成“去恶扬善”可能更好一点。

您的看法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天高任鸟飞 于 2010-1-24 15: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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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28 00:37:23 |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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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22:1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wanyi77 的帖子

在10楼提到的那种情形下,说,是正确的抉择。这是关键,所谓“动机纯正,内外一机而发”。这里面学问深得很,中国传统文化说的全是这个。

至于你谈到的,那是接下来“怎么说”的问题。你是在第二个环节出了问题喽。。。没说好那可只能哭了,同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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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27 21:5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天高任鸟飞 的帖子

你这个问题,我不但想过了,而且还遇到过了。结果,我是直说了,对老母亲劝谏了,结果呢? 她老人家一气之下,回原籍去了。
不但如此,俺的行为也没得到家族里其他长辈的嘉奖,反而吃了一顿排头 ——她年纪已经那么大了,她想做什么就让她做吧,何必惹她不高兴呢。她还能活多少日子啊?就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就是了嘛。。。说得我汗颜无地呢。

所以说啊,当说不当说的,还得看是什么事、对什么人。

要相信一点,每个人才是自己一切的最终决定者。
觉得一个事情看不下去,有必要说出来,就说,就痛揭其短,摆事实,讲道理,说。
但别人就认为你说的不对,他就是愿意去接受你认为不对的东西,那是他综合各种现实的、理论的、科学或不科学的资料作出个人的决定的权利,那是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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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16:57:18 | 只看该作者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根源

人类畏惧强权与迷敬权威的生物本性。

我们看看“余泪泪案例”,他含泪劝告地震受难儿童的家长“止讼”,其泪感人,其劝真诚。而他之所以要这么做,其理由可谓“高瞻远瞩,顾全大局”——他是不想给“那些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一个“开展反华宣传”的理由。

鸟儿请教各位读经家长,谁能帮助我分清其中的道德的是非判断?


[ 本帖最后由 天高任鸟飞 于 2010-1-27 17: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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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16:49:11 | 只看该作者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候群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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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候群的共同特征如下: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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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25 16:38:3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读经,对读经的善与恶不是很清楚,不过,这样的事情不仅仅是读经上面有,只不过读经的表现比较激烈而已。

所谓“隐恶”颇有"肉要烂在锅里”,“打掉了牙往肚里咽”的感觉。其实,一种学习方式,如果真的想发扬光大,应该是博采众长的,接受 ,并且欢迎批评,并且不断地反思,不断地自省,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改善不断地提高。
固步自封是什么下场可想而知。
所以,如果真的是为了经典的发扬光大,还是要站得高一些,再高些。

胡言乱语一番,不知道对错,请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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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任鸟飞 + 10 + 1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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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25 12:45:02 | 只看该作者
隐恶扬善,还有一例可参:

余翰林,“含泪”劝告地震受难儿童的家长,力阻其向制豆渣工程之贪官奸商问责,江湖人戏称“余泪泪”。促使秋雨作出此举的则是“……家长们情绪激烈。由此,那些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反华宣传了”。

余泪泪之流,好一个深明大义,以大局为重。要受难儿童为这些豆腐渣工程虔诚买单,隐忍不发。这种深明大义的心又何其冷酷,何等虚伪!

此例可与读经界力阻揭弊同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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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9:08:35 | 只看该作者

隐恶扬善?

据我所知,孩子教育与父母孝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假如我得知父亲有脑血栓和心血管疾病的先期迹象,那么,他喜欢吃油腻这一饮食习惯,对于他的健康而言,肯定就是不良现象了。我说还是不说呢?

怎么说,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说了,他听不听,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现在只问,说还是不说?隐恶还是不隐恶?

答案显然是:必须说,即必须“扬恶”。
这个时候,“扬恶”本身就是善。(再次强调:“如何扬恶”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假如我因为父亲很凶,很刚愎自用,说了也没用等等一系列利弊权衡,
最终决定不告诉父亲,即“隐恶”,那么这本身就是恶——从动机到行为都是恶


这里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一个“是非判断”问题。人们通常以为“是非判断”是很简单的事,或者,很多人甚至从未怀疑过自己的“是非判断”到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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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8:4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cicie 的帖子

钱翰先生批评的“嫉恶如仇”实质上还是一种躯壳起念,甚至还不如儒家所反对的“恶恶丧德”。因为“恶恶丧德”首先还有一个善恶明辨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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