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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还是不生:是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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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8 17:0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方日报的消息,一个叫贾雯雯的女子在怀孕3个月的时候,被查出有艾滋病毒。贾雯雯开始从各种渠道了解这个病,她也咨询了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他告诉贾雯雯,如果尽早吃阻断母婴传播的药物,孩子得病的几率会从30%降低到3%。同时她了解到也曾有多个艾滋妈妈生育下了健康的宝宝,小贾决定生下孩子。
  
  但随后就有批评的声音出来,新浪博客头条推荐的文章里这样写到:“但是,艾滋病病毒会导致胎儿体内感染,如果贾雯雯遭此不幸,或者说孩子遭此不幸,那会是多么的可怕。且不说贾雯雯的生命本身会受到时间的考验与威胁,如果她可以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但孩子呢?既然她有想过这个问题,那么,在一个残酷的事实面前,作为一个母亲,为什么一定要做这样一种赌博呢?30%或3%的感染机会,在这个关于生命的赌博面前,怎么可能是一个母亲的爱所能承受得了的呢?自私——我不能不想到这个词。
  为一时的母性本能,而冒如此大的风险,其实是不值得的。如果确实想要孩子,有很多种方式,但贾雯雯做出的决定,还是在可以被同情之后无法让人认同。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她完全可以忍一时之痛,防止一个对孩子来说可能导致一生悲剧的发生。”
  
  的确,我们应该对孩子负责,让他们健康的来到这个世界并快乐的生活。
  
  但“自私”和“不负责”能够概括那些执意要生下孩子的艾滋母亲吗?他们真的是自私和不负责的吗?难道母亲生下孩子只是为了母亲自己吗?有哪个母亲会对自己孩子不负责呢?我想如此说法才是不负责的!
  
  做为一个女人难道没有做母亲的权利吗?我们又有怎样的权利去结束那个还未出生的生命呢?只是以会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为由吗?
  
  现代社会早已是个以尊重个体权利为主的社会,个体有权利决定自己生活的样式,当然前提是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实践证明艾滋妈妈生小孩,在防护措施很好的条件下,完全可以避免对他人的感染。在这点上,我们无权指责艾滋妈妈生孩子的行为。
  
  那么对于未出生的孩子呢?我们能够以“有30%或3%的感染机会”的理由将他们流产吗?
  绝对没有!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来剥夺一个生命的出生,因为我们不是上帝!今天我们可以以艾滋的名义流产掉一个鲜活的生命,明天我们可以以任何一种借口来杀死一个生命。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尽量的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则切实的保护好艾滋病人群体,给他们更多的保护。
  保护他们比扼杀他们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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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19 16:02:1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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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9 11:37:50 | 只看该作者
有理由。因为那个还不是已经成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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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9 11:16:0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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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18 17:26:17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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