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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睿:中国留学生绑架案节外生枝(实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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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6-8 13:22

正文摘要:

2015-06-08 高睿 侨报记者  留美学子微信号 功能介绍 扎根于美国《侨报》,与美国百校中国留学生会联手,解密校园所困/所闻/所思,以及各自大学背后“不未人知”的传奇。 这里是展现风采、互动互助、创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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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ly_ 发表于 2017-7-6 11:17:44
zlhy721128 发表于 2016-5-13 09:09:28
这样的孩子,和家长的教育绝对有关系,平时估计在国内就随心所欲
远离尘嚣 发表于 2015-8-7 08:56:09
中国留学生因凌虐案被判无期,国内网络一片叫好!
2015-08-06 网文 天涯孤客




上周在美国加州开庭的一宗中国留学生凌虐案震惊了美国,也刷新了国人对美国法律的认知。
两名年仅18岁的中国留学生翟芸瑶和张鑫磊涉嫌非法绑架两名中国同学,面临包括折磨,绑架,殴打在内的6项指控,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金,超3600万人民币。媒体称是美国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记录。

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没想到在美国很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

当地媒体称,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

更丢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

中国留学生凌虐案,无期!这种判决早该有了
法庭上以发遮面的被告之一

6月3日,受害人刘怡然在加州波莫纳高等法院控诉了被告对她的残暴罪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等,期间还有人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受虐照和裸照。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稳。

加害人共有6名,因为有一些为“未成年”,警方没有透露他们的姓名。

多位中国涉案小留学生的家长觉得“很委屈”,自己的孩子只是在场但并没有动手,因此对指控和通缉表示不解。

看看当地的华人律师怎么说:“最重要的是美国的刑法,有一个felony murder rule,如果小孩子共同进行一个犯罪行为的话,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担最重的惩罚。这个案件里凸显了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

洛杉矶郡检察长Jackie Lacey也发表了看法:当我们送孩子到外国去,我们需要确保他们必须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让他们知道)自己国家的司法系统和法律在这里是不管用的。如果你不能陪着孩子一起,那你就得尽可能多和他们沟通,并且帮助他们(为这里的学习生活)做好准备。

消息传来,国内网上一片叫好。也难怪,这事如果在国内,就如其中一名被告所言:顶多教育一顿,很可能不了了之。

真心希望这样的判决早日在中国法院出现,恶行得不到惩治,社会的良心和希望被无视、践踏,何谈教育,何谈正义?

【本文转自新浪微博 lili李立的博客】
风淡云清518 发表于 2015-6-16 16:34:12
估计这些孩子在国内也霸道惯了,觉得这样没人可以管他们,所以到了美国还是这样横行霸道!
oye妈妈 发表于 2015-6-16 10:44:48
国内的这种校园欺凌事件也很多,常见报道,只是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罢了。还有些学校、地方教育部门不愿把事情扩大化,内部私了了。
[发帖际遇]: oye妈妈 经常泡在新儿教,得到新儿教奖励 4 金币 ,真开心。 幸运榜 / 衰神榜
oye妈妈 发表于 2015-6-16 10:42:46
禁绝校园欺凌 法治要给力

时间:2015-06-16 07:10:4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沈彬   责任编辑:郑泽川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应该予以依法严惩。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能以行政拘留了事

  沈彬

  南京,一名初一男生被高年级学生殴打至吐血,还被迫舔小便,并被拍下视频。

  江苏盐城,一名穿着校服的女生,被谩骂、殴打并做不雅动作,视频在网上疯传。

  福建安溪县,一名初二学生,被同学和社会青年殴打至耳膜穿孔,并被拍摄视频……

  这样的校园欺凌事件,还可以列出一长串。有媒体统计,从今年3月到6月14日,由媒体公开报道的严重校园侮辱事件,竟然多达17起。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恶性事件,一而再,再而三被曝光。

  在此类事件中,往往是行凶的青少年肾上腺素飙升,围观者无耻叫好。但仅是严惩个案中的凶手,还只是头痛医头,全面正视校园暴力问题,才能弄清问题的发生机制和危害,之后才能给出一揽子预警、处理以及惩罚方案。

  我国内地的反校园欺凌,应对机制和研究都起步较晚。比如,《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等,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强调要加强校园安全,但是并没有针对性地提到“校园暴力”,直到2007年《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才提到一句:学生要“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

  多年前,就有法学家明确提出,如果教育部门将校园暴力“事故化”“个案化”,只会在客观上冲淡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这甚至是一种“鸵鸟政策”。事实上,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发达,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视频上传网络,问题似愈演愈烈。

  所以,现在到了直面问题,提出全方面解决方案的时候了。

  第一,要建立起校园欺凌的程序化处理,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从目前发生的众多校园欺凌事件来看,往往是恶性的殴打、侮辱视频上网传播,或者事件被媒体曝光之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才知道,之后进行处理,显得后知后觉。而我国台湾地区则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多级的校园安全运作平台,在学校层面建立了反欺凌推动委员会组织,还规定校方有通报欺凌事件的义务,否则将受到处罚;并强化教育、警政、司法界多方相互联系及支援机制等等。

  第二,对于校园欺凌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应该予以依法严惩。依法尊重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但绝不是搞默许纵容,对校园暴力搞高举轻放、和稀泥,该行政拘留的,就不能“教育”了事;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能以行政拘留了事。比如,近日以18岁的翟某为首的多名中国在美国的留学生,因为绑架了两名中国女留学生,并施以殴打等暴行,结果他们面临折磨罪、绑架罪等严重刑事指控,涉及的最高刑期竟然是“终身监禁”,让校园“小霸王”付出他们付不起的代价,才能以儆效尤。

  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折磨着社会的良心,我们不能“眼不见为净”,而是要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远离尘嚣 发表于 2015-6-16 09:24:19
“以美国为例,媒体报道中常常称美国是校园欺凌盛行的国家,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从2005年开始做校园欺凌调查,最近一次结果是2013年,有21.5%的12岁到18岁受调查者称自己被欺负过。然而,细究起来,13.6%是言语欺凌,13.2%是被传流言蜚语,推搡等肢体欺凌仅占6%。
中国的校园欺凌研究起步非常晚,几乎没有整体研究,也缺乏统计工具。可是,不去研究发现,不等于能视而不见。三个半月有17起严重侮辱事件,说触目惊心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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