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圣徒 耶稣基督末世圣徒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基督教的一个特殊的门派,教徒们称自己为末世圣徒,简称LDS。该教会的的俗名叫做摩门教,原因是该教会除信奉普通的圣经外,还有一本更受该派教徒重视和信奉的《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该教派于十九世纪中起源于美国。第一任教主史密.约瑟Joseph Smith,称自己在丛林中两次见到了上帝。上帝(后来又被改说成一个叫摩罗乃的天使)传给他一本写在金叶上的遗失的古老经典《摩门经》,并启示他翻译这一经典。据说该经由古埃及象形文字写成。大家还记得罗塞达石碑故事里的法国人商博良吧,他正好在当时刚通过罗塞达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文,但显然这一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到美国,史密.约瑟就称自己在上帝的指引下,通过一个水晶球看过去,翻译了埃及象形文的经典。翻译完后,他说金叶原著被天使收回了,所以我们见不到原著。《摩门经》主要讲述了犹太人的另一枝,数千年前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灿烂的美洲文明,修建城市,发动战争。战争一直持续到距今400年前。真比欧洲的故事还丰富多彩。后来这里的人们惹恼了上帝,上帝将他们的皮肤变黑以示惩罚,于是他们很多人因此变成了皮肤深色的印地安人。该教会自称拥有教徒约1000万,分布于世界各地,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该教派由于这本缺乏证据支持的《摩门经》和赞成一夫多妻制,为基督教其他教派所排斥,有时还被称为邪教。但一般摩门教徒生活行为检点,也并不闹事,所以在信仰自由的美国与大家相安无事,特别又集中在偏远地区,到也乐得清净。所有教徒都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他们的教会,所以据说该教会每年有十亿美圆的收入,所以很富有,大量盖教堂。大家如果看到顶上有个吹金色号角天使的建筑,那就是摩们教堂了。 这样一个特殊教派想要在提他主流教派统治下发展新信徒,一定需要大批志愿的传教士。他们的办法相当有效。由于可以免兵役和保送上杨百翰大学(没错,大家熟悉的杨百翰大学正是摩门教会大学),很多年轻人很愿意传两年教。于是19到25岁的年轻摩门教徒(男生为主),都踊跃报名当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传教士们都是二十出头,却被称成为“长老”Elders。“长老”们都先集中到一个犹他州传教士培训中心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 (MTC)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培训,然后两人一组,奔赴世界各地去传教。传教工作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必须使用当地语言而非英语传教。而这些传教士在开始培训前,完全不知道可能被派往的国家和需要讲的外语,而且对这些外语是完全零基础的。要求他们马上到一个全新的国家或美国加拿大的外来移民中,而且还要用全新的语言传教,听起来几乎是天方夜谈。但他们不但全都做到了,而且掌握外语的速度和水平十分惊人,甚至成为他们成功发展教徒的最有利的工具和“见证”。他们会用这个能力告诉那些发展对象,是上帝和《摩门经》的力量帮助他们神奇地实现外语能力。这一能力对那些在美国加拿大的英语环境中苦苦挣扎而对学习英语几乎绝望的外国移民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同时也是巨大的吸引。很多移民被他们拉入了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语言能力所折服,另一方面是由于语言能力低,社交圈小而很孤独所致。现在终于有外国人说着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他们耐心的交谈和关心他们了,而且自己的外语仿佛也有希望了。所以这种方式上门传教对中国等国的移民相当有成效,而相反另一个类似方式传教的教会“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因为没有这个能力,在传教方面显然落后。那么这些传教士是通过什么方式,在美加这种英文环境下,迅速掌握外语能力的呢? 先看一下这些“长老”们的外语水平提高的速度:第一个星期,简单外语语音、语法知识的讲述。后几个星期,听说练习。九个星期后,能够达到“生存外语”的能力,就出发了。半年左右,已经可以简单交流并尝试用外语传教。一年左右,已经达到流利的外语交流而独立进行用外语的传教工作。一年以后,已经开始带新人了。用传教士培训中心总监Mark Jarman的话说:“一般我们的传教士在三天学的外语,比在一般在学校里两年学得都好。”副总监Gene Hill还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部这一结论。这一言论在某一方面是过分夸大,三天学的内容量当然无法和两年相比,但另一方面是事实,即他们三天掌握的交流能力,比传统学习两年都多。这些传教士外语掌握速度之快,水平之高,往往让美国中央情报局锁定和招募退役传教士去工作。美国中情局锁定这一目标人群了理由是:1,他们一般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以白种人为主,不太可能受民族因素影响而偏向其他国家;2,一般在国外呆得时间短,每天就是传教,不太有机会培养和外国的其他复杂联系和被“策反”。作为在加拿大和美国学中文的传教士更是如此;3,外语水平高超,其他经过培训很难做到如此效果。 外语传教历程: 告别了家人,未来的“长老们”就带着行李来到了“传教士培训中心”报到,开始了两到三个月的培训。几万名学员在一起,除了每日的传教培训外,最主要的就是外语培训。在开始学习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要派往的国家。等到分配语言训练时才知道大概要去的目标。被分到学欧洲语言甚至亚洲部分语言的的学员都沾沾自喜,知道将要到欧洲或亚洲遥远的国度去体验新奇。而被分配学中文的同学一个个愁眉苦脸。一方面知道中国不许传教,所以他们的命运是被分到美国和加拿大,负责在中国移民中传教。这两个国家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任何新奇感。另一方面,大家这时候还认为中文很难学。(等到一年后他们学会了中文后,他们就又都不这么想了。一方发现中文没他们想象的那么难,另一方面,又都十分庆幸自己掌握了如此有用的语言。)语言训练的种类达50种之多。第一周,先对外语做一般性了解,发音规律,语法规律等。对学中文来说,还要学一个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对美国人来说,除了四声外,实在是非常容易的,几天就掌握了。因为我们的拼音是从英语的拼音规律中借鉴来的。)然后开始听力训练。在有些培训中心还建有“语言屋”。曾有个学员兴奋的说:“传统课堂上可以学到的是复杂的语法知识,但没人教会我上厕所如何问别人要手纸。”学员们需要大量听住在里面的语言教师在生活中如何使用该语言。很多都是退役传教讲外语,学员还规定必须经常和他们一起做饭等。很多形式的TPR或Series Method得到普遍实践,入门效果十分明显。 掌握了“生存外语”,长老们上路了。开始时是跟着“老长老”一起访问教民的家。他们穿好整洁的白衬衫,黑裤子,胸前戴着一个写着他们的姓氏和职称的黑色塑料牌,比如“Elder Smith”(中文就会被叫做史长老)。来到了移民的家,礼貌地敲开门,然后“老长老”面带微笑,用流利的外语说:“我们是耶酥基督末世圣徒会的传教士,为您带来了上帝的福音。可以跟您谈一谈吗?”这些移民们,除非对教会极端反感,一般都会有礼貌地让这些流利地讲着自己民族语言的人进屋谈谈。毕竟平时可交流的人不多。然后大家开始家长里短地谈起来。而这些几乎只听得懂零星几个字的实习长老,仔细地观察和聆听老长老与教民的交谈。交谈过程包括与教民聊家庭生活,并经常可以通过他们的一些动作实现理解,比如一起看家庭像册来讲述家庭成员,一起作饭,逗小孩子玩儿和辅导小孩子功课等(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天聊完了,老长老们开始传教。长老们用外语开始讲圣经,特别是摩门经,实习长老在一旁静听。尽管经书上的语言,这时对实习长老来说难度过高,但一个特殊因素让这些内容的“可理解度”变得很高,那就是这些实习生对经书内容非常了解,只要能抓住几个字,就知道讲到哪里了。通过听单纯讲述和听有关此话题的提问和对答,十分有效地迅速跨越了这第二语言阶段而同时进入第三阶段。(当然这里还应用到了几个语言学的其他要素,比如:Parsing, Culture Bank, Top-down vs. Buttom Up等等,我们后面会详细讨论。)不用太多分析,大家已经发现他们就是能够充分使用我们分析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中提到的各种“最佳条件”,所以速度快。 偏要当文盲 在此需要特别提到的是:传教士们在学其他大部分语言时,对文字的掌握而并太不费力,就算是放在实现交流之后学习,也没有引起大家多大注意。而在学习中文时,大家一年多的时间达到了流利的程度,大部分人根本不认识中文字,因为他们根本不学认中文字,只学汉语拼音,一心就想着赶快成为汉语的文盲!翻开他们手中的圣经和摩门经,居然是用汉语拼音写成的。这一点实在是太精彩了!这刚好反映出摩门教对外语实现过程理解的正确性,深刻性,也正是他们语言掌握效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点,也正是最值得中国同学深思的一个现象。因为中文的特殊性刚好能够说明这一点。大家发现无论是长老们,还是咱们身边的会讲中文的外国人,很多都是不认识汉字的。(有人是因为学着觉得很困难,有人干脆懒得学。而学汉字的外国人在学习汉字速度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正和他们个人的“学习能力”有直接关系。)这一简单现象背后逻辑关系还真比较饶人,我们慢慢地解套。 前提:语言的本质是思维,更准确地说,是以声音为主的思维,所以语言能力,首先建立的是用这种语言的声音交流的能力;一般其他语言里文字的掌握,是通过学习“字母如何代表声音”来实现的对文字的掌握,除了中文以外,都是声音的符号,本质上是不学习“认字”的;惟独中文是特例,几乎是世界上唯一在使用的象形文字,跟声音没有太多关系;而中文的识别,是需要通过努力学习才能会的。非常不同于识别其他文字的原理,甚至使用了大脑不同的部位。 结论:掌握任何语言,都应该先掌握其语音的交流,然后再学习文字;一般语言的文字,是可以根据语音的规律自然掌握,不需要学认字。而学认英文字,对中国同学来说,是实在太容易的事情。 车轱辘话半天,大家云里雾里,我们先看个报道吧: 2005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设在解放军306医院的认知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fMRI脑功能成像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揭示,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能区。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记忆,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现在很多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该研究成果已在世界科技类最具权威的刊物美国《自然》杂志上发表公布。 这一报道已经点明了中国同学不太了解英语的本质是“语音”这一情况(我们前一阶段主要在分析到底什么样的语音环境最有效和最佳),但可惜,因为我们说过上面的逻辑比较饶,该报道就有一点饶住了,并没说完全明白。应该是这样说: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记忆。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记忆。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多写和记忆。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使用了Series Method 和 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第二期的总时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在进入第二期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接触文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会说就会认,而且中国人都是认字高手。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讲一下那个被历史遗忘了的人的故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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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他们吗?其实有的。我们有位中国人李博士,就曾经在美国推行过中国式的Phonics,效果非常好,两星期就治好了很多失读症,很多学生家长感激涕泠。但这触及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美国人花了多少亿都解决不了,怎么你中国人倒能解决呢?而且很多政治家还要靠“拿住Phonics研究权”来竞选呢(25%美国孩子有这问题,家长们想必会支持高喊解决这一问题的议员),所以这一“中国式”的Phonics法到了市政府一级就被封杀了。有的人明知是好,也不能冒政治风险险推广。学术问题演化为了政治问题,美国人只好自尝苦果了。 了解了一些有关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背景知识,我们可做如是想: 1, 背英文单词本身并不难。用比较巧妙的方法,大部分英文单词很快可记下来。 2, 常用的5000以下的单词,对英文思维要求很高,要达到听到后马上反应的是该词表达的事物本身而非中文解释,否则听力障碍太大。 3, 因为5000个常用词以上的单词,出现的几率较小,就算用先中文记忆也没有太大关系,效率反而高。大家不要在这些单词上追求立即达到英文思维。熟悉后有机会再慢慢转就是了,不必钻牛角尖。 4, 英文字的阅读和拼写,对中国同学来讲是很容易掌握的,大家以后找个有关英文和拼写读音规律的解说,看一下就好,一共也就两三页。在开始阶段,要把精力重点花在掌握声音上,不要依赖读文字,也不要抄写。 5, 将来如果有哪个中国的投资者愿意去国外投资办教育,咱们可以跟李博士到美国去教他们识字去,给他们一些color see see。 第二阶段小结: 第二阶段大致要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我们描述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为什么应该是这个样子。介绍了符合这阶段特点的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介绍了弗朗索瓦的经历。了解了如何作到符合二语悉得的基本原理,实践起来只要尽量遵循这些原则就好。我们既不应该认为要跟外教去“学”外语,也不要缠着老外瞎聊。如果有好的学习材料,能够提供符合这一阶段特点的有效输入,其实并不需要外教,尤其这一阶段还不用开始说太多英语,外教的用处不大。我们也介绍了比较理想的材料的大致特征,供大家参考。现在好的系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自己评判了,本人就不做任何产品宣传了。这一阶段的重点就是听力。在这阶段需要听标准发音(还没到纠正口音的时候),而且尽量要带耳机听。不要急着开始说,也不要开始读和写。最后,我们再带着对单词量,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认识,其实已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了Getting Serious了。 对于教英语的同事们,下面提供些国外符合这阶段特点的教学方式供参考,有机会可以在课堂上尝试。 我们介绍过TPR,知道它在入门阶段和有效。在课堂实践中,它是可以延续到第二阶段的。我们以前介绍的TPR中的主要方法,细分可叫做“TPR-B”(TPR with Body),主要是指听到英文指令后,身体做出反应。还有其他一些变种,都比较接近Series Method。 TPR-O (TPR with Objects) 大家在桌子上放一些生活中的实物(Objects),可以是随意找到的东西,比如apple和banana。然后教师让大家听与这些物品相关联的动作和行为等的简单描述。 This is an apple. Where is apple? 用动作指出。做动作表示Smell it, bite it, give it to me, roll it, peel it等相关句子。TPR-O的关键是将表示动作的动词和实物名词相关联用动作表述。 TPR-P (TPR with Pictures) 教师用英语对一些照片或画面中的物品,人物,动作,情景等进行描述。这一方式有些象“看图听音”的进一步拓展。比如照片上一个男人在吃苹果。可以从This is a man. Where is the man? He is eating. What is he doing? He is eating an apple.等不断扩展,直到可以更复杂地对其他背景信息进行描述。比如穿的服装,年龄职业,周围环境等等。 TPR-S (TPR with Stories) 由Blaine Ray首先在教学中开发使用的该方法在美国学校中被广泛采用。主要方法是教师用学生基本可以理解的词汇,通过动作和道具表演一个简单的小故事。关键点是要生动和有趣。也可以先让学生熟悉故事内容以帮助理解,然后再开始表演。 以上几种教学形式可以组合使用。关键点是不要使用中文解释。有很多老师自己开发了一些类似的方式,都是满有效的,而且学生学习兴趣很浓厚,比枯燥的讲课效果强太多了。 写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前:(现在看来本应该写在全文之前) 从外部来看,学习外语的成功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方法,二是愿望,三是自律。这三个要素中任何一个的提高,都会加快目标的实现。当然如果要在同样时间内实现目标,三个要素其中一个要素的增高,也就同时降低对其他两个要素的要求。比如方法有效性提高,对自律和愿望的要求会降低。如果自律极大提高,对好方法的要求会降低。但我们发现很多中国同学甚至老师由于不了解如何提高学习效率,采用的策略大多是鼓励大家提高自律,也就是告诉大家学外语没有捷径,只有刻苦。仿佛只有遵循“头悬梁,锥刺骨”的古训才是正道。 其实很多的同学通过自己的方式成功地掌握了外语,我们身边也一定有这样的人。他们大多并不了解语言学的原理也成功了,但大家掌握外语的速度是非常不同,达到的效果也不同。这些成功者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有的时期采取的做法非常有效,提高很快,有时期采取的方法效率低,提高慢。有的同学碰到效率低的时候比较会分析总结,能自觉调整策略变得更有效。有的同学是不自觉地放弃觉得比较困难的方式而采用比较巧的办法。有的同学则是比较刻苦,碰到困难咬牙坚持过去了,比别人多花了时间,但积少成多也最后成功了。更多的同学则是经过一些努力还是收效甚微,试过各种其他人的方法但总不成功,还在苦恼中甚至放弃了。已经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会分析总结自己学习过程中成功的地方,同时告诫其他学习者不要走自己曾经走国的弯路就好。如果只是告诉人家“就要多听多练刻苦学,我当年就这么学的,没捷径,你想找窍门儿不可能。”显然是没有达到帮助别人的效果。当然,就算采用一个效率低的方法刻苦学,比如全靠刻苦“背句子”吧,最终也是可以成功的,但需要的时间太长,也就是对自律要求太高。笔者和一些老师认为需要9000小时以上(刚看到“来星香”同学提到专家研究要10000小时,结论差不多)。大家熟悉的钟道隆老师就是这样成功的。钟老师每天听英文广播平均10小时以上(有一段住院三个月甚至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共听坏了17个收录机,数个复读机和收音机,每天用A4纸抄写英文20页,抄满了整柜子。两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成功。不算以前的基础,就这两年多也达到10000个小时了。所以钟老师说学外语的“捷径”就是“刻苦”,把自己成功的经历叫做“逆向法”,寓意“逆水行舟”式的刻苦学习。钟老师真是非常了不起,他的刻苦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但如果要求大家都这样学习外语,那能获得成功的同学肯定太少了。大家计算一下,学习10000个小时的概念是,一天一个小时,需要三十年的时间。一天三小时,需要十年的时间。当然一天十小时,三年就够了。著名逆向学员李国锋同学,平时每天学外语五六个小时,周末十二三个小时,一年以后考托福拿到了很高分,两年后外语水平已经很高了。但显然大多数同学不可能这样做。还是拿钟老师成功的例子来分析。钟老师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听写。大量听广播。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对与不对。但听的方式上,有没有办法使效率提高而不用每天十小时?听写本身也没错,但是否真应该这样一直大量写?哪个阶段动笔最适合?钟老师告诉大家不要放过每一个不懂的东西,而西方大部分教育专家告诉大家掌握语言时实在不会的先放过,到底哪个对?钟老师举了一个他学习中的事例:有一次听广播,他听到了Khmer Rouge这个词,听了很多次怎么都听不懂(无效),问周围别人也都不懂,好像一时还查不到。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他数个月,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卖化装品的,产品品牌是Rouge。钟老师觉得好像是这个词吧,于是问销售员这品牌是啥意思。销售员说是红色的意思。当时钟老师就想了,“红色”,那可能Khmer Rouge就是“Khmer红色”或“红色Khmer”。噢,一定是“红色高绵”!因为记得当时听的新闻是有关柬埔寨的,柬埔寨有红色高绵嘛。于是兴奋地把此成功经历记录到自己的学习经验中。成功了,效率如何?这一词卡了几个月才懂,是否有办法不用这么长时间呀?又有一次听到tarmac一词,这回可无论如何搞不明白了。后来遇到一位德国工程师,告诉他说这是“柏油碎石地,特别是机场上的地面那种地”的意思,才恍然大悟,几个月又过去了。那有多少是最终也没听明白,又有多少是经过了很长时间刻苦才搞明白的? 作为独立的学习者,要求自己刻苦学习无可厚非,这种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但作为老师如果要求大家这样学外语,本人认为是没尽到责任。再反过来用弗朗索瓦100年前的眼睛看一下,明明儿童掌握语言并不痛苦,时间并不长,不学语法,不背单词,也不背句子,不抄写也不喊,不复习也不预习,而且小孩子智力,学习经验甚至记忆力都不如成年人,那他们为什么学得既轻松又快捷呢?他们成功的道理是什么呢?通过研究他们的母语掌握过程,是否能帮助成年人加速掌握外语呢?语言学家和语言教育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分析怎样做能把掌握语言的效率高,提高的原因是什么,从感性的观察和认识,到理性的分析和科学实验,总结出理论再返回去指导实践。我们花力量分析的目的是让大家大致了解语言学家多年研究的成果,通过对掌握语言方法论的整体认识和误区的分析,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指定合理的,有效的学习策略,从而减少痛苦,缩短学习时间。从大的方面讲,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更多的人成功而不是集中只在非常刻苦的少数人。 在第一,二阶段,我们分析了一些有效的途径。在这两个阶段,我们提供给大家参考的一些具体方法还是比较明确的。现在能听懂一些简单英文,一些速度缓慢而且短句子了。如果尽量不依赖中文翻译,就算是打好了基础,自然进入了增长期。在第三阶段的同学数量最多。到了这一阶段,要求大家按照一个统一的明确方法来提高外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正像我们上面刚提到的,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高效率的学习策略。我们下面的讨论,主要是分析这一阶段的学习特点和与这一阶段相关的语言学概念和教学经验,甚至具体案例分析,目的正是为让大家正确制定最适合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而提供理论依据,成功经验分析和失败教训的分析。换句话说,其实无论是谁,所有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符合了语言学的原理的。(我们听这句话很耳熟吧,当年中学上政治课,总结历史上革命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时,我们老师是这样讲的“其实这些革命运动中任何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和不自觉地符合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这儿挺合适。我们就是要学会自觉地运用。 如果到了第三阶段,还在等着用听到的某一个具体“实用技术”来使自己成功的同学,这时也应该看出点眉目来了:并没有一个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实用方法,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对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对其他人掌握语言的经验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学习阶段而制订的正确学习策略。对语言学习的整体理解越透彻,这个策略就制定得越成功,尽量能够避免进入误区,成功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就会最少,实现的速度也就快些。当然对掌握语言的整体理解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讨论了这么多的原因。下面摘录二语悉得大师Rod Ellis在二语悉得概论中的一段关于研究悉得理论目的的话和大家分享: SLA is not a uniform and predictable phenomenon. There is no single way in which learners acquire a second language. SLA is the product of many factors pertaining to the learner on the one hand and learning situation on the other. It is important, therefore, to start by recognizing the complexity and diversity that results from the interaction of these two sets of factors. Different learners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learn a second language in different ways. Nevertheless, although the variability and individuality of language learning need to be emphasized, the study of SLA assumes interest only if it is possible to identify aspects that are relatively stable and hence generalizable, if not to all learners, then, at least, to large groups of learners. The term‘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is used to refer to these general aspects 增长期 Getting Serious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语言难度和量增长。重点还是听力,但可以开始有针对性地说英文,同时需要进行阅读(但主要并不是为了学习如何阅读)。这一阶段结束时,可以说已经能够进行正常交流和阅读了。(外企一般职位面试,出国求学,国外生活和从事一般技术型工作等可以应付。一般听英语新闻困难不大,看原版电影可听个大概)。在这一阶段初、中期的中国同学数量比较多,但往往时间拖得过长,同时遇到的困惑也比较多。我们前面刚提到,尤其在这一阶段,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最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学习策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习效率和成功与否。 如何制定有效语言学习策略的方法和技巧,是近年语言学研究最关注的课题。语言研究出现的两个趋势,第一个我们前面已经涉及,即外语学习跟二语学习区别逐渐被缩小。本来一个是指语言学习者在国外的外语环境中学习目标语言,另一个是指在自己母语环境中学习第二语言。但研究者逐渐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二者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少,而两者的共性却是最令人为关注的问题。比如我们提到的出国人员数量的增多,而到了国外外语环境中的成年人,在自然语言环境学习外语时碰到的困难依然很高,甚至很多都是跟原来在母语环境中的情况是相同的;而另一方面,在母语环境中的学习第二语言者,随着语言资料的日渐丰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影视产品的增多,互联网的普及,在自己母语环境中接触多种形式外语表现方式的条件也越来越好,在自己国家掌握二语的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所以本文根据这一情况和一些新的研究趋势,以及对在国外同学学习语言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不对外语和二语做严格区分,更着重分析共性问题,同时分析应如制定学习策略。 从七十年代开始的第二语言学习策略研究,使语言教学者的关注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如何教”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怎样学”。最新的语言学习方法Learner-Strategy Approach,更是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了解每个学习者不同阶段特点,以分析和“制定学习策略”为核心语言教学方式。语言学习策略的研究,通过对语言学习成功者和不成功者的大量实验数据,给语言学习提供了非常具体而参考要素,直接指导教师和学生成功制定语言学习策略。其实简单来说,还是要在遵循语言悉得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指定最佳方案。个人的年龄,个性,文化背景,思维习惯,学习方式等因素都直接造成个体外语学习的方法的巨大差异。 你是什么“学”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尽管二语悉得并不提倡有意识的“学习”外语而应该更多通过可理解性输入,下意识掌握语言能力,但“学习”能力对成年人掌握外语的影响既无法避免,也不应该成为敌对因素。成年人正是因为学习能力强,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该特点对掌握外语起促进作用。 对学习类型有各种分类法,但简单来讲是这三大类型: 视觉类型Visual Learner 学习者在借助看到视觉学习时效果最好。这种学习类型的人比例最多,高达70%。他们的一些外部特点是: 很专心盯着老师的脸; 喜欢通过看文字,图表来获取信息; 很容喜欢通过“看”来“认出”文字 喜欢记笔记和用笔写出自己的思路 通过回想在某内容书页上的具体位置和形式来回忆信息 听觉类型Auditory Learner 通过听觉学习效果最好。这类学习者大约占20%。他们的一些特点是: 喜欢老师用讲话来描述事情 喜欢对话,讨论和表演 通过“说”来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 通过声音和旋律来回忆信息 运动类型Kinesthetic Learner 通过肢体运动学习效果最好。这类人大约有10%。特点是: 通过各种活动学习效果最好 长时间坐着不动很困难 使用动作辅助记忆 关于上述比例是否在总人口中是否如此存在一些争议,而且学习类型本无优劣之分,但是我们的学校教学系统和考试方式很容易把运动型学生最先淘汰掉,纯听觉类型者也有一些困难,所以视觉类型的学生数量较多。当然,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只有某一学习类型,或者是某一类型的学习者有时也采用其他学习形式,但运用各形式的自如度明显有区别。 测试自己的学习类型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通过问卷调查就可以判断。请大家上网去测试一下自己的Learning style。(Learning style免费测试网站很多,一般都是英文的,但很好懂。有的20题,有的上百题,还细分小类别,但基本上是以上三个类别。找个容易的做就好了。)了解了自己的“学”型,为以后选择学习方式做好准备,我们后面会用到。 增长期听力特点和应对策略 句子长了,速度快了,内容多了,听力难度明显增大。而且开始出现一些抽象词汇,仅通过图像和动作已经不能完全体现这些内容的具体含义。这时解决听力的问题必然要靠多种策略。听力困难不能简单用“不熟”或“单词不会”来概括。造成听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当听力困难时,可能是下面其中一个问题,也可能是多个同时存在: 1, 内部声音库和声音辨别的问题:(acoustic reason) 听到的声音与自己头脑中建立的词汇库中的“声音”相对比,是否可以找到对应的“声音”。如果声音库里没有找到或自己的库中声音不准,就算认识这个单词的拼写,也是不可能辨别出这个声音的。 2, 解析过程 (Parsing) 单个的单词可以听懂,但听句子时需要对听到的几个单词的组合的行意思的解析,解析过程出现难度。原来是主要通过视觉辅助帮助解析的,现在可能继续需要视觉辅助,但还需要其他方式的帮助。 3, 文化知识库 (cultural knowledge bank) 因使用语言的文化和知识背景不同而对理解产生的困难。大家不要把这里的“文化”概念想得太大,这里不是指“中西方文化差异”那种文化,而主要是指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比如 “You’ve lost me.” 不能用字面翻译听成“你丢了我。”有的中国同学还有一个习惯是总把这样的语言归结为“俚语”,把听不懂的短词组说成是“俚语”,甚至把英语中大量的类比和比喻analogy,metaphors等也说成是“俚语”,说自己交流能力差是不会“俚语”不会造成的,这种理解偏差很大。(俚语是指地方性特殊土语,甚至每个城市都不同。即使自己一个俚语不会,其实对交流也基本不会有影响。) 4, 头脑中的“母语翻译” 习惯性在头脑中用中文翻译听到的英文字,结果必然是跟不上正常速度。而且从上一条大家已经了解两种语言不可以逐字逐句一一对应翻译。如果再在头脑中转两次意思,就更跟不上了。语言学家对母语听力速度测试表明,在正常说话速度四倍速度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听懂母语。但如果借助头脑中的翻译,慢一倍的速度都很困难。 听力过程和认知策略 针对以上述问题,可以制定听力策略了。听力训练的原则仍然是需要遵循大量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的原则,不可以太难,也不可以全都会。然后可以采取以下听力策略: 1,“从上至下”的听力处理 (Top-down Processing) 从上至下的方式是在听一个听力内容前,先对整段内容的题目,大致内容做了解,甚至可能是自己以前非常熟悉的内容。这样做有助于听者对全文的理解而不至于“迷失”,同时可以根据听懂的部分去“预测”其他不熟悉部分的意思。这要求听者应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背景和知识参与“预测”过程。在这一点上,成年人有明显的优势。我们前面提过的传教士,由于对经书的熟悉度高,“从上至下”地理解听到的经文讲述甚至通过阅读(如果是拼音的文字,所以还是可以有声音)内容,提高“可理解性”。我们有的同学发现在听熟悉的话题或熟悉的新闻时,听力困难比较小,再转到体育频道或其他题目时,同样的语速就不容易懂了,是同样道理。 2,“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 Bottom-up Processing 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听单个音到单个词的声音的辩识,再到字组的解析再到整个句子的理解。是从部分到整体的处理。听懂单词是这一过程最重要的部分。在初期听力程度较低的同学,往往对“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比较偏重,同时对语言的清晰度,背景环境噪音和语速等要求比较高。 往往Bottom-up的内容难度一般需要比Top-down低。Bottom-up更注重细节的识别,而Top-down更关注对全文的理解能力。我们在练习听力时,应该同时运用以上两个策略。 应用实例: 问:听英文广播学习效果是否好? 我们已经会分析了。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当然您可千万别苦练听写),而且Audio Learner也很适合这种形式。关键是是否有足够“可理解性输入”,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基本经验是: 1, 听力材料的速度和句子难度是否适合?如果能理解一半以上才可以听,否则基本上是在浪费时间。原则上听不懂的东西应该是“无效输入”,永远也不懂。 2, 在适当的难度前提下,如果又对听的话题或内容非常了解,而且从前文可以预测后面的意思,语音清晰(建议带耳机),速度适合,那会是比较有效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同学平时就喜欢听新闻,对时势的变化很熟悉。听英语新闻时,不久前刚听到的头条新闻可能一天之后又以另一非头条,而简短形式重复出现,效果更好。最好能快速慢速结合听,这样做效果显然比较显著。 3, 没懂的部分别着急。在调查过很多用这种方式提高听力的同学的普遍经验是,个别没听懂的地方不要急,先放下,也许换一种方式再出现时就自然理解了。如果出现次数很多,再想办法查一下吧,否则就放过。其实母语学习的过程也是如此,怎么能每碰到一个不懂的就非过不去呢?非都搞懂并没什么害处,可学习效率就没了。 如果做得不得法,很多同学听了很久,提高都不大。有的同学没事儿就开着英语新闻听,其实几小时过去了,几乎没有听进去。 问:看原版英文电影好不好? 原理与上面的问题相同,还是要注重“可理解性输入”。电影比广播的优势是有连续的情节,发展的故事主线,视觉辅助理解和趣味性,有助于对语言的理解。比如警察拔枪 “freeze!”罪犯僵住了。 “Drop the gun!” 扔枪了。“On the floor!”趴下了。 “Cuff him!”被拷了。“Read him his rights!”实习警察过来宣读:“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ce, anything you said….”一连串的可理解输入。缺点是一般影片大部分对白难度偏高,跟在国外自然英文环境的感受有些象,不可理解的无效成分太多。所以关键点又是如何通过以上策略提高“可理解性输入”上。基本经验是: 1,尽量找动作多于坐在那里说话的影片。大部分老片,情景喜剧和法庭辩论等影片多半没有办法提供有效的视觉辅助,大量是纯对白,就能看到演员的嘴在动,不能帮助提高理解。 2,对于大部分Visual Learner来说,一个重要可行手段是看电影前,先提前读英文剧本(很多可以下载)。这样会大幅度提高听力的理解性。这里阅读的用处开始显现,主要是在帮助听力理解,不是在学阅读。注意的是要提前读,不会的可以问或查字典。阅读如果有困难,也先放过,不要停下来仔细研究剧本中的难点。 3,开始看影片的时候不可以一边看一边翻看剧本,当然也不要开英文字幕,否则会养成依赖看字的习惯,特别是Visual Learner。 4,最好是同一个电影看几遍。在看某个影片熟了之后,甚至可以随电影同时念叨台词,能象我们小时候跟着电影里老松井那样同时念“李向阳又进城啦?”那样就更好了。 5,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打开中文字幕。一方面是会依赖中文,不利于建立英文思维,另一方面中文字幕的错误实在太多,甚至连电影院放的原版电影的字幕中的低级错误都不少。 这里顺便说一下家长给小朋友看英文动画片是否好?判断原则是一样的。一般的原版动画片语言太复杂,那是给母语是英语的人看的,并不因为是动画片语言就简单。而且近几年动画大片的语言都非常复杂。即使对成年人来说,大部分也都应该算是作为我们第四阶段的语言教材(比如Finding Nemo, Madagascar等)。所以要找那种一看表演,不听英文都能大致知道在说什么内容的片子。否则小孩子根本不能理解,并很快失去兴趣。 以上听广播和看电影的两种方式被大家采用的非常普遍,以看电影的形式比较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而且适合多中“学”型的人。但运用的是否符合“悉得”原则和策略,对学习效率有成倍的影响。如果没有辅助和准备就开始听和看,大量时间都是在“无效的声音”中度过,非常浪费。另外不要动笔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效率高,最主要的是防止学习者,特别是Visual Learner容易养成“声音――文字――含义”的认知路线,而应该直接将“声音――含义”建立关系而避免文字。在看电影的形式中,因为速度和图象场景的影响,比较容易不自觉地在运用英文思维,习惯比较良好。 应用英文思维本是一个已经不太被争论的问题,在前两阶段应用TPR, Series Method等方式学习对英文思维建立是比较明了的,但到第三阶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抽象词汇,又有自己母语经验和通过母语获得的知识参与,情况比较复杂。本应继续讨论建立英文思维的过程和经验就好了,结果发现很多同学在英文思维这件事上还存疑,下面就语言思维问题多罗嗦两句吧。 双语和多语者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 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 什么叫做“用语言思维”? 语言学在“语言思维”的课题里,我们仅可以讨论“用语言做载体的思维”这一层面,包括用默想,用语言声音思考和自言自语。因为思维本身很复杂,而且不单纯是“语言的思维”,有图象,符号,感觉等非语言的成分,有时没有语言,有时还会是在“半语言状态”(quasi-language)等各种“内语” (inner speech)状态。但使用语言的声音的思维(think out loud),不但被大家明确意识得到,同时可以在语言交流的现象中观察到。当然,某种语言的能力不同,使用该语言的思维程度会不同。我们前面讨论过MIF和语言条件反射,这两个与思维有关的问题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其实语言的交流,就是将一个人的思维用语言符号传递给接受者,接受者将其映入自己的思维再现发出者的思维,除抽象的概念的思维外,其中也经常包括比较容易观察的对所描绘图像的再现。 举一个与MIF相关的现象的例子。比如听到“来人身高八尺,面如重枣,三绺须髯胸前飘洒,身披金甲绿罗袍,跨下赤兔胭脂马,掌提青龙偃月刀”。说者是在试图传递这一具体和生动图像,而听者也在通过语言描述接受这一生动的图像,这样的语言描述的作用是使形象具体化,有戏剧效果,也比较有故事性。如果仅说“关羽来了”,听者也可以接受该思维表述的含义,其实听者也知道这个关羽的形象是红脸绿袍骑BMW拿大刀,但这时仅有一个飞快闪现的MIF,还是关羽形象但迅速闪过未清晰化,思维概念被接受了,形象传递了,交流实现,只是形象并未具体化,缺乏的是些趣味性和戏剧效果。无论如何,语言思维的一些特点可以观察到了。老看京剧的人,听到“曹操”一词时,想必很多人会在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白脸奸臣的形象吧。专家对此类现象的评述是:“Linguistic forms and images are reciprocally accessible and in interactive functioning can be mutually constitutive.” 对于“流利使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使用该语言进行思维”,无论是脑神经学的发展还是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证实,语言学界已经不存在太多的争议了,而且各种新的语言教学体系和方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建立外语思维”的核心理念来设计的,甚至大部分都是绝对禁止使用母语翻译和语法知识教学的。但尽管大家承认母语有干扰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作用,但在如何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实现过程,何时和应该如何使用目标语言进行思维,是否应该绝对地禁止使用母语帮助掌握外语的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争议和讨论的。其实我们也完全不必绝对化,而且很多时候,条件也不允许我们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母语,更不可能象有些人断言的需要“忘掉母语”。我们关心的问题正是如何建立外语思维和如何避免母语的干扰,甚至能使母语帮助我们掌握外语。 选择思维语言 关于二语悉得研究领域中的“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这一题目本身有一个值得商榷的地方,即“选择”这个词。双语人(指会用两种语言思维当然也是会用两种语言流利地交流的人)在使用哪种语言进行思维时,大部分人往往不是主动进行“选择”的,一般是不自觉地根据情况适当采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甚至是被迫使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所以语言研究时经常被使用的Choosing一词表示主动选择并不太准确。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当某种语言(当然是外语)思维能力还很低时,使用者往往更主动地“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思维。正因为“选择”一词有争议,对把“使用何种语言思维”与“如何制定外语学习策略”相联系的研究方法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既然使用者在用哪个语言思维身不由己,如何制定如何使用和和如何的学习策略?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如果分析一下使用者“使用哪种语言思维身不由己”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正是在不同情况下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语言思维而无法使用另一个造成的,并是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地选择。比如在正常速度的听力和交流时,一定要使用目标语言思维才有可能实现正常交流。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正相反。所以二语悉得专家A.Cohen等把选择语言思维列为外语学习策略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合理的。 在应用外语时,何时会使用母语思维? 在正常使用外语时,只有在阅读和写作时,才有可能使用两种语言中的任一种进行思维。当然各种研究结果已经清楚显示,即使因为时间允许,在外语阅读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阅读的速度也会因此而放慢,同时对外语的掌握是不利的。有研究结果显示,用母语思维读外语,尽管存在许多“害处”(英文用的是detrimental一词),但有可能会提高对文章的理解深度。这一点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大家在实际阅读的工作应用当中,不妨使用母语思考和帮助理解,但在掌握外语的路程上,阅读中要尽量避免使用“翻译”的过程。另外很多的研究显示,在用外语写作时,使用母语思维不但普遍,而且对构造文章有很大帮助。许多人在用外语写作时,先用母语构思,然后翻译成外语。这一过程被成为“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的过程。这一点与有的老师同学举的例子相符合,但听说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的。 尽管使用mental translation有利有弊,但这一过程也只有在阅读和写作中才可能使用,在听和说时不但没有什么使用的价值,而且它正是听和说的重大障碍。当然准备演讲内容时当然可以使用“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甚至先用母语起草演讲稿,因为时间允许而且提前用母语考虑内容会对有些人会更方便快捷和更有思路,但如果无准备的即兴讲话“心译”是基本做不到的。我们常提到的“哑巴外语”现象,不是想使用的外语知识不具备,而是就当前掌握的外语知识不会听说和使用。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不知道文字的“声音”,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知道发音,由于“翻译”和“语法”的捣乱,跟不上正常速度,无法直接理解,也无法说完整句子。之所以讨论何时可以采用何种语思维,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母语思维,而是因为在高阶段正常交流中,这跟本做不到。所以一些外语思维程度较低的同学,在听外语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母语思维,结果是在不断“翻译”的过程中,除了刚翻译过来的信息外,其他语言的信息大量丢失了。在说外语时采用翻译过程,不但速度慢到无法正常交流,而且句子语法结构更加会混乱。 特殊情况下对语言思维的选择 实验和实际经验表明,在对某种需要特定知识的情况下,思维语言的主动选择,往往是根据当时获得这种特殊知识时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比如大家在数学计算时,无论我们的外语思维达到何种流利程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用自己的母语思维的。比如听到外语How much is seven times eight? 我们几乎立即转变为母语思维进行思考,“七八-五十六”,毕竟乘法口诀表我们是用中文背的,英文的还真不会,然后我们再用英文说答案。有个别研究者以此作为使用在外语交流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的证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反之,如果某一领域知识完全是在外语流利后用外语学会的,在应用这一领域知识时,用母语思维反而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在国外学习的许多留学生大多有同样经历,甚至完全不知道该知识中许多概念在母语中应该是哪个中文。许多在国外学完商科的同学回国后都有这一体会:因为财务,金融等学科是后来在国外学习的,所以在回国后,用母语讨论这些领域的话题时先要用英文把问题想通,然后再需要努力把英语往中文翻,还经常翻不出。特别是在一些投资公司中,几个留过学的中国高管往往在一起时用英文开会讨论业务反而方便。在写商业计划书时,也先要想英文和写英文,然后再写中文版。倒不是因为英文水平太高了,而是上面所说的原因。Mars China曾有一位IT经理,是刚回国的中国同学,但因为是在国外学的计算机专业,当年出国时计算机还未普及,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关计算机的英文中任何相对应的中文。回国工作后,平时大家都用中文交流,但开业务会议时,大家都需要费力地使用英文交流。有一次在试图跟大家用中文讲“计算机显示器”时说:计算机中的放在桌子上的长得象电视的那个东西。一时传为公司笑话。 母语在二语悉得过程中的作用 上面的各种使用母语的特殊情况,都没有否认掌握外语必须建立外语思维的事实。但在这一阶段,在掌握外语过程中可以主动使用母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使接触到的外语变得“可理解”。主要是使用母语介绍和了解即将听到的外语的题目和主要内容(top-down processing)。当然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必要完全禁止用母语来解释难懂词汇或句子等的含义,简单说就是母语翻译和分析帮助理解。但应该十分清楚的是,一定不要将这一翻译过程当作学习或教学过程,它的作用是帮助理解,是使输入变成“可理解性”的然后再用外语进行输入和掌握。如果非要禁止母语的使用,尽管学习理念正确,但效率又失去了。在这里又要“实用主义”一下了。如果非要用外语解释外语,初级时难度太大,效率一定非常低。我们前面分析的在初级阶段使用英-英字典或在国外碰到用英文解释英文的困难,就是典型的例子,理念正确,但缺乏可行性。我们只要关键掌握:即使用翻译的方法可以帮助实现可理解,但尽量少使用。即使使用了,最后还需要作到能够用它的外语声音建立思维就好。只要最后融入在这一阶段中的有效的学习步骤就可逐渐实现。 语法知识的用途 现在有的研究和实验认为,语法知识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外语学习中,还是有些正面作用的。对这一现象,克拉申曾在2004年欣慰地说:“我很高兴现在有人正在进行的这种实验。至少说明了我们原来曾认为的“必须进行语法教学”的信条,现在已经变成为了“试试是否还有作用”的假设了。”(What was once an axiom is now a testable hypothesis.)在目前大多数语言教学者都已经同意“语法是通过可理解性语言的输入,下意识地掌握的潜规律而非主动有意识学习的知识”,但克拉申还是给这一学习阶段语法的学习留了一定的地位,认为它在外语学习到了高级阶段后,可以填补一些由以前的输入可能会遗漏的 “空隙”(to fill gaps left by incomplete acquisition)。所以是如果从零起点按我们建议的路线达到在这一阶段的同学,在本阶段后期,了解语法还可能有这么一点用处。但对我们这些已经过多地学习了英语语法,以至于我们英文语法知识都超过了中文语法知识的大部分中国同学来说,实在不必再为语法知识不够而担心了。即使在各种考试中,也不需要语法知识,也不会有任何考语法知识的题目。决不会有题目让我们指出哪个是定语,哪个是代词。一般都是选择,填空,改错等。知道了正确的“说法”,根本不需要知道是什么语法知识,甚至连错误答案都懒得看,直接找到“念着顺嘴儿”的答案就好了,答得又快又对。现在应试考试还有两个趋势,一是题目灵活化,很难分析语法现象。另一是出题者常把两个语法陷阱放在同一题里。全靠语法知识来考试的同学,越来越感到困难了。总之,语法知识是给语言专家用来分析和总结语言用的,而不是给大家掌握语言用的。 对语法错误的纠正 多年来的各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纠正语法错误”的做法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下次还在同一处错。比如纠正he,she的错误,其实都不用别人纠正,有时自己就发现了,但下次还错。那如何才有可能变正确?其实还是思维的作用。只有当你头脑中的关于男人的MIF和he挂上了钩,女人的MIF和she联系上后,才可能少犯错。(大家回去试一下,一见到男性图象或真人就说一遍he,一见到女人就念叨一遍 she,经过一段时间he, she, he, she对应练习就会强化这一形象思维与声音的联系。以后尽管不会完全不出错,但会改进很多。)其实对语言中任何错误的纠正都是如此。目前发现的纠正语言错误的最大效果是体现在对写作的纠正上。但即使这样,改进的效果也很不理想。所以结论是老师和学员都不必花时间纠正错误,而是要多接触正确的形式。对小孩子的母语建立更是如此,幼教专家明白“纠正”的作用很小,而且经常还起反作用。所以到现在还有“要多跟外国人交流,至少外国朋友能帮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的同学应该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了,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做。另外一但开始纠正错误,正常交流就实现不了了。没建立好英文思维的同学,如果急于尝试交流,甚至会发现几乎句句都有错。 油条的故事 给大家出一道关于中文普通话的语法题大家思考一下我们是否会中文语法知识吧:“油条——”, “面条儿”,“薯条儿”,三个词在普通话中,有的要带“儿”,有的不带。不可以说“油条儿”,那成四川话了。也不能说“面条、薯条”,听着象台湾人说话。但为什么有的词儿要加“儿”,有的不加?首先说明这跟“油”字儿没关系,因为“油饼儿”需要加“儿”,实际是跟“条”有关系。那什么样的条加“儿”?有什么语法规定?大家一般都说没有。其实这里面有很严格的语法规定。大家先观察一下,这些条有何不同?原来是形状不同。油条粗,所以不带“儿”,面条薯条细,所以带“儿”。所以关于“条”字儿话音的语法规定第一是:由条的粗细决定是否应该加“儿”。那究竟多细才开始带儿?没界定,但一般以拇指粗细判断。所以一个语法规定是首先由条的形状属性决定。可如果是这样,那“车条”很细,为什么又不带“儿”,“布条儿”不一定细,为什么又带儿?原来还有第二个语法规定:硬的不带儿,软的要带儿。车条硬,布条儿软。所以还要根据条的材料属性确定。有两个主要属性。但如果两个属性相矛盾怎么决定?比如一个条粗但很软,或细但很硬,那该如何判断是否应该儿话?笔者曾读到此领域一位专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给每个属性一个参数值,如果有两个属性出现,用第一属性参数乘以第二属性参数的平方,看计算结果是否大于某个常数。在语言研究领域这够专业的,可要让咱们这样掌握中文,绝对是开玩笑了,难道我们答此题还需要计算器?再说“油条”就这样复杂了,换成“油饼”又变了,不再是粗细软硬问题,而是薄厚大小,脆与不脆的问题了。据分析,我们高中学的英语就出现了2000个语法点,要到真正高阶段,一定上万了,先不说是否需要掌握这么多英语语法,谁能都搞清楚并都记住呀?明明您不会中文关于油条的语法知识,您又是怎么把它说对的呀?大家自己琢磨吧。 这一阶段的学习策略的制定和理想学习体系特点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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