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看过吗?丈夫因为这样的事情要和妻子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coolike    时间: 2004-4-17 08:46
标题: 看过吗?丈夫因为这样的事情要和妻子离婚。
徐君和妻子晓芳家住南京城东地区,儿子小刚今年念高二,一家三口殷实和睦。年初,徐君在城北买了一套房子,晓芳见新家装修得十分漂亮,怕家中的狼狗———“黑虎”破坏新家整洁的环境,便想尽办法要把“黑虎”送走。上月初,晓芳趁丈夫不在南京,叫了辆出 租车将被蒙上眼睛的“黑虎”送到马群,将狗推下车后立即开车离开。原以为离家那么远,“黑虎”一定回不来了。谁知聪明的“黑虎”在甩掉蒙面布后,当晚就回到了家中。没过几天,晓芳又决定将狗送到家住高桥门的远房亲戚家。但“黑虎”什么都不吃,几天后,咬断了绳子再次找到了回家的路。送了两次均没把“黑虎”打发走,晓芳没有死心。这一次,她把“黑虎”送到了家住栖霞的表哥唐某家,并嘱咐表哥用粗铁链将狗牢牢拴住,以免它再次逃走。主人走后,“黑虎”又是一连数天不吃不喝,成天呜咽不止。唐某看到这番情景于心不忍,于是买来火腿肠希望多日未进食的“黑虎”吃点东西,没想到“黑虎”不仅不吃,还睁大眼睛望着唐某,眼里噙着泪水,这分明是在苦苦哀求!唐某再也不忍心再用铁链“囚禁”“黑虎”,又将它送回给晓芳。“黑虎”三次被弃、三次回家,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忠诚家犬含泪而亡无法送走“黑虎”,晓芳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让它“永远消失”。晓芳说,当日自己雇了4个健壮的汉子,原打算让他们捆住“黑虎”的四肢,把它扔到光华门外的护城河中淹死。未曾料,“黑虎”看到来意不善的陌生人凶猛异常,龇牙咧嘴地把这四名强壮的男子吓得不敢靠近。晓芳回忆,他们正在无计可施之际,“其中一个男的说,狗不咬主人,让我用绳子拴住‘黑虎’的脖子”,于是晓芳小心翼翼走上前用绳子绕在“黑虎”脖颈间,“黑虎”果然没有任何反抗,但是晓芳清楚地看到———它哭了,“我看到它眼里有泪水,好像很绝望,所以把它的眼睛蒙了起来”。“黑虎”至死都没有一丝挣扎,似乎在静静地等待那一刻的来到,两名大汉各持绳子一端,用力一拉,“大概有十几分钟吧,它就差不多了”。完事后,晓芳把“黑虎”的尸体送给了这四名男子,作为报酬,任其处置。爱犬一死家庭婚变三月底,徐君从外地回到南京,一进家门不见了“黑虎”,晓芳没有隐瞒,将几天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她万万没有想到,丈夫会那么不理解她不原谅她,还因此与自己闹离婚,“我和狗究竟谁重要?”这个问题,晓芳怎么也想不通。更让晓芳难以接受的是,听话的儿子在“黑虎”离开之后也对她冷眼相看。“那天,我儿子回家发现狗不见了,就问我‘黑虎’去哪里了”,当儿子知道“黑虎”已经在自己妈妈的手中命归黄泉后,立即与母亲翻了脸,“我儿子很乖,从来都没和我斗过嘴,却也为了一只狗生我的气,现在家里没人理我,我的委屈和谁说?”晓芳觉得,仅仅为了一条狗,身边的人一下子都远离了自己,他们太不值得。更何况“黑虎”虽然已经养了7年,但从未办过证,晓芳说“杀死无证狗是天经地义的事”。年过不惑的徐君在得知爱犬的噩耗后,茶不思饭不想,“她(晓芳)平时对我是不错,可以说我们的感情很好,但就这一件事,已经把我的心伤透了”,话语间,徐君无处不显痛失爱犬的悲伤。想到与自己有着7年感情的“黑虎”就这么离开了,徐君悲愤交加,“‘黑虎’三个月大的时候就到了我们家,7年了,它一直很懂事、很忠诚,我从来都把它当成家庭成员。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女人(晓芳)会对它痛下杀手,她的心怎么这么狠?”经过这件事,这个家似乎再也回不到过去,徐君说:“‘黑虎’的死让我感到害怕,我觉得她笑里藏刀,已经不敢再和她生活在一间屋子了,离婚是唯一的出路。”面对丈夫的指责,晓芳有些生气:“我也是为家里好,带着这么大的狗搬到新房去,真的不合适,况且我也想过其他办法,实在是送不掉我才下的手。”这对20年的夫妻最终会不会真的因为“黑虎”的死而走到了终点?是丈夫无情还是妻子心狠?现在,双方的亲朋好友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已经分化为“拥夫派”和“拥妻派”。 <font color="orange"> 朋友,您也有自己的看法吗?
作者: cacaca    时间: 2004-4-17 09:27
太狠心了,抓紧离婚,这样一个怀女人!!!!!!!!
作者: kitty_su    时间: 2004-4-17 12:42
为一只狗离婚是不值,妈妈的做法没有原则上的错误,但的确有不当的地方,应该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再一起决定如何处理,毕竟狗养了7年了,都有感情了,和其他的东西不一样。如果能互相商量一下也就能避免了。
作者: 天问    时间: 2004-4-17 14:14
这么忠诚的狗都因为家庭卫生的原因残忍的杀害......
某地人大正在讨论市容和乞丐的问题......
在某些人眼中,我只不过是条狗......
作者: walkbyhand    时间: 2004-4-17 19:36
她怎么能下得去手!不过象是个故事,[但是晓芳清楚地看到———它哭了,“我看到它眼里有泪水,好像很绝望,所以把它的眼睛蒙了起来”。]不象是个狗杀手说的
作者: gmbh_zxx    时间: 2004-4-17 19:52
万事万物皆有灵性,尤其是狗,和人类的关系最密切也最忠诚……]可惜了可惜了!!!那个母亲如果连一同生活了7年的爱犬都能下得了手,真的人心难测呀!!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17 20:19
标题太过女性化。要是我写就写成----------<font color="lime">这样的老婆离了已算是对得起她了 。。或是-<font color="royalblue">不离婚你还是男人吗
作者: 天问    时间: 2004-4-17 20:43
相望于江湖+-->引用:相望于江湖 标题太过女性化。要是我写就写成----------<font color="lime">这样的老婆离了已算是对得起她了 。。或是-<font color="royalblue">不离婚你还是男人吗
楼主应该是女同胞啊。
作者: 农民世家    时间: 2004-4-17 21:00
只不过是一条狗?哼,人要有狗那么好就行了。快离。
作者: 阿馨    时间: 2004-4-17 21:03
可怜的狗狗!对这么有感情的动物尚且如此,对人会好到哪里去呢?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17 21:03
农民世家+-->引用:农民世家 只不过是一条狗?哼,人要有狗那么好就行了。快离。
村长的烟袋锅不错
作者: 农民世家    时间: 2004-4-17 22:06
相望于江湖+-->引用:相望于江湖 村长的烟袋锅不错
看到这种事我就想抽烟。
作者: lxn10000    时间: 2004-4-17 23:15
在某些人眼里,狗只是一只畜生。
在某些人眼里,狗已是家庭一员。
所以,当你在扼杀一条性命时,请三思。

扼杀了一条有意义的生命,就意昧着失去了爱心,失去了爱心,自然就会失去亲情。
作者: ttd    时间: 2004-4-18 20:17
真残忍!不可思议!!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18 20:27
农民世家+-->引用:农民世家 看到这种事我就想抽烟。
看到这种事我就想抽她
作者: 泽    时间: 2004-4-18 21:52
walkbyhand+-->引用:walkbyhand 她怎么能下得去手!不过象是个故事, [但是晓芳清楚地看到———它哭了,“我看到它眼里有泪水,好像很绝望,所以把它的眼睛蒙了起来”。] 不象是个狗杀手说的
故事就是发生在过去的事,其实别看女人心软,可一狠起来,有的比毒蛇还蛇。离婚,合理。报上很多母亲弃子和溺女,甚至于从楼上扔下自己的孩子。有一例扔下的孩子经抢救,全身瘫痪,几成植物人,这孩子的一生就在床上了。这种女人太可怕了。
作者: bluecat    时间: 2004-4-18 22:10
蛇蝎之心的女人!怎么下得了手?
作者: 笑怪    时间: 2004-4-18 22:27
每个人都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只是往往不去想,在生活中什么对我们更重要,是新家具?还是人 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如果做妻子的那位,能从这件事中学到什么,也是好的,谁不会犯错呢?
作者: cacaca    时间: 2004-4-18 22:30
蛇蝎之心的女人!
作者: pscjh    时间: 2004-4-18 22:41
笑怪+-->引用:笑怪 每个人都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只是往往不去想,在生活中什么对我们更重要,是新家具?还是人 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如果做妻子的那位,能从这件事中学到什么,也是好的,谁不会犯错呢?
也请站在做妻子的角度想想吧.
作者: rainsouth    时间: 2004-4-18 22:43
同意离婚!!!
作者: fyba    时间: 2004-4-19 08:43
所有的错误都是在自认为绝对正确的信念做出的
作者: 明月    时间: 2004-4-19 12:33
心太狠!
作者: 上好佳    时间: 2004-4-19 13:14
我不喜欢养狗,但是看了这篇文章我不是觉得狗确实很忠心的,女主人也是太狠心了,但是好像不一定要离婚吧,生活是实实在在的,狗已经没有了,离婚了狗就会复活吗?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19 13:43
上好佳+-->引用:上好佳 我不喜欢养狗,但是看了这篇文章我不是觉得狗确实很忠心的,女主人也是太狠心了,但是好像不一定要离婚吧,生活是实实在在的,狗已经没有了,离婚了狗就会复活吗?
离否并不重要/关键是没有爱心。更谈不上爱。一纸婚书又能如何?
作者: dondon    时间: 2004-4-19 21:27
做出这样事的女人太恶毒了。 可以想象,如果有一天,老公也成了累赘时(或她认为是时),保不定也和“黑虎”一样的下场啦!没有怜惜之心的女人就应了一句话“最毒妇人心”。做这样的事,也不同家人商量,其实她应该知道“黑虎”是家人的至爱。而对家人的至爱,没有一句话,就被赠死了!悲惨!!!!!这是不可原谅的。
作者: 篱中人    时间: 2004-4-20 10:23
离!生命都不能善待,她还能干什么,简直就是狼心。
作者: 尹雯妈    时间: 2004-4-21 17:46
对狗对人都有点惨
作者: zwd_71    时间: 2004-4-21 22:00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作者: zhaoshr    时间: 2004-4-22 09:09
我的看法是,妻子有两点错误,一是:她为什么不和家人商量?
二是:她怎么能下得了手,毕竟是个生命,而且她应当知道丈夫和儿子对这条狗的感情,尽管她自己可能并不喜欢它。再而且经过前面几次的送走之后,她仍然能这样做,确实是有些残忍。
作者: running    时间: 2004-4-22 09:17
残忍啊。这个女主人也真狠的下心啊。
是否离婚?还是大家平平静静一段日子再看吧。

还是很年轻的时候养过狗,最后是让狗老死在家里。以后就不再养狗,受不了死别的创痛。
作者: 语过添情    时间: 2004-4-22 09:20
我不喜欢狗也不养,但我觉得应该善待生命,
这个女主人...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作者: tzzyw    时间: 2004-4-22 09:41
dondon+-->引用:dondon 做出这样事的女人太恶毒了。 可以想象,如果有一天,老公也成了累赘时(或她认为是时),保不定也和“黑虎”一样的下场啦!没有怜惜之心的女人就应了一句话“最毒妇人心”。做这样的事,也不同家人商量,其实她应该知道“黑虎”是家人的至爱。而对家人的至爱,没有一句话,就被赠死了!悲惨!!!!!这是不可原谅的。
我非常同意楼上老大的观点,如果有一天老公也成了累赘时。。。。。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毕竟是一条生命呀!就这样被她残酷的杀害了,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太可怕了。 不过如果离婚对孩子有些不公平,孩子是无辜的。 希望这个女人能从中总结出教训。不过我觉得象这种爱心应该是与生具来的,或者是从小就应该具备的做人的最基本的东西。
作者: forall    时间: 2004-4-22 10:33
这种人更本就没有爱心,7年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不是说抹掉就可抹掉的,已经进入了记忆深处!
就算是为了孩子,也该离!!!
作者: coolike    时间: 2004-4-24 18:49
离婚肯定是痛苦的,心头的记忆更是不可愈合的,请珍惜爱的感觉,爱包括许多,也可以包容许多.
做一件事情之前请多想想,对得起爱吗.
作者: 珺珺    时间: 2004-4-27 22:47
都不忍心读下去,这样对待养了七年的爱犬太残忍了!即使不离婚,可能今后也不会有什么感觉了!
作者: sdwfkjk    时间: 2004-4-29 07:35
tzzyw+-->引用:tzzyw 我非常同意楼上老大的观点,如果有一天老公也成了累赘时。。。。。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毕竟是一条生命呀!就这样被她残酷的杀害了,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太可怕了。 不过如果离婚对孩子有些不公平,孩子是无辜的。 希望这个女人能从中总结出教训。不过我觉得象这种爱心应该是与生具来的,或者是从小就应该具备的做人的最基本的东西。
“不过如果离婚对孩子有些不公平,孩子是无辜的。”文章中孩子已经自己做出了选择。
forall+-->引用:forall 这种人更本就没有爱心,7年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不是说抹掉就可抹掉的,已经进入了记忆深处!就算是为了孩子,也该离!!!
就算是为了孩子,也该离!!!
作者: jxiaoca88    时间: 2004-5-1 23:14
那个母亲非常非常自私。养了七年的狗都下得了手(还是亲自下手),天。。。
如果她是一个后妈,她可能也会手刃养子的那个,这种女人非常可怕。他lg还不赶快离,说不定哪天趁他睡觉时。。。。。。。
作者: 灿若流星    时间: 2004-5-2 00:05
一个字 离能对狗这么狠心,对人迟早也会一样。
作者: 朝天一棍    时间: 2004-5-8 14:31
我怕狗。但那样好的狗杀了真可惜。离婚?值吗?三思!!!!
作者: fj1388    时间: 2004-5-8 15:16
同意离的观点,试想一个人如果对相处七年的如此忠诚的生活伴侣都没有丝毫感情,在对方无助而顺从的眼神中仍然下得去杀手,那么这个人的人性人心人情又有多少呢,你能指望她会善待你并且一如既往自始自终吗?
天可怜见,黑狗对爱的付出是毫无保留的且不值的,而人对爱的所取是毫无止境的且贪婪残酷的,看看这个妻子吧!
作者: daxmao    时间: 2004-5-8 20:11
再买10只狗狗让她养
作者: 拉拉    时间: 2004-5-9 16:35
妻子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极其残忍的,大家是要声讨的,但她已经受到相应的惩罚--老公和儿子对其置之不理!为何我们在口口声声大喊对人要宽容的同时,不能对她也稍微的宽容一点呢?
先让其反省,如果妻子能意识到问题所在,应该还有挽回的余地吧!
作者: bill8341    时间: 2004-5-9 16:54
离吧,有什么好犹豫的?
作者: saite775    时间: 2004-5-9 17:17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夫人心!!
我忽然想起了这首打油诗!!
我觉得应该离!!
面对一条如此忠心的义犬那女的还下的了手!!!!
什么也别说了!!
作者: saite775    时间: 2004-5-9 17:20
我和老婆曾经养过一条京吧!
后来被一个可恶的出租车司机给压死了!!
老婆差点痛不欲生!
老婆好有爱心!!
作者: saite775    时间: 2004-5-9 17:24
哪个女人为什么把狗给杀了却没有给老公打招呼??
原因如下:
1绝对的女权主义!!
2极度的没有爱心!!
3.........
无论那一条都可以宣判哪个女人离婚,剥夺其看望孩子的权利终身,防止孩子看到她以后产生心理阴影!!
作者: 爱玩儿    时间: 2004-5-10 00:57
难以置信
作者: 雯雯妈妈    时间: 2004-6-16 10:11
同意离婚
作者: flower5302003    时间: 2004-6-16 11:35
我没有养过狗,但我姐姐家有两只。真的很通人性。有次我去姐姐家,被别人家的狗追过,后来姐姐家的狗知道了,就把那狗挡住不让他追。并且以后每次我去那里,那狗一看我要走,就走到我前面来保护我。每次来,它好远就出来接我。
我觉得,老婆虽然犯了错,但我想她也应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了。老公说老婆没爱心。那他自己呢?他同样不能用宽旷的心去对待自己的老婆。
狗都已经死了,难道离婚就能让狗复活吗?这样做,老公的心是不是就能快乐?就能平衡吗?老婆这样对狗,是犯了错。因为这样跟老婆离婚,那现实生活中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犯这样的错误。
在生活中,多少老公被着在一起生活几十年的老婆在外面包二奶,养情人。那要怎么说,这算是有爱心,有责任吗?那老婆的感觉了,并不比死去的那只狗的感受好。而人们往往还是说:”为了家,为了孩子,为了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能不离就不离“
我觉得,老婆有错,是应该批评,但如果老公也这样做,那么老公也是不对,他跟老婆犯了同样的错误。难道她跟老婆就没感情吗?没亲情吗?难道老婆曾经为这个家所付出的一切,就不能抵过这件错误吗?老婆对狗狠心,那么老公就一定要用同样的方法就报复老婆吗?三思、、、、、、、、、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6-16 11:48
人与动物之间........ <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55.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56.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57.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58.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59.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60.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61.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63.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img src="http://bbsyzone.sina.com.cn/upload/15/153/20040306/15755/15764.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 border=0>
作者: lllry32    时间: 2004-6-21 20:37
狗可怜,人更可怜,可怜的不是事情的结果,而是女主人到现在不知错在哪里!不是一条狗的事,而是小女人的心思问题,上升一个高度来说就是品位问题。家在有些女人眼里就是面积的大小和家具的好坏美观,整天为了家里卫生让人换鞋,这里不能动那里不能碰,整天念叨这里乱了,那里脏了。不思进取,整天看电视。我想,这样的女人没有哪个男人不烦感。我有好多朋友都发牢骚,尽管我也整天劝一下,不过实话说,这样过下去早晚要离,要是不离也会难受一生。
我想说的是,决不是因为这条狗,而是因为这女人本身,经过这只狗的事,应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样的人。
作者: yanjun    时间: 2004-7-11 23:54
看完了, 觉的心痛,为那狗, 更为那人。西望这只是故事, 如果是真人真事,同意离婚, 这种人不能生活在一起, 心太黑。
作者: 可爱天使    时间: 2004-7-12 00:39
lxn10000+-->引用:lxn10000 在某些人眼里,狗只是一只畜生。
在某些人眼里,狗已是家庭一员。
所以,当你在扼杀一条性命时,请三思。

扼杀了一条有意义的生命,就意昧着失去了爱心,失去了爱心,自然就会失去亲情。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连动物都不爱的人难到会去爱人吗?现在的都市生活有的时候不能满足我们养宠物,所以在开始就要想清楚。
作者: bbsbbspp    时间: 2004-7-12 09:52
gmbh_zxx+-->引用:gmbh_zxx 万事万物皆有灵性,尤其是狗,和人类的关系最密切也最忠诚……] 可惜了可惜了!!!那个母亲如果连一同生活了7年的爱犬都能下得了手,真的人心难测呀!!
同意,这样的女人我也感到害怕!
作者: 慧凡    时间: 2004-7-21 12:32
我觉得事情不必甘严重,亲人当然比狗重要得多啦。我养左一只狗2年,个只对我好忠心,我经常和它捉迷藏,它老是找到我的,我去边度它都跟随我去边度。我训练它叨东西回来,跳高、赛跑,它都很快就会学到了。有一天,邻居告诉我的爸爸话我的狗吼人,想咬人似的。我的爸爸怕真的咬到人,于是捉左我的狗给别人,别人见我的狗都甘大只了,于是把它杀了来吃。我回来不见我的狗,我问我的爸爸它去左边度,他说给在左给别人,当时我非常不高兴的,足足不理会他一个月了。虽然我爸这样做是不对,但我想了又想,我爸养左我甘多年了,不重要过一只狗吗?
作者: wlj181    时间: 2005-7-27 11:27
[quote=flower5302003,2004-06-16 11:35]
我没有养过狗,但我姐姐家有两只。真的很通人性。有次我去姐姐家,被别人家的狗追过,后来姐姐家的狗知道了,就把那狗挡住不让他追。并且以后每次我去那里,那狗一看我要走,就走到我前面来保护我。每次来,它好远就出来接我。
我觉得,老婆虽然犯了错,但我想她也应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了。老公说老婆没爱心。那他自己呢?他同样不能用宽旷的心去对待自己的老婆。
狗都已经死了,难道离婚就能让狗复活吗?这样做,老公的心是不是就能快乐?就能平衡吗?老婆这样对狗,是犯了错。因为这样跟老婆离婚,那现实生活中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犯这样的错误。
在生活中,多少老公被着在一起生活几十年的老婆在外面包二奶,养情人。那要怎么说,这算是有爱心,有责任吗?那老婆的感觉了,并不比死去的那只狗的感受好。而人们往往还是说:”为了家,为了孩子,为了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能不离就不离“
我觉得,老婆有错,是应该批评,但如果老公也这样做,那么老公也是不对,他跟老婆犯了同样的错误。难道她跟老婆就没感情吗?没亲情吗?难道老婆曾经为这个家所付出的一切,就不能抵过这件错误吗?老婆对狗狠心,那么老公就一定要用同样的方法就报复老婆吗?三思、、、、、、、、、
[/quote
给你送礼
作者: 别问我是谁    时间: 2005-8-5 22:06
晕,这叫我说啥!~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5-8-5 22:33
尽管是一个故事,也表明了一种现象不过如此普普通通的事情,居然也引起了如此多的唧唧哇哇,倒是件奇怪的事情了。其实国人本性历来如此的,在一个还容忍死刑的国度,杀死一条狗有什么奇怪的呢?也许有人说,那些人做了坏事,自然该杀,而这条狗却没做坏事。那我就奇怪了,都是生灵,为什么和你不相关的人被杀了,你在哪里庆贺,和你不相干的狗死了,你却咬牙切齿呢,难倒真的人不如狗。其实故事里那个女人,开始也只是想把狗送走,导致她最终下手的原因,还在于几次不成功的送走,出于无奈,这里面除了故事里说的破坏装修,恐怕还有隐情,比方说,城市里不允许养过大的犬&hellip;&hellip;其实人们说她残忍,无非是他亲手杀了自己家的狗,要是杀了别人家的大抵就无所谓了,君不见前些年还有打狗队呢,也许这社会是真的有点进步了。好在我们的孩子还善良,希望他们能保持善良,保持天性,保持宽容。阿弥陀佛。
作者: littlebug_2002    时间: 2005-8-9 00:16
离婚吧&hellip;&hellip;&hellip;&hellip;^_^支持离婚的,毕竟是家养的宠物,怎么可以说弄走就弄走了呢??
作者: 知心碗    时间: 2005-8-9 00:44
伦理小说,不可能的事。狗的感情&gt;夫妻感情?除非这是矛盾的导火索。送人不要?我知道吃狗肉的还挺多的。
作者: sindy    时间: 2005-8-18 15:48
上好佳+2004-04-19 13:14-->引用:上好佳 @ 2004-04-19 13:14 我不喜欢养狗,但是看了这篇文章我不是觉得狗确实很忠心的,女主人也是太狠心了,但是好像不一定要离婚吧,生活是实实在在的,狗已经没有了,离婚了狗就会复活吗?
我不喜欢养任何动物。可已经有阴影了不离的话这种婚姻肯定令人窒息。
作者: wlj181    时间: 2005-8-21 09:34
我的家乡前一段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一家人养的狼狗把邻居家的小孩吃了.
作者: 撒旦的宠儿    时间: 2005-8-22 19:37
狠心的女人,扔了3次,狗狗自己回来3次.最后还要把狗狗杀了.没有感情的冷血女人!
作者: xie951321    时间: 2005-8-30 18:31
为一只闹成这样太不值得,这就是沟通太少的原因,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在生活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帮他们想一个解决的办法。此帖由 xie951321 在 2005-08-30 18:33 进行编辑...
作者: sxmsc    时间: 2005-11-2 15:55
也许只是故事这女人也太狠心了.可怜的狗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6:16
kitty_su+2004-04-17 12:42-->引用:kitty_su @ 2004-04-17 12:42 为一只狗离婚是不值,妈妈的做法没有原则上的错误,但的确有不当的地方,应该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再一起决定如何处理,毕竟狗养了7年了,都有感情了,和其他的东西不一样。如果能互相商量一下也就能避免了。
我反对养宠物,但一只养了七年的宠物被这么轻易的杀掉,这个女人的心,还有人味吗?什么是原则上的错误,如果该女的儿子的了非典,恐怕第一个向儿子开刀的人也会是她哦,这样做是原则?
作者: veeson    时间: 2005-11-2 16:28
缺乏沟通的结果!夫妻之间在关键问题上还是要沟通后才能下决定的,否则对方很生气,后果就很严重了&hellip;&hellip;
作者: klcz2002    时间: 2005-11-2 19:12
离婚,离婚,离婚, 这样女人根本不懂感情!!!
我妈把我一只在小一开始养养了8年的鸡杀了,为此我跟她恶吵了一架, 其后8年没有吃过鸡. 伤心往事.
作者: 魔王    时间: 2005-11-2 22:22
kitty_su+2004-04-17 12:42-->引用:kitty_su @ 2004-04-17 12:42 为一只狗离婚是不值,妈妈的做法没有原则上的错误,但的确有不当的地方,<font color="limegreen"> 应该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再一起决定如何处理 ,毕竟狗养了7年了,都有感情了,和其他的东西不一样。如果能互相商量一下也就能避免了。
<img src='images/smiles/agree.gif' smilietext=':agree:'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agree:' />  

      唉,戴表戴成习惯了。算了,别指望改变她了。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想好了再行动。要么让她永远戴表下去,要么自己代表自己。



作者: 听语漫步    时间: 2005-11-4 13:35
离婚呀狗怎么了,也是一条性命,也许前世你就是一条狗呢这样对待生命,以后危机重重
作者: 麦兜王子    时间: 2005-11-4 14:34
男人和女人真的有差别
作者: 走过森林    时间: 2005-11-15 16:56
虽然 我是女人,但也坚决支持离婚!太没人性了
作者: ccxy    时间: 2005-11-15 18:10
啊?如此残忍的主人!亲眼看见眼泪竟然无动于衷?能养这么多年又岂会因为房子没有了感情!
定要休了她!
唉,世上最毒莫过妇人心啊。
作者: ccxy    时间: 2005-11-15 18:21
唉,回完上帖,一细看!


一年半前的帖子了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15 22:35
知心碗+2005-08-09 00:44-->引用:知心碗 @ 2005-08-09 00:44 伦理小说,不可能的事。狗的感情&gt;夫妻感情?除非这是矛盾的导火索。送人不要?我知道吃狗肉的还挺多的。
不要混淆概念嘛,人品和夫妻关系无关
作者: 毅恺妍    时间: 2005-11-17 17:05
我不喜欢狗,所以我就不发表意见啦.
作者: qianli    时间: 2005-11-24 21:57
如果我是她丈夫,我会和她离婚~因为她的心太狠了!并不是我不从女性角度去看这件事情.我认为她一但狠起心真的是很可怕恐怖的!由狗的事件可以看出她是个心狠手辣的人~<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eek.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作者: 佳芮    时间: 2005-11-24 23:30
是啊,心狠的女人。不和家人商量不说,还能想出雇杀手的办法,狠得不一般!
作者: 宝月儿    时间: 2005-12-4 00:48
好狠呀!今天对狗这样,明天也可能对人这样下手!还是离,和这样的人生活好可怕!
作者: 我是楠楠妈    时间: 2005-12-11 17:27
我不能看到任何有生命的动物的死亡,尤其是它们的眼睛,并且还是亲手,实在难以想像。坚决支持离婚。
作者: 我是楠楠妈    时间: 2005-12-11 17:28
我不能看到任何有生命的动物的死亡,尤其是它们的眼睛,并且还是亲手,实在难以想像。坚决支持离婚。
作者: tqangel    时间: 2005-12-11 18:24
好残忍哪!虽然我不喜欢狗之类的东西,但是在一起生活了七年哪,怎么样也会有感情哪!这狗死得太惨了!
作者: 爱孩子的爸爸    时间: 2005-12-20 14:30
这样的女人还是离了吧,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是有感情的,她太自私,直到丈夫要离婚还在为自己辩解,真到关键时刻别想她能救你。
作者: jojo lu    时间: 2005-12-25 21:59
那只有灵性的畜牲朋友,比竟都相处了那麽多年,
那个要是有良心的女人,为什麽就不能忍多几年?
作者: zhengyy    时间: 2006-2-16 12:30
我觉得这个妈妈太残忍!!!没有爱心,也自私!!太伤孩子的心了!!无法弥补的错误和遗憾,狗是有灵性的会遭到报应的。
作者: 张译    时间: 2006-2-17 16:13
这女人的做法不妥,要处理一条与家人生活了7年的狗,不和丈夫孩子商量也做得太绝了,怪不得他老公要和她离婚!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6-2-17 16:49
要不文章是假的,要不那女人不是人
作者: 小聪妈妈    时间: 2006-2-23 16:58
的确是无法原谅的错误,就算是不离,家庭中也会有隔阂。
作者: maxch    时间: 2006-5-10 20:22
太没人性了,连狗都不如!赶紧砍了!
作者: liuhong31    时间: 2006-5-28 07:21
女人就是女人,,,,,,,,
作者: 小熊mother    时间: 2006-5-28 10:53
只是感觉这个女人心太狠,我想只要是养过狗狗的人都不会狠下心做这种事情的,不太理解。
作者: 人间烟火    时间: 2006-5-30 22:23
有可能是疯了吧.失去理智了.不过也太可怕了.离吧.支持
作者: sdnii    时间: 2006-5-30 23:57
太残忍了.的确没爱心,爱人之心也另人怀疑.
作者: grus    时间: 2006-5-31 00:57
太可悲了!这样的女人。。。
作者: 双龙会    时间: 2006-8-2 14:36
离,坚决要离!
作者: 马力60070    时间: 2006-8-15 07:50
我认为一个人的心,从对动物表现就可以看出,对狗这样,对人也好不到哪儿。离婚了也没人说丈夫过分
作者: yiranba    时间: 2006-8-28 22:10
妻子做错了,真不应该
作者: junkai    时间: 2006-11-24 15:43
虽然我不喜欢狗,但既然养了,就应该善待它,要么就不养。这个女人太狠心了
作者: 水晶仙子    时间: 2006-11-26 20:35
这个故事很久前看过,虽然我是女人,我也只能说:不离婚是不可能的。这种女人,是有蛇蝎之心的,一点也不夸张。




欢迎光临 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http://www.xet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