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发布的主题置顶后又取消置顶的行为将被视为不尊重 [打印本页]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9 17:52
标题: 未经本人同意将本人发布的主题置顶后又取消置顶的行为将被视为不尊重
<font color="Red">请相互尊重
http://61.129.81.27/kids/viewthread.php...gV1XS#pid137682[ Last edited by zhaoyuxuan on 2004-4-10 at 00:19 ]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9 18:05
本人从未请求过将上述主题置顶
作者: zgl    时间: 2004-4-9 18:06
哪是斑竹的自由裁量权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9 18:06
如违规可处理
作者: and1    时间: 2004-4-9 18:14
小题大做了        
不能释怀原谅别人么?
我感觉没有太离谱的呀?
作者: old9jin    时间: 2004-4-9 18:31
说得不错啊,<font color="Red">尊重是相互的 !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9 19:14
引用ld9jin发表于2004-4-9 18:31:
说得不错啊,<font color="Red">尊重是相互的 !
只是转贴来的东东。何必对号?要不我也当回斑猪?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4-9 19:27
俺不惜老脸跑到QBB上做链接广告(此前几月从未在那里发贴)http://www.qbaobao.com/forums/viewthrea...byB22#pid570836
。为了人气,去QBB卖孩子,回家一看。孩子找不到了????
作者: coolike    时间: 2004-4-9 19:31
引用:zhaoyuxuan发表于2004-4-9 19:14:
只是转贴来的东东。何必对号?要不我也当回斑猪?


这么说就不太合适了,我想还没有BZ这么小气,老赵更不会小气,你是论坛的骨灰级,有些事情的处理方法应该更好,我们的论坛给新人总是斤斤计较的感觉不好,建议短消息交流一下,大家的想法有时可能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目的和理由,也不见得就要视为挑衅,你说呢?
作者: coolike    时间: 2004-4-9 19:32
建议此帖加个积分限制.
作者: and1    时间: 2004-4-9 19:38
引用:coolike发表于2004-4-9 19:31:
这么说就不太合适了,我想还没有BZ这么小气,老赵更不会小气,你是论坛的骨灰级,有些事情的处理方法应该更好,我们的论坛给新人总是斤斤计较的感觉不好,建议短消息交流一下,大家的想法有时可能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目的 ...
同意coolike的看法
作者: guijiu    时间: 2004-4-12 09:08
出错,看不到了,哪个帖子啊,不是bt的吧, 置顶至少需要几天才会下的,不会马上就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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