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惑之光心理咨询    时间: 2007-6-8 13:25
标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
婴儿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伴随着生理发展的幼儿期、童年期、青少年期(青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中年期和老年期,其心理的发展在各个时期也在不断进行着。青少年时期(十一二岁至二十岁),是儿童从童年向成年发展的过渡时期;是他们身体和心理以及人格的发展迅速的阶段。同时,由于社会的变革,人们生活节奏的明显加快,社会因素造成的心理压力显著增加,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也无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青少年的心理障碍发生率正在逐渐上升;精神疾病发生也向低龄化发展,少年儿童的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日渐突出。据了解,全国大约2.2亿青少年中,平均每分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达到全国刑事犯罪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荆州每年大约受理刑事案件1896件314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5件730人。未成年人犯罪大多是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杀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犯罪手段和方式更加趋向成人化,犯罪群体性增多而且呈低龄化趋势。在法院近年来受理的一些案件中,年龄最小的刚满14岁,有的还是在校学生,可见其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一代,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




欢迎光临 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http://www.xet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