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说人别揭短,打人别打脸。”可见“脸”对人的重要性。那么什么地方是“脸”呢?我们今天对“脸”的概念与古人是不一样的。甲骨文、金文都没有“脸”字。那时“脸”的概念与今天的“面”差不多。“脸”字小篆才有,从“月”(肉),“佥”声,写成“脸”。隶书
、楷书形体无大变化,后来,根据其草书形体简化成“脸
”。《韵会》一书关于“脸”的解释是:“目下颊上。”意思是从眼睛开始往下到颊以上为“脸”。那么“颊”是指什么地方?《说文》的解释为:“面旁。”大体上是指从颧骨到下颌的两侧部分,因为是头部的两边,有“夹”着主要部位(眼睛、鼻子、口)的意思,所以读音为“夹”。这样看来,“脸”是指除了眼睛、鼻子之外的额下口上的正面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