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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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15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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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ealain 于 2007-6-29 2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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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ye    时间: 2007-3-15 19:17
偶看到这个pp也被绑了走了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15 19:22
晕,可俺看得到呀
作者: skyye    时间: 2007-3-15 19:33
天啊 真牛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7-3-15 20:15
  
  鸡蛋上面的房子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3-15 20:32
要是一场暴雨,边坡塌方了怎么办?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15 20:42
原帖由 蓝弟弟 于 2007-3-15 20:32 发表
要是一场暴雨,边坡塌方了怎么办?

那是天助开发商.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15 20:43
原帖由 skyye 于 2007-3-15 19:17 发表
偶看到这个pp也被绑了走了


呵呵,俺把它们抓回来啦.
作者: 小意0523    时间: 2007-3-15 20:58
原帖由 ealain 于 2007-3-15 20:42 发表

那是天助开发商.


如果伤了人甚至出了人命的话,开发商应该也不太会有好日子过吧?没有谈好就挖地,危险是开发商造成的。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15 21:08
小意担心了,那房子没人住了,四周围挖得得插翅膀才能进得了屋.

俺倒觉得这钉子房太少了,白便宜了开发商.

俺好象有点仇富.
作者: 摸着石头过河    时间: 2007-3-15 21:33
据说这个钉子户有后台,开发商惹不起
作者: 飞天小猪    时间: 2007-3-15 22:40
上海最牛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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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15 22:46
对敢于对抗政府的人,我比较佩服,得有多少精力、耐力、时间……去跟人耗啊。

我就一顺民,政府说咋就咋,说交什么钱,啥时候交,我早早交上省心。:)
作者: 飞天小猪    时间: 2007-3-15 22:51
上海的这个看着没有重庆的牛!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15 22:52
今天在QQ上收到这样一则好玩的信息,悄悄发到昙花这楼:

这样搭配,中国不强大都不行
国家  主席:李世民
军委  主席:成吉思汗
军委副主席:毛泽东
人大委员长:孙中山
国务院总理:诸葛亮      
政协  主席:魏孝文帝  
纪委  书记:魏征           
外交  部长:周恩来
外交部发言人:宋美龄         
国防  部长:曹操
教育  部长:孔子           
卫生  部长:华佗
环保总局局长:老子      
农业  部长:贾思勰
农业副部长:宋应星
农业部副部长:袁隆平
商务  部长:胡雪岩         
水利  部长:大禹
建设  部长:秦始皇         
地质  部长:张衡
公安  部长:展昭           
国土资源部长:徐霞客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商鞅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包拯
国家禁 毒署署长:林则徐   
妇联  主任:武则天
新闻出版署署长:纪晓岚
后勤  部长:李连英
中东特使:张骞   
台湾事务办公厅:郑成功  
海关总署:郑和  
文化部长:唐伯虎  
拆迁办主任:孟姜女
计生委主任:唐僧  
航空航天部部长:嫦娥   

作者: 深蓝浅蓝    时间: 2007-3-16 18:21
偶怕这个妇联主任要去争国家主席滴说
作者: 飞天小猪    时间: 2007-3-21 19:36
法院判决“最牛钉子户”22日前搬迁(组图)2007-03-20 02:26:16 来源: 华龙网 网友评论 3485 条 进入论坛


至今未拆除的楼房,像个“孤岛”钉子户的房子像个孤岛耸立在工地中央。摄于2007年3月16日重庆晚报3月20日报道 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最牛的拆迁房”将很快消失——昨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引起热议的房屋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杨家坪步行街附近),建筑面积为219平方米,属于营业用房。房管局介绍,该房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属危旧房。现在,周围都已拆迁,该房四周被挖下10多米的坑,成了“孤岛”,也成了网上传说的“史上最牛的拆迁房”。
昨日下午,为它来听证的是它的女主人吴蘋,申请拆迁的是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第三人是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及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听证会预定在2时30分开始,由于旁听的群众太多,只得移到一个较大的法庭,听证会在3时左右开始。
“这个问题拖这么久,责任不在我。”吴蘋声称,尽管自己一再让步,但仍未达成一致。双方曾经达成协议,但其中一开发商又称老总生病,不给盖章,所以这事才拖了这么久。
而九龙坡区房管局称,吴蘋要价太高,与开发商迟迟协商不下来,被拆迁处成了一片废墟,又在轻轨线旁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多次找吴蘋协商,但仍未协商成功。今年1月11日,他们做出行政裁决,要吴蘋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自行搬迁。由于吴蘋并未履行,他们只好向法院申请强拆。
法院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做出了支持房管局拆迁的裁定。吴蘋表示不服。
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介绍,从2004年9月该地区开始拆迁以来,该房就没有人住,至于谁让它成为孤岛,他们也不知道。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7-3-22 09:19
胳膊拧不过大腿了?钉子户被拔了?
作者: 梅边吹笛儿    时间: 2007-3-22 10:23
华盛顿的钉子户(图)2007-03-20 08:07:15 来源: 南方网 网友评论 142 条 进入论坛city.pcshow.ne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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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IT第一论坛#Ux6HP-I%d8}2g{4~

#]/o(N$sY A电脑秀_PCShow.net_城市联盟在美国华盛顿的马塞诸塞大街上,有一片机器轰鸣的繁忙建筑工地,大批工人在那里忙碌,地基已经有四五层楼深,建成后的大楼的宣传画就张贴在工地周围,一幢现代化的大厦正在拔地而起。西部IT第一论坛E4b2zN'r%r
但在建筑工地的中央却有一栋陈旧的小楼,与即将建设的大楼极不协调,小楼的三面都被建筑工地包围,深深的建筑地基使小楼看上去像空中楼阁一样摇摇欲坠。过路的行人常常都会住脚观看这一奇景,且窃窃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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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西南,西部,专业的IT网站,成都,重庆,远望资讯,电脑秀,IT,摄影,硬件,软件,游戏,同城交易,聊天,交友,LanParty,电脑城,经销商,磨子桥,跳伞塔,石桥铺,成都百脑汇,成都数码广场,成都@世界,重庆赛博,重庆泰兴,重庆佰腾,论坛,bbs,itbbs,Discuz!,Board,Comsenz,forums,bulletin board小楼前,几乎每天都会开来一辆小白车,车里走出的正是这栋小楼的主人斯普瑞格思先生,一个默默无闻的建筑设计师,小楼就是他的事务所,斯普瑞格思先生按时到小楼里上下班,任凭周围的喧哗,斯普瑞格思先生稳坐钓鱼台。西南,西部,专业的IT网站,成都,重庆,远望资讯,电脑秀,IT,摄影,硬件,软件,游戏,同城交易,聊天,交友,LanParty,电脑城,经销商,磨子桥,跳伞塔,石桥铺,成都百脑汇,成都数码广场,成都@世界,重庆赛博,重庆泰兴,重庆佰腾,论坛,bbs,itbbs,Discuz!,Board,Comsenz,forums,bulletin boarddW5[;Cc)t&P|
斯普瑞格思先生到底要钓什么大鱼?却无人知晓。城市联盟属于电脑秀(PCShow.net)的地方城市的论坛,开设成都、重庆等大版。论坛内容具有城市的地方特色,贴近当地的民俗文化风情,主要包括地方IT消费、龙门阵、贴图坊、摄影、同城交易、游戏、女人吧等板块,是有共同兴趣爱好者聚集、交流、学习提高的地方,也是区域市场读者的沉积之地。7ms%oZ)jK3m,]T-V!S
斯普瑞格思夫妇在1980年花十三万美元买下了这栋小楼,到2003年,小楼的市场价格升到了三十万美元。建筑商一口气成片买下了斯普瑞格思小楼周围的房子,但在斯普瑞格思先生那里却碰了钉子,最后建筑商提出了三百万美元的高价,斯普瑞格思先生仍然不为所动,说了一个三千万的天价就把建筑商们拒在了门外,弄得当时的邻居惶恐不安,生怕建筑商连他们的房子也不买了,坏了他们发财的好事。`
q,Y4jS:e`8L

后来,斯普瑞格思先生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把他纳入新建筑的备案设计师。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不要,看来斯普瑞格思先生的事业高于金钱。但斯普瑞格思先生的设计思路实在不入流,最终遭到了挽拒:“我们感谢你的帮助,但我们不想成为你的人质”。电脑秀_PCShow.net_城市联盟'd3aLa#d0xjb
到了建筑要开工了,斯普瑞格思先生的小楼还是一个钉子户。建筑商最终放弃了与斯普瑞格思先生交涉,重新规划了设计,在斯普瑞格思先生小楼的三面和上面建筑开工,唯一要小心的是要保驾好斯普瑞格思先生小楼的地基,建筑商在斯普瑞格思先生小楼的下面安了密密麻麻的支架,不能让它倒了,否则麻烦就大了。city.pcshow.netp!g
[|$_        p(U

斯普瑞格思先生不图钱,也没有捞到名,斯普瑞格思先生还在等什么大鱼呢?多少年来,斯普瑞格思先生拒绝了所有的采访,真实想法仍然无人知晓。但最近一家匹萨饼连锁店透露,他们即将与斯普瑞格思先生签订合同,把斯普瑞格思先生的小楼改造成匹萨饼店。但建筑商表示,不管他卖多少匹萨饼,也不可能赚到三百万的价钱。4e'R$I2n/M!Q;UQ
建筑商仍然表示有意买斯普瑞格思先生的小楼,但不再出三百万的价钱了,“合理的市场价加上一点补偿费”而已。西部IT第一论坛w:`PI4kIZU
没有赚到钱没有关系,不要忘了斯普瑞格思先生是个建筑设计师,在一个豪华的现代建筑里镶上一个百年的旧楼,也许这正是斯普瑞格思先生想要的

作者: 我一直在    时间: 2007-3-22 15:41
  建筑师的行为艺术?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22 15:47
刚看报纸报道:

昨天下午,重庆钉子户男主人杨某爬上“孤岛”房顶,挥舞国旗,继续拒绝搬迁。

此最牛钉子户最终命运如何,俺们继续关注。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22 16:01
摆渡了张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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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亭亭妈咪    时间: 2007-3-22 16:21
正关注ING,今天不知拆了没有。
作者: 我一直在    时间: 2007-3-22 17:13
标题: 回复 #15 一袋子宁静 的帖子
  想都想了,就要敢想。

  这个梦幻组合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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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izi_552    时间: 2007-3-22 17:32
据报道,重庆的钉子已被拔出,早应如此。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3-23 13:53
“最牛钉子户”一钉到底
“最牛钉子户”户主昨住回老屋,声称绝对不搬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
  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突然出现在破败的楼顶,杨武,这个被网友称为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户主,昨天下午爬上孤岛般的自家二层楼房,先是舞动国旗,然后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根据2天前九龙坡区法院的裁定,他必须在今天(22日)以前自行搬迁,否则法院将予强拆。包括他和他的妻子吴苹在内,很多人都认为这个期限是直到22日零点为止,于是众多记者蜂拥而至,来到这栋著名的楼房下面,等待是否会有故事发生。但这个拆迁项目的开发商说,他理解的期限应是22日24时以前,也就是说,法院的强拆行为最早只能从明天(23日零点)开始。
  首回老屋东西没了
  昨天下午3点半,吴苹乘车来到工地,却被紧闭的铁门挡在外面,当她还发现原来还能勉强攀爬进入屋内的斜坡竟然刚被机器挖去,似有意阻隔她和家人进入,她非常生气,先后给法院和开发商打电话交涉,未果。
  4点,杨武突然出现在楼顶平台最高处的木架上挥动国旗,引起围观者惊哗。记者独自爬上10米高的陡坡,从楼房背面的一个墙洞里钻进屋内。杨武说,他是用随身携带的双截棍在陡坡上铲了几块踏足处才上来的。这时,他把国旗用绳子绑在竹竿上,再次爬上木架挥舞国旗。
  杨武和吴苹都说,自从2004年9月项目区动迁以来,他们已经2年半没有回到这里。平台上皆是碎瓦、断木,除了几张圆桌面、破桌、一张藤椅、一只皮鞋,整栋房屋里几乎没有东西。杨武说,东西都被偷了,墙也被开发商打破了。
  绝对不搬住在这里
  已经51岁的杨武越说越激动,他脱掉外衣,露出结实的肌肉。22年前,他靠拳头获得了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重量级冠军,现在,他仍然不想在自己的祖屋里服输。他说,本来这天晚上他是要去挑战俄罗斯“散手王”穆斯里斯的,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他不得不放弃了为重庆人、为中国人争光的绝好机会。
  他钻出那个墙洞,对着下面的保安厉声喊道:“你敢上来,我就把你们打下去!”
  大约5点,杨武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面向杨家坪轻轨站的屋顶上,立即引起对面人流的驻足观望和热烈议论。
  他似乎要留在这里生活。先后有人从楼房下面搬来事务、矿泉水、折叠床,甚至还有液化气罐,一一用绳子传送上去。
  穿着和2天前在法庭上同一件红衣的吴苹说:“我们绝对不搬,我们要用生命捍卫我们的合法财产,与房子共存亡!”(南方都市报)
  ]]记者连线
  我不要货币安置
   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记者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这座小楼的女主人吴,这也是事情发生以来她第一次面对媒体。面对记者,她讲出了自己的拆迁安置要求。
  吴苹:原来那个拆迁范围,左右移点均可,朝向不变。
  房主吴苹告诉记者,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原位置给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但是开发商却表示她的这一要求实在难以达到。
  开发方负责人王伟:拆除了旧房之后,新建项目部的规划情况和原来的差异很大,显然就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开发商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统一规划,这里要整体建一个大商场,无法给房主吴苹进行原地安置。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拆迁条例,一共有三种安置方案可供吴女士选择,一是在原地进行安置,二是异地安置,三是实行货币安置。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赵主任告诉记者,因为房主吴频不能接受异地安置和原地地下一层安置的方案,只能采用货币安置的办法,但这种安置方案,吴女士也不能接受。 (央视)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23 18:55
最牛钉子户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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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2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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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23 19:15
今天中午的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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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3-23 22:30
据说重庆的媒体不准采访。
作者: flam    时间: 2007-3-23 22:53
据说要强制拆除,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3-23 23:27
“重庆钉子户”的BLOG:

http://www.bolaa.com/opinion/societyfocus/200432157919.html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23 23:28
原帖由 蓝弟弟 于 2007-3-23 22:30 发表
据说重庆的媒体不准采访。


儿教论坛可以考虑派一个记者前去跟踪采访,蓝弟弟是最适合人选之一(弟弟会摄影,会学文章)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3-23 23:29
当我们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时候
支持
作者:薛涌  发表于:博客中国(http://vip.bokee.com)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或者说当上了“房奴”。这是值得恭喜的。毕竟,如鲁迅先生说,对中国人而言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房奴”至少算是“做稳了的奴隶”。等到用自己一辈子的血汗交完分期付款,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奴隶就变成了主人。可见,那些拿得出首付,取得了当“房奴”资格的人,应该属于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们在当今这个世道上,“混得还相当不错”。


不过,我劝这些人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吴敬琏这样的主流经济学家,以及他所代表的利益集团,正在盘算着掠夺你的房子――你一辈子的血汗积累下来的,可以传给下一代的财产!难道你们没有听见吗?在“物权法”通过的同时,他已经在那里声称:对拆迁户不应该以市场价值给予补偿。


也许你觉得这和你没有关系。甚至你可能觉得他在替你说话。毕竟,你的房子很可能是建在拆迁户让出的地皮上。不按市场价值给拆迁户补偿,使拆迁变得容易了,成本低了,你的房价也许因此降了(这至少是吴敬琏们试图让你相信的)。但是,你不要忘记:你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几十年后恐怕也会拆迁。那时你已经交完预付款,房子完全是你自己的。那时你老了,退休了,在你住的地方扎下根,社交上靠着几十年相处下来的邻居,医院就在附近,购物交通都很方便,儿女就住在一站地之内,孙子也在附近上学。你的生命和你住的地方已经融为一体。但是,你必须拆迁,必须住到一个举目无亲的远郊。你拿到的远低于市场价的补偿,根本不容许你选择新的居住点,根本无法维持你已经习惯了几十年的生活水准。这就是“吴市场”给你规划的人生!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要听任那些被包养的主流经济学家,那些既在国营企业当独董,又在政府部门当官的权威来界定我们的“产权”的话,我们最后会输得只剩下一条内裤,赤条条地进火葬场。最后受到保护的“产权”,是官僚手中的行政权力,是有资本购买这种权力的开发商的资产,是既当官又当“董”的“吴官董”们。


我们被告知,中国的住房拥有率是世界最高的,已经超过了美国。我没有独立的资料来源来核实,暂且姑信其有吧。不过,也正是因为“拥有率”最高,拆迁的补偿就涉及了大部分中产阶级未来的基本利益,必须有个公道,有个规则,让把一辈子的心血都投到房子上的人心里有点安全感。


我们可以把拆迁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私,一种是因公。所谓因私拆迁,就是清出一块地盘进行商业发展,在拆迁地建起来的,是写字楼,购物中心,高级公寓等等。我们现在的城市拆迁,大多数恐怕都属于这类。这种拆迁,完全属于私人之间的买卖,政府根本没有理由插手。原住户可以漫天要价,说不走就不走。因为房子是人家的。人家当年也许二十万买的,如今要卖二百万,你不买就走人,无权强迫人家一百万卖给你。市场经济,就取决于这种供需之间自愿的交易。开发商若真觉得这块地皮有钱可赚,就给原住户一个极有诱惑力的天价,把人家请走。这点规矩,一个集邮爱护者都明白:一张邮票四分钱,你买了,保存下来,如今可能价值上千。这是你的财产。但“吴官董”却出来说:这种价值上涨是全社会的功劳,和你无关,给你一百块把邮票交出来。这难道不是掠夺吗?


另一种拆迁则是因公,比如政府需要在某地修公路,建学校,或者其他公共设施等等。这种公益拆迁,属于极少数,也有一定的强制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公共听证等手段,以市场价格制定拆迁补偿,拆迁户必须接受,没有权利满天要价。不过,这一过程,涉及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必须有严格的限制。第一,政府必须向公众证明,这种拆迁是必须的,是以公益为目标的,不为任何企业(不管是国营还是私营)服务,这种拆迁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发生(一个有限的小政府,也不应该频频大兴土木建设官建筑)。第二,价格必须公道,拆迁户拿到的补偿,必须足够维持他们现有的生活方式和水准。


最近,《华尔街日报》发表一篇长文,分析购房的成本。该文指出,住房是少有的在购买后还升值(而非贬值)的商品,所以许多人觉得购房可以获取暴利,是最好的储蓄和财产保值的方式。但认真分析一下就能看出这是个“虚相”。一个二十万购买的房子,二十年后四十万卖出,房主未必赢利。因为把分期付款的利息,房地产税,维修费用,交易费用(买卖时的代理和手续费用),乃至通货膨胀等因素相加,房主可能亏了。在大部分情况下,把同样的钱投入股市,自己租房住,回报更好,生活也更自由(更容易跨地区升迁)。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我们大可不必对拆迁户看起来很高的市场补偿价值而眼红。“吴官董”口口声声市场经济,他所代表的大企业一年赢利多少只有天晓得,但对拆迁户的市价补偿却如此眼红,于情于理,如何能够解释得通呢?如果不是利益集团被包养,一个终身研究市场经济的人,如何可以走到这样缺乏常识的地步?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24 23:08
最新、更新最快、图片最多的“史上最牛钉子户”报道(一直关注中)

http://blog.sina.com.cn/u/1267174574
作者: dawnch    时间: 2007-3-25 02:39
我当律师的时候,处理过无数的拆迁案子。我深知这个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而让个人利益无可修复地受损而让一些商人坐收渔翁之利的过程。

那年月,面对一些稍有理智的当事人,我会从最基本的宪法、民法原理,乃至国家政策、地方性的行政法规来为他们解说这个过程。但当时我的论证中有一环是致命的,那就是:如何个人利益就一定要服从国家利益,既然国家会让执行城市改造任务的开发商得利,为什么就一定要以个人利益受损为代价?
但在那么多年的工作中,居然没有一个人质疑我的论证,没有一个人挑出我逻辑上的毛病。

到现在,《物权法》的正式公布,很多问题都得以明朗。无论是良民也好,刁民也好,手中的权利是一样的。而且大家一定得要意识到一点:物权的尊严是公民尊严的基础,没有对个人财产的尊重,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大空话。
作者: 烽火戏诸侯    时间: 2007-3-25 11:42
原帖由 dawnch 于 2007-3-25 02:39 发表
我当律师的时候,处理过无数的拆迁案子。我深知这个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而让个人利益无可修复地受损而让一些商人坐收渔翁之利的过程。

那年月,面对一些稍有理智的当事人,我会从最基本的宪法、民法原理,乃至国家政策、地方性的行政法规来为他们解说这个过程。但当时我的论证中有一环是致命的,那就是:如何个人利益就一定要服从国家利益,既然国家会让执行城市改造任务的开发商得利,为什么就一定要以个人利益受损为代价?
但在那么多年的工作中,居然没有一个人质疑我的论证,没有一个人挑出我逻辑上的毛病。

到现在,《物权法》的正式公布,很多问题都得以明朗。无论是良民也好,刁民也好,手中的权利是一样的。而且大家一定得要意识到一点:物权的尊严是公民尊严的基础,没有对个人财产的尊重,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大空话。

俺搞拆迁的时候,处理过无数的钉子户.俺也很明确地知道:所谓的钉子户一般是有一定头脑,能拿人一把的主.
这时候去谈判的人很重要,一定要吃准他的心里底线.尽量留有回旋余地.否则,谈僵的结果就是这个最牛的出现.他会提出你无法达到的要求并造成人咬狗的轰动新闻吃住你.让你面对一只刺猬下不了嘴.

你说的那一点每个人都能意识的,但每个人对个人财产的价值是没有标准的,通过仔细观看"物权法",最牛的钉子户危险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3-25 22:29
报道没有了,以指掩唇,嘘----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26 13:25
今天报纸报道的标题:
今天钉子户与开发商的对峙进入第五天
作者: ealain    时间: 2007-3-27 23:24
市长开声,不能任尤漫天要价。

那意思是。。。。
作者: fchn608    时间: 2007-3-29 17:05
标题: CNN: Chinese couple "tests" property law
Mar.27 CNN report:

http://edition.cnn.com/2007/WORLD/asiapcf/03/27/chongqing.property.ap/index.html

Chinese couple tests property lawPOSTED: 0816 GMT (1616 HKT), March 27, 2007
BEIJING, China (AP) -- A Chinese couple has stirred up an Internet and media frenzy over their fight to keep their home and restaurant from being razed by developers, in what is seen as the first major test of a newly passed private-property law.
Wu Ping and Yang Wu have been battling to protect their building in the southwestern city of Chongqing from bulldozers since 2004, when 280 residents were asked to move out of the area, according to state media reports.
There are thousands of property disputes in China every year, but this one has gained prominence because developers have dug deep around the two-story brick building, leaving it balanced precariously on a small island of land.
Chinese news reports and online commentators refer to the site as a "dingzihu" or "nail house," playing on a phrase for troublemakers who stick up like nails and refuse to go along with government policies.
"If nobody stands up for this, the concept of fairness will be harmed," Wu said in an interview in The Beijing Times last week. "It is not for myself only, but also for others and the future."
An official with the Jiulongpo district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 in Chongqing said Tuesday that there was "no deadline to demolish their house." He refused to give his name because he said the issue was too sensitive.
"We're still trying to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s, not force," he said.
Wu was offered 20 million yuan ($2.6 million) in compensation or two higher floors in the planned new building -- both of which she turned down because she wanted lower levels in the building so she could run her restaurant.
Wu's mobile phone rang busy Tuesday. Calls to the phone of a development company official were not answered.
Images of the house have been plastered in newspapers during the past week and it has been the focus of editorials and cartoons. Discussions have flooded Chinese Internet chatrooms.
"I support you! Hold on! Governments are indifferent to people's needs. You are the pride of the Chinese people!" said one posting on ynet.com, the Web site of the Beijing Youth Daily newspaper.
State-run media have deemed it the first major application of a property law passed at the annual legislative session earlier this month.
The law, which had been discussed for 14 years, highlights how private property remains a contentious issue nearly 30 years after China began dropping central planning in favor of free markets.
The law offers the same protections for private and public property, a far cry from the first decades of communist rule when China preached common ownership and the state took care of housing, education and health care for its citizens.
"Ms. Wu's upholding of her private-property rights just reflects the spirit of the property law," said an editorial last week in the Southern Metropolitan newspaper. "Any effort to strive for fairness should be praised and cherished."
作者: bela    时间: 2007-4-2 15:03
台灣新聞也有報導
沒想到最牛釘子戶中外皆然
;P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4-2 21:37
重庆“钉子户”的伟大颠覆:国王不能进 房产商能进
03月25日 08:38 作者: 套麻木了
重庆“钉子户”的伟大颠覆:国王不能进 房产商能进

  云淡水暖

  在民法学家们“力挺”某法的时候,在众多自由主义知识精英赞颂西方“文明史”的时候,在法学大师们谆谆灌输西方“宪政史”的时候,人们听到了太多的一句话,“凤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气势磅礴,百述不厌,此话据说是起源于英国《大宪章》起草的年代,据说是确立了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据说是约束了封建国王的权势,据说是英国之所以“崛起”为海盗的意识动力、法制起源,总之一片溢美之词,无所不用其极。

  在某法处于多次修订的期间,又引申出来两个说法,其一是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的“平等保护”,二是穷人和富人的财产的“平等保护”,所谓富人的金马桶与乞丐的打狗棍的“平等保护”,多么地公平,多么地冠冕堂皇。

  但是,一则“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消息,立马将《大宪章》时代就绣在华丽冠盖上的“凤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豪言,和时下贤达们循循善诱的金马桶与打狗棍的“平等保护”的壮语,陷于风雨飘摇的境地。

  特别是2007年3月23日,某法起草专家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发话了,如果吴苹一家自己不把房子拆掉,支持强制拆迁,“法院已经下达了裁定,就要按照(法院的裁定)执行。”(《东方早报》),江教授的理由是,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理由是不涉及公共利益,但这条理由不能成立,“他说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了?!”,如果补偿合理,就应该拆迁。如果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应该到法院进行诉讼。

  草民注意到,就有关消息看来,开发商认为他们的“补偿”方案“合理”,而屋主不认同,但重庆九龙坡房地产管理局站在开发商一边,认为“补偿”合理,屋主要求不合理,然后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支持了九龙坡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强制拆迁的诉求。如果套用“平等保护”的原则,开发商巨大的利益(据说此地的地下车库都炒到1万7千元/平方米,遑论地面建筑)算是“金马桶”的话,小屋主刘、吴夫妻的“区区”219平方米旧屋勉强算是“乞丐的打狗棍”(此打狗棍价值起码200万元以上),看来,“保护”是倾斜到了“金马桶”一边。

  按理,屋主夫妻也算是小有私产了,在市中心旺地有一幢200方的私房,比起真正的乞丐来,也算是“金马桶”了,也算是应该理直气壮地高唱“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了,但是,在更大的“金马桶”面前,小许多的“金马桶”也许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有不少主流媒体在起哄,说是如果某法生效,小屋主可以理直气壮起来,但是,某法专家组组长已经发话“不可能”。

  现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将此话题热炒到极为不堪的境地,看来各方已经成为骑虎之势,草民推想,如果某法生效之后,法院如某些媒体所鼓噪的,支持小屋主的诉求,那么。已经搬走的数百户原屋主将被置于何地,如果他们都要求与钉子户小屋主一样的“平等保护”,那房产商岂不是要大出血,并且,数百人奋起诉讼,法院如何招架。如果法院借助某法中的所谓“公众利益”条款支持房产商,强制小屋主就范,那某法所张扬的保护私产的公正性就要被公众严苟地审视了。

  按草民的理解,开发商所追求的,并非什么真正的“公众利益”,而是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拆迁问题上,当然要以最小的成本拿下,不见天日的地下车库都卖到1万7千元,给小屋主们的“补偿”真的“到位”了么,小屋主当然也要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里头没有什么“公众利益”,只有赤裸裸的私人利益关系,只不过房产商财大气粗,但小屋主男主人的胳膊也不细,据说是个散打冠军,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

  大戏的前奏是漫长的,已经3年了,现场也被挖成了一个旷世奇观,但高潮尚未开锣,人们有可能将看到一个伟大的颠覆,就是“风不能进、雨不能进,国王不能进,房产商能进”,这也许就是某法的宿命。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4-2 21:52
  正如一些网友所说,我现也看中江教授居屋,想自掏腰包1000元买下建一希望小学之一教室,造福于社会。请江教授顾全大局,为社会利益着想。马上搬迁。不然,就起诉强迁。何如?
作者: su11    时间: 2007-4-3 00:07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4-3 00:09
       今晚20时15分报道,在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钢材现场看到:倍受世人关注的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最牛钉子户”建筑物拆除工作已于今晚7时许开始施工作业。一台工程挖掘车已把杨武旧房(背对轻轨站一侧)拆除一个小角。

  记者事件进展电话采访了九龙坡区法院张院长,据介绍:该案件拆迁纠纷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已经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杨武、吴苹夫妇今天下午4:30撤离“孤岛”并将旧房交付开发商,开发商也已向区法院提出撤诉。经过区法院裁定,强拆程序已经被终止。目前的房屋拆除活动属于按照拆迁双方协议进行的自行拆除行为。

     从有关方面获悉,“最牛钉子户”户主吴苹与开发商今天签定异地安置协议。按协议,吴苹选择了异地实物安置方案,开发商将其在重庆主城区开发的一处门面房,按同样面积交付吴苹,吴同意此方案。

[ 本帖最后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4-3 0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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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2217.jpg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4-3 00:15
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作者: 行至水穷处    时间: 2007-4-4 10:46
想起一个身边的事情
我们参加旅游团旅游,导游为了外快,临时更改行程
大家出门在外,也不过是玩儿呢,所以一般都赞同
有两个钉子户,却坚持不同意,一定要原来的行程,就和大部分人有了分歧
可是他们也有理由,要根据起初的合同旅游,导游的外快眼看就。。。
导游赶紧私下做工作,允许他们原来的行程,追加了补偿费用
我们其他大部分的冤大头呢,乖乖的听导游的,加了钱,改变行程
我们虽然觉得钉子户得到了额外的好处
有点嫉妒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当钉子户的呢
需要技术,需要折腾劲,需要不折不挠的。。。
作者: 小小小鲸鱼    时间: 2007-4-4 11:25
钉子户为的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但有了钉子户,这社会才会越来越尊重个人利益。不管怎么样,现在的社会钉子户越多越好,如果在和谐社会i,钉子户越少越好。
作者: 烽火戏诸侯    时间: 2007-4-4 16:35
原帖由 蓝弟弟 于 2007-4-3 00:15 发表
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弟弟,几千年前的烽火告诉俺现实的时候绝对不能浪漫.
作者: 蓝弟弟    时间: 2007-4-4 22:44
原帖由 烽火戏诸侯 于 2007-4-4 16:35 发表

弟弟,几千年前的烽火告诉俺现实的时候绝对不能浪漫.

你不知道:俺家的铺面房也在市中心,去年初被拆了却没人认帐!施工打围,房子被围在了里面,被哪家施工单位拆了滴都不知道,道路施工的说:你那房子又不在我道路施工红线内,我怎么会拆?开发商说:你那房子在以后的花园里,并不在大楼的施工范围内,我哪需要急着拆?找公安,找建设局,都互相推诿,这房子好端端滴怎么就连一根烂木头都没了捏?俺想当钉子户都当不了!
作者: 云海漫步    时间: 2007-4-4 23:50
烽火戏诸侯   2007-4-4 16:41   威望   +2   这是由A到B吗?
烽火戏诸侯   2007-4-4 16:41   金钱   +2   这是由A到B吗?


非也 此是牛头到牛尾
作者: 云起    时间: 2007-4-4 23:58
烽火戏诸侯   2007-4-4 16:41   金钱   +2   这是由A到B吗?

--- 臭烽火,回头拆了你的烽火台,看MM们还理你不?!
作者: kuoyein1    时间: 2007-4-7 07:41
雖然結束
不過平心而論
這種開發的方式確實很危險且不妥
萬一房子倒了或人受傷
都破壞社會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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