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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弟弟 于 2007-3-15 20:32 发表
要是一场暴雨,边坡塌方了怎么办?
原帖由 skyye 于 2007-3-15 19:17 发表
偶看到这个pp也被绑了走了![]()
原帖由 ealain 于 2007-3-15 20:42 发表
那是天助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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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钉子户”一钉到底 | |
“最牛钉子户”户主昨住回老屋,声称绝对不搬捍卫自己的合法财产 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突然出现在破败的楼顶,杨武,这个被网友称为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户主,昨天下午爬上孤岛般的自家二层楼房,先是舞动国旗,然后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根据2天前九龙坡区法院的裁定,他必须在今天(22日)以前自行搬迁,否则法院将予强拆。包括他和他的妻子吴苹在内,很多人都认为这个期限是直到22日零点为止,于是众多记者蜂拥而至,来到这栋著名的楼房下面,等待是否会有故事发生。但这个拆迁项目的开发商说,他理解的期限应是22日24时以前,也就是说,法院的强拆行为最早只能从明天(23日零点)开始。 首回老屋东西没了 昨天下午3点半,吴苹乘车来到工地,却被紧闭的铁门挡在外面,当她还发现原来还能勉强攀爬进入屋内的斜坡竟然刚被机器挖去,似有意阻隔她和家人进入,她非常生气,先后给法院和开发商打电话交涉,未果。 4点,杨武突然出现在楼顶平台最高处的木架上挥动国旗,引起围观者惊哗。记者独自爬上10米高的陡坡,从楼房背面的一个墙洞里钻进屋内。杨武说,他是用随身携带的双截棍在陡坡上铲了几块踏足处才上来的。这时,他把国旗用绳子绑在竹竿上,再次爬上木架挥舞国旗。 杨武和吴苹都说,自从2004年9月项目区动迁以来,他们已经2年半没有回到这里。平台上皆是碎瓦、断木,除了几张圆桌面、破桌、一张藤椅、一只皮鞋,整栋房屋里几乎没有东西。杨武说,东西都被偷了,墙也被开发商打破了。 绝对不搬住在这里 已经51岁的杨武越说越激动,他脱掉外衣,露出结实的肌肉。22年前,他靠拳头获得了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重量级冠军,现在,他仍然不想在自己的祖屋里服输。他说,本来这天晚上他是要去挑战俄罗斯“散手王”穆斯里斯的,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他不得不放弃了为重庆人、为中国人争光的绝好机会。 他钻出那个墙洞,对着下面的保安厉声喊道:“你敢上来,我就把你们打下去!” 大约5点,杨武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面向杨家坪轻轨站的屋顶上,立即引起对面人流的驻足观望和热烈议论。 他似乎要留在这里生活。先后有人从楼房下面搬来事务、矿泉水、折叠床,甚至还有液化气罐,一一用绳子传送上去。 穿着和2天前在法庭上同一件红衣的吴苹说:“我们绝对不搬,我们要用生命捍卫我们的合法财产,与房子共存亡!”(南方都市报) ]]记者连线 我不要货币安置 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记者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这座小楼的女主人吴,这也是事情发生以来她第一次面对媒体。面对记者,她讲出了自己的拆迁安置要求。 吴苹:原来那个拆迁范围,左右移点均可,朝向不变。 房主吴苹告诉记者,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原位置给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但是开发商却表示她的这一要求实在难以达到。 开发方负责人王伟:拆除了旧房之后,新建项目部的规划情况和原来的差异很大,显然就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开发商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统一规划,这里要整体建一个大商场,无法给房主吴苹进行原地安置。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拆迁条例,一共有三种安置方案可供吴女士选择,一是在原地进行安置,二是异地安置,三是实行货币安置。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赵主任告诉记者,因为房主吴频不能接受异地安置和原地地下一层安置的方案,只能采用货币安置的办法,但这种安置方案,吴女士也不能接受。 (央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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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弟弟 于 2007-3-23 22:30 发表
据说重庆的媒体不准采访。
原帖由 dawnch 于 2007-3-25 02:39 发表
我当律师的时候,处理过无数的拆迁案子。我深知这个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国家利益而让个人利益无可修复地受损而让一些商人坐收渔翁之利的过程。
那年月,面对一些稍有理智的当事人,我会从最基本的宪法、民法原理,乃至国家政策、地方性的行政法规来为他们解说这个过程。但当时我的论证中有一环是致命的,那就是:如何个人利益就一定要服从国家利益,既然国家会让执行城市改造任务的开发商得利,为什么就一定要以个人利益受损为代价?
但在那么多年的工作中,居然没有一个人质疑我的论证,没有一个人挑出我逻辑上的毛病。
到现在,《物权法》的正式公布,很多问题都得以明朗。无论是良民也好,刁民也好,手中的权利是一样的。而且大家一定得要意识到一点:物权的尊严是公民尊严的基础,没有对个人财产的尊重,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大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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