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2-25 18:49 发表
66大哥可以拍着胸脯这样说:
鞠萍是谁?知道不?鞠萍是我们家宝宝仔仔的姐姐,我是宝宝仔仔的爹爹啦!![]()
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2-25 18:49 发表
66大哥可以拍着胸脯这样说:
鞠萍是谁?知道不?鞠萍是我们家宝宝仔仔的姐姐,我是宝宝仔仔的爹爹啦!![]()
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2-26 22:55 发表
俺的和答案最近,可66大哥求的是跟倪萍的关系更近些、再近些啊!![]()
其实,全中国人民无论男女老幼都管倪萍叫“姐姐”,就象都会管雷锋叫“雷锋叔叔”,幼儿园里保育员都互相叫“张阿姨”“李阿姨”,跟辈份无关了,成为称呼的组成部分了。
原来酒店服务员,称为“小姐”,后来引起歧义,现如今偶然听到改称为“丫头”:“丫头,倒杯茶”-----这话儿从岁数大的人口里说出来,还算挺亲切的。
原帖由 hq1966 于 2007-2-27 11:56 发表
你的答案=标准答案
我有言在先,悬赏给“第一个最接近的”。
是“接近”,不是“标准答案”。
痛恨应试教育的同志们这下解气了吧
原帖由 小小小鲸鱼 于 2007-2-27 14:35 发表
是啥男女关系咧,已经解决了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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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2-27 12:22 发表
就如同法律条文最后一款:“解释权在……”,你是咋解释咋有理呀!![]()
哥,我相信你具有把“红的”解释成“黑的”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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