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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当地震发生时;老师是否可以先逃??? [打印本页]

作者: 六指回车    时间: 2007-1-29 14:09
标题: 当地震发生时;老师是否可以先逃???
引子:
  前几天,我们做了一个专题,名为《当地震发生时:不要动,让老师先逃》,有感于“道德层面”的缺失,导致了个别老师在灾难发生时仓皇“先逃”,我们抨击的,事实上只是个人行为,而与整个教师群体无关。但其后评论甚多,大多意见认为:那位老师应该先逃!
  今日,亦有感于民意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们择取评论精华呈现给各位网友,让大家评判一下,“老师是否可以先逃”!

理由1   给老师的少!凭啥多付出?
      
整天说老师差,为什么还对老师要求那么高,既然你都不尊重老师了,就不要在那么高的要求老师阿!
  社会对老师的要求太高了,看看现在,还有教育官员拿老师当人吗?
老师跟捡拉圾的老汉还差多少?
  教师在事业单位里地位最低,干活最累,权益无保障,很多人嘴上说尊重教师,实际上根本就不当回事儿.
  老师怎么了,老师也是人,也有家庭也有孩子,我们关心学生,谁在关心我们,没完没了的培训考试,多入牛毛的收费,弄的我们都麻木了。唉,不说也罢
         教师在过什么日子? 每一个人一生中都会有许多的老师,可是真正能记住老师的又有几个?又有几个人去理解他们的每一份劳动呢?古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今天却变成了“一日为师,终生受骂”。人的灵魂是那么好教育的?人的灵魂可是另一个人所能拯救的?所以他们处于极为可悲的处境:时刻承受着生活的多重挤兑 现在的老师,很难啊.....你不让他逃,让他干什么?? 同意的顶啊
理由2   拜托  老师又不是神仙!
        
  其实老师也是人,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灵魂工程师”……
  老师不是神仙!老师不是救世主!每个老师的心理素质不同!老师对突发情况时,他变不了救世主!心理素质好的,他当然能指挥学生,镇定自如!为什么非得要求每个老师都一样啊!做为老师,真悲哀!居然前辈教出了这些学生!首先要知道,老师也是人!
  老师也是人 老师也有活着的权利 要是你 你会逃吗?? 老师又不是圣人 大家都逃了就老师不逃?

理由3  领导可以先逃  凭什么老师就不可以?
     
11年前克拉玛依大火,40名教师有36名为了保护自己的学生葬身火海,可是为什么没有人说教师怎么样怎么样?现在就抓住一个人的行为有意思吗?为什么11年前那个命令"让领导先走'的人却没得到惩罚呢?
  领导可以先逃,老师为什么不能?平等民主的社会有什么职业是神圣的?多少老师被神圣的光环套死了。谁有脸在安全的办公室里对老师符合人性的应急反应说三道四?
理由4 救人!!这可不是老师的本职工作
老师的职责是教书,救人不是份内的事。一个人在危难关头想保全自己是本能使然。能奋不顾身救人的很崇高,但逃命的人也并不可耻!!不要用“贞洁牌坊”限制教师这个职业!“教师”只是现代人的一种职业!
  教师只是千百种职业中的一种,也是赖以维生的一种形式,和其他的职业没什么两样。
  生命最宝贵,我觉得这位教师做得没什么不对。
  今日的教师是一种职业---为了生活的职业,而不是一种事业,没有人会为了职业而舍弃生命的.
理由5   老师先逃是给学生做示范
老师的名声虽然大不如前,但老师中还是有好人的,以前是把老师捧上了天,现在可不能让老师从天上掉下来啊!为人师表不跑不行,逃命要紧,至于学生吗,有老师率先垂范,肯定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这样就安全了,以后要是再遇到类似情况,学生会比老师跑得还快,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说老师先跑没有什么不对,这就是为人师表啊!
  老师只是用行动给学生上了一堂地震逃生课,其实这样的效果更好,以后再遇到类似危险,学生们会有样学样,毫不犹豫地逃离险境,这样的老师应该受到表扬才对,不要用鄙的眼光还看待他的行为,客观上他确实起到了示范作用,教学生遇到危险时,如何应对.因为说话已经来不及了,慢点可能性命不保,于是老师就第一时间给学生们做出了示范,冲出教室逃到安全地带……
  我是一个教师,刚接受完安全教育培训,对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老师没有任何责任,对一个人来说求生力很强,在突然发生的情况下,不容你做出什么反映,老师先跑,是给学生起带头作用,要不学生也会傻做在那里不动,总比拥挤在一起安全的多!




作者: skyye    时间: 2007-1-29 19:50
是不是让孩子先逃生,是老师自己道德观念的体现,如果在那一刹那根本没想到孩子就自己逃跑,找理由,只是找块遮羞布罢了。
作者: 爱的翅膀    时间: 2007-1-29 20:33
原来是这样啊,我的想法还是比较传统,老师我觉得不该只顾自己逃生. 就如同船长在海难来时不应该先逃生一样.  这应该是算职业道德吧.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7-1-29 23:09
不从道德高度去要求,退到职业操守来说:学生的行为能力和成年人不一样,避免危险的能力差,老师的职业要求应该去保护学生吧。
作者: jjhs    时间: 2007-1-30 06:03
大家都别动,让列宁同志先走
作者: dawnch    时间: 2007-1-30 06:43
老师可以先走。但可能要承担点后果。

刑法有一种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
意思就是说, 不该做的做了,会构成犯罪;该做的不做,也会犯罪。

如果老师对学生负有保护的义务,而事实上没有实施保护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这种“不作为犯罪”。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7-1-30 14:33
我觉得,任何一个成年人,老师、领导也罢或者其他,如果不顾孩子死活只顾自己逃生,这种人是畜生。
作者: 小猪的铺子    时间: 2007-2-11 01:51
“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11年前的1994年,发生在新疆克拉玛依的一场火灾,使得796名学生全部陷入火海,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在那场灾难中,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深深铭记于人们心中。
  当燃烧的火团不断地从舞台上空掉下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官员出来叫学生们:“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学生们很听话,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动;等上级与教育局所有在场的26个官员都从第—排撤退到最后一排的出口处“先走”了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但此时电灯已全灭,大火已蔓延到剧场四周……

晕死!!!晕死!!!晕死!!!小猪的心理承受能力实在很有限,吃不消了。
作者: 小猪的铺子    时间: 2007-2-11 01:59
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悲忆克拉玛依火灾
http://education.163.com 2005-11-28 11:47:27 来源: 网易社区 作者:不详



编者按:本文写于克拉玛依火灾10周年之时,再过一个多星期,便又是一个祭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不能忘记灾难,也不能忘记那些丑陋的言语……灾难使我们反思,丑陋使我们警醒!谨以此文,献给11年前陨落于火海中的英灵!



十年前那场大火至今回响着一句话:“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派来的“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能歌善舞的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剧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 因舞台纱幕太靠近光柱灯被烤燃而引起火灾。当燃烧的火团不断地从舞台上空掉下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官员出来叫学生们:“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学生们很听话,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动;等上级go-vern-ment与教育局所有在场的26个官员都从第—排撤退到最后一排的出口处“先走”了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但此时电灯已全灭,大火已蔓延到剧场四周,唯一的逃生之路已被熊熊火焰堵住!(当时剧场只开放一个安全门,其余安全门均锁着)于是,学生们撤离火灾现场的最佳时机最关键时刻已被错过了!

796名学生全部陷入火海,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在场的有40多名教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


在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竟“奇迹般”地无—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

当时的报道均承认:有克拉玛依市教委的官员在火灾现场命令“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也有报道文章指出:本来可以避免这么多的学生伤亡,只因“让领导先走”而耽误了!所以“让领导先走”大大扩大了学生的伤亡人数!

事实很清楚,是克拉玛依市教委的主持官员葬送了学生逃生的时间与机会!造成了本来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学生大批死亡的惨剧!作为大人,明知火灾的危险,却把孩子留置于死地而不顾,无异于故意杀害孩子!

这么大的罪恶,竟被新疆的高级检察院、法院视而不见,至今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令人愤慨的是,至今十年了,没有听到当事人对此说过—句哪怕是后悔内疚的忤悔话!全国人民多年来—直在追问:究竟是谁在大火之前宣布:“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人民有权力查清这个罪魁祸首!并把无耻两字永远刻在它的脸上!法院始终没有审理此项内容,连媒体的报道也故意将名字隐匿不报,不过众多报道众口—词地说是“市教委的—个领导”!

查法院判决书和当时媒体报道,在火灾现场的市教委领导有如下2人:

唐舰,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 况丽,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party委副书记。 其余的均是科长或以下的小官,称不上“市教委领导”,也无权主持大会?

所以,宣布“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罪恶命令的人,不是唐舰,就是况丽?或两者均是!

考虑到唐舰更符合“市教委领导”的身份,所以唐舰应是下达“学生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罪恶命令的最大嫌疑人!

方天录,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在场的最高长官,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命。尽管他只被火星烧焦了几绺白发,仍然一头钻进小轿车直奔医院找医生“检查身体”;尽管途中顺路经过消防队大门口,它也不下车报案。赵兰秀,克拉玛依市副市长,在火灾发生时仅是叫—个人走出去报警,也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命(以上二人是此次演出活动的主要领导人)。唐舰,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 况丽,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party委副书记。同样不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只顾自己逃生”。她凭借著对友谊馆地形的熟悉钻进了厕所,又凭著成年人的力气,把原本可塞三十人以上的厕所反锁顶上,任凭孩子们哭喊也绝不开门;事后在厕所门外地上发现一百多具学生尸体。她还骄傲地告诉记者,“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

克拉玛依市当局,当时在全国媒体上宣布:将在火灾现场友谊馆建立火灾纪念馆,以纪念那些死去的孩子,并警示后人。可是,至今过去了十年时间,什么纪念馆一个影子也不见!仅把己烧毁的友谊馆全拆了,空地成了空荡荡的—片“人民广场”,只剩下那些孩子的冤魂日夜在广场上徘徊。

应该在克拉玛依大火灾难现场建立纪念碑,刻上浮雕,画面是一群脑满肥肠的官员践踏着稚气未脱的儿童在“先走”。碑上篆刻上血红色的一句话:“让领导先走!”

在此次火灾中,唯一让人怀念与尊敬的是那些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掩护孩子的教师。据报道:克市第八小学三年二班的老师孟翠芬是一位己经办了退休又返聘的白发苍苍的老人,“人们在扑灭大火后发现她时,孟老师的头和背已被烧焦。但是,她的两只臂肘下一边护着一名学生,其中一名学生的心脏还在微弱跳动,他还活着!”

“第八小学校长张莉和市一中副校长倪振性,都是几次把学生推出火海,自己最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然而他们的遗体都是张开双臂,还像母鸡护着小鸡一样,在墙边围护着几位死去的学生。”

“市第七中学的周健老师,在大火袭来时,正用力撑着往下落的卷帘门。”他只要向前跨一步,就可以脱离火海,可是他—直坚持着站在原地用肩膀撑起铁门,“活着的学生看见他最后三次用一只手往外推出三位学生,最后倒了下去”

第一小学的大队辅导员李平老师,“戴着眼镜,瘦弱的身影好几次冲进火场救出十几名学生,直到再也无法靠近猛烈的火焰时,这位老师才一下子身体一软靠到墙上,她大喊了一声:‘我的孩子还没出来!’接着就昏倒在地。”

人们后来发现许多老师的遗体,不是张开双手拉学生,就是扑在学生的身上――――-老师们在危难时刻,分明是在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在最后掩护孩子!这次火灾中有40多位老师在场,就有36位遇难殉职!这些教师不愧是在烈火中永生的英雄!

过了十年,很多人感叹,现在的老师大不如以前了!假如再次发生火灾,还会有那么多老师在火线上殉职吗?所以人们更加怀念旧时的过去的老师!全国人民永远怀念在克拉玛依大火中永生的师恩!

90年前的「泰坦尼克号」沉船之难,由于船上人多而救生艇不足,许多资产阶级富翁和贵族人士不是利用各种优势“先走”,而是纷纷主动让出逃生机会,坚持让妇女儿童先上救生艇,一位富翁为此留下遗言:“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象一个男子汉!”


在一家学校门口的横行道旁边,立着一个广告公司 的广告牌,很旧了,但是一直没有更换,上面写着几个大字:让孩子先走。可能是一些有良心的广告人做的吧,在克拉玛依待的时间太短,一场大火,没有留下任何的东西作为回忆。
作者: 独游龙    时间: 2007-2-11 07:53
是不是让孩子先逃生,是老师自己道德观念的体现,如果在那一刹那根本没想到孩子就自己逃跑,找理由,只是找块遮羞布罢了。

作者: 迪迦之地    时间: 2007-2-14 20:55
权利和义务要平等,如果他(她)得到了权利,那他(她)就要履行义务。反之,自然就不需要付出。
不知道教师得到了什么让他们可以付出一切,可以放弃自己的家人、朋友。
作者: erica2007    时间: 2007-2-16 03:25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是一方是属于弱势族群的孩子,也就是学生。如果双方都是大人,
老师当然可以先逃。
作者: 真子    时间: 2007-2-16 21:21
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1-29 23:09 发表
不从道德高度去要求,退到职业操守来说:学生的行为能力和成年人不一样,避免危险的能力差,老师的职业要求应该去保护学生吧。

我同意!!!
作者: junkai    时间: 2007-2-20 16:52
原帖由 一袋子宁静 于 2007-1-29 23:09 发表
不从道德高度去要求,退到职业操守来说:学生的行为能力和成年人不一样,避免危险的能力差,老师的职业要求应该去保护学生吧。



严重同意!
作者: annfield    时间: 2007-2-20 22:52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不是硬性地不让孩子走,让老师先走也不能说有什么错。如果按尊师来说,那该老师先走。

保护自己是第一本能,而先人后己是教育的结果,如果要怪应怪为什么没进行好老师的思想教育。

反对“迪迦之地”的“得到付出论”,老师得孩子们的爱和信任,这难道不值得老师付出吗?难道只有钱才值得一个人付出,那该更不值,生命无价。
作者: dasada0    时间: 2007-2-21 09:36
中国人们最敬畏的不是上帝,是官员
中国最满意的职业--公务员

中国口头上最尊敬的职业--教师:很多人在温饱线上挣扎

中国最应该得到尊敬的职业--护士:流产率居各职业之首,不孕症发病最高。太累!!
政府和媒体把医疗界描绘得一塌糊涂,除了让护士的工作更沉重、被打次数增加以外,唯一的作用就是--屁用!看病还是越来越贵,护士越来越累!

上层不正,却热衷讨论下梁是否歪,用孩子的话就是:你是不是傻啦!
作者: 磊落    时间: 2007-2-27 08:51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预警机制不完善,平时不注重安全预防和灾难脱险的教育,到了真正灾难降临的时候当然会乱作一团,然后平息以后再一窝蜂地谈论道德和责任。要是事先就有完整有序的机制,操练可行的套路,每个人都会在灾难降临的时刻按照当初演练时的那样从容地撤离,也就不会再在这个问题上无休止地浪费资源了。
作者: zgl    时间: 2007-2-27 23:47
老师要先逃跑,当立斩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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