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转贴]梦境中的一生:在父母的诅咒中挣扎 [打印本页]

作者: 刘伶    时间: 2006-12-4 08:13
标题: [转贴]梦境中的一生:在父母的诅咒中挣扎
给那些认为体罚是合理的父母们

为了希望忘却的纪念

很久了,常听妻子说起在文学城中看到关于子女与父母关系的文章,一直想写点什么。今天终于有了些时间。也是该写点什么了,以再次告慰我那在地狱深处挣扎而可能终生无法解脱的灵魂。
这是一个关于虐待的话题,关于来自遥远童年的苦难的话题。本人不想在这里奢望众人的同情,仅希望作为一个实例,提醒那些已为人父母了的读者,请多多善待虽然不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却以他们独有的天真和单纯给与你们莫大的信任,以及快乐与幸福的子女们。当你们有对他们进行人身侮辱与虐待的念头的时候,请一定要记住,那些行为确实会改变他们的一生。
我的童年浸泡在各种形式的虐待当中。上学前被父母丢在农村,与姥姥,姥爷,大舅一家在一起生活。那里唯一的主食是玉米。大米和白面只有逢年过节时才会有。我是吃着玉米糊,玉米饼,混着大酱与咸菜长大的。
刚出生不久,就被父母塞给了一个患有肺结核的人让她在脸上又亲又啃,我因此染上了肺结核。两三年中,一天两针链霉素,屁股被针扎成了马蜂窝。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单独走几里的村路去医院打针,再咬着牙自己走回本不属于我的姥姥家的情景。那时候,我没有因为屁股疼而哭过。因为哭了以后,就没有力气回家了。
因此终生害怕针及尖的东西。每次妻子用针,都要她在收起针的时候反复数几变,千万不要
把针搞丢。因为曾患有肺结核,也因此失去了去大舅的屋里,和与别人面对面说话的权利。我只能呆在自己姥姥的屋里,并且不能对着人说话。
记不得几岁了,又在农村患过脑炎。一个远房亲戚救了我的命,骑着一辆瘪了胎的自行车,走了十几里地的村路,把我送到了县医院。
在农村的时候,我经常向往远在北京的父母。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对于农村中的我,他们生活在天堂。
上学了,父母把我接回了北京。但从一年级一直到初三,每个寒暑假,他们都会把我送回农村。我因此在16岁以前没有在自己的家里过过年。
从二,三年级左右一直到初一,他们对我进行着常年的打骂。那些年,我没有一天快乐过。他们曾用皮鞋踩我的头,他们曾把我的身上从腿到脸,从后背到前胸到胳膊,拧的到处是青紫,他们打完我后要我立刻就高兴起来,不然会面对更严厉的惩罚,他们打我时通常是一起的。。。我常在夜晚一个人到工地上对着夜空流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好在我还是成为了他们在当地的骄傲,因为我中考后考上了全国最好的中学中的一所,这是在当地的那所中学历史上没有过的。而我初中时是个学习很一般的人,努力学习取得这样的成绩的唯一个动力却来自于,如果考上好的高中就能离开家了。这让他们对我身体的虐待成为了历史。我也逐渐把童年的不幸装在了心的深处。
然而在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后,我对孩子的爱让我真正体会了我小的时候有多么的苦。我找到了这么多年我依然闷闷不乐的原因。原来在我心里,童年的那个我一直在哭泣。他一直在揪我的心,想让我看看他曾是多磨的不幸。而我,直到有了自己的孩子后,才听到了他的声音。我崩溃了。
多年来,我曾试图与父母交流,让他们明白我曾受过的苦难,希望能有哪怕一点点的安慰。而他们的态度却是一贯的傲慢与漠视,曾明确对我讲,不可能对我说抱歉。我出离地愤怒了。
我从一个牧师那里得到了确认,我的经历是被虐待的经历。我对他说,感谢你给我一个这样的确认。因为,如果没人给我确认,我不敢这样想,我怕这样冤枉了他们。对于自己的父母,我宁可错过一千次,也不愿意冤枉他们一次。那是去年的事。
而就在今年的前两个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逐渐找到了一个困扰我20多年的问题的答案。20多年前我10岁,有一天我突然晕倒失去直觉,后来我周围的一切开始变得不真实,一切都跟做梦一样。时好时坏了几次后,就再也没有好过来。20多年了,不管我作出多大的努力,外界的一切始终像假的一样。自己根本没有亲身经历的感觉。去医院看,一切正常。没人听得懂我的描述,最终放弃求助。我就在这种梦境中取得学习上的成绩,恋爱,结婚,生子。个中滋味,没有体会过的人,是不会明白的。直到前两个月,我才知道,我是患有一种叫做人格解体的慢性神经症。而让我震惊的事,再我查阅的所有资料中,都把童年的创伤和虐待当作没有吸毒与性虐待经历的患者患病的最重要的并且几乎是唯一的原因。更令我震惊的是,精神与情感的虐待(如辱骂),忽视跟此病密切相关。而身体上的虐待,却是跟别的更严重的精神疾病紧密相连。后来我查阅资料发现,我小的时候,尤其在父母打骂的那几年中,就有焦虑症及抑郁症的典型症状。
而对我折磨最大的确是慢性人格解体障碍。少数人会有短暂的人格解体的经历,虽会引来不快,不能被视为人格解体障碍。人格解体障碍通常是指长期与现实分离的体验。最令我悲哀的是,医学界对此病的研究较少,连病理因素都无法搞清,更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而此病被激发后,就跟激发因素没有关系了,它只会自生自灭。言外之意,对于我这一个经历了20多年慢性人格解体障碍的人,这很有可能成为伴随我的一生的无法醒来的恶梦。而我将很有可能终生都是游离于自身经历之外的孤魂,以一种隔世的感觉接触我生活中哪怕是最亲近的人,最热爱的事。而造成我这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人,就是我的父母,我连报仇的机会都没有。
朋友,让我们珍惜子女给我们的那份永生难忘的信任与幸福。

[ 本帖最后由 刘伶 于 2006-12-4 08:16 编辑 ]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4 09:07
理解,我相信他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毕竟父母已经不经常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了。
作者: hwzxzxq    时间: 2006-12-4 09:35
伤痛啊!!现在父母的悲哀啊!!!
作者: ej2006    时间: 2006-12-4 12:24
原帖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4 09:07 发表
理解,我相信他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毕竟父母已经不经常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了。


  永远走不出的。

  不说他的父母一直不肯忏悔,就算现在忏悔也晚了。
  童年不能再来一次。

  这位兄弟自身条件好,还有机会出来吼一嗓子。
  更多的是被闷棍打晕了,呻吟的机会都没有。

作者: 天堑变通途    时间: 2006-12-4 13:14
不明白这位老兄为何有这样的被虐待的童年,因为出离愤怒的原因,他忘记交代他的父母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就让俺开始怀疑他对子女今后会不会溺爱过度.因为从其被虐待的一些经过看,很多是当时父母因住房及工作等原因造成的,是我们这一代人都可以理解的,并不能因此就判断他的父母虐待了他.

看来孩子的某些情绪化的判断影响了这位老兄的一生对爱的理解.
作者: 刘伶    时间: 2006-12-4 13:58
>>>从二,三年级左右一直到初一,他们对我进行着常年的打骂。那些年,我没有一天快乐过。他们曾用皮鞋踩我的头,他们曾把我的身上从腿到脸,从后背到前胸到胳膊,拧的到处是青紫,他们打完我后要我立刻就高兴起来,不然会面对更严厉的惩罚,他们打我时通常是一起的。。。我常在夜晚一个人到工地上对着夜空流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这应该不是工作的原因吧?不论是何原因,这样对待孩子都说不过去吧? 如果怕溺爱孩子而用这种方式来对付孩子, 希望全世界的父母都来溺爱孩子.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4 16:49
我没有象1楼转帖的那么惨,但曾经也是一想起家就觉得心痛,也经常流泪,但经过这么多年,我终于发现自己想到家的时候已经不觉得心痛了,已经能够面对自己父母和家。但有一些能力还需要修复,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变得正常能干。

我相信写帖的人,肯定也可以回恢复,就不知道他需要多久,需要什么样的经历和点化,才能化解心中的痛和不平。

我觉得我可能用十年的时间,或者更长的时间。反正现在好了。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4 16:55 编辑 ]
作者: 天堑变通途    时间: 2006-12-4 17:11
>>>从二,三年级左右一直到初一,他们对我进行着常年的打骂。那些年,我没有一天快乐过。他们曾用皮鞋踩我的头,他们曾把我的身上从腿到脸,从后背到前胸到胳膊,拧的到处是青紫,他们打完我后要我立刻就高兴起来,不然会面对更严厉的惩罚,他们打我时通常是一起的。。。我常在夜晚一个人到工地上对着夜空流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本不想对这些过于情绪化非理智的极端个性化的描述发表什么意见

这段文字给俺的感觉是有一定的夸张成分的.(否则这对父母心理有毛病),以这样的特例说明体罚的危害性会吓破一些家长的胆而对孩子不动一指头的.本人不支持如此"现身说法"

这一段用做翻身农奴控诉万恶的旧社会的发言稿比较合适



[ 本帖最后由 天堑变通途 于 2006-12-4 17:24 编辑 ]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4 17:23
原帖由 天堑变通途 于 2006-12-4 17:11 发表

本不想对这些过于情绪化非理智的极端个性化的描述发表什么意见

这段文字给俺的感觉是有一定的夸张成分的.(否则这对父母心理有毛病),以这样的特例说明体罚的危害性会吓破一些家长的胆而对孩子不动 ...

这段文字给俺的感觉是有一定的夸张成分的,还有常年打骂,这种不夸张,其实现实中真存在这样的人。可能你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或想象也想象不出来而已!!
作者: 天堑变通途    时间: 2006-12-4 17:33
原帖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4 17:23 发表

其实现实中真存在这样的人。可能你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或想象也想象不出来而已!!

有这个可能.

但虎毒不食子,这父母比虎还毒啊

俺想应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导致这父母如此做法,但楼主转的该文只字未提,俺推测的说一句:该文俺无法相信它的客观性.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6-12-4 18:05
做父母没有资格审查这一关,可能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没有精神是否健全的考核。

摊上这样的父母,孩子倒霉了。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4 18:13
原帖由 天堑变通途 于 2006-12-4 17:33 发表

有这个可能.

但虎毒不食子,这父母比虎还毒啊

俺想应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导致这父母如此做法,但楼主转的该文只字未提,俺推测的说一句:该文俺无法相信它的客观性.

你的话唯一能证明你是幸福的人呀!!

被父母逼得杀父母的小孩你总见了吧!小孩其实是比父母爱小孩更爱父母!!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4 18:16 编辑 ]
作者: 天堑变通途    时间: 2006-12-4 19:04
袋子说得很好啊,不要臆测.

当年俺的父亲给俺一砖头,俺当时感觉是屈辱,后来慢慢明白那是恨铁不成钢的一个情绪化的举动,自然俺成年后不再喋喋不休那一砖头的感受,而去思考今后如何非情绪化地表达对孩子的教育要求.
作者: 黄赌毒    时间: 2006-12-4 19:36
估计是精神病家族, 不大可靠
作者: 行至水穷处    时间: 2006-12-4 19:56
其实呢,不管事件的真实性如何,我们可以从事件的表层来看,和父母关系紧张的孩子其实很多,特别在过去比较特殊的年代,观念畸形,时代怪异,物质匮乏,很多人都是时代的悲剧儿,然后从帖子看来,都是已经在精神上有了病的父母和儿女,所以不能以偏概全。从广泛意义来说,由于性格的相近和冲突,有时父母和儿女确实达不到谅解,但是不是所有的原因都应该归罪于父母的,毕竟童年的创伤固然不可避免,可是也有很多人从这种创伤中走出来的。最基本的,父母给了你生命,才会有你的身体,你的思想,再不对也是父母。我们也可以不讨论如此极端的事例,在通常的关系紧张的父子母女关系中,其实人的一生,没有好好地完成孩子的角色,是一种很大的人格缺失,只有通过谅解父母,才能使人生的感知比较圆满。
不好意思,最近回帖喜欢离题万里。。。越扯越远。。。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6-12-4 20:53
  说说我为什么相信这位作者的经历。

  说他有夸张的成份,我信。
  进入一个这样的怪圈,父母子女都有责任,但怎么能把责任推给孩子,孩子是要受教育的。

  从作者的描述,小时候患肺炎,那时候的肺炎恐怕和现在的艾滋一样吓人。
  要体会作者的感觉,只要戴个口罩冒充有肺炎,到亲威朋友家转一圈就知道。
  从小离开父母,而一旦和父母住到一起,起初的感情还不如父母对待隔壁家孩子。
  作者没有提到是否有兄弟姐妹,如果有兄弟姐妹而其他兄弟姐妹又是与父母住一起的,又会有嫡系部队和地方部队的差别,孩子对这些特别敏感,可能会拼死力争一些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的东西,在成年人看来,是不可救药的。
  反正,与父母住一起后,开始一段时间如果没有开个好头,以后就容易进入恶性循环。如果家长正好教子情绪比较高,以龙子凤女的标准去框孩子,孩子挨打基本不可免。

  所以,孩子最好由父母一直带。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6-12-4 21:07
原帖由 天堑变通途 于 2006-12-4 19:04 发表
袋子说得很好啊,不要臆测.

当年俺的父亲给俺一砖头,俺当时感觉是屈辱,后来慢慢明白那是恨铁不成钢的一个情绪化的举动,自然俺成年后不再喋喋不休那一砖头的感受,而去思考今后如何非情绪化地表达对孩子 ...


找到了天堑现在爱拍砖的原因。

只是一砖头,才成年后“慢慢地明白”,不再“喋喋不休”。如果“有事三扁担”,“没事扁担三”,想想孩子的受伤会有多大。

这一贴是个个案,但让做家长的警醒!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6-12-4 21:37
我感觉帖子写的也许是事实,但写贴的一定在小学表现非常差,就是一块标准的朽木,父母就是在恨铁不成钢的情况下才打骂他的,其实他根本不笨,就是老不争气,他成绩好了父母不就不再打他了?我家大儿子因为学习没少挨打,我甚至都能理解为什么有的父母会把孩子活活打死了,如果我儿子摊上个火爆又要强的父母,估计也没命了。现在基本不打了,一怕打出毛病来,二是人家爱因斯坦小时候老师也怀疑智商有问题的,不也成大才了?他以后能养活自己就行了,成不成龙都无所谓了
作者: 柔光宝宝    时间: 2006-12-4 23:20
这个贴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至少文学城子女教育论坛的大多数读者都是相信的。作者也是我敬佩的人。
作者: 天堑变通途    时间: 2006-12-5 00:09
原帖由 柔光宝宝 于 2006-12-4 23:20 发表
这个贴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至少文学城子女教育论坛的大多数读者都是相信的。作者也是我敬佩的人。

哦,凭什么要相信"贴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不会因为作者是宝宝敬佩的人这一个原因吧

俺很奇怪他的父母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的子女 俺愚钝得很,原因给一个先,俺再重新拜读宝宝敬佩的人的被虐自传
作者: 柔光宝宝    时间: 2006-12-5 01:57
标题: 回复 #20 天堑变通途 的帖子
不是因为这篇自传我才敬佩他。他后来继续在文学城发表文章,不仅限于对自己的过去,更多的是对于子女教育和社会的看法,比较客观冷静,参与论坛讨论有理有据不卑不亢,文笔还很好。。
至于为什么父母会虐待子女,这实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社会背景,文化传统,到个人素养和精神状态,不一而足。。。
我小时候也挨打,不是经常,也是不少次。我反正至今也不明白,自己过去是那么乖的一个孩子好学生,怎么还会挨打。对于父母,我也不追究了。只要自己不再犯我父母的错误就好。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5 08:00
楼主用一生的时间对抗父母给他的阴影,可见影响多大?!如果小孩能用这些能量去做事情,那小孩的成功会多多少呢?!
所以,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不能成为小孩的阻力,对小孩而言唯有激发和引导,是不会产生阻力的。
作者: 音乐战士    时间: 2006-12-5 09:22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可能有这样的.
作者: dawnch    时间: 2006-12-5 09:25
原帖由 天堑变通途 于 2006-12-4 13:14 发表
不明白这位老兄为何有这样的被虐待的童年,因为出离愤怒的原因,他忘记交代他的父母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就让俺开始怀疑他对子女今后会不会溺爱过度.因为从其被虐待的一些经过看,很多是当时父母因住房及 ...




作者说的事情是有可能的。

这是亲生后母现象。一般是指孩子幼小的时候与父母长期分离,重聚后又没有注意培养感情,导致了虽是亲生,但感情质量却和继、后的一样。

这种情况在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他们的子女那里常见。一生下孩子就为了革命工作把孩子放在老乡家里,等条件合适了再把孩子接回身边。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6-12-5 09:33
原帖由 柔光宝宝 于 2006-12-4 23:20 发表
这个贴的内容是真实可信的,至少文学城子女教育论坛的大多数读者都是相信的。作者也是我敬佩的人。

我不敬佩写贴的人。因为他没把父母送他到乡下的原因说出来,也没说他小学表现怎么样。就算父母对他狠了些,他有今天的一切还是他父母的狠得来的。他只看到别人的坏处,看不到别人的好处,自身的性格就有问题,当然他这个性格的形成,也是他父母教育失败的结果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5 09:50
原帖由 tianqunping 于 2006-12-5 09:33 发表

我不敬佩写贴的人。因为他没把父母送他到乡下的原因说出来,也没说他小学表现怎么样。就算父母对他狠了些,他有今天的一切还是他父母的狠得来的。他只看到别人的坏处,看不到别人的好处,自身的性格就有问题, ...

那对于你呢?不能够宽容对待别人,又怎么让别人敬佩呢?!
当一个人面对生命危险的时候,采取一切办法自卫一样,当作者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了无比的践踏,他只能用尽力量去维护,他将要用一生来修复那伤害,你还想他能有多余的力量来考虑方方面面吗?!就象重病的病人,你还要求他跑和跳一样,你的要求太过份了。

他有今天的一切还是他父母的狠得来的。居然说出这种没理性没逻辑的话!!那你就这么狠的对待你的小孩得了。

他有今天是他自己努力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5 09:55 编辑 ]
作者: 刘伶    时间: 2006-12-5 09:53
标题: 再转: 全球虐童暴行,无国家清白!
http://www.jxnews.com.cn 2006-10-13 10:04  


  学校体罚、强迫卖淫、强奸……

  10月11日,联合国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揭露,上述虐待儿童的可怕画面在世界每个角落都存在。

  没点名保护不力国家

  据英国《独立报》报道,这份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4年前下令起草的报告说,国际儿童人权公约完全未能保护儿童这一最脆弱的社会群体。

  报告指出,也许发展中国家虐待儿童的现象最为恶劣,但没有一个国家在这方面是清白无辜的。

  不过,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发表的这份报告手下留情,没有点出保护儿童最为不力的国家名字。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路易丝·阿伯女士说,这份报告向人们揭示了一件全球性丑闻。她表示:“沉默的幕帐掩盖着针对儿童的暴力,但虐待普遍存在,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忽视这种现象,没有一个社会可以宣称没有这种现象。”

  联合国报告发现,在世界各地,针对儿童的暴力多被看作正常现象,至少在106个国家依然允许学校体罚学生,致使10亿儿童仍生活在视殴打学生为合法的国度里。

  本应是温暖港湾的家庭也并非风平浪静,每年多达2.75亿孩子遭遇家庭暴力的惊涛骇浪。80%到93%的儿童在家中遭到过体罚,1/3的儿童遭到器具的殴打。

  一名亚洲儿童在接受采访时说出了孩子们的心声:“我喜欢妈妈用她的双手抱着我,照顾我,但我讨厌她用这双手打我。”

  “暴力行为无一正当”

  报告作者皮涅罗指出,报告要传达的“核心信息”,就是“针对儿童的暴力无一正当,皆可预防,不应该对此再找借口”。他建议采取紧急措施,促使各国政府确保儿童得到像公民一样的全部待遇,而不是被他们的家人视为财产。

  皮涅罗在调查中吃惊地发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全世界每年有5.3万儿童惨遭谋杀。而在低收入国家,未成年人的谋杀率是发达国家的两倍。

  伸向儿童的暴力之手不仅仅来自犯罪分子和家庭,有的还来自政府。位于英国的“拯救儿童”慈善组织协助了这次调查。该组织在10月11日披露,全世界有100多万儿童被关押,其中90%罪行轻微。

  报告突出反映了监狱、医院和孤儿院中存在的暴力问题及其中广泛存在的环境肮脏问题。一名少年犯对调查者说:“有时候在监狱呆一天如同过一年,但10天过后,你就习惯了,就不再痛哭了。”

  有77个国家批准对少年犯予以暴力惩罚,包括处决、鞭打、石击,某些国家甚至存在截肢刑罚。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6-12-5 09:53
原帖由柔光宝宝 于 2006-12-5 01:57 发表
不是因为这篇自传我才敬佩他。他后来继续在文学城发表文章,不仅限于对自己的过去,更多的是对于子女教育和社会的看法,比较客观冷静,参与论坛讨论有理有据不卑不亢,文笔还很好。。
至于为什么父母会虐待 ...


  我只看了这篇文章就敬佩他。

  一个从恶劣环境中长大的孩子,甚至有轻微心理疾患的孩子,一个有才的孩子,长大后能够正确对待这一切。
  佩服他,咀嚼生活的种种苦难之后,吐出漫天彩云而不是冰霜雨雪。
  他还没有正式上战场就被内部肃反,他是从生活战场上下来的一名伤痕累累的战士。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5 10:00
原帖由 hq1966 于 2006-12-5 09:53 发表


  我只看了这篇文章就敬佩他。

  一个从恶劣环境中长大的孩子,甚至有轻微心理疾患的孩子,一个有才的孩子,长大后能够正确对待这一切。
 佩服他,咀嚼生活的种种苦难之后,吐出漫天彩云而不是冰霜雨雪。
  他还没有正式上战场就被内部肃反,他是从生活战场上下来的一名伤痕累累的战士

佩服,说得这么精炼!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5 10:02 编辑 ]
作者: tianqunping    时间: 2006-12-5 10:05
两个人吵架,我们只听了一个说自己如何如何有理,就断定此人百分之百的理,不是可笑么
他的父母故意送他到一个有肺炎的人那儿让他得病么?他的父母为什么还接他回去上学?如果父母是存心要残害他,扔他到山沟里喂狼算了

[ 本帖最后由 tianqunping 于 2006-12-5 10:15 编辑 ]
作者: 刘伶    时间: 2006-12-5 10:08
如果要举例, 比作者悲惨得多的报道比比皆是, 我已不愿也不敢引用......

只希望父母亲在怒火熊熊燃烧的时候, 记住对方是一个深爱着你,你也深爱的人, 你那发泄怒火的方式真的会影响他(她)的一生.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5 10:09
原帖由 tianqunping 于 2006-12-5 10:05 发表
两个人吵架,我们只听了一个说自己如何如何有理,就断定此人百分之百的理,不是可笑么

他是在吵架吗?!父母和小孩之间能平等的吵架吗?!你面对社会那么多的不公平,你去吵吵看看,我看你能不能得回公平来,得来公平你会为此付出多少精力?!皇帝和臣子,你去讲讲公平看?!

你幸福就不要在这里参和了!!说些让人伤口更痛的话。

[ 本帖最后由 susan_1201 于 2006-12-5 10:21 编辑 ]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1:51
看到上面文章,以及大家的讨论。觉得主要是大家对那个年代不太了解呢。

其实楼主的故事,在那个年代是非常正常的。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太多了。

普通家庭也就罢了,对于那些革命者,最先要革掉的就是自己的亲情,因为那是资产阶级的东西。

50年代的革命者们,他们可以对别人的孩子无比的温暖。但是对自己的孩子却是毫不留情的。

困难时期,他们吃着国家的小灶,却让自己的孩子在那里挨饿,对他们来说那是大是大非原则问题。

昨天看某个人的帖子,说50年代如何如何好,那确实是没经历过呢,只是在书本上看来的。要说好,还是现在最好呢。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6-12-5 12:24
除了老虫说的“亲生后母”,和人真好说50年代的“老一辈革命者”,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人,所谓精神不健全者:他们在外面可能和颜悦色,低眉顺眼,亲善友好,但在家里却性格暴怒乖戾,把对生活的不满、工作的压力和对所有事情的苛求把发泄在儿女和家人身上。

有的酗酒,洒后所有怨恨和不满膨胀一种邪恶的杀气,这股杀气砍不了别人,只指向自己的亲人、孩子或LP,所谓的家庭暴力和虐待事件的发生。所以说,做父母要有“资格审查”的,精神上应该自理,万不能拿孩子做出气筒。
作者: jiahui    时间: 2006-12-5 14:22
标题: 讨论帖子是否夸张什么的
其实不是很重要,大部分这里的家长也万不能走到那个极端去,但是,我们真的应该想明白,不要往那个方向挪过去,哪怕是一小步!
我的经历告诉我,这样的事情是可能的,小时候,我隔壁邻居,平时看上去都很慈善的,男的还擅长讲故事,夏天乘凉的时候,小朋友都围到他们家门前听他讲水浒什么的,虽然他一律讲成“桃盖”。他们家有三个儿子,经常被吊起来打,久了,我们邻居都能根据哭叫的声响来判断是哪个儿子在遭罪!后来其实儿子的个子都比老子大了,但还是被打。我妈妈是老师,开始老去劝,后来怕邻居不愉快,脸皮薄,不去了。夫妇俩真的可以算是勤劳善良,他们还在我们门前的空地盖了一整间水磨石地板的房子,那时候我和弟弟好羡慕的。我现在知道了,这对夫妇对家庭和孩子有责任,但是,没有爱!
后来,大儿子在做船工的时候,路过运河某个乡村,同一年纪比他大好多的寡妇好上了,为此又被爸妈打,打完了他义无返顾地去了。两个小儿子倒还都好,读了大专,有体面的工作,过着平凡的没有大动静的日子。我们搬家后,不知道他们以后的故事,但当时妈妈老拿他们家的事情教育我们,说那两夫妇是因为没有文化才这样打孩子,大儿子不爱学习,没有文化;两个小儿子很喜欢读书的,所以总算比父母都出息。
作者: ej2006    时间: 2006-12-5 15:14
  大儿子也好,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人,比他年纪大的老婆挑起了妻子与母亲双重重担。

作者: 行至水穷处    时间: 2006-12-5 15:17
标题: 帖子的真实性与否似乎不是最重要的?
亲情缺失在老革命年代比较缺失,家庭暴力的存在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关键问题,我想,家庭暴力我们当然要抨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写帖的人,已经成长,比较有见地了,也来思考自己孩子的教育了,本来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可是在对待父母的问题上,我们即使不能要求他对父母一点怨愤没有,可是这种怨毒和自己的一生得失都归咎在父母身上的态度,我们是否要去赞成呢?
    我们都不是道德或者法律专家,暂时不用去评价父母的好坏,也不必拘泥于诸如肺结核或者寄养这些细节的是否恰当,比如我小时候因为奶奶不大懂整天给爱生病的我打抗生素结果我牙齿巨差,那我就应该抹杀奶奶对我的抚养,去怨恨她么?类比也许不恰当,但是我想说的是,既然写帖的人已经走过来了,也似乎是个知识分子了,那么父母就真的一无是处,比如没有父母,哪来生命,比如没有父母,如何受的教育?再退一万步,做另外一个不大恰当的比喻,疯娘这个小说我们很多人都看过,大家感动于精神病人对孩子仍然有爱,可以忽略她发病时的其他表现,可是对于偏执的这个帖子里的父母,难道就应该一面倒的认为父母给孩子的只有诅咒么?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5:21
  她说她尊崇卢梭。——卢梭就把自己的亲生孩子统统送给育婴堂,一个不要。

  从年轻时起,她就不是整天围着孩子,想着孩子的人。参加革命以后,她更认为:工作第一,革命第一,孩子是私事,是累赘。这从她的日记中能看出来。

  1945年11月25日

  过去我总认为奶孩子不是革命工作,为了工作,就应当把孩子给别人奶,自己腾出功夫来工作。后来看了聂荣臻同志的报告,说女同志是来杭鸡等,才转变一些。但还是轻奶孩子,重工作。今年有了孩子,自己就矛盾。是奶呢,还是不奶呢?原来还有些奶的意思,后来敌人投降了,自己想到解放区将多少倍的扩大,根据形势,干部用的更多,加上孩子很淘气,自己嫌麻烦,就决定了不奶。曾各处找奶母,但没找到。这时听说马同志不回十分区了,为了不愿把孩子丢得太远,这才自己奶着。开始想等到新工作岗位再找奶母,但以后十分区妇女部长给我写信,叫我千万自己奶孩子,她说她这次到冀中去开会才把思想整通。又加上十地委领导同志也叫我自己奶。杨英同志说自己养活一个孩子,至少可为革命服务20年,这是很伟大的工作呀。于是我才决定了自己奶。但是一阵阵,我还是有许多不良的思想使自己苦恼。尤其当孩子淘气或堕(缠)得自己不能动身时,就烦恼,生气,觉得冤枉……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5:22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大多数人都不像现在的父母那样关爱孩子,把孩子放在首位。那时人们都埋头工作,把工作当作生活中第一重要的事,孩子的事常常顾不上管。但像我母亲这样冷淡孩子,孩子病了也不在乎的却依旧是少数,并不常见。

  比如,我小时候患了肠粘连,肚子疼,疼得我满地打滚,吃什么吐什么,母亲认为是虫子病,一直没当回事。保姆看我痛得难受,吃药也不管用,再三向她报告,她都说是虫子病,无动于衷,继续把我扔在东屋,任我疼得呻吟。几天过去,我已奄奄一息,眼看要不行了,她才让哥哥带我去看病。医生检查之后马上动手术,后来对家人说,我的肠子都黑了,胀得快要破裂,再晚就没救了……

  当动完肠粘连的大手术后,我肚上的伤口剩下一窟窿,迟迟不愈合,出院继续在家养病。一天因为点蜡烛玩火,烧着了窗户纸,窗户冒起了浓烟和火苗。我知道惹了大祸,又不敢说,怕挨打,躲到厨房。幸亏母亲发现冲过来,把火扑灭。之后她拿着鸡毛掸子狠狠抽我,连吼带骂,把我抽倒在地上。
  对一个6岁的弱小孩子,刚动完手术,腹部伤口还未痊愈,还缠着绷带,这么毒打,痛上加痛,让我的心灵受到极大伤害,终生难忘。我哭了很久,怀念从没有打过我的姑姑。怀念老家农村,那里虽然穷,却充满亲情。

[ 本帖最后由 人真好 于 2006-12-5 15:33 编辑 ]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5:31
  父亲浮肿了,他们买了不少高级糖、高级点心、高价营养品,但这些吃的都放在他们的屋,只供父母享用。他们出门就锁门,不容孩子染指。他们认为他们是老干部,有这待遇,他们比孩子重要,先顾他们要紧。现在老百姓都挨饿,你们小孩子也应该挨饿,如给你们吃了,就是搞特殊化。

  哥哥和我一样,回到家也吃不饱。他每次都主动交粮票,还带病帮父母干活,依旧老挨骂。他在清华大学饿昏过一次,回到家里也饿昏过一次。只有到姑姑家,才能吃顿饱饭。姑姑竟然还给过他粮票!跟父母一比,真让人感叹。

  父母什么时候给过我们粮票呢?从来没有。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5:40
  你说她不懂这些人情常理吗?她身在珠海,却能给北京老战友的孩子买坐月子用的尿布等。夏天,还能邀请他们小两口住到香山自己的小院。她还曾送给朱述新的爱人(我育才小学的同学)一件高级水貂皮大衣。可作为她自己的孩子们却从来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即使对她比较喜欢的两个女孩小胖、徐然,也没有送过这么贵重的衣服。徐然要她一个收音机,还得付给她钱。

  母亲有个女同事韩霭丽,1963年左右调到市文联工作。母亲见她总不穿袜子,以为她生活困难。一次开完会后,母亲悄悄把她拉到没人地方,塞给她几双袜子说:我给你带来几双袜子。

  不料这位女同志笑了,婉言谢绝;自己从小就不穿袜子,连冬天也不穿。

  弄得母亲有点尴尬,在文联传为笑谈。可大家都感到了母亲的善良,对同事有爱心。

  然而她对家里人,就另外一副面孔。小胖临死前一段,常常也没有袜子穿,大冬天光着脚板穿双棉鞋,她却没说给小胖几双袜子。

  在小胖的问题上,最能看出母亲的儿女情很淡。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5:41
  多年来,我常常思忖,为什么母亲对孩子缺少爱?

  除了战争年代,确实有顾不上的问题之外,恐怕与长期以来大批资产阶级人性论有关。五六十年代不提倡母性、母爱,人性被认为是一种资产阶级意识而大加讨伐。冰心就因为宣扬“母爱”而受到批判。全社会提倡为革命不讲亲情——亲不亲,阶级分。因而孩子揭发老子,亲属之间划清界限司空见惯。母亲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要背叛自己的阶级就要表现得更极端。那时儿女情长被认为是觉悟低,受到舆论的批判和嘲讽。毛主席的“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教导已深入骨髓和血液,结果就有母亲这样的革命者,认为应把革命、工作、他人放在首位,以为母爱越少越好,这才算觉悟高,思想好,对同事、熟人甚至陌生的外人都远比对自己的孩子关心和热情。外人不穿袜子都要帮忙,自己的孩子明显地遇害,却撒手不管。在单位里笑容可掬,回到家却动辄打骂孩子,冷漠粗暴,照顾粗疏——谓之曰:严格要求,不娇生惯养。
作者: 行至水穷处    时间: 2006-12-5 15:51
楼上这些引用的都是老鬼讲母亲杨沫的呢。老鬼怨恨母亲,可是从他写母亲,他就从母亲的阴影里走出来了。没有把人生的一切都归罪给母亲呀。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12-5 15:58
走出来的可以说说,那没有走出来的呢?需要和他较真吗?他需要的是宽容?!你给予了吗?

你较真有助于他走出来吗?!他和自己和父母斗已经够难的了,你还以为他过得太舒服了是吗?
作者: 人真好    时间: 2006-12-5 16:02
以上摘自老鬼的《母亲杨沫》一文。

我自己的父母就是那个年代过来的,家里的几个孩子或者上保育院、或者放回老家、或者放在保姆家里,等到我们有了孩子的时候才发现生过众多孩子的他们居然对养孩子一窍不通。

万幸的是,父母是心地善良的人,当孩子回到他们身边的时候,他们一如既往用他们宽容善良的心,教导我们成长。

当我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当我在孩子身上获得无尽的快乐的时候,回忆小时候,我所想到的却不是自己缺失了父母的爱,我遗憾的反倒是父母没有能如我一样,享受养育孩子的快乐呢。

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多带着孩子去看看他们,弥补他们的缺失呢。
作者: 飞天小猪    时间: 2006-12-5 16:02
原帖由 人真好 于 2006-12-5 15:40 发表
  你说她不懂这些人情常理吗?她身在珠海,却能给北京老战友的孩子买坐月子用的尿布等。夏天,还能邀请他们小两口住到香山自己的小院。她还曾送给朱述新的爱人(我育才小学的同学)一件高级水貂皮大衣。可作为 ...

。。。。。。。。。。。。。。。
老鬼?
作者: 天堑变通途    时间: 2006-12-7 06:13
原帖由 柔光宝宝 于 2006-12-5 01:57 发表
不是因为这篇自传我才敬佩他。他后来继续在文学城发表文章,不仅限于对自己的过去,更多的是对于子女教育和社会的看法,比较客观冷静,参与论坛讨论有理有据不卑不亢,文笔还很好。。
至于为什么父母会虐待 ...

看了宝宝的解释,俺想说的是俺扯淡从不看作者是什么人,他过去扯淡有多厉害.俺从来不被动地接受作者的扯淡,而要主动参与到作者的扯淡之中去,依俺这将近四十年的扯淡经历去和作者探讨一下他扯的什么淡.
楼主转的此文本人再次看后还是要说:排除其父母生理毛病以外来看,他对父母的打骂是不理解的,原因是父母及子之间没有沟通,以至于其成年后仍然无法领会其父母的生存环境和对他的打骂教育而用诅咒和虐待这样华丽的辞藻回报.所以罪不在打骂教育多么可恨
本人即使看了作者的现身说法仍然冥顽不化地认为:教育孩子不管是伸大拇指还是伸五指都不为过,只是要孩子明白父母为什么要伸大拇指或伸五指
作者: 谢榭你了    时间: 2006-12-8 00:37
家长制与虐待儿童——中国当代儿童权利评论之一任不寐

    返回历史深处寻找中国孩子的尸体是很难的。三国时期,中国三分之二的人口被杀害,中国历史对这段黑暗时期唯一的记忆就是罗冠中笔下那几个杀人动物。因此我们更不能指望这个民族的所谓“史官文化”愿意承载那些非正常死亡的儿童,一直到传教士来华,中国儿童悲惨的状况才慢慢引起关注。因此我们关于中国儿童权利的研究集中于当代,并先从家庭开始。本文所收集的案例大部分取自网络,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案例仅仅是实际发生案例中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孩子永远沉陷在时空的黑幕之中了。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每个孩子总是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也许,孩子们来错地方了,这里并不是他们自己的家,最多是“爸爸妈妈的家”。这个家对他来说是陌生的,啼哭是孩子们对这个世界的一种评价,它代表着不安和无助。
   
    孩子不是作为自己出生的,一开始,他们只是“父母的孩子”,其一切都依仗爸爸、妈妈,没有任何自己选择的余地。但是那两个高个子动物如何对待这可怜的小动物,却是可以选择的。有些小生命是爸爸妈妈亲手送进坟茔的,也许他们认为当初孩子来的时候,不需要征求其本人的意见,所以他们同样有权力把“自己的孩子” 捏成自己喜欢的形状,或者干脆赶出这个世界。
    一、虐杀
   
    小男孩黄洁森死了。那时候他9岁。不知道那一天天空是否很蓝,或者小鸡是否同样在窗户下啄着小虫子。他“被出生”在中国中山市一个叫张家边一村的小村子里。一天上午,黄洁森拿了爸爸妈妈的3元钱去上学,下午四时左右他回家了。妈妈像抓小鸡一样把他抓过来,捆绑在家中的门窗上。爸爸将一瓶煤油泼在他身上,妈妈拿着打火机在他面前咔咔地打着,也许仅仅是为了恐吓他。但是,火突然燃烧起来,黄洁森成了火人,爸爸妈妈连忙去解绳救他,然而他们忘记了捆绑的时候自己是非常认真的。一天后,黄洁森走了。黄洁森从这一天开始永远离开了爸爸妈妈,或者说,他终于回自己的家去了。
   
    钱比孩子重要。钱比孩子的尊严重要,甚至比生命重要。事实上,孩子死于一种生存理性,这种生存理性在我们这个民族是如此根深蒂固,宛如常识。据2000年 8月26日的《扬子晚报》报道:8月24日上午,徐州贾汪区一位12岁少年因被后母怀疑偷了家里的钱,横遭殴打、捆绑,痛苦无奈,服毒身亡。孩子自杀了,他杀死了自己,而那条原则仍然活着,等着下一次机会,等着用油腻的手卡住另一个弱小的灵魂。
   
    小女孩陈东梨死的时候7岁。她死于这样一种“原因”:她的啼哭声让父母烦躁而怒不可遏。
   
    她有一双像星星一样的眼睛,这双眼睛至今还在不解地从空中回望着这个世界。她降生在中国安徽蒙城县漆国镇。前一天晚上,她与妹妹发生吵闹,爸爸妈妈便用脚踢她,于是她哭了。她越哭,爸爸妈妈越生气,便不停地打她。旁观者说,为了制止她哭泣,“拷打”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在这段令人窒息的时间里,那个被称为妈妈的野兽还脱下鞋子,用鞋底敲小东梨的头部,这样一来,小女孩的哭声低了,她不可能是不想哭,而是不敢哭了,为了爸爸妈妈别再打她。她有很多恐惧、很多悲伤、很多痛苦,或者她连痛带怕晕过去了。第二天小东梨死了,她再也不会哭了,再也不会让爸爸妈妈生气了。但我仍然能看见她最后还是哭着走的,那一天空气中含满了泪水,拧一下,能落下雨来。
   
    这个孩子是在20世纪末一个平平淡淡的日子里死的,全世界的人们都在赶着跨世纪,没有人在乎这个小东西已经不在了。何况,每一个孩子的死亡都是个别现象,大多数孩子还活着,并似乎活得很好。
   
    然而,对于死去的孩子,对于5岁的小女孩龙生保来说,“个别”却成了“全部”,“个别现象”杀害了她“全部生命”,对于她来说,“大多数”是一个很特别的谎言,因其特别而极其残酷。人们为什么不从受害者的角度去理解历史呢?
   
    龙生保死于2000年7月26日。她的白骨埋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的某处杂草中。凶手是她的妈妈,这个做妈妈的女人叫韩海吉。7月26日上午,小龙生保跑到门外的巷道里与其他孩子玩耍,韩海吉喊叫多次,龙生保却没有回应。直到下午4时,龙生保仍未回家,韩海吉便出门寻找。在一个垃圾堆旁,见女儿满身衣服肮脏不堪,并拣食其他孩子掉在地上的馍馍渣,韩海吉当即恼羞成怒,朝女儿的右肋下就是一脚,将女儿踢倒在地。她还觉得不解恨,又气急败坏地将一长条铁凳砸在女儿的头上,然后拉着女儿边打边骂回到家里。最后龙生保因肝脏破裂死亡。小女孩的肝脏是被踢破的,也可能是被吓破的。如果真有来生,她还敢来这里吗,还敢来爸爸妈妈的家吗?因为孩子“调皮”而打死孩子的当然还有父亲,比如,2000年6月9日 广东顺德一位父亲李华通因为儿子调皮,就用竹棒将3岁的儿子头部打伤,儿子当时就休克,后来不治身亡。
   
    父母打孩子,往往是因为孩子“错”了。然而,这些高个子动物是否想过,对于孩子来说,他们根本不知道那是“错”。有的孩子被父母打死或害死,就连“错”也不存在,仅仅因为父母认为孩子是“属于”他(她)的,或者认为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父母可以因为任何不愉快的理由迁怒这只可怜的小猫,就好像自己的贫困和不幸是这小东西带来的似的。《检察日报》就刊登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母亲因为贫困,将鼠药溶入“乐百氏”饮料中;毒死了自己的双胞胎儿子。这个惨剧发生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一个破碎畸形的家庭中。这两个孩子分别叫陈圣烨和陈圣桐,死于2000年1月16日。他们才是一年级的小学生。
   
    2000年5月26日的《邯郸晚报》有这样一篇报道:“4岁男孩无故被亲爹踹死”。4月7日下午,广平县东张孟乡东张孟村村民薄增朝在邻居家喝酒喝得烂醉如泥。回家后,他从北屋拽出年仅4岁的儿子,使劲将其按倒在地,残忍地用脚朝其头部狠跺猛踢,当场致其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父亲是怎么回事?一言以蔽之,他不认为孩子也是人,孩子不过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器官,而且是像盲肠一样的器官。这个器官惟一的使用价值是在高兴的时候可以用来逗乐,在心烦的时候可以用来出气。
   
    为父母辩护的理论之二是:父母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这是人类众多貌似有理实则荒谬的谎言之一。这种“爱”实质上先是不承认孩子具有独立人格,不承认孩子的生命尊严来自上帝而不是来自父母。其次,管教孩子更多是出于一种隐蔽的权力意识,而绝非利他主义。总之通过对孩子实施暴力来“爱”孩子,这种理论无论如何都是可疑的。打孩子,没有任何道义上的合理性,如果道德伦理赋予这种成人暴政以合理性,那么这种道德伦理就是伪道德和假伦理。宽容孩子的缺点,这是人类的属性之一,换句话说,孩子有缺点才是天经地义的,而宽容孩子的缺点同样也是天经地义的。然而事实是,人类的历史正相反,孩子总是宽容父母的缺点。想想吧,在一个家庭里,父母总是对的,如果一天孩子和父母有100次分歧的话,最后有99次是孩子顺从了父母,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父母的意见不是出于自私,而总是接近真理。多么可怕、独断的爸爸妈妈啊。就说那个喝酒发疯的父亲吧,明明是他“错”了,孩子可以“管教”他吗?不行!我们听见全世界的人异口同声地回答不行。孩子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强权就是真理”的世界里。这个世界的基本原则和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惟一的区别是,在人类社会,欺负幼儿被说成是为了“爱”,而在动物世界,老虎扑倒小羊承认自己是出于饥饿。
   
    就是这个自私的“爱”杀害了孩子,在现代社会,这种畸形的爱往往和孩子“不好好读书”有关。我们看看这样一条消息:2000年 9月7日上午,广东省阳春市一位少年因为不愿读书而被其母活活吊死。死者是一个13岁的男孩儿,阳春市三甲镇人。平时他的妈妈因他的学习成绩不好就经常打骂他,甚至捆绑,不给饭吃。9月1日,这个孩子被妈妈送到春城某小学读书,但他不愿读书,当天下午就偷偷跑回三甲镇。他的妈妈很生气,6日一早就到三甲将他带回春城,对他又打又骂,不给饭吃。至当晚8时30分,这位母亲用铁链和铁丝捆绑黄双手吊在屋梁上(脚可触地)。第二天早上6时许,孩子哀求妈妈说,自己不行了,请将他放下,但妈妈不予理睬。7时许,妈妈买菜回来,发现孩子情况不妙,即送中医院抢救,但是来不及了,这个不幸的孩子死于送往医院的路上。
   
    让我们再来看看一些类似的案例。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00年4月8日北京市小学生王闯因未完成作业,也被其母毒打近8小时,造成严重肾衰竭。 1999 年7 月7日,山东省宁阳县5岁女童陈莹“因写不好几个阿拉伯数字就被其母亲活活打死”(《羊城晚报》1999年10月9日)。1998年6月20日,昆明市某厂职工曹某因其子曹斌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而对儿子进行殴打。结果曹某不慎击中曹斌头部,致使儿子受伤昏迷,于次日早晨死亡。(《金融时报》)陕西省商州市杨峪河镇农民龙建涛离婚后,经人介绍于1999年7月和离婚妇女龙某再婚,龙某带着6岁的女儿龙月到龙建涛家生活。2000年6月19日晚,龙建涛在家教龙月识字,因龙月将字读错,龙建涛脾气大发,先后两次用脚猛踢龙月胸部和腹部,将龙月踢倒在地。龙月头部撞在缝纫机皮带轮支架上,当即口吐白沫,呼吸困难,脸呈青紫,不久后死亡。(《沈阳日报》)
   
    都是因为望子成龙光宗耀祖,都是为了孩子有出息,以及因为社会制度的缺陷等等等等,——人们可以为这些暴力事件的发生找到无数理由。然而,这些理由真的能够成为理由吗?首先,这些父母真是为了孩子吗?其次,为了孩子就一定要动以拳脚吗?最后,当然社会有责任,但是这个社会不正是由众多父母们营造出来的吗?
   
    二、小囚徒
   
    康康还不到3岁。小屋是他的“家”的一部分,湖北汉口市一间低矮、臊臭、黑暗、没有窗户的小房子。他在这里已经被绳索“拴养”了半年之久了。他光赤的小脚站在阴湿的泥土里,脸上露出无助的表情,就像一棵被随便栽在地里的土豆,它可以得到一丝维持活命的浇灌,目的是让它长出主人喜欢的果实。那个像种土豆一样把这个孩子种在这里的“主人”是谁?是“生他养他”的妈妈。
   
    2000年11月7日凌晨7时许,《华商报》的记者走进了位于汉口操场街长航宿舍72号楼墙根的一间低矮的小房。在微弱的光线中,记者看到一个3岁左右的男孩小康康,“他上身套了件红色旧童装,下身赤裸,赤脚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手里捏着一条脏裤子”。“孩子细弱的脖子上,赫然套着根小指粗的麻绳。麻绳不到1米长,一端套在男孩的脖子上,另一端牢牢系在一根铁铸下水管上。墙脚有张窄小的木床,上面堆裹的被褥棉絮外露,已经辨不出颜色。”记者告诉人们:“康康才2岁8个月,半年前开始,就被日日夜夜系在这里,大小便只能撒在地上。他在地上站累了,就自己爬上小床睡,睡够了再下地站着,有时半夜里,光着脚一站就是几个小时......”

    康康的爸爸曾入狱服刑,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妈妈王丽与一位姓满的男人同居了,虽然满先生承认自己是康康的继父,但是却和王丽“合作”将康康拴养起来。为什么呢?也许这样一来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这里面的道理正如一个正在喝酒的牧人讨厌一只总是顶门的山羊一样,如果这牧人恰好正在和女人做爱,那更显示出这样做是“完全有理由”的。据说,在街邻的劝说下,王丽与满先生已经将康康颈上的麻绳解开了,但是由于拴捆时间太长,绳子无法解开,最后是用剪刀才剪开的。
   
    康康被“释放“了,但人们有理由担心,“刑期”并没有结束。他一出生就被认为是有罪的,他无权为自己辩护。他惟一被允许或能够发出的抗议是:妈妈,我怕……
   
    就像所有伪善的司法制度总是用“为了教育好犯人”这个逻辑为自己的野蛮酷刑辩护一样,一些家长也援用同样的理由来解释对孩子的囚禁。在广州中心荔湾广场一侧的快餐店内,一位年仅7岁的男孩也被一根铁链锁在一个角落里,铁链的一头锁在窗棂上,一头栓住男孩的脚踝。家长的解释是:放假了,生怕孩子出去学坏了,实在不知怎么办,所以才把儿子锁在家里。(《北京青年报》2000年7月24日)这种解释肯定会让陈艳平的父母竖起大拇指,因为陈艳平患了间歇性精神病,父母把她“禁闭”起来更加“理由充分”得“不证自明”。
   
    禁闭陈艳平的不再是密封的小屋或地下室,而是一个铁笼。在2000年9月底这一暴行被媒体揭露出来以前,陈艳平被其母关进铁笼长达两年多,备受折磨。陈艳平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是她仍然是父母的孩子。陈艳平17岁,湖南省祁阳县人。1984年她报考大学因6分之差而名落孙山,她承受不了这个打击而有点精神恍惚,后来发展到间歇性精神病。陈艳平的母亲李莲香花了200元钱买了一个长1.72米、高0.62米的铁笼,于1998年7月,将陈艳平强行关入铁笼。身高1米62的她在只能躺、不能坐的铁笼里度过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时光。两年中她没洗过脸,没换过衣服。当被解救出来时,陈艳平还始终保持蜷着的姿势。医生说她下肢肌肉已萎缩,膝关节不能伸直。(《湖南电视台》)
   
    下面是《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道,题目是《虐童:6岁男童被养母关在厕所三个月》。
   
    年仅6岁的吴鸿源,被狠心的养母禁锢在不足1平方米的厕所里,时间长达3个多月,过着衣不蔽体、半饥半饱、暗无天日的生活。记者所描写的“厕所惨况”是:地上屎尿横流,被禁闭的男童蜷缩在厕所一角,仅穿上衣,赤裸下身,留着长发,浑身屎迹斑斑。其养父母不定时送点速食面或扔个面包、馒头给男童吃,附近住户们在更深夜静时常会听到男童发出的哭喊声。据初步检查,吴鸿源身体发育差,反应迟钝;左上肢活动受限,左肘关节僵硬,不能伸屈,左腕关节畸形,伸屈功能受限,背、臀部及双下肢呈大片淡红色皮疹;他的身体呈60度弯曲蜷缩,双腿不能正常伸屈,也无力站立。
   
    据说,“笼毙”是明末“暴徒”张献忠先生的发明,那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刑罚。张献忠先生已经死了几百年,然而现在看来,他可以不朽了,他真的要“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但是,孩子们似乎并不打算永远“生而不自由”。据2000年8月13日的《半岛都市报》报道,一个叫元元的7岁孩子把“非法拘禁”她的父亲送上了法庭。元元的父母离异了,她跟父亲一起生活。父亲王先生平时工作较忙,“为了避免女儿出现意外”,一直未将女儿送幼儿园,而是经常将她独自反锁在家中。元元到了上学年龄,父亲始终未给女儿办理入学手续。元元无法忍受这种孤独的生活,她渴望能够与其他小伙伴一样上学。最后母亲代理女儿起诉,并最终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的社会存在着触目惊心的非法关押和非法拘禁的人权事件,从无罪被囚的“小囚徒”的命运中,我们也看到,漠视人的基本尊严几乎来自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的灵魂,存在于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或者说,我们看到了文革法西斯主义的更深刻的心灵史和生理史。
    三、刑讯
   
    既然被当作小囚徒,根据同样的“司法精神”或同一个“法律文化”,对这个小囚徒实施“刑讯逼供”和“严刑拷打”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说,落后的刑罚体系总是重视人身刑特别是肉体刑的话,那么这一理论在虐待儿童这一问题上得到了充分的印证。也许近代以来法律文明的进步仅仅是成年社会的进步,肉体刑作为“习惯法”一直被完整保留在对孩子的“处罚”之中。换句话说,贝卡利亚以来的人道主义之光并没有同时照亮人类的童年。
   
    在黑暗的小屋子里失去人身自由的孩子说:“妈妈,我怕”。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孩子除了害怕以外,还有肉体的疼痛。“妈妈,我痛”,这疼痛仅仅是肉体的吗?为什么打孩子?普遍的理由是:因为孩子不和我“保持一致”。问题是,凭什么孩子要和你保持一致呢?
   
    王闯是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的一名8岁男童。2000年4月22日对他来说是一次孩子世界的“奥斯威辛”,这个日子完全有理由像“下关惨案”一样被历史铭记。遗憾的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历史仅仅是成人的历史。人类的历史真的很奇怪,几乎所有被称为历史事件的事件都是根据旁观者的感受,而不是根据受害者的感受来认定的——即使考虑受害者,也仅仅“照顾”他的政治身份或年龄特征。现在让我们把历史教科书放下,闭上眼睛,仔细设身处地地体会一下小王闯的内心感受吧。天啊,那个历史也叫历史吗?
   
    王闯2000年上小学二年级。4月12日,老师将王闯没有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通报给了他的“家长”。当天放学后,王闯在父亲的监督下,写完了当天的作业,正打算上床睡觉时,等在一旁的母亲一把将王闯拽到身边,一边大声训斥孩子,一边抄起一把带木柄的扫把,使劲地向孩子打去。王闯被打得跪在地上向母亲求饶,并保证今后会好好学习。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消除母亲的怒气,打骂从当天晚上9时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5时。直到孩子被打得站不住了,父亲才不顾一切地将孩子从棍棒下夺回来。遍体鳞伤的王闯被送进医院。在医院的病床上,小王闯的身上插着好几根管子,嘴里一个劲地说难受,他的下半身从臀部到小腿青紫色连成一片,脸上和身上还有多处伤痕。由于身上大面积皮下淤血,造成多个器官功能衰竭,其中尤以肾功能衰竭为严重,王闯现在无法正常排尿,生命危在旦夕。
   
    有这样一位母亲,这个母亲为了“惩罚”自己的亲生女儿,采取了一个狱卒对犯人所能采取的一切残酷手段。首先是限量供食和无休止的打骂,然后是用烧红的铁钎烙遍年仅9岁的女儿全身;更令人发指的是,还用削尖的扫柄狠戳女儿下阴。女儿,像天使一样的名字,却被用地狱一般的手段所摧残。女儿,一个体无完肤、下身溃烂发臭、生命危在旦夕的女儿……
   
    2000年5月14日是母亲节。某报记者接到举报电话来到贵州省仁怀市岗镇街119号。这是一个叫人心里发酸的家:屋子小而黑暗,几件简单的家具破烂不堪,乱七八糟地堆放着。这个家住着祖孙俩——81岁的老人濮万珍和9岁的小女孩张园林。在小屋里,记者见到了蜷缩在一张破床上的小女孩张园林。一见面,就有一股恶臭薰过来,不得不叫人掩鼻,这臭味是从迷糊中的小园林身上散发出来的。小园林听见声音,醒过来了,她想爬起来,作了努力,但很快咧开嘴痛苦地发出了呻吟——她身上的伤使她无法动弹。闻讯赶来的邻居在小园林揪心的呻吟中脱开了小园林的衣服和裤子,女孩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皮肤,尽是烙伤、烫伤的新老痕迹,特别是下阴部分,几乎整个器官都已溃烂变形。
   
    小园林因是个女孩,刚出世才10天就遭父母遗弃,是善良的濮万珍老人抱养了她。她的父母——父亲洪顺敏和母亲刘科群——知道后对濮大娘说:“不准她姓洪,不准说她是我们的孩子”。濮大娘应允了,给孙女取名张园林。2000年农历正月间,濮大娘因年岁已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小园林太小,同样不能自理。濮大娘生怕带不好小园林,趁刘科群来家时求她把园林带回家。
    在中枢镇安居工程六号楼小园林父母的家里,小园林见到了父亲洪顺敏,但母亲对她说:“你叫他洪老师,我哩,你就叫我刘娘娘,叫错了,我就打死你。”第一次与洪顺敏全家在一起吃饭,小园林端着碗睁着那双清亮的大眼睛看洪顺敏,洪顺敏立刻给小园林两个耳光,说:“你这对牛卵子鼓着干啥,再看我就把它给你剜出来。”这是小园林第一次挨打。接下来的日子,刘科群对小园林的态度变本加厉。吃第二顿饭,小园林就再也没有和刘科群一家人围一张桌子了,而是被赶进卫生间里,每顿饭都在卫生间里吃,小园林在卫生间里吃了3个月的饭。从进入父母的家中那天算起,小园林仅仅吃过一顿饱饭——第一顿。之后每顿饭,刘科群给她限量半碗。9岁的孩子,一天只吃两半碗饭,小园林饿得直哭,3个多月下来,当初白白胖胖的她已变得皮包骨头。每天,刘科群夫妇俩一出门就把小园林反锁在屋里,开学了,小园林没有去读书,她想她的小朋友们,她没法见她们了,她只有哭。小园林的哭惹恼了刘科群,刘科群便狠狠地打小园林。有一次竟然把小园林的牙齿打落了3颗。小园林平均一天要挨揍一次。父母揍她的时候,捡什么家伙就用什么家伙,小园林的身上旧伤好了又添新伤,随时都伤痕累累。2000年5月6日下午,刘科群突然怪她偷了100元钱,便开始用残忍的手段折磨她。先用木方毒打全身,然后又找了一根长而细的铁钎在火炉里烧得通红,然后把小园林衣服裤子扒得精光,用火红的铁钎在小园林的背部、胸部、腰部、臀部等多处烙,在小园林撕心裂肺的求饶声中,她身上仍留下了十几条烙痕。烙了疤痕,小园林以为母亲不再折磨她了,谁知道,母亲竟用一根削得溜尖的扫柄狠狠地向她的阴道刺了进去,小园林惨叫一声,失去了知觉。”(2000年5月22日《遵义晚报》,记者:陈富强、沈仕卫、丁建中)
   
    我常常想,凶狠往往也是一种内疚,但是这种内疚很特别,它因内疚生气,但是却把气撒在受害者身上,仿佛是受害者导致了他的内疚。因此,内疚变成对受害者更强烈的或双重的恨。它打算用对受害者的毁灭性摧残来消灭对它的记忆。但是这显然是做不到的。在某种意义上,小园林就是这种变态仇恨的牺牲品。俄国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在《复活》中曾描述过这样的心理。一个人抛弃了自己的婴儿,他本来多少有良心的不安,他想忘掉这种事,但是他却无法忘记那个孩子,于是他就开始对孩子产生了恨,并可能因此再去毁灭孩子的存在。

   
    但是,有一种对孩子的伤害是无法说明的,那是一种“毫无根据和目的的残酷”。可能仅仅因为孩子弱小,就成为这种残酷最便利、最无风险的目标。
   
    10岁的毛毛,她的两条腿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烙印,创伤留下了层层叠叠的新疤旧疤。这是她的亲生母亲和继父一次次用烧红的火钳、火叉和煤饼一手“炮制” 的。这桩暴行发生在六安市顺河镇龙头村陈新庄。毛毛是母亲陈家银怀着7个月的身孕改嫁给吴可河后生下的女儿。当生母和继父又生下了一双儿女后,毛毛的悲惨命运开始了,她成了母亲的小丫环,她没有大名,没有入户,也没有上过一天学。她要烧锅、打猪草、带弟妹——最重要的“使用价值”是:她成了父母发泄愤怒的 “工具”。
   
    陈家银同样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狱卒”。比如,她“发明”一种新式“刑具”:当毛毛不听话或她看不顺眼的时候,她就拿根筷子绑上缝衣针猛扎毛毛的脸和背。1999年8月,毛毛放鸭子回家后,继父吴可河发现少了一只鸭子,不容分说,拿起烧红的火钳就烙在毛毛细嫩的腿上。陈家银在运用“炮烙”之刑方面比男人更“杰出”,更经常。烙孩子时,这两个纣王的后裔还不准孩子哭叫。毛毛怕极了,她逃跑了。在村窑厂窑洞里躲了3天,饿得不能动时幸被舅姥爷发现。(《江淮晨报》)
   
    毛毛活下来了。疤痕将和她一起活着。是的,毛毛成了“孤儿”。然而事实是,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她已经是孤儿了。她无缘无故地被带到这世上来,又无缘无故地成了孤儿。她能从此像小鸟一样远离无缘无故的伤害吗?
   
    小女孩王婧就是一只伤痕累累的小鸟。她的父亲和她的继母用绣花针,一针一针地在她的身体上刺了600多下。那是1999年,她9岁,是沈阳市怒江小学的学生。王婧的父母为什么这样狠心地打自己的孩子呢?“因为她未经父母同意,拿了抽屉里边的一块多钱。”又是钱惹的祸!钱,对于父母多么重要啊!几乎因同样的理由,福安市9岁的小女孩被妈妈剁掉了一截食指。那是1998年10月的一天,整个世界听见了孩子嘶声裂肺的喊叫了吗?我建议您,亲爱的读者,低下头咬住自己的手指,您就能听见孩子的哭声,当您无法用力的时候,那是小女孩在呼喊:妈妈,我痛……
   
    对孩子的伤害当然不仅仅是伤害他们的肉体,必然加诸他们的精神,何况那么多父母根本不承认孩子也有精神呢?他们认为“孩子的尊严”这个词就像“四方的足球”一样可笑。
   
    我不知道,下跪这种姿势是谁最早引入人类“文化”之中并且把它规定为对各种权力表示无条件服从的基本姿势的。这个人可以获得反人类罪一等奖。毫无疑问,下跪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而其中,孩子在父母面前下跪成为所有中国伦理千古不变的“绝对命令”,成为“亚洲价值观”的文化基础。这里实际上存在这样一个被认为是常识的公式:孩子,——已经等于下跪。
   
    武汉市新洲区刘集乡巴西村一年级小学生江南,现在就这样跪在了母亲的面前。为什么呢?这个刚满6岁的孩子,数学期中考试得了98分而不是100分,因此,妈妈要罚他跪20分钟。小江南说:“我数学本来可以考100分,由于考试慌张,将判断线条划歪了,老师扣了2分,只得了98分。”(2000年11月21 日 中国新闻社)
   
    妈妈没有长膝盖吗?或者,她对这个姿势太熟悉了。
   
    四、谁的“个别事件”
   
    肯定会有读者批评我说,你举的例子是个别的,因此不能得出普遍性的结论。世界上有更多的爸爸妈妈是伟大的,慈爱的。是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阳光就忘记了黑暗,而照亮黑暗才是人类的天赋义务。太阳发光是天经地义的,问题的实质是,我们还远远不是太阳。或者说,对孩子的爱是无限的,而我们所做的是极其有限的。父母对于孩子只有一种关系,就是爱,并且是单向的。只有单向的付出才是爱,爱即父母,父母即爱。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就像太阳和月亮的关系一样,太阳的责任是照耀,而不是期望月亮会先照耀自己。
   
    “个别事件”一向是汉语评论家的基本理论,但也是他们缺乏人道精神的主要见证。“个别事件”的论调在理性也是肤浅的,因为“大多情况”是不真的,没一个生命都存在于个别情况下,而不是大多情况下。问题还不仅仅如此,对于受害者,对于那个“个别人”,当你说他的苦难仅仅是个别情况,不是太无情太残忍了吗?如果受害者是您自己或和您有密切关系的人,您还是一个“个别主义者”吗?最后,如果每一苦难都被视为个别事件,那么苦难将普遍化。因此,我们的观点是,不要忘记每一件苦难,不要放过每一件罪恶。
   
    正是由于“个别事件”没有打动我们,2000年6月28日,一个5岁的女孩又被父母打死了。《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天坛医院急诊处看到了已被医生宣布死亡的 5岁女童于静。她两眼紧闭躺在医院的白色床单上,脸色紫红带着血迹,身上多处青紫,血痕累累。据后来赶来交押金的房主介绍,她以前没少见到孩子的父母毒打孩子,“把孩子的手绑着打,有时还拉到外面隐蔽的地方打,邻居们曾看到父亲在胡同里打孩子。那孩子挨打时从不吭声。”
    房东说,孩子的妈妈陈普珍经常打孩子,“有一次我实在瞧不过去了,跑过去给了她肩上两拳。我说,孩子有天大的错,也不能抽她大嘴巴。”陈普珍曾辩解说,打孩子是因为她在屋里大小便。邻居金先生对记者说:“那是打的。我和他们家住斜对面,每天他丈夫一出家门,她就开始打孩子,一天比一天打得厉害,估计于则信(孩子的父亲)差不多回来了,才不打了。这时孩子算是解放了。陈普珍打孩子可太狠了。”房东也直摇头说:“刚开始于则信还没怎么打孩子,也就这一两个月,他也动手打起来。开始时孩子还哭,后来就听不见哭声了,那肯定是不让哭。小孩眼光都是直的,那种天真劲儿一点都没有了。”
   
    我们看看记者和孩子母亲的一段对话: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打孩子呢?”
    陈普珍:“她手淫,特别严重,而且她不让我搂着睡,她喜欢让她爸爸搂着睡。”
    记者:“当天,你怎么意识到要带孩子去医院的?”
    陈普珍:“打完了,我给孩子洗了个澡,凉快凉快,发现她出虚汗,肚子痛,叫妈妈,妈妈……”(2000年7月5日《北京青年报》)
    看着小于静殷红的童衣,像一小缕微弱的火苗,她在无边的夜里燃烧,她把这黑暗烧了一个小洞,从这洞口望去,我们发现了一个丑恶而肮脏的世界。有时候,父母施于孩子的野蛮真的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这是来自2000年10月29日新浪网上的一则新闻。陕西长安县太乙宫镇农妇赵某,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年龄仅两岁半。2000年10月28日上午9时许,她与两个儿子在炕上嬉闹,赵某突然操起一把菜刀向大儿子的脖子砍去,随后又连砍数刀直到把儿子的头砍下来。赵某打开门,把儿子的头扔出灶房。跑到院子里,抱住大儿子的头,在断口处拼命吸起血来。据派出所所长靖民生讲,赵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本人患有贫血病。赵某迷信鬼神,说她前天晚上被一些怪梦缠住,梦中她已死去的父亲对她说,她是阴间的人,大儿子也是阴间的人,是恶鬼托生的,是来吸她血的。
   
    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野兽般的母亲因迷信而杀子可能是一个谎言,更可能是为了治病或激情杀人。如果我们分析的原因成立的话,她为什么不因同样的原因去杀害其他成人呢?(我并不是鼓励她去杀人)是否因为她觉得杀害“自己的孩子”更有“自然法”上的根据,或者这样做被反击的风险更小?我之所以引用这个例子,不仅是因为我是从被害的孩子的角度来记忆悲剧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因为杀人者的“特殊情况”而漠视这个小生命的价值,而且,我们通过这个极端事件进一步发现的是父母的儿童观的极端扭曲。


作者: 可人妈妈    时间: 2006-12-14 15:15
标题: 感叹
很多事情也许无所谓谁对谁错,或是外人无法评判谁对谁错
但是,伤害,恐怕是确实又真切的吧
作者: coolboy1    时间: 2006-12-14 16:39
太可怕了,不忍看下去!天下怎么会有那么多残忍的父母,败类呀!




欢迎光临 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http://www.xetj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