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old9jin超级斑竹: [打印本页]

作者: lc9193    时间: 2004-3-1 2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uijiu    时间: 2004-3-1 23:08
这个帖子是才看到的http://www.clickzones.com/kids/viewthread.php?tid=9324
http://www.clickzones.com/kids/viewthre...%C7%C9%F1%C8%AE重复了。原因有两个,其一,两个帖子不在同一板块,也不可能把整个论坛的帖子翻一遍,其二,主题名称不同,我在发贴前都有搜索过。没有重名才发的,想不到还是重了,因为不在BT区,我就没有办法处理了,其实类似这样的大家都可以举报。我接受举报批评。
请超版处理此贴。

另外说一下,以后发现重复的,在举报时请将两个帖子的链接贴上来,方便查找。谢谢》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3-1 23:22
引用:guijiu发表于2004-3-1 23:08:
这个帖子是才看到的http://www.clickzones.com/kids/viewthread.php?tid=9324
http://www.clickzones.com/kids/viewthre...%C7%C9%F1%C8%AE重复了 ...
1/俺在BZ发贴后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贴子还在首页时),因最近一直在清理自己发过的帖子,故马上搜索的一下,很容易就搜到了俺几天前转贴的相同主题.
2/因BZ是原创(俺认为是),故很善意的在BZ的主题下跟贴(附上了我的链接)提醒
3/俺立刻在俺发的主题下跟贴将BZ的主题链接,表示支持原创
4......一直没有得到BZ的只言片语的说明
BZ工作尽心尽责,没话可说/对自己发的东西更应尽心.因为您是BZ
<font color="Red">俺做为普通一兵,也在时刻提醒着自己......自律,自尊,自强
说的不对,做的不周之处..海涵[ Last edited by zhaoyuxuan on 2004-3-1 at 23:29 ]
作者: guijiu    时间: 2004-3-1 23:35
引用:zhaoyuxuan发表于2004-3-1 23:22:
1/俺在BZ发贴后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贴子还在首页时),因最近一直在清理自己发过的帖子,故马上搜索的一下,很容易就搜到了俺几天前转贴的相同主题.
2/因BZ是原创(俺认为是),故很善意的在BZ的主题下跟贴(附上了我的链 ...


sorry,一般影视区去的比较少,发贴也很少。发完后基本没有去看过,主要是在BT区看看。所以就没有在意。看来以后要多注意一下其他板块的帖子才行。

多谢监督。
作者: 江湖    时间: 2004-3-2 00:15
有一条亘古不变的守则:权力和义务对等
管理人员有权删贴就应该有义务被监督-------你们要求会员只通过短信申诉,可是想过没有:会员被删到回收站的帖子是在被示众,想自己处理都不成.谈什么平等?当然如果是恶意发贴另当别论-----俺就饶不过[ Last edited by zhaoyuxuan on 2004-3-2 at 13:10 ]
作者: lc9193    时间: 2004-3-2 0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ld9jin    时间: 2004-3-2 09:14
感谢你在此对本人提意见,既然你再三强调对事不对人,那我也就就事论事,对我删贴之事做一说明:
1、你昨天发的贴子显然就不符合你所说的:对事不对人。你在发贴中也没有指明具体哪个贴子是重复贴子,也就是说没有实质的投诉内容,(你也承认这是废贴)同时为了避免给别人再造成误解以及引发无谓的其他人的跟风起哄,所以我才决定将它删除。当然,删除该贴的同时没有通知你,这是我的失误,尽管论坛还没有规定每删除一个贴子都要通知原发贴者,但我想以后可以考虑是否制定该规矩。
2、如你所说,你的贴本来是针对guijiu斑竹的,而guijiu是BT区的版主,但你的贴子是发在建议要求区,所以我也有义务处理。
3、你说你得罪了很多斑竹,我想只要是按照版规发贴,版主是不会无缘无故删贴的。相反作为斑竹倒是会得罪很多会员,我想这是不可避免的。
4、关于你问过多长时间重复发贴算重复的贴子无人回复,或者是版主没及时见到这个贴子,或者这个问题本身就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需要各个版主在处理时根据情况自行斟酌,毕竟规定是死的,也不可能一刀切。不过有一条可以肯定,在同一个页面上是决不允许有相同的贴子出现。
5、不是说不可以提意见,当然也要请注意提意见的方式。只要是真诚的提出改进的意见,论坛的管理人员都是会虚心接受的。(对于借提意见之名扰乱论坛者、故意煽风点火以引起争端者则另当别论。)
6、对于广告贴,我参考了别的论坛的定义标准,也就是在本论坛中对其他某个网站作<font color="Maroon">整体链接(还有的论坛比较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链接,我想这是没有必要的),而不是根据该网站的质量好坏。当然,目师现在已经放宽限制,开设了专用的网站推荐区,允许推荐质量比较好的网站,以后再想发此类贴子可以到那里去。
7、最后再说明一点, 对不符合版规的贴子删贴(包括移动到回收站)不仅仅是版主的权利,也是版主的义务 。很多人说版主在删贴时没有通知,是不尊重会员的表现,那你有没有想过当你公然无视版规,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发贴子,又是不是对版主以及管理员的不尊重呢?远的不说,就说这个区明明早就设有投诉专用贴子,可是还有很多人为什么偏偏就不到专门的投诉专用贴中去投诉,而非要另开贴子呢?这也是我要锁定下面那个主题的原因之一吧。
作者: lc9193    时间: 2004-3-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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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wuwm    时间: 2004-3-2 12:06

作者: lc9193    时间: 2004-3-2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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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目师    时间: 2004-3-2 12:14
OK!都是为了论坛更好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这没问题吧。在论坛专长过程中是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的,如果多一份理解,多一点宽容,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定的规则肯定是要的,规则也将随着论坛的成长而不断修改、完善。我们这个论坛不是官方论坛,也非专业论坛,我想把它定位于一个“家”字-----------一个所有关心儿童教育的人所热爱的家。让我们多一份理解,多一点宽容,共同来维护这个家,象呵护一个新生命一样爱护她,她也才四个多月呢。谢谢各位的支持!
作者: lc9193    时间: 2004-3-2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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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9jin    时间: 2004-3-2 12:25
引用:目师发表于2004-3-2 12:14 PM:
OK!都是为了论坛更好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这没问题吧。在论坛专长过程中是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的,如果多一份理解,多一点宽容,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定的规则肯定是要的,规则也将随着 ...

目师说得好。

此事就到此结束吧,如我对帖子处理不当的地方,也请各位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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