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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学生未扎头发遭拒考跳湖自杀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6-7-3 15:24
标题: 【转帖】学生未扎头发遭拒考跳湖自杀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777/777630.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p align="center">花季少女就这样离开了人世<p style="TEXT-INDENT: 2em">学生未扎头发遭拒考跳湖自杀 被告教师庭审现场集体鼓掌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记者 王黎明 特约记者孟万成 李俊新 李望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观点支持:孙洪文律师“当我离开这世界时,请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 这是浙江温州市民吴立俊、吴芙蓉夫妇未满16岁的女儿吴雯雯的临终绝笔。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考,2006年1月16日,这位花季少女怀着对班主任老师的不满,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 悲痛远没有结束。 吴雯雯自杀后,家长要求校方承担相应责任得不到满足后,家长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起诉至温州市鹿城区法院。首次开庭,被告方教师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导致原告吴立俊情绪激动,拍案而起,引起法庭骚动,审判长被迫宣布休庭。 至今,吴雯雯仍一个人躺在寒冷的殡仪馆里。 事因:未扎头发遭拒考 花季少女殒命 吴雯雯是温州市第七中学初二(5)班的优秀学生,平时比较文静,性格比较内向。2005年10月,雯雯应班主任邱雪梅要求到其家补习数学,同时有十余位同学一起在邱雪梅家中补习,学费200元。邱雪梅多次向雯雯催要,雯雯说待考试结束到老师家拜年一起交时,邱雪梅显得很不高兴。 2006年1月16日13点05分,雯雯在家洗过头后由母亲吴芙蓉将她送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进考场时被邱雪梅拦住,要她把辫子扎好以后再进考场。雯雯到校外小店买了扎头绳扎好辫子再回到学校时,老师以其已超过1点30分为由拒让其进入考场。1点35分吴芙蓉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妈妈,老师不让我进去考试。”吴芙蓉放下电话,立刻赶到学校向门卫说明情况后进学校寻找,但找遍所有的考场,均不见雯雯的人影,找到邱雪梅询问,邱雪梅说:我叫吴雯雯去扎好辫子再来考试,但现在时间已经超过,不能入考了。吴芙蓉求邱雪梅说:我再去找雯雯,如果找到了请让她进去考试好吗?邱雪梅说:可以。但是,吴芙蓉一直没有找到爱女雯雯。 15点37分,邱雪梅打电话给雯雯的父亲吴立俊:“吴雯雯找到了吗?她今天没来考试,语文成绩是0分。我先提醒你。” 22点25分,因为一直找不到雯雯,吴立俊向警方报了警。凌晨时分,警方在九山湖发现了雯雯的尸体,并在其书包里发现了一封遗书。 那么,雯雯究竟为何会走上不归路?温七中大门口对面小店的一位50多岁大妈向记者证实,事发当日下午1时半左右,雯雯被拒考后曾在她店里打电话给妈妈哭诉:“老师不让我考试。”大妈还劝她:“你先去,老师不会不让你考,肯定会让你考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另一个细节:雯雯去校门口外另一家小店买头绳时,还顺带买了一条项链。小店的女老板说:雯雯经常逛她的小店,所以认识。16日下午,雯雯慌慌张张地来到小店,要了一根头绳,顺带把已经看好的项链也买了下来。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img1.qq.com/news/pics/777/777632.jpg"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p align="center"><font face="Verdana">亲人痛不欲生<p style="TEXT-INDENT: 2em">女老板说:“这么爱漂亮,应该不会去寻短见。”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可是,谁也没想到,她竟会以死抗争。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原告:校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公开道歉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雯雯自杀后,吴氏夫妇要求校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当地媒体公开道歉,校方提出可给家属补偿7万元,但家属必须承认吴雯雯之死属意外事故。双方协商不成,雯雯的父母吴立俊和吴芙蓉以温州第七中学和女儿班主任邱雪梅老师“非法剥夺考试权”、“管理不当”等为由,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女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0万元。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被告:不关学校事 诉讼请求驳回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被告律师在代理词中称,迟到多少时间取消考试资格,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完全是学校教育自主权的范畴。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依据获取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本案是一起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并无关联,学校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故而,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事实上,吴雯雯系因未找到考场认为迟到后离开学校。因此,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民事责任不符法律规定,应予以驳回。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庭审现场:老师击掌喝彩家长震怒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4月17日下午4时30分,法院进入辩论阶段,被告代理律师发言后,被告方来参加旁听的五六十名老师代表竟然集体热烈击掌喝彩。吴立俊顿时情绪激动起来,拍案而起:“我的女儿含冤而死,你们还这么高兴!良知何在?师德何存?”原告家属也纷纷起立表示不满。审判长被迫宣布休庭,并定于两天后再开庭。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据了解,当时庭审现场击掌喝彩的除了温七中的数十名教师外还包括该校部分领导。吴立俊告诉记者,他亲自看到该校副校长和校办主任等人也在击掌喝彩“大军”中,甚至温州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也在庭审现场并参与了击掌喝彩。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4月20日下午,法庭再次开审此案。庭审中,原告吴芙蓉一度情绪失控,悲伤痛哭,导致法庭再度休庭。随后,吴立俊当庭以状告温州市政府行政不作为案已被受理为由提出撤诉申请。合议庭经过紧急商议后宣布,等待行政诉讼结果,本案终止审理。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律师观点:规定不应成为漠视生命理由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本案是一起由传统教育模式及教师武断教育行为亲手导演的人间悲剧,而花季女孩吴雯雯无疑是这场人间悲剧中的牺牲品。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根据案情介绍,女孩参加期末考试步入考场,被班主任老师邱雪梅以头发松散为由阻拦,并要求其把头发扎好后再进行考试。女孩只好顺从班主任的指示去买头绳,待扎好头发回来后却延误了考试入场时间,老师又以超过考试入场时间为由拒绝其参加考试,于是才有了后来的女孩一时想不开、怀着对班主任老师的不满、投湖自尽的悲剧发生。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究其女孩自杀的外在因素主要是由于临进考场,不想被班主任老师仅以头发没有扎好为由拒绝入内,待头发扎好后又因为延误了考试时间再次遭到拒绝。老师的做法是否正当呢?显然,没有扎好头发就不让参加考试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是班主任老师的武断专横,不但不当,而且违法,她粗暴地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这一基本权利。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那是不是发生了老师及校方干涉女孩正常参加考试,就必然发生女孩自杀这一可悲后果呢?显然也不是,女孩的自杀有其自身的心理因素。这起事件凸显了我国当前学校及家长教育的盲区:只注重学历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生活及生存教育,教育出的学生必然是高分低能,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难以保护。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从以上情节分析,导致女孩自杀的原因除了其自身性格内向、心理脆弱、曲折感不强以外,作为教育方的温州市第七中学及其班主任老师邱雪梅也难逃其教育不当、管理失职甚至是教育武断专横之责。所以女孩家属在悲剧发生后要求校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固然不妥,但校方主张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更没有法律依据。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编辑感言: <p style="TEXT-INDENT: 2em"><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个如花的少女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这对学校、对老师,对家长、对同学乃至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沉痛,一个悲哀。然而,这场祸事的肇事者却竟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这些工程师们在法庭上的“掌声”更让人们愤怒。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这是我们教育事业的希望所在。同样,同情与宽容也应该是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要求。愿这“掌声”能警醒更多的麻木与良知…… 此帖由 小灰熊 在 2006-07-03 15:25 进行编辑...
作者: 八根儿    时间: 2006-7-3 17:19
冷血的za种们!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3 17:39
黑狗,白狼,眼镜蛇
作者: 大海天空    时间: 2006-7-3 20:35
我不想在这里骂人,只是同情那些可怜人~~~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3 22:51
社会需要公平公正,媒体永远不可以煽情来误导大众。这篇文章就是一个误导的典范。什么鼓掌庆贺,请注意,鼓掌庆贺的是法律的公正,而不是庆贺孩子的死亡,作为媒体要保持公正态度,而不是玩文字游戏,赚取眼球。一个女孩死了,大家都很伤心。可是追寻一下责任,是在于学校呢,还是在于家长。有人会说,一个头发问题,何必大题小做,让孩子进去不就没事情了么。可惜,规则不能代替情感,既然制定了规则,就必须严格遵守,无论大和小。按照国人的法则,则任何制度都为虚设。如果判了学校赔款又怎样?那今后学生迟到学校可不可以处罚,处罚了孩子自杀了,学校是否要赔偿最早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曾经发了帖子来讨论http://www.etjy.com/showthread.php?t=55599现在发在家长学校太合适了,尽管没有更多的资料,但我还是要追究女孩子父母的责任。孩子宁可自杀,也不与父母沟通,为什么?孩子为何如此脆弱,谁之过?“打电话给毫不知情的吴爸爸询问:吴雯雯找到了吗?她今天没来考试,语文成绩是0分,我先提醒你。吴爸爸说:女儿的事我不知道,你跟她妈妈联系。”这是什么样的父亲?孩子死了,不反思自己,首先想到的是打官司要钱!我不知道他们做父母的真正爱的是什么!新闻不是小说,新闻要的是客观和公正,哀哉,中国的媒体!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6-7-4 11:56
jerryhao+2006-07-03 22:51+pid897408-->引用: jerryhao @ 2006-07-03 22:51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7408">查看原帖[/url]  社会需要公平公正,媒体永远不可以煽情来误导大众。这篇文章就是一个误导的典范。什么鼓掌庆贺,请注意,鼓掌庆贺的是法律的公正,而不是庆贺孩子的死亡,作为媒体要保持公正态度,而不是玩文字游戏,赚取眼球。一个女孩死了,大家都很伤心。可是追寻一下责任,是在于学校呢,还是在于家长。有人会说,一个头发问题,何必大题小做,让孩子进去不就没事情了么。可惜,规则不能代替情感,既然制定了规则,就必须严格遵守,无论大和小。按照国人的法则,则任何制度都为虚设。如果判了学校赔款又怎样?那今后学生迟到学校可不可以处罚,处罚了孩子自杀了,学校是否要赔偿最早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曾经发了帖子来讨论<font size=\"\&quot;3\&quot;\">http://www.etjy.com/showthread.php?t=55599现在发在家长学校太合适了,尽管没有更多的资料,但我还是要追究女孩子父母的责任。孩子宁可自杀,也不与父母沟通,为什么?孩子为何如此脆弱,谁之过?“打电话给毫不知情的吴爸爸询问:吴雯雯找到了吗?她今天没来考试,语文成绩是0分,我先提醒你。吴爸爸说:女儿的事我不知道,你跟她妈妈联系。”这是什么样的父亲?孩子死了,不反思自己,首先想到的是打官司要钱!我不知道他们做父母的真正爱的是什么!新闻不是小说,新闻要的是客观和公正,哀哉,中国的媒体!
只能说你很幸运,因为死者是别人家的孩子,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愿类似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要落在你的头上,不然你那公正的形象会在瞬间毁掉。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4 12:06
我是做项目管理的,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说,问题要预防为主.这样的发生了,所以才有人骂老师冷血,如果没发生呢?仅从这个案例来说,老师是有责任,但主要的责任在哪里呢?我还是我那句话: 家长对小孩的教育质量负责,而不是学校和老师,学校和老师只对他们负责的教育过程的质量负责.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6-7-4 12:12
不管怎么说,不让这孩子进考场是导致她自杀的直接原因。先让死者安息后,再去扯皮吧。
作者: cherry991    时间: 2006-7-4 12:14
我刚好看了今天早上我们这里的报纸报道这个事件,我也很感慨,一个花一样的年龄就这样走了。想来这个事情肯定会争议的。我说说我的想法,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心理承受能力普遍小,我觉得这个事情家长,学校,老师都有责任,我们都应该好好想想。联想到昨天报上登的今年高考得0分提建议的女孩,这些都不是一个官司,或者三言两语就能说明问题的,但是,不管怎样,我们应该真正地把心放在关心,关注,关爱,理解孩子身上。最后我还想说的是关于教师的喝彩,我觉得即便是对法律的公正性的喝彩也不应该,因为法庭是一个严肃的地方,高声喧哗都不可以,这样可以吗?何况教育者更比常人懂得心理学,更应找更好的方式来表达,这样做合理吗?
作者: 八根儿    时间: 2006-7-4 12:14
这个社会的一切不幸,都来源于没有 人权!所以,学校可以制定侵权的规定、老师可以蔑视、侮辱学生,所以,学生没有尊严,缺少自信,所以,会有静坐、上访村等怪象,我们以及孩子,都不能算是完整的 人。。。此帖由 八根儿 在 2006-07-04 12:22 进行编辑...
作者: qyzhangli    时间: 2006-7-4 12:49
悲哀!!看后不知说什么好.......为一个花季的少女惋惜!为我们这些做父母的悲叹!我们的教育是为了什么??????父母为了孩子应该怎么做?教师为了学生应该怎样做?反思、自省......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吧!!不然说不定下一个孩子也许会是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4 13:03
仅就这件事来说,老师确实有错,也冷血,但是来这个论坛的的是家长.如果家长都不能正确的看待事物的全面,又如何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我们小时候,每年有有一次春游和秋游,可现在的孩子有吗?没有,因为出了任何的事情,家长都会推到学校那里,一切的一切都是学校的错,不是自己的错.我不是老师,甚至不尊敬老师,现在的老师也确实很差劲,前面我说过顺口溜:黑狗,白狼,眼镜蛇 是指什么,大家也应该很清楚.但是我还是那句话:家长对小孩的教育质量负责,而不是学校和老师,学校和老师只对他们负责的教育过程的质量负责.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4 13:14
小灰熊+2006-07-04 12:12+pid897615-->引用: 小灰熊 @ 2006-07-04 12:12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7615">查看原帖[/url]  不管怎么说,不让这孩子进考场是导致她自杀的直接原因。先让死者安息后,再去扯皮吧。
其实无论是否直接原因,只要他所做的合理,就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做个假设,一个学生如果因为考试不及格而自杀了,学校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那是否为了防止这个,今后老师们都要给学生及格呢?问题是目前的报纸基本就是一面之辞,我们无从得到客观的报道,我们也没必要去判断事情的对错,那是法院的事情。但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孩子的父母是不太合格的。我们知道哪个媒体是不公正的,哗众取宠的,就像前段时间,所谓一个老太太因为捡瓶子被拘留的消息一样,基本就是在误导大家的感情。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4 13:34
您还别说,文革过后不久有个小孩英语考试不及格,写了首打油诗就自杀了,如果是现在....那首诗我还记得,写得还不错:我是中国人,为何学英文.不学ABC,照样实现四个现代化
作者: susan_1201    时间: 2006-7-4 14:13
小灰熊,小孩死了是可惜\痛心,但是我们也看得出来她的承受能力、表达她自己思想和解决事情的能力太差了。不考虑这方面的因素而单方面指责学校,学校还能做什么?以她及相同类似能力差的孩子来标量一个老师或者学校这么一个大群体,那学校将什么也不能做,因为一句话可能引发某人的自杀或投诉。学校的标准应该是一般水平或者是稍高水平的。这就是为什么老师现在成为陕缝中人原因之一。正象Jerry所说的一样,应该指责还应该有她的父母,为什么没有教会小孩处理面对挫折?!换句话:你的小孩会不会做这样的事?!如果你说绝对不会,那就对了。如果说不敢肯定,那还需要增加小孩人生观之类的教育。此帖由 susan_1201 在 2006-07-04 14:14 进行编辑...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6-7-4 16:08
谁对谁错谁该负多少责任的事,让法官们去裁定吧。我只是做了个假设,假设我是这孩子的父母,孩子出了事,我会有什么反应,当我看到老师们鼓掌的时候,我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有一点我们得明白,我们做父母的,我们的孩子,都只是普通的人而已,都不是神,我们怎能保证自己的孩子将来不出一点差错?我们怎能保证自己孩子没一点情绪?我们又怎能保证孩子碰到任何困难都能应对自如?我们大人能做到吗?教育部的领导们说过学校只是教书的地方,不是育人的地方吗?他们敢说育人只是你们家长的事?就算学校只管学生的学习,那么我们的孩子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由父母们来教导他们?作为家长,我们为了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做过哪些有意义的事?孩子没时间休息、没时间聆听家长教导的时候,我们家长是怎么处理的?靠送礼、拉关系、走后门解决了问题吗?当我们都认为这孩子的死是父母的责任或者父母要负大多数责任的时候,作为孩子家长的你和我,但愿以此为戒,从此都能承担起育人的责任,不让孩子出任何差错,否则将来万一遭遇不幸,就只有坦然面对其他家长们象看待这可怜的孩子发出的关于对错和关于责任的言论了。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4 22:29
我知道你们为鼓掌这事情还在介意,其实如果单单看那文章的题目,相信没有一个家长不气愤的。一个女孩死了,老师们鼓掌庆贺,这就是那个记者要误导大家的实际上呢,这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那些老师要是为这个鼓掌应该是在半年前,而不是在法庭上。你已经换位为孩子的父母了,那可不可以在换位为那个学校的一位老师呢。如果你平白遭受冤屈,被别人在报纸上网络上指名道姓却无处申诉,当孩子的父母每天打着横幅在学校门口示威,以此来要挟学校,影响正常秩序。作为老师,你是否也有要自杀的想法呢。难道要等老师也受屈自杀后,我们各位卫道士再来谴责那对做父母的么?你换位了,你就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教师们会在律师念过辩护辞后集体鼓掌了。尽管这在另一个角度看似乎不尽人道,尽管这种鼓掌行为扰乱了法庭秩序。但我们还是能看出这些教师承受了多少压力和委屈。其实在网上还有很多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我们不妨多看看,而不是凭感情来说事情。“七中女生自杀案”家长与学校对簿公堂   温州都市报 吴智勇   2006-04-18    温七中女生吴雯雯跳河自杀一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报1月21日曾以《16岁女生意外别花季》予以报道),昨天,原告吴雯雯父母吴立俊和吴芙蓉诉被告温七中和班主任邱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一天时间的审理和调查,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在法庭上作了陈述,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昨天下午4时30分,法庭进入辩论阶段,被告代理律师发言后,庭内响起一阵掌声,吴立俊情绪有些激动,然后法庭一阵骚动。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定于本月20日下午继续开庭。           原告:女儿自杀与学校有关       原告吴文俊在诉状中称,原告之女吴雯雯是被告温七中初二(5)班的优秀学生,平时文静,性格比较内向。2005年10月间,原告之女应被告班主任邱某要求到其家进行课外补习教学。同时有十余位同学一起在邱家补习,每人交费200元。吴文俊认为因带有强迫性,故未交学费,准备期未考试后连同拜年费一起送上。当时邱某多次催问过原告,原告说待考试结束到邱家拜年一起交纳,邱显得很不高兴。       今年1月16日下午,吴雯雯在家洗过头发后由其母吴芙蓉送她去学校参加期末考试。当吴进考场时被邱某拦住,要她出去把辫子扎好,吴到校外小店买了发节,扎好辫子回来时,邱某以已超过时间为由,拒其入考场。下午1时30分,吴的母亲接到女儿电话,她一边哭一边说:“老师让我去扎辫子,不让我进去考试。”她叫女儿等着,自己马上赶来。等吴母赶到学校,已不见女儿的踪影。当吴芙蓉找到邱某询问,邱某说:我叫吴雯雯去扎好辫子再来考试,但现在时间已经超过,不能入考了。吴芙蓉对邱某说:我再去找吴雯雯,如果找到了请让她进去考试好吗?邱某说:可以。但是,原告吴芙蓉一直没有找到爱女吴雯雯。下午3点37分,邱某打电话给原告吴立俊:吴雯雯找到了吗?她今天没来考试,语文成绩是零分。我先提醒你。吴立俊叫来一些亲戚朋友一直找到晚上10时均没有找到爱女吴雯雯。晚上10时25分,原告报警。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警方在九山湖里发现了吴的尸体,并在其书包里发现了遗书。“当我离开这世界时,请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这是吴雯雯的绝笔。遗书没有提及轻生的原因。       原告要求法庭判令二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女儿死亡补偿费30万元,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10万元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       被告:学校和老师均没过错       被告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辩称,邱老师没有办过课外补习班。原告诉称的吴雯雯因“没扎辫子不让进考场和迟到没有超过15分钟不让进考场,被非法剥夺考试权”而轻生之说,与事实相悖。据公安部门取证,证人证实吴雯雯进错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试场时,邱老师只喊了一下吴雯雯名字,吴雯雯就离开了,且再没有回到该试场;自始至终也没有到她应去的初二(1)班试场;校门口热冷店的证人证实,给母亲打电话时头发仍是散着的,且只是担心试场找不到、考试要迟到。根本就不存在邱老师让扎辫子的事实和不与考试的事实。依“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对自己诉称事实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但遗憾的是,原告自始至终都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所谓“事实”。       原告诉称被告管理混乱、制度松散,因而认为被告存在过错,是不符合事实的。温七中是一所有着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学校,去年被评市级文明学校和市直属首批市级重点中学,不仅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还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考试制度方面,学校制定有规范的《考试规则》;在安全方面,学校配备有值班门卫,有效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内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当时,吴雯雯离开学校时,护卫经警已经阻止但无效,后已告知来校的吴雯雯母亲。       被告对吴雯雯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吴雯雯轻生发生在离校6小时以后,地点是在校外九山湖,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限于“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同时还明确规定对学生自杀、自伤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原告:不合理规章是导致吴自杀的主因       原告认为,温七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导致吴雯雯自杀的直接原因。在《温七中学生考试规则》的第一条中规定:“开考10分钟后进入考场都取消考试资格。”依照我国的考试惯例,一般正规考试都规定:“迟到30分钟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防范考试作弊。而被告的迟到10分钟就取消考试资格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宪法权利———受教育权,严重剥夺了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我国教育实践和考试惯例。       吴雯雯那天是满怀信心去学校参加考试,却因未扎辫子被邱某指责而耽误了考试时间。面对因缺考会导致这门功课为零分,按学校规定只要一门功课为零分,就不能升级,无助的她因此选择了跳湖自尽。       温七中管理不当间接导致了吴雯雯的自杀。从公安机关对学校门卫杨某的笔录中看到:1月16日下午1时40分许,杨某在发现吴雯雯不参加考试,从学校大门向外走时,只是简单询问,在没有得到吴任何答复的情况下而任由其离开学校不知去向,且事后没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因此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失职。       邱某应对吴雯雯的自杀承担相应责任。没有任何明文规定没有扎辫子就不让进考场,而且是在考试马上就要开始之时,邱某不顾学生的感受和无视可能产生的迟到缺考的严重后果。       被告: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被告律师在代理词中称,迟到多少时间取消考试资格,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完全是学校教育自主权的范畴。依据公安机关获取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本案是一起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并无关联,学校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故而,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所谓“吴雯雯进考场时被被告邱老师拦住,要她马上出去把辫子扎好以后再进来”的说法不能成立。吴雯雯不在初二(3)班参加考试,也即吴雯雯本来就不在邱老师监考的考场,邱老师不可能也无从以“已经超过1点30分”为由拒她入考场;从事实上看,当时在初二(3)班参加考试的证人周某、陆某证实,吴雯雯从后门路过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考场,知道自己进错考场,跑开后再未回到该教室。因此,根本不存在邱老师拒绝吴雯雯入考场的情况;从逻辑上分析:对于吴雯雯而言,既然此前已经知道自己不在邱老师监考的考场,即使要扎好辫子后再回到考场考试,也不会再要求进入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考场。因此从逻辑上根本不会存在“再回到学校被老师以已经超过1点30分为由被拒入考场”的情况;从情理上:吴雯雯不参加考试成绩就为零分,对身为班主任的邱老师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因此,邱老师不可能拒绝自己班的同学进入考场。原告称吴雯雯“扎好辫子再回到学校时被老师以已经超过1点30分为由被拒入考场”的说法漏洞百出,根本不符合事实,也不符逻辑,当然也不可能成立。事实上,吴雯雯系因未找到考场认为迟到后离开学校。因此,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民事责任不符法律规定,应予驳回。本报记者 吴智勇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4 22:34
其实我们大家都是做家长的,我也不是什么老师,我只是劝告大家,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让大家在心里枉然的填加仇恨,我们现在心里的仇恨难道还少么,有那些真正是值得的呢。我们的孩子都将上学,我们都要面对那些老师,尽管现在学校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大多数的老师们都像我一样,是一些敬业的、有爱心的、普普通通的好人。你们可以不喜欢现在的教育制度,但千万不要去丑化这些辛苦的教师们,毕竟我们这个坛子就有无数的敬业称职的教师呢。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6-7-4 22:52
jerryhao+2006-07-04 22:29+pid898294-->引用: jerryhao @ 2006-07-04 22:29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8294">查看原帖[/url]  我知道你们为鼓掌这事情还在介意,其实如果单单看那文章的题目,相信没有一个家长不气愤的。一个女孩死了,老师们鼓掌庆贺,这就是那个记者要误导大家的实际上呢,这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那些老师要是为这个鼓掌应该是在半年前,而不是在法庭上。你已经换位为孩子的父母了,那可不可以在换位为那个学校的一位老师呢。如果你平白遭受冤屈,被别人在报纸上网络上指名道姓却无处申诉,当孩子的父母每天打着横幅在学校门口示威,以此来要挟学校,影响正常秩序。作为老师,你是否也有要自杀的想法呢。难道要等老师也受屈自杀后,我们各位卫道士再来谴责那对做父母的么?你换位了,你就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教师们会在律师念过辩护辞后集体鼓掌了。尽管这在另一个角度看似乎不尽人道,尽管这种鼓掌行为扰乱了法庭秩序。但我们还是能看出这些教师承受了多少压力和委屈。其实在网上还有很多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我们不妨多看看,而不是凭感情来说事情。“七中女生自杀案”家长与学校对簿公堂   温州都市报 吴智勇   2006-04-18    温七中女生吴雯雯跳河自杀一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报1月21日曾以《16岁女生意外别花季》予以报道),昨天,原告吴雯雯父母吴立俊和吴芙蓉诉被告温七中和班主任邱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一天时间的审理和调查,原告和被告双方都在法庭上作了陈述,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昨天下午4时30分,法庭进入辩论阶段,被告代理律师发言后,庭内响起一阵掌声,吴立俊情绪有些激动,然后法庭一阵骚动。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定于本月20日下午继续开庭。           原告:女儿自杀与学校有关       原告吴文俊在诉状中称,原告之女吴雯雯是被告温七中初二(5)班的优秀学生,平时文静,性格比较内向。2005年10月间,原告之女应被告班主任邱某要求到其家进行课外补习教学。同时有十余位同学一起在邱家补习,每人交费200元。吴文俊认为因带有强迫性,故未交学费,准备期未考试后连同拜年费一起送上。当时邱某多次催问过原告,原告说待考试结束到邱家拜年一起交纳,邱显得很不高兴。       今年1月16日下午,吴雯雯在家洗过头发后由其母吴芙蓉送她去学校参加期末考试。当吴进考场时被邱某拦住,要她出去把辫子扎好,吴到校外小店买了发节,扎好辫子回来时,邱某以已超过时间为由,拒其入考场。下午1时30分,吴的母亲接到女儿电话,她一边哭一边说:“老师让我去扎辫子,不让我进去考试。”她叫女儿等着,自己马上赶来。等吴母赶到学校,已不见女儿的踪影。当吴芙蓉找到邱某询问,邱某说:我叫吴雯雯去扎好辫子再来考试,但现在时间已经超过,不能入考了。吴芙蓉对邱某说:我再去找吴雯雯,如果找到了请让她进去考试好吗?邱某说:可以。但是,原告吴芙蓉一直没有找到爱女吴雯雯。下午3点37分,邱某打电话给原告吴立俊:吴雯雯找到了吗?她今天没来考试,语文成绩是零分。我先提醒你。吴立俊叫来一些亲戚朋友一直找到晚上10时均没有找到爱女吴雯雯。晚上10时25分,原告报警。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警方在九山湖里发现了吴的尸体,并在其书包里发现了遗书。“当我离开这世界时,请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这是吴雯雯的绝笔。遗书没有提及轻生的原因。       原告要求法庭判令二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女儿死亡补偿费30万元,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10万元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       被告:学校和老师均没过错       被告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辩称,邱老师没有办过课外补习班。原告诉称的吴雯雯因“没扎辫子不让进考场和迟到没有超过15分钟不让进考场,被非法剥夺考试权”而轻生之说,与事实相悖。据公安部门取证,证人证实吴雯雯进错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试场时,邱老师只喊了一下吴雯雯名字,吴雯雯就离开了,且再没有回到该试场;自始至终也没有到她应去的初二(1)班试场;校门口热冷店的证人证实,给母亲打电话时头发仍是散着的,且只是担心试场找不到、考试要迟到。根本就不存在邱老师让扎辫子的事实和不与考试的事实。依“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对自己诉称事实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但遗憾的是,原告自始至终都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所谓“事实”。       原告诉称被告管理混乱、制度松散,因而认为被告存在过错,是不符合事实的。温七中是一所有着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学校,去年被评市级文明学校和市直属首批市级重点中学,不仅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还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在考试制度方面,学校制定有规范的《考试规则》;在安全方面,学校配备有值班门卫,有效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内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当时,吴雯雯离开学校时,护卫经警已经阻止但无效,后已告知来校的吴雯雯母亲。       被告对吴雯雯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吴雯雯轻生发生在离校6小时以后,地点是在校外九山湖,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限于“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同时还明确规定对学生自杀、自伤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原告:不合理规章是导致吴自杀的主因       原告认为,温七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导致吴雯雯自杀的直接原因。在《温七中学生考试规则》的第一条中规定:“开考10分钟后进入考场都取消考试资格。”依照我国的考试惯例,一般正规考试都规定:“迟到30分钟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防范考试作弊。而被告的迟到10分钟就取消考试资格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宪法权利———受教育权,严重剥夺了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我国教育实践和考试惯例。       吴雯雯那天是满怀信心去学校参加考试,却因未扎辫子被邱某指责而耽误了考试时间。面对因缺考会导致这门功课为零分,按学校规定只要一门功课为零分,就不能升级,无助的她因此选择了跳湖自尽。       温七中管理不当间接导致了吴雯雯的自杀。从公安机关对学校门卫杨某的笔录中看到:1月16日下午1时40分许,杨某在发现吴雯雯不参加考试,从学校大门向外走时,只是简单询问,在没有得到吴任何答复的情况下而任由其离开学校不知去向,且事后没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因此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上存在严重的失职。       邱某应对吴雯雯的自杀承担相应责任。没有任何明文规定没有扎辫子就不让进考场,而且是在考试马上就要开始之时,邱某不顾学生的感受和无视可能产生的迟到缺考的严重后果。       被告: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被告律师在代理词中称,迟到多少时间取消考试资格,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完全是学校教育自主权的范畴。依据公安机关获取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本案是一起校外学生自杀事件,与学校并无关联,学校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故而,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所谓“吴雯雯进考场时被被告邱老师拦住,要她马上出去把辫子扎好以后再进来”的说法不能成立。吴雯雯不在初二(3)班参加考试,也即吴雯雯本来就不在邱老师监考的考场,邱老师不可能也无从以“已经超过1点30分”为由拒她入考场;从事实上看,当时在初二(3)班参加考试的证人周某、陆某证实,吴雯雯从后门路过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考场,知道自己进错考场,跑开后再未回到该教室。因此,根本不存在邱老师拒绝吴雯雯入考场的情况;从逻辑上分析:对于吴雯雯而言,既然此前已经知道自己不在邱老师监考的考场,即使要扎好辫子后再回到考场考试,也不会再要求进入邱老师监考的初二(3)班考场。因此从逻辑上根本不会存在“再回到学校被老师以已经超过1点30分为由被拒入考场”的情况;从情理上:吴雯雯不参加考试成绩就为零分,对身为班主任的邱老师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因此,邱老师不可能拒绝自己班的同学进入考场。原告称吴雯雯“扎好辫子再回到学校时被老师以已经超过1点30分为由被拒入考场”的说法漏洞百出,根本不符合事实,也不符逻辑,当然也不可能成立。事实上,吴雯雯系因未找到考场认为迟到后离开学校。因此,原告要求学校承担赔偿民事责任不符法律规定,应予驳回。本报记者 吴智勇
你能确认转过来的就是事实的真相?看红字那一块,不觉得自相矛盾吗?<font color="#ff0000" size="3">在安全方面,学校配备有值班门卫,有效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内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当时,吴雯雯离开学校时,护卫经警已经阻止但无效,后已告知来校的吴雯雯母亲。<font color="#000000" size="3">在考试期间,能允许学生外出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如果拿这值班门卫来说明安全方面有保障,那么恰恰说明门卫没尽到责任。他怎能在考试期间允许学生自由外出,即使劝阻无效,也得立即向领导报告才对!后已告知来校的吴雯雯母亲,这已经是什么时候了,告诉这母亲只不过想推掉责任罢了。母亲到学校,自然是已经知道了孩子的噩耗才过来的。其它的懒得说了。其实我们转过来转过去的东西都不能全信,但有一个事实是明摆着的:那就是孩子死了!是在考试期间死的,她到过学校,因为某种原因让她选择了轻生,学校没有尽到责任让学生私自离开校园而没采取有效措施。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4 23:18
是不是真相由法院来确定吧,这个就不需要我们来判断了。至少上面那个是双方在法庭的陈述,这些陈述文字相信不会有错。学校保卫禁止学生外出,是否又有非法监禁的嫌疑,学生也该控告学校呀?要是学生因为这个自杀了,学校是否也该承担责任呀。其实大家都是被那个记者误导,但没必要非先入为主得找出理由来证明什么。相信这么简单的问题,法院最终能够判定的。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5 09:59
鼓不鼓掌是次要问题,关键问题是一个生命永远离去了.带给我们什么教训,如果我们每次都纠缠到这些次要问题,以后还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走了吴雯雯,还会有张雯雯,赵雯雯.鼓掌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不必关心,毕竟那是人死了以后的事情.就象中国足球,每次都纠缠什么西亚联盟,可真正中国足球被别人整只有82年一次,而且那次也给我们留了机会的.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6-7-5 10:33
jerryhao+2006-07-04 22:34+pid898306-->引用: jerryhao @ 2006-07-04 22:34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8306">查看原帖[/url]  其实我们大家都是做家长的,我也不是什么老师,我只是劝告大家,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让大家在心里枉然的填加仇恨,我们现在心里的仇恨难道还少么,有那些真正是值得的呢。我们的孩子都将上学,我们都要面对那些老师,尽管现在学校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大多数的老师们都像我一样,是一些敬业的、有爱心的、普普通通的好人。你们可以不喜欢现在的教育制度,但千万不要去丑化这些辛苦的教师们,毕竟我们这个坛子就有无数的敬业称职的教师呢。
<span class="MsoHyperlink"><span style="font-size: 16pt;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windowtext; text-decoration: none;" /></span><font color="royalblue">  老鼠换位思考换花了眼。  在米国,如果谈话中引出对方家人去世的话题而造成对方感伤,说话人都要“sorry”一番。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人情。兔死还狐悲呢,人怎么能这么冷血。  从法律意义上,学校对这件事确实不要负太多责,但能不能说一点责任也没有?  就算一点责任也没有,“不关学校事”这么生硬的话是不能说的,同样意思可以更婉转地表达。  就算学生家长冤枉了学校冤枉了老师,仅从已方利益已方观点出发的鼓掌,也是不适宜的。  何况,学校自身还是有问题的。虽然学生不在校内自杀,但是因为考试的事自杀,是在正常学习时间内走出校园自杀。这两点是脱不了干系的,负多大责由法院判。  普通民众要卫道,也不到士的程度,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判决,只能从道义上给予裁判。  这么冷血的事都不要恨,想必老鼠对创造古老中华文明的老祖宗也恨不起来,对当代国人也鄙视不起来。  我想知道,坛子里的老师谁会去鼓掌?

作者: 梅边吹笛儿    时间: 2006-7-5 11:23
我想那个家长也是以平常心来面对学校和老师的各种不足的。但是孩子去世了,学校这样的“不足”还让孩子的家长如何平常心面对?生命是底线啊!
作者: 音乐战士    时间: 2006-7-5 11:27
孩子的心理问题一定要重视,现在的关于家长打了、老师骂了学生就自杀的报道太多了,甚至还有不少大学生在学校遇到点挫折就自杀的报道,一定要重视孩子的挫折教育,世界并不是为一个人存在,人活着要经受各种挫折打击,因为家长打了几下,老师骂了几句就自杀,是孩子的教育上有问题。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5 11:38
生命是最宝贵的,为了一点小事就自杀,才是问题的关键.把鼓掌拿来煽情,没有必要.大家可以去做做我的情景测试,我回在那个帖子里再谈谈我的看法http://etjy.com/showthread.php?t=65057
作者: 老鱼儿    时间: 2006-7-5 12:13
这样的问题还有什么可争论?真是可笑.MS客观的人,拿着纪律说事儿.完全没有教育的本质概念.教育是什么?是培养人.纪律是什么?只是一个方法而已.拿法律来说事儿,就更可笑了.法律神圣吗?法律不是为了让人相处的更好吗?法律没有变化吗?恶法非法你知道不知道.孙志刚事件知道吗?后来的结果知道吗?中国的教育系统到了这种程度,还怎么让人有信心.老师只是披着老师外衣的机器而已.为了达到教育部的教育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所以,我们的学校,真的不是培养人的地方,只是培养考试机器的地方.如果把人当成机器,这个老师的做法无可厚非.许多家长也是这种机制下面培养出来的.中国人的爱心少,那看来是可以肯定的了.以人为本,是什么意思?我看了方老师的问答.让我非常吃惊的一点是,美国的学校从来不告诉学生:什么是好孩子,什么是坏孩子.因为他们认可多元价值观.美国不强大吗?比中国落后吗?纪律居然重要于生命,那让我也无话可说.所以我尊重犹太人.为了生命,可以做任何事.再说一句,老太太在铁路上拾瓶子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去天涯找找就知道了.我的父母都是老师.我从小在学校长大的.有爱心的老师非常多.而最让学生记得的老师,正是那些对差生不带岐视的老师,作事公正,有爱心的老师.如果那些老师鼓掌了.我觉得那是周星星说的那两上字.禽兽.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5 12:49
美国的人性化是在纪律基础上的,假如一个红绿灯坏了,在中国会怎么样,在美国又会怎么样?我今年去过美国,正好也遇到了红绿灯坏,没有车一窝风,全部按照顺时针一辆一辆的过.这就是差别.大家都遵守纪律,再去谈以人为本.不守纪律,空谈,只会一团乱.楼上的说道法律不神圣.好,那强大美国有没有法律,什么国家没有法律而强大?死去的人是不能复生的,我们要做的应该是找出原因,并加以预防,而不是无谓的同情,无谓的指责.教育是什么,教育是教人如何做人,不是叫人受了挫折就走极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社会性越来越明显,也就要求人越来越遵守纪律
作者: 老鱼儿    时间: 2006-7-5 16:32
首先,纪律是手段还是目的?答案很明确吧?别告诉我连这个都分不清楚。其次,纪律所服务的对象,一个少女,死了。这件事情难道不引起对这种所谓“纪律”的思考?催残孩子的纪律是什么?是恶法。恶法非法,知道吗?就比如中国的城乡二元机制,也是中国的法律,不过是恶法。本身反人性,反人性的东西是恶法。明白吗?再次,不要拿美国的法律和中国比。中国的法律是拍脑袋的,起码大多数是拍脑袋的。有点儿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法律在中国的地位。他说是你违法你就违法,他说你守法你就守法。美国的法律是人民同意的。这太不一样了。再再次。你如果拿美国来说,就应该拿美国的学校和中国的学校,美国的老师和中国的老师比较。美国没有给孩子设定一个好孩子的标准(从方老师的问答了解的)。而中国呢?再再再次,头发没扎好不让进考场,这是哪家的法?是哪家的规定?你认为合理吗?地方法规,行业法规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孩子考试的权利能被不扎好头发而剥夺?你认为不可笑吗?恶法非法。记住。美国的法律是为人服务的。美国的宪法修正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修正?违宪的审理一直在进行,为什么?中国的法律呢?学校的纪律呢?不从根本上去看,只看到孩子不遵守纪律。呵呵。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还不懂在中国变通的重要性。纪律,老师说是的时候才是,老师说不是的时候就不是了。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5 17:11
老鱼儿+2006-07-05 16:32+pid899270-->引用: 老鱼儿 @ 2006-07-05 16:32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9270">查看原帖[/url]  首先,纪律是手段还是目的?答案很明确吧?别告诉我连这个都分不清楚。其次,纪律所服务的对象,一个少女,死了。这件事情难道不引起对这种所谓“纪律”的思考?催残孩子的纪律是什么?是恶法。恶法非法,知道吗?就比如中国的城乡二元机制,也是中国的法律,不过是恶法。本身反人性,反人性的东西是恶法。明白吗?再次,不要拿美国的法律和中国比。中国的法律是拍脑袋的,起码大多数是拍脑袋的。有点儿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法律在中国的地位。他说是你违法你就违法,他说你守法你就守法。美国的法律是人民同意的。这太不一样了。再再次。你如果拿美国来说,就应该拿美国的学校和中国的学校,美国的老师和中国的老师比较。美国没有给孩子设定一个好孩子的标准(从方老师的问答了解的)。而中国呢?再再再次,头发没扎好不让进考场,这是哪家的法?是哪家的规定?你认为合理吗?地方法规,行业法规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孩子考试的权利能被不扎好头发而剥夺?你认为不可笑吗?恶法非法。记住。美国的法律是为人服务的。美国的宪法修正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修正?违宪的审理一直在进行,为什么?中国的法律呢?学校的纪律呢?不从根本上去看,只看到孩子不遵守纪律。呵呵。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还不懂在中国变通的重要性。纪律,老师说是的时候才是,老师说不是的时候就不是了。
纪律不是手段也不是目的,纪律是一种规则,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东西,有些是约定速成的,有的是人为规定的.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但是不管怎么样,遵守纪律没什么错.不要拿孙志刚说事.因为根本不具有可比性.害死孙志刚的人是身为执法者的违法者.并不是保护规则的人.看看这个例子,老师哪一点违反规则了?不是我拿美国来比较,而是你,不过说到美国的法律是人民同意,简直太可笑了.某州法律:和幼女作爱,如果不穿鞋袜,违法. 这样的法律简直是儿戏.头发没扎好不让进考场,我不觉得有多可笑,我们小时候比这严格,不带手绢,不能上学.美国的学校好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是具我所知道,在中国读中小学,再去美国的人学习都很不错.在美国的很多公司,华人(大都是读了中小学和大学出去的)占了很大的比例.你说的方老师,能给个联接吗?
作者: 老鱼儿    时间: 2006-7-5 20:34
http://www.jyw.cn/homepage/ltxxlr.asp?menuid=240......676&FILEID=6676 方帆:作品:我在美国教中学 请仔细阅读。 纪律是手段还是目的都搞不清楚。看来真的要象小灰熊说的一样,没必要再说下去了。 拿美国做参照,是比较有对比的价值。我们都说中国的教育如何好,不过,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甚至包括文化创新上面,都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这是事实吧? 美国的法律与社会,请参照林达的:美国三部曲。不要人云亦云,跟着国内报纸的洗脑思路走。 一个社会,如果不以人为中心。那么,是个什么社会呢?起码反人性吧。我倒是想问问,不扎头发,为什么不让进考场?这是违宪的吧?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吧? 人死了,居然在法庭上鼓掌,再说一次,禽兽!禽兽老师我见得不少,因为我从小就住在学校里面。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5 23:19
其实并没有说学校什么都正确,但原则总不可以放弃。我关注这事情比较早,以前有说法,是学校有规定不可以散头发考试,据说是为了防止作弊。不过现在学校似乎否认了。但以前的报道说孩子因为头发问题被拒绝考试,应该也是家长猜测的或者道听途说的,现在学校的说法是他们指控的那位老师并不负责那个考场。其实真正怎么回事,我相信两边说的都不公正。但是我希望超脱于这个事件来讨论问题。比如说假设真的有了规定,我们就应该去遵守,那怕我们认为其不合理,但我们也不可以违反。不合理我们就应该努力去改变这一规定,尽管在中国非常的难。但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随意违反规定,那规定就形同虚设了。对于鼓掌,如果他们真的是为了庆贺女孩子的死,那我一样会谴责他们。可惜在这件事情上是非常明白的,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不再赘述。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6 09:10
<p style="LINE-HEIGHT: 150%"><font face="宋体"><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以下内容摘至方老师问答.</span><p style="LINE-HEIGHT: 150%"><font face="宋体"><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中国正在进行课程改革,请问美国在教育方面有哪些改革?中美改革的异同点是什么?</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p style="LINE-HEIGHT: 150%"><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美国一直没有停止教育方面的改革。相同的地方都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不同的地方是美国的改革很少是从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大部分是各州各地自己进行。唯一全国范围的就是</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无一孩子落后</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法案,采用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来考核学生每一年的学习程度如何。</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p style="LINE-HEIGHT: 150%"><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我的印象是美国现在越来越重视考试、统一的课程标准、统一的课本,统一的考试等。学生要考的试越来越多。中国则希望减负,最好尽量少考试,就像美国十几年前那样就最好,最</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素质教育</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了。既然美国的</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素质教育</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已经那么好了,美国人为什么还要学中国人,考那么多试呢?</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p style="LINE-HEIGHT: 150%"><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学生的成绩不是靠公立学校来保证的。美国的学生有一半上私立学校,得到非常全面的照顾,要求也非常严格。公立学校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都是不读书的,这些人成为社会垃圾,根本不会妨碍国民素质。假如公立学校的教师教到这些不读书的学生,睡觉也不会影响什么人的素质。</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p style="LINE-HEIGHT: 150%"><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常有人说为什么美国的中小学基础那么差,还有那么多人得诺贝尔奖,国力还那么发达,其实基础差的是公立学校,私立学校跟中国的学校差不多,都是经常考试,非常重视基础知识的掌握,而且从来不会搞什么</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素质教育</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的。美国的中小学私立学校基础一点都不差!</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span><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50%;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请问方老师,孩子学习不怎么自觉,学习成绩也不是非常地优秀,作为父母,肯定很着急,但是,现在的中国教育一个方面是提倡减负,但是另一个方面家长又是请家教,好象处处有矛盾,如果是在美国,会是怎么样?</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span lang="EN-US"></span></span><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50%;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margin-top-alt: auto; mso-margin-bottom-alt: auto" align="left"><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你觉得中国的家长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pan><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50%;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mso-margin-top-alt: auto; mso-margin-bottom-alt: auto" align="left"><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美国的家长假如想让孩子上好大学,也会请家教,也会送孩子到补习班的。不过,因为美国人少,竞争没有中国激烈,就算上不了一流大学,上二流也不会没有前途,赚大钱的机会没有,赚够生活的机会肯定有。但是,在国内,假如无法在竞争中取胜,连赚够生活都成问题。假如我在国内,我也一定会拼命给孩子加压</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机会就这么多,人就是十二亿,你不想当盲流,就得用童年去拚,把越多的人打败,你就越有机会生存在社会上</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减负?还是留给有门路,或者叼着金钥匙出生的孩子吧。</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pan><div align="center"><table class="MsoNormalTable" style="WIDTH: 95%; mso-cellspacing: 0cm; mso-padding-alt: 3.6pt 3.6pt 3.6pt 3.6pt"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5%" border="0"><tr style="mso-yfti-irow: 0; mso-yfti-lastrow: yes"><td style="BORDER-RIGHT: #ece9d8; PADDING-RIGHT: 3.6pt; BORDER-TOP: #ece9d8; PADDING-LEFT: 3.6pt; BACKGROUND: #f3f3f3; PADDING-BOTTOM: 3.6pt; BORDER-LEFT: #ece9d8; PADDING-TOP: 3.6pt; BORDER-BOTTOM: #ece9d8"><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50%; TEXT-ALIGN: left;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 align="left"> <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990000;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以下是引用片段:</span>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方老师能不能提供一些美国中小学的考试卷?(最好翻译为中文)</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 mso-font-kern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6 09:24
我没看完,但越来越觉得我的观点和方老师相象我在楼上摘抄了部分.方老师认为: &quot;学<font face="宋体">生的成绩不是靠公立学校来保证的。美国的学生有一半上私立学校,得到非常全面的照顾,要求也非常严格。公立学校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都是不读书的,这些人成为社会垃圾,根本不会妨碍国民素质。假如公立学校的教师教到这些不读书的学生,睡觉也不会影响什么人的素质。&quot;<font face="宋体">而我们国内常常把拿美国公立学校的教学方式来比较,把美国国力强和这种垃圾方式联系在一起.<font face="Tahoma">方老师也说&quot;在学生手册里面“开除”的罪名有两页,包括携带武器上学,携带毒品上学等,都是马上开除的。不过,假如学生没有被逮捕,开除只是把学生从一所学校送到另外一所学校。另外,还有“停学处分”,停学一天到几天。如抽烟,打架之类,女生穿吊带背心,热裤上学也属于停学处分之列。每一个州有州教育法规,所有的“校规”和“班规”其实都是州教育法规的具体化,当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被处分的学生,处分会放到档案里面,申请进大学,找工作,都是一个污点。犯罪的未成年人,假如是被定罪,要进监狱学校。假如没有被定罪,或者是监外执行,要进工读学校。假如经常逃学,无法正常上课的,要进逃学儿童学校。假如是未成年母亲,带着孩子的,要进未成年母亲学校。另外还有职业高中,让不想上大学的学生学习一技之长。&quot;由此可以见到美国的学校一样要求学生遵守规定.违反规定会受到处罚.下面我来谈谈我对中美教育的看法,也许比较片面,但是我不会人云亦云:1.中美教育之间的主要差距在高等教育,中国的高等教育沿用了初等教育填鸭方式,而且缺少实验条件,这才是中国教育的主要差距.2.关于初等教育,在教学方面,中国占优,育人方面,美国占优,但是育人这个问题,不单单是学校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的责任,最主要的是家长的责任.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6 09:34
根据美国联邦教育部的统计资料表明,在“无一孩子落后”的法案要求的全国英语和数学能力测验结果中显示,美国全国的公立学校只有大概百分之二十三的学校达到法案要求的学术能力水平。而我们必须了解到:法案要求所谓一所学校达到法案要求的学术能力水平,是指这所学校的百分之三十的学生达到法案要求的学生能力水平就行了。因此,我们很轻易地就发现,美国全国的公立学校,每一个年级的学生,真的具有这个年级的学术能力的,连百分之二十三都不到!假如“以学生为本”,“多元智能”,“创新学习”那么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美国私立的中小学没有提倡这些理论,为什么他们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学校都达到了法案要求的各年级的学术水平?为什么布什总统多次在全国性的教育会议中声称,假如到2006年,假如公立学校的学术水平仍然无法提高,他就要提倡Voucher制度,政府出钱让学生去私立学校?<table style="BORDER-RIGHT: #cccccc 1px dotted;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TOP: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LEFT: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BOTTOM: #cccccc 1px dott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bgcolor="#f3f3f3"><font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 #990000">以下是引用片段:我想知道美国中小学的学科设置和学科难度与中国有什么区别。在美国上大学与在中国上大学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td></tr></table>美国小学的学科设置是比较综合性的,因为一个老师要教所有的科目。大体上有英语,数学,社会学,科学,音乐艺术,体育等。假如是中文双语沉浸课程的,会有中文课。英语的难度相当高,小学四年级就可以读小说了(大概掌握两万左右的英语单词量)。数学的难度相当低,小学毕业还没有学分数加减。因为用英语来学数学的特殊性,学生要花很多时间学怎么记乘数表(用英语来念是无法念什么“三七二十一”的),大概花一到两年左右,另外,学四舍五入也要用一年的时间学,否则打死他们也无法明白的。其它科目的难度也没有中国的高。初中的学科设置跟小学差不多,但是很多学校会有乐队,有艺术课,有电脑课。难度除了英语比中国的难以外,其它都比中国的浅。高中我就无法在这里说了,因为高中是学分制,高中的课程设置我可以写一本书了。高中的数学是分科目的,代数,几何,高等代数,三角函数与解析几何,微积分,统计学,高等数论,大学预科高等数学是几乎所有高中都开的数学课,学生每一门读一年,修完了低级的数学课才准修高级的数学课。英语课是文学课,分专题研究世界文学,种族文学,美国文学和欧洲文学。社会科学课有世界历史,美国历史,美国政府,经济学,心理学,艺术历史,建筑历史……等十几门课供学生选修。社会科学课无法跟中国比较谁深谁浅,因为很多课中国的中学根本就没有开。科学也是分科的,一年一门,计有:综合科学,地球科学,气象学,生物学,化学,物理,海洋科学,生理学,生物工程,大学生物学,大学化学,大学物理,环境科学,大学环境科学等。这些课很多中国高中是没有开的。有开的生物、化学、物理三门来讲,美国高中的化学和物理比中国高中的难多了。美国的高中生物讲的东西跟中国的高中生物差不多,但在内容上也比中国深非常非常多。除了主课的“四大”以外,还有外语,高中开:普通话,广东话,日语,韩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拉丁文,俄语,荷兰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艺术类有视觉艺术比如雕塑,美术,陶瓷摄影之类,也有表演艺术,比如乐队,乐器,话剧,舞台设计,舞蹈之类。也有电脑艺术。实用技术类有(太多了!):金工、木工、机床、暗房、印刷、汽车维修、家政、建筑、银行、会计、商业文秘……体育除了普通体育课外,还有专业课如各种球类,田径,跳水,体操,击剑……总之奥运有什么就开什么就对了。另外还有健康类的如性教育,职业教育等。简单地说吧,美国的高中就跟中国的综合大学差不多,什么课都有,让学生选修就是了。要比较难度还真难,大部份课程,中国只是在课后活动能看得到,请不请得到老师都是个问题呢,高中哪里开得出那么多课来?在美国上大学跟中国上大学有什么不同?现在中国的大学变成怎么样了?我都不知道了。我知道的就是,美国的大学是真正能教到人学到东西的,而且学了不会忘记。中国的大学很多人是在混的:成绩好的混寄托(GRE和托福),成绩不好的混日子,泡妞。这是我从《草样年华》中看到的。<table style="BORDER-RIGHT: #cccccc 1px dotted;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TOP: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LEFT: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BOTTOM: #cccccc 1px dott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bgcolor="#f3f3f3"><font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 #990000">以下是引用片段:您也要求教师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么?”“爱”和“责任感”,您觉得哪一个是教育的首要条件?以您对教师的要求来看?</td></tr></table>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可以告诉我出自哪里,什么意思吗?我觉得“爱”和“责任感”并不矛盾,为什么非要分主次?<table style="BORDER-RIGHT: #cccccc 1px dotted;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TOP: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LEFT: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BOTTOM: #cccccc 1px dott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bgcolor="#f3f3f3"><font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 #990000">以下是引用片段:您的学校里有弱势的学生么?您是赞成优胜劣汰还是主张抑强扶弱?</td></tr></table>优胜劣汰是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发生的。这无法由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假如不让学生知道这个道理,无疑是害了他们。但是,扶弱不一定要通过抑强来进行。一个法律和制度完善的社会,弱势群体是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的。比如,在学校里面的弱势学生,就得到政府更多的照顾。学校里面的弱势学生,除了有免费早餐、午餐以外,政府还另外提供老师,设备,教具,图书等,让他们能受完善的教育,不会因为弱势而落后。<table style="BORDER-RIGHT: #cccccc 1px dotted;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TOP: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LEFT: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BOTTOM: #cccccc 1px dott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bgcolor="#f3f3f3"><font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 #990000">以下是引用片段:<div>进行中美教育对比,中国传统教育教学中,你感觉有哪些特别有价值的内容和方式方法需要教师们在走向新课堂时一直葆有?</div></td></tr></table>师道尊严:以学生为中心不等于不尊重老师。熟能生巧:创造性学习不等于不要基础训练和基础知识。按部就班:大家加注解如何?诲人不倦:这个也请大家加个注解。大家觉得呢?不要光我一个人在这里说嘛,大家认为哪些有价值的教育方式方法应该保留的?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6 09:51
<table style="BORDER-RIGHT: #cccccc 1px dotted;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TOP: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LEFT: #cccccc 1px dotted; BORDER-BOTTOM: #cccccc 1px dott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width="95%"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bgcolor="#f3f3f3"><font style="FONT-WEIGHT: bold; COLOR: #990000">以下是引用片段:方老师您好:请问那边的基础教育质量如何?那里的基础教育的基本特点有哪些?</td></tr></table>我没有调查研究过。根据我的观察和在大学工作的经验来看,美国百分之八十的私立学校和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公立学校的中小学基础教育质量是远远比中国要好很多的。公立学校的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基础教育质量是远差于中国,其中有超过一半的学校是属于“无法教书”的学校。美国百分之八十的私立中小学和百分之二十的公立中小学好的基础教育的基本特点在于:1.班级人数少(一些私立高中一个老师才教五到十个学生),学生的水平基本一致,没有纪律的问题。2.学校的硬件和软件配套完全,课本、图书馆、电脑、实验室之类完全不成问题;教师的学历高,经验丰富,校长对教师的形式上的管理(如开会学习培训写总结写分析之类的东西)达到最少甚至没有,让教师可以用全部的精力用来教学和提高(如编写校本课程等)自己的教学水平。3.家长的学历高,属中高级收入人士,家庭的配合到位,所谓“要什么有什么”。比如进行职业教育或者开眼界的旅行,学生们有机会听外科医生家长说医学训练,也有机会到法庭看法官家长审案等。家长大多只有一个人工作,另外一个(通常是母亲)有时间全力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包括课外的活动和体育活动。4.学校跟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学府联系紧密,学生可以非常方便地到高等学府进行课外的研究。同时,学校有机会跟社会的各种商业和政治机构联系,学生可以到政府机构实习,到商业机构实习和学习等。5.学校通过对学生进行择优录取,保证了学生学术水平的高起点。在这些学校中,我们可以轻易发现,学生学的科目比中国学校的学生多,同样的科目也比中国学生学的难。举例来说,我们林肯高中的生物课程的课本,就是中国一般高中生使用的课本知识含量的三倍。我们林肯高中的物理课的难度,也相当于中国的大学普通物理的难度。在中国的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家长,辅导他们的孩子读我们林肯高中的中国语文课,都觉得困难,一些内容他们当时是在大学才读的。我的女儿读小学三年级,掌握的英语单词就差不多有五万个了。这些,都说明了好的美国学校,要比中国相同的学校学的多,学得深很多。无论是母语还是外语教育。经常有国内的言论说,美国的基础教育不行,没有中国的好。最好是中国的基础教育加美国的大学教育。这样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美国的基础教育好的地方,比中国不知道好多少。看了以后,相信所有中国的教育界人士都会很佩服地说:难怪美国年年都有诺贝尔奖得主,中国可差老鼻子了。美国的基础教育好的学校,不是因为他们在进行“素质教育”,恰恰相反,他们是进行比中国现在的教育更传统,更注重知识技能训练的教育,教得更多,更深,更广的结果。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6 10:44
跑题了,不过老鱼儿的联接确实很不错. 我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1.这个事情,双方各执一词,真相很难判断 2.不管老师和学校有没有错,女孩自杀的主要责任都在自己和家长(我还是认为至少学校还有有些责任的,当事老师不好说) 3.老师鼓掌的问题,如果老师是为女孩自杀,那老师确实是禽兽,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4.问题的关键是规则该不该遵守.a.作为社会性的人,遵守纪律(包括法律和一些特殊团体规则)是基本的要求,而不在于规则合不合理.b.要分清规则不合理和不执行规则之间的差别.即使规则不合理,执行规则的人都是没错的.而不论什么理由,违反规则都是错误的. 老鱼儿提出的恶法非法的概念,我不赞成.主要问题是恶法如何定义,如果不能很好的定义,这个理论可以为任何违法行为找到借口.我出的那个铁道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纪律问题,可惜没有人回答.c.规则也好,法律也好,都应该是可以改变的,但改变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作者: 笨老爸    时间: 2006-7-6 12:41
我们是否也得注意我们自已孩子的心理教育!!!!!!!!!!!!!!!!!
作者: 暄宝宝    时间: 2006-7-6 13:10
这孩子太脆弱了,如果单为这么点挫折就去自杀,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无法预见还会出什么事。真是给我们这些做家长的提了醒,引导孩子乐观、向上是最重要的。另外:做一个好的倾听者吧,一定让孩子以后遇事多和家长沟通。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6-7-6 13:33
jerryhao+2006-07-05 23:19+pid899580-->引用: jerryhao @ 2006-07-05 23:19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9580">查看原帖[/url]  其实并没有说学校什么都正确,但原则总不可以放弃。我关注这事情比较早,以前有说法,是学校有规定不可以散头发考试,据说是为了防止作弊。不过现在学校似乎否认了。但以前的报道说孩子因为头发问题被拒绝考试,应该也是家长猜测的或者道听途说的,现在学校的说法是他们指控的那位老师并不负责那个考场。其实真正怎么回事,我相信两边说的都不公正。但是我希望超脱于这个事件来讨论问题。比如说假设真的有了规定,我们就应该去遵守,那怕我们认为其不合理,但我们也不可以违反。不合理我们就应该努力去改变这一规定,尽管在中国非常的难。但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随意违反规定,那规定就形同虚设了。对于鼓掌,如果他们真的是为了庆贺女孩子的死,那我一样会谴责他们。可惜在这件事情上是非常明白的,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不再赘述。
jiangying+2006-07-06 10:44+pid899959-->引用: jiangying @ 2006-07-06 10:44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899959">查看原帖[/url]  跑题了,不过老鱼儿的联接确实很不错. 我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1.这个事情,双方各执一词,真相很难判断 2.不管老师和学校有没有错,女孩自杀的主要责任都在自己和家长(我还是认为至少学校还有有些责任的,当事老师不好说) 3.老师鼓掌的问题,如果老师是为女孩自杀,那老师确实是禽兽,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4.问题的关键是规则该不该遵守.  a.作为社会性的人,遵守纪律(包括法律和一些特殊团体规则)是基本的要求,而不在于规则合不合理. b.要分清规则不合理和不执行规则之间的差别.即使规则不合理,执行规则的人都是没错的.而不论什么理由,违反规则都是错误的. 老鱼儿提出的恶法非法的概念,我不赞成.主要问题是恶法如何定义,如果不能很好的定义,这个理论可以为任何违法行为找到借口.我出的那个铁道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纪律问题,可惜没有人回答. c.规则也好,法律也好,都应该是可以改变的,但改变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则.<p />
<font color="royalblue">  我也知道老师们不是直接对女孩之死鼓掌。  学校和老师可能被这件事闹得都不安宁,而社会舆论可能也对学校和老师不利,法庭上,听了律师仿若你们一般理智的分析和雄辩,把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撇清或者撇轻了,长久以来的郁闷这一刻释放了,于是鼓掌。  这一错误行为的发生,当然有原因,但有原因不代表它是正确的。  我们讨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讨论家长该负何责(老鼠对家长责任的思考是很深刻很到位的),都不影响这一错误行为的性质。  错了就是错了。  它仅仅是从学校和教师自身观点自身利益出发,而没有考虑学生家庭的感受。  如果是针贬时弊,或者退一步说,只是为一般的民事纠纷,大家对律师言论鼓掌,无可厚非。  现在是为失去鲜活的生命讨说法,我们不管双方纠缠的细节真实,就事论事,教师的鼓掌就是不对。  鼓掌不对,即时中止,马止道歉也还算有良知。  如果为了把这一错误抹去或者为了淡化这一错误,而找无数理由,找不同角度,找家长的错误(家长该负的责任家长自负,法庭会有判决),甚至不惜用更多的错误来掩盖它,完全没有必要。  做人做到这个份上,太累!  老鼠提倡换位思考,只提醒我们换到老师的位置思考,而没有换到家长的位置思考。  就算换位作一名正直的老师,这种情况下会认为鼓掌正确吗?  老师不是直接对女孩之死鼓掌,这是谁都知道的,关键是鼓掌的情境。  法律对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无可奈何,但人情道义对这类事有公正评判。  法庭不能因为“路有冻死骨”就判定“朱门酒肉臭”违法,但不影响公道人心对它的批判。  任何只顾一已私利而罔顾他人死活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和道德良心的惩罚。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6 17:24
我今天在群上还在说这个事情,不知道66看到没有,未经当事人同意,我先贴一下吧,省得再输入一次了。XXXXX13:07:11这些事,情理上,老师的确是没有错XXXXX 13:07:38但,那一伙都不是好老师 JerryHao 13:08:01唉,这个我知道 XXXXX 13:08:16都是老鼠 JerryHao 13:10:21如果老师那里没有原因,孩子可能不会出问题 JerryHao 13:10:46但不可以说那些就不是好老师 XXXXX 13:10:54中立的说, JerryHao 13:11:01但是事情要公平 XXXXX 13:11:02家长与老师都有错 JerryHao 13:11:11有责任要承担责任 XXXXX 13:11:32现行的中国教育现状 JerryHao 13:11:36没责任也不可以为博取同情乱编造 XXXXX 13:11:51的确教育出大量没有心理素质的学生 JerryHao 13:11:57中国人不诚实也习惯了 JerryHao 13:12:21不意味着他们的孩子死了,他们就有权利编瞎话 XXXXX 13:12:31而且,家长普遍地认为,教育是老师的责任 XXXXX 13:12:52但,老师鼓掌是不是事实呢 JerryHao 13:12:54而且这对父母的目的,还主要是希望得到那笔钱,这是我最鄙视的 JerryHao 13:13:10我在那个帖子里说了 JerryHao 13:13:26老师鼓掌不是因为孩子死了 JerryHao 13:13:36他们还不至于那么恨那个孩子 XXXXX 13:13:41什么叫素质 JerryHao 13:14:00老师鼓掌,是因为拨乱是非 JerryHao 13:14:45当你受了委屈的时候,当有人替你讲出事实的时候,你也会鼓掌,而忘记了这个场合 land~靓de 13:14:50难道法庭上,老师的行为不知会对家长造成伤害么??? JerryHao 13:15:00他们不会那么想的 JerryHao 13:15:25他们只会想到这段期间他们所受的委屈和伤害 XXXXX 13:15:47我只是知道,这样的场景让我想到,一群无悔意的人 XXXXX 13:16:04这样的事情日后还会发生 JerryHao 13:16:19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这两位做家长的编造了无数的瞎话,而且通过媒体向外扩散 XXXXX 13:16:34老师与学生之间,难道还有爱么??JerryHao 13:16:43这里面最无良的是媒体 XXXXX 13:17:07不,绝不 JerryHao 13:17:08媒体最初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就采用了倾向性很强的手法 JerryHao 13:17:16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JerryHao 13:17:31媒体不是法官,他们没权力审判 JerryHao 13:17:53他们的责任是把双方的说法展示在那里 JerryHao 13:18:22你要是看过最初的报道你就能明白 JerryHao 13:19:07那个报道已经定性了教师们是罪魁祸首 JerryHao 13:19:21而且指明点姓 JerryHao 13:19:40要是哪天你和别人有了争端 JerryHao 13:19:53而报纸公开替对方说话的时候 JerryHao 13:20:08你就可以体会到那种委屈的心理 JerryHao 13:20:51你才能了解,当有人把真实讲出的时候,你会如何的激动和失态
作者: dyly    时间: 2006-7-7 09:49
除了叹息和争论以外。我们能不能有人让自己进入到孩子的角色?一个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放弃自己的生命呢?那么绝然???如果我是记者,我会去采访那些学校的同学,会最大力量去体会雯雯当时的感受?什么样的原因导致她怎样的感受?她除了用死亡来逃避,压力那么大,孩子没有其他方法来面对来解决?孩子死了。十六岁的美丽生命去了后。家长的第一反应是不能面对的,所以他们才选择了学校,学校你要给我说法来减轻他们内心里的巨大阵痛。没有人来替他们承担责任,就得是他们来承担,他们是杀死孩子的刽子手,估计90%的人在这件事上,都会是这个反映。他们是真要钱吗?我觉得主要是寻找一个让自己逃避的借口。在这种重大责任的压力和形势下,学校和老师还敢去面对吗?大家都把孩子的死的震惊躲开了,全部精力都用在打官司,争取舆论,这样热闹刚好让我们都不用闭眼睛就能看到的雯雯出现。但估计这些当事者很多人很长时间会做恶梦的。他们的潜意识在梦中会让他们看到雯雯,让他们久久不能平静。这个话题是这个学校和老师的永久不能提起的话题。所以在法庭上,大家才都鼓掌,只有赢了孩子的父母和法官,才能让他们不去想没有时间去想那个孩子.........这是在中国,为什么每次这样的事件后,都有这样的官司发生的理由。所以依然会有赵雯雯或者其他的生命这样消失掉......就是没有人,尤其当事人来真正想想孩子为什么死了?如果是在美国或其他国家,可能就有这样的父母或者老师,穷其一生的力量来研究这个事,来预防更多的孩子有这样的悲剧,他们会有那么多的业余的义务的组织来做这类事。盼望着etjy的朋友们,也有勇者来做。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7 10:20
dyly说的对,纠缠鼓掌问题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要想的是问什么孩子会自杀
作者: 八根儿    时间: 2006-7-7 12:03
jiangying+2006-07-07 10:20+pid901034-->引用: jiangying @ 2006-07-07 10:20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01034">查看原帖[/url]  dyly说的对,纠缠鼓掌问题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要想的是问什么孩子会自杀
教师们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学会尊重学生,悲剧就不会停止。。。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7 13:34
八根儿+2006-07-07 12:03+pid901164-->引用: 八根儿 @ 2006-07-07 12:03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901164">查看原帖[/url]  教师们不能从中吸取教训,学会尊重学生,悲剧就不会停止。。。
八根儿是成都的吧?知道有个超贵幼儿圆叫妈咪家的吗,日本人投资的?每天接送小孩的时候老师都是点头哈腰,这样就算尊重学生了吧?尊重是相互的,违反纪律是尊重老师吗?老鱼儿提供的方老师的连接,让我了解到美国人对学校责任的看法.实际上和我前面一再强调的一句话很象:家长对小孩的教育质量负责,而不是学校和老师,学校和老师只对他们负责的教育过程的质量负责.下面是方老师的问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为了维护学校的纪律,甚至动用了警察<table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width="90%" align="center" border="0"><tr><td class="SmallText"> 冰水混合 于 2004-06-04 21:50 在大作中提到: </td></tr><tr><td class="quote">诸位,我们现在要上课了。假如谁不要学分的,我不强迫,这个班人数太多了。假如想要学分的,把课室外的行为收起来,否则你们留在这里玩,我走人。我讲完了。”  请问方老师,你在正常上课(不是假期)时间也说这样的话吗?在平时上课如果有类似的情况你是怎么处理的?请赐教!</td></tr></table>平常不说这样的话。平常上课的情况:第一:在开学的第一天全班通过民主方式决定了上课的游戏规则,学生自己经过讨论决定假如不遵守,后果是什么。另外,老师把州教育法的规定告诉学生,(比如不准在学校使用手提电话,不准在课室里面戴帽子,不准带武器、毒品、电子游戏机、随身看机、随身听机上课,不准攻击学生老师,不准性骚扰等)指出违反规定的,就是犯法,警察就在学校。要是给逮捕过,留了案底,嘿嘿,上大学,找工作,买房子买车的银行贷款……算属于艰难户了,小心点。犯法的后果不是由学生决定,但大家都知道。第二:假如是不想读书的人,发现上课的游戏规则是他们无法忍受的,第二天就不会出现了,他们开始每天旷课。警察和政府的“防止学生逃学”机构会通过逮捕家长之类的法律行动强迫能抓回来的学生在半监狱的环境读书,(由狱卒拿着电棍维持课堂秩序)他们再不会出现在普通的学校。第三:假如不想读书,仍然出现在课室里面,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会让他单独坐在一个角落,并且问他想要什么,给他睡觉和做自己事情的自由,只要不捣乱。一两天后,再次看他有什么要求。因为有时学生不想读书是因为跟不上,太难,或者有家庭问题引起的。这种可以转变的学生我一般都会让学校的学生顾问,健康顾问或者社会工作者帮他解决具体困难。假如是因为智力低下而无法跟上的,会推荐到特殊教育计划,让他得到最恰当的教育。第四:突发性的行为:比如失恋闹情绪。大闹课堂。一般会通知保安带到训导主任那里去。其余的事情训导主任会解决,不需课堂的老师担心的。quote title=曲径通幽 于 2005-02-04 21:41 在大作中提到感谢您的回复,大体上和我想的差不多:中国基础教育中畸形的评价方法和封闭的环境使得中国教育变成一潭死水。 另外您能说说美国基础教育目前的问题吗?按照您的说法您文中所描述的状况只是公立学校中一部分现象,而私立学校就好的多。但我想了解一下美国社会对今天美国教育还有哪些不满和批评?还有公立与私立学校为何有如此差异?谢谢期待您翻译的教师评价方法。 <img src="http://sq.k12.com.cn/bbs/images/smiley_icons/icon_razz.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quote]美国基础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学生不想读书,老师无法教书。在加州,大部份的公立学校都是无法教书的学校。美国社会对公立教育的批评就是成绩低下。但是,有资格或者能力或者知道什么叫“批评”的人,都不是那些不想读书的学生的家长。因此,批评公立教育的人几乎所有都认为公立教育的成绩低下的原因是教师的能力不足引起的。公立学校跟私立学校最大的差异只有两个:第一:私立学校可以随时开除学生:你不想读书,不想遵守我们这里的纪律,就请回家,以后不再见。第二:私立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成绩来分班,保证每一个班里面学生的水平几乎一样。不会像公立学校,一个初中三的数学班里面一共三十个人,有五个懂代数,有六个懂四则运算但不懂代数,有五个只会一位数的乘除,其余的只能做十位数以内的加减。请问您如何教这样的班?假如更糟糕一点,这三十个学生每天只有十五个来上课,而且每天来上课的那十五个学生都不是同样的那十五个人,其中有五个每两天来上一次课;有五个每三天来上一次课,有五个每四天来上一次课。请问,老师至少在多少天内会见到所有来上课的学生? <hr class="sig" />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7 13:38
&quot;假如不想读书,仍然出现在课室里面,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会让他单独坐在一个角落,并且问他想要什么,给他睡觉和做自己事情的自由,只要不捣乱。&quot;我们小时候老师常对差生这么干,现在不恐怕都不敢了还有一段话,和我的&quot;家长对小孩的教育质量负责,而不是学校和老师,学校和老师只对他们负责的教育过程的质量负责.&quot;很象,我找到再帖过来.
作者: jiangying    时间: 2006-7-7 14:05
就是这两段话.结合其他的的问答,我们可以得出: 公立学校不要钱,教不好不关学校的事,私立学校要钱,要来就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公立学校要求学生达到一定的学术标准,假如没有达到,学生自己有一半的责任:假如这个老师不教书,你为什么不选另外一个老师?学分制啊!这个学校不好,你完全可以选读另外一所学校啊,没有人禁止你到任何一所公立学校读书的。所以,“教养不当”根本是不成立的。(这句话和我说的是不是很象呀.只是家长换成了学生)3.那些“渣滓”(<img src="http://www.jyw.cn/homepage/eWebEditor/sysimage/emot/11.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毕业后会在社会上担任何种角色?他们会不会回头控告学校教养不当?4.美国的教育家们是否也认为“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3.那些“渣滓”(<img src="http://www.jyw.cn/homepage/eWebEditor/sysimage/emot/11.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毕业后会在社会上担任何种角色?他们会不会回头控告学校教养不当?4.美国的教育家们是否也认为“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3.没有听说过有谁控告学校“教养不当”的。 原因是:公立学校从来不给学生灌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观念。(也就是说没有所谓的“道德教育”)因此,就没有人可以说“你没有告诉我要做好人,现在我成了坏人了,要告你。” 另外,对于学术方面,公立学校要求学生达到一定的学术标准,假如没有达到,学生自己有一半的责任:假如这个老师不教书,你为什么不选另外一个老师?学分制啊!这个学校不好,你完全可以选读另外一所学校啊,没有人禁止你到任何一所公立学校读书的。所以,“教养不当”根本是不成立的。(中国的教育哲学有一种“父子关系”,儿子没有学好,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父亲没有管好。但是,美国的教育哲学是相当于自己家里面烧菜,反正学校是所有纳税人共同办的,就等于是自己在家烧饭给自己吃。在外面的饭馆吃坏了肚子可以去告饭馆,但在自己家里面吃坏了肚子,难道告自己?) 在学校没有学好的学生,很多进了监狱。统计表明,美国成年的黑人男性,四分之一在监狱里面服刑。很多在从事低工资高体力的工作。当然,也有很多进了社区大学,在里面慢慢读,也有人读了十几年以后终于也得到了高中毕业文凭,终于也学到了一技之长的。4.我还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说法,原因是美国的公立教育哲学里面没有所谓“教好学生”这样的概念。我提供了免费的教育,你学不学是你的事情。你学,就使用了你的税金;不学,就放弃使用你的税金。反正是你的事情。另外,这句话也不合逻辑:难道我们可以说“没有治不好的病人,只有不会治病的医生?”
作者: jerryhao    时间: 2006-7-7 17:59
我觉得现在这个讨论才真正的走入了正轨,其实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不是要去刻意谴责谁,因为我们都不了解在那个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随后的几个小时里孩子的心理路程,更不清楚在以前的时间内都有哪些事情让孩子承担了压力。但我认为这几方面的原因必然存在1、孩子生活在单身家庭,可能缺乏父母的爱2、孩子面对着考试的巨大压力,这个压力应该大部分来自家庭,尤其是她的母亲3、学校的老师对孩子有某些偏见如果孩子确实是自杀,我想绝不是简单一个因素造成的。现在流行出了问题就把责任往社会上推,往学校上推,却很少见到那个家长自责。比如前段时间天津的一个孩子,由于痴迷游戏,纵身从高楼上跳了下去。我能看到的,还是家长对网吧的大肆谴责。是的网吧的存在,是孩子沉迷游戏的媒介。但没有网吧,孩子还可能是泡在游戏厅里打游戏机,也有可能在台球厅里打台球。真正的原因还在于家长教育的缺失,追究责任,第一个要追究的是做家长的责任,不可以因为他们面临了丧子之痛,而宽恕他们的罪孽。任何一个学校,都无法做到针对每个个体去进行教育,只要这个学校总体教育不缺失就达到了他们的责任。这个学校有很多的孩子仅仅是这个孩子选择了死。而这对父母,如果还有一个孩子,却完全可能重蹈覆辙。我相信这个坛子上的父母都是尽职尽责的父母,但是请大家想想,自己是否也有缺失的时候呢。比如,让孩子学技能,把孩子送到一个班子里,就认为自己完成任务了,孩子学得不好,做父母的还会去大省的呵斥。如果有这种现象,那就请你扪心自问,你尽到你作为父母的责任了没有!此帖由 jerryhao 在 2006-07-07 18:00 进行编辑...
作者: duduma    时间: 2006-7-12 15:22
我也是学校的,我们学校因为各种原因,老师好象跟别的学校里的老师格格不入,被说成另类。可那些老师们让我们见多了:蛮横。现在的教师真的不怎么样。
作者: backspace584    时间: 2006-7-14 22:02
目睹和耳闻绝对有区别,媒体为了炒作而断章取义也是常有的事.
作者: 乐乐的妈    时间: 2006-7-15 11:02
其实我们不应该去太注意媒体的字眼,仅以此事来讲,可以看出目前的学校和家庭存在了很多的问题。首先,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学校的时间大于在家里的时间,家长与孩子这前能够互动,交流的时间越来越少。造成家长不能够对孩子的心理素质及心态做及时的发现和沟通。也让孩子越来越少的跟家长说心里话。其次,学校因为应试的教育体制,造成老师一味的强调孩子的成绩,且现在很多班级的学生人数也多,老师在被环境因素只看到成绩的情况下,不可能过多的去关心学生的心态成长和其他方面的教育。这也造成现在的学生一在学校受点什么委屈就想不开。第三,家长跟学校老师之间的联系的脱节,目前能够做到家访的老师有多少?我记得在我读书时候,老师不管是喜欢或不喜欢这个学生,只要他(她)认为这个学生好或不好,都会在每个学期将每个学生的家庭走上一次,将孩子在学校的情况跟家长说,而家长也会跟老师说孩子在家里的情况,然后会一起沟通对孩子要相互注意的地方。除这种上门的家访这外,每个学期一定会有两次家长会,不仅仅是谈学习,而且还会谈其他的,如果需要单独谈的会再约时间见面。所以在我们读书的时候,很少听到说什么学生会因为在学校受了什么委屈或在家里受了什么委屈就去自杀的,而现在却是越来越多啦。我们的那个时代,家长对每学期的家长会也是特别的重视,每个家长在会后都会站在老师面前等着跟老师说上几句话。第四,现在家长对孩子太宠,对孩子是有求必应,也造成孩子经不起一点风浪,受不得半点委屈。第五,家长,学校,社会的大环境,让现在的孩子对名利看得太重,虑荣心太大也是一个方面。所以,现在的这个问题已不是一个个体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得靠多方面才可以将这种现象得到解决,但媒体也好,家长也好,学校也好等等,真正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根本在哪,责任是大家的,孩子是可怜的。
作者: nvmu    时间: 2006-7-16 14:29
这件事情的对与错已不是我们应当探讨的关键了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教育究竟走向了何方?这里的教育是一个泛指并不单单强调学校的教育让我们首先来看一下从孩子的出生开始担负责任、教育、告诉他道理、让他懂得做人的是谁?然后当孩子成长到可以进入学校了学校的教育又教会了孩子什么?老师,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塑造了怎样的灵魂教会的是什么?除了分数,我们的教师是不是教会了孩子勇敢的直面人生?在这里是不是家长的角色已经可以暂时搁置了?答案当然是不。当考试制度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怎样让孩子更好的去适应这一切当分数不能决定一切的时候情商就意味着承担起责任所谓的智慧是什么在我看来是IQ+EQ这一代的独生子女是否太高高在上了是谁造成的是家长,是学校,是殷殷的期望!!!这本无可厚非只是当一切无法改变的时候我们如何寻找平衡点如何为孩子找到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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