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孕前十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牵手的你我    时间: 2004-2-20 12:12
标题: 孕前十知道
一、避免患病期或大病初愈受孕。


二、避免“坐上喜”,即避免新婚当月受孕。


三、避免在蜜月旅游中受孕。


四、避免双方高龄怀孕。35岁以上妇女发生染色体畸变而导致畸形胎儿的比例逐年增高,妇女最佳生育年龄是24—30岁。


五、避免孕前接触放射线和剧毒物质一般宜在照射X线四周后受孕。如反复接触剧毒农药和化学品,需停止接触一月后受孕,以避免胎儿畸形。


六、避免烟酒应停止烟酒2—3月后再受孕。丈夫也应在妻子受孕前一月尽量避免烟酒。


七、避免产后、流产后立即受孕。应至少半年后再受孕。


八、避免服药时受孕。口服避孕药一般应停药后6个月再怀孕,长期服用某种药品,应请医生指导确定受孕影响。


九、避免情绪压抑时受孕。


十、避免注射风疹疫苗后3个月内怀孕。
作者: cluster    时间: 2004-2-23 18:34
谢谢
支持
作者: 幸福洋葱妹    时间: 2008-3-3 10:30
呜呜,,,,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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