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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塘沽一幼家长沙龙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用心才会赢    时间: 2005-11-18 08:10
标题: 塘沽一幼家长沙龙章程
<p align="center">塘沽一幼家长沙龙章程  第一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总<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则  第一条:塘沽区第一幼儿园家长沙龙(以下简称沙龙)是由塘沽区第一幼儿园的幼儿家长组成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沙龙的宗旨是为家长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让家长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更好地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第二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会<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员  第三条:沙龙实行会员制。凡拥护本章程,自愿参加沙龙活动,履行会员义务的幼儿家长均可申请加入沙龙。  第四条: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维护沙龙的秩序与名誉,努力学习幼儿教育知识,积极参加沙龙组织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享有沙龙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主持、参与沙龙活动的权利,以及领取沙龙活动成果通报的权利。  第六条:沙龙会员不收会费。  第三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组织机构  第七条:沙龙设立理事会和顾问委员会。  第八条:理事会是沙龙的管理机构,负责沙龙的组织发展、活动策划、宣传联络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由一名理事长、两名副理事长及若干理士组成,任期一年,由沙龙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顾问委员会旨在为沙龙的活动提供指导和建议,以及提供各种学术性帮助。  第十一条:顾问委员会成员数量不定,主要由各界关心沙龙的领导、专家、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四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活动制度  第十二条:沙龙利用业余时间定期举办活动。一般每月一次,每次半天。会员参加活动必须遵守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活动形式主要有专题研讨、学术报告、信息交流、现场观摩、外出考察等。  第十四条:活动由理事会策划,理事会成员轮流负责主持,其他成员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五条:理事会对每次活动的成果进行总结,隔一段时间向会员通报一次。  第五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其他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沙龙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理事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作者: 橄之榄树    时间: 2007-2-25 10:29
有一种责任叫回帖!大大的一个论坛的版块,如果形成一种回贴(不是灌水)的氛围,版块的兴盛应该指日可待。如果版块是一盆火,那么大家都来烤火的人,所谓是众人拾柴火焰高,如果没了众人的拾柴,并且每一个人都指望着别人的回贴来提高自己的浏览机率,而自己并不想去回别人的贴,那么,这将是坛子即将没落的前兆。
作者: 小臭臭妈    时间: 2007-5-18 09:30
说的没错啊,家长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是最重要的,家长和幼儿园的沟通是更重要的~~支持~~
作者: 七夕雨2004    时间: 2008-10-30 08:49
真羡慕,近在咫尺,却加入不了!
作者: hzt124    时间: 2008-11-23 10:45
这是在哪个城市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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