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孩子们天天健康快乐!

标题: 女教师和男学生出去玩,正常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桑榆妈    时间: 2005-11-1 23:07
标题: 女教师和男学生出去玩,正常吗?
我是难以想像的,不知各位认为如何?
大家觉得一个三十岁的高三女教师,老是和男学生双双去K歌,去滑雪,是正常师生关系吗?
作者: Nikki and Felix    时间: 2005-11-1 23:20
有什么不正常? 男女之间的情感关系有很多种的很多档的, 除非你有什么证据!
作者: 魔王    时间: 2005-11-2 00:12
楼主太过敏了的可能性超过50%。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00:42
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儿子,又是在高三期间,跟一个年青的女教师(或者再漂亮一些)二人双双去K歌,滑雪,(很频繁密切的那种)我会气-----坏-----的-----这怎么能算正常呢?呵呵
作者: fel750    时间: 2005-11-2 01:23
呵呵这种行为本来是不正常的,但现实社会这种现象太多了,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
作者: Nikki and Felix    时间: 2005-11-2 01:28
戴有色眼睛看世界世界都变色了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08:05
Nikki and Felix+2005-11-02 01:28-->引用:Nikki and Felix @ 2005-11-02 01:28 戴有色眼睛看世界世界都变色了
呵呵,在楼上的眼睛里,这世界果真那般纯净无色?高三末满18岁,对社会认识、对情感把握、自控能力等方面还需要家长引导......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08:12
我觉得,家长有必要请这位老师吃顿饭(或其他的公共娱乐方式,吃饭好象是最好的选择,吃完也可以继续k歌哦),如果觉得单个请不好意思可以选择添加一个合适的老师一起,这样,家长可以了解很多细节情况,避免自己苦恼的猜忌。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08:14
一袋子宁静+2005-11-02 08:05-->引用:一袋子宁静 @ 2005-11-02 08:05 呵呵,在楼上的眼睛里,这世界果真那般纯净无色?高三末满18岁,对社会认识、对情感把握、自控能力等方面还需要家长引导......
世界是这样的,当你的眼睛是有色的时候,世界也是有色的;当你的眼睛是纯洁的时候,世界也是纯洁的。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08:23
jjhs+2005-11-02 08:14-->引用:jjhs @ 2005-11-02 08:14 世界是这样的,当你的眼睛是有色的时候,世界也是有色的;当你的眼睛是纯洁的时候,世界也是纯洁的。
呵呵,世界纯净与否会以你的喜好、眼睛是否纯净来决定?很多时候,对很小的孩子,我们得给他蒙上眼睛:孩子,别看!!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08:39
有很多时候,不光是孩子,就是我们,也要对自己说,有些东西不看,有些事情不做。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08:50
楼上的,结论是?你观点摇摆。对我们尚且如此,何况孩子乎?我现在大人的电视都给他们少看,凶杀、色情、暴力、丑恶……,所以“孩子别看!”,让他们保持童心和纯净久一些。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09:16
楼上的,我的结论在8楼你说的是什意思呢么
作者: 妃色嫣然    时间: 2005-11-2 09:18
有点过虑了吧?真的好像是上面说的那样子,自己的眼睛有色的时候,你看世界也是有色的。实习的时候是在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学校,20岁的小姑娘,学校里大概只有领导对我有意见吧,他们说很喜欢我,说我工作什么都没的挑,可是也说我没有老师的威严,不像个老师,这大概是我和学校格格不入的地方吧!学校了和我年纪相仿的学生不在少数,比我年纪大的学生也不在少数,他们喜欢我,喜欢和我在一起,。他们也是要考大学的学生,我辅导他们学习,和他们一起打羽毛球,一起捉弄喜欢我的男同事买雪糕请大家,我也会带学生出去逛街,请他们吃肯德基……我觉得这很正常啊,因为我们是朋友啊!就是他们不会唱歌,不然我也会带他们去的!我觉得那是我做老师最轻松的一段时光。想像一下,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坐在学校院子里的台阶上,(学校院子里有个小花坛),周围围了好多年纪相仿的学生,盲生在给老师唱歌……年轻的女老师和年纪相仿的聋生男孩一起打球…… 我觉得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教育方法吧,成为学生的朋友是很轻松的一种教育方式,不要用有色的眼睛把这种很美好的情感看的太龌龊了!
作者: zhaoshr    时间: 2005-11-2 09:31
桑榆妈+2005-11-01 23:07-->引用:桑榆妈 @ 2005-11-01 23:07 我是难以想像的,不知各位认为如何? 大家觉得一个三十岁的高三女教师,老是和男学生双双去K歌,去滑雪,是正常师生关系吗?
如果偶尔为之,我想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总是这样,家长就得费心思了。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11:38
妃色嫣然+2005-11-02 09:18-->引用:妃色嫣然 @ 2005-11-02 09:18 有点过虑了吧?真的好像是上面说的那样子,自己的眼睛有色的时候,你看世界也是有色的。实习的时候是在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学校,20岁的小姑娘,学校里大概只有领导对我有意见吧,他们说很喜欢我,说我工作什么都没的挑,可是也说我没有老师的威严,不像个老师,这大概是我和学校格格不入的地方吧!学校了和我年纪相仿的学生不在少数,比我年纪大的学生也不在少数,他们喜欢我,喜欢和我在一起,。他们也是要考大学的学生,我辅导他们学习,和他们一起打羽毛球,一起捉弄喜欢我的男同事买雪糕请大家,我也会带学生出去逛街,请他们吃肯德基……我觉得这很正常啊,因为我们是朋友啊!就是他们不会唱歌,不然我也会带他们去的!我觉得那是我做老师最轻松的一段时光。想像一下,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坐在学校院子里的台阶上,(学校院子里有个小花坛),周围围了好多年纪相仿的学生,盲生在给老师唱歌……年轻的女老师和年纪相仿的聋生男孩一起打球…… 我觉得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教育方法吧,成为学生的朋友是很轻松的一种教育方式,不要用有色的眼睛把这种很美好的情感看的太龌龊了!
嫣然,是一位可爱的女老师。是和“他们”“一起”,这里特指的是“一对一”密切交往。我也做过老师,也和他们密切过。可能如果做了孩子的妈妈就会有明察秋毫,有防患于未燃的谨慎了。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5-11-2 12:06
十七八岁的学生,三十几岁的女老师,即使一个是干柴,一个是烈火,也不是碰到一起就会燃烧的,大家都过虑了,呵呵。

你们怎么能用这种小人之心去揣度他们呢?出了问题再下结论吧。此帖由 小灰熊 在 2005-11-02 12:07 进行编辑...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2:12
如果是30多岁男老师和18岁女学生,就要严重关注了。
作者: 听语漫步    时间: 2005-11-2 12:14
如果我是老师。要想教育好学生,就要走进学生的生活。任何方式都可以尝试。不走入他们的生活,不可能了解他们,更谈不上教育。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2:33
听语漫步+2005-11-02 12:14-->引用:听语漫步 @ 2005-11-02 12:14 如果我是老师。要想教育好学生,就要走进学生的生活。任何方式都可以尝试。不走入他们的生活,不可能了解他们,更谈不上教育。
愿望是好,实现起来太难。当你走到教师的岗位上,可能观点会改变。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13:00
jjhs+2005-11-02 12:12-->引用:jjhs @ 2005-11-02 12:12 如果是30多岁男老师和18岁女学生,就要严重关注了。
30岁的男老师和18岁的女学生,或者18岁的男学生和30的女老师,都可能在喜欢、欣赏的感情情愫中有很美好的交往,无可非议。如果两人一对一密切来往,做妈妈的出于对孩子前程和孩子感情的把握,应该密切注意适时引导,等出了事就晚了。和龌龊及小人之心无关,我欣赏包容所有美好真诚的情感和方式。但如果我做为妈妈,我就会从长计议,在高三学年,这样关键的时候,要提醒孩子有所取舍,以前程为重!此帖由 一袋子宁静 在 2005-11-02 16:26 进行编辑...
作者: 剪剪风    时间: 2005-11-2 13:03
嗯,我也是这么认为。打成一片和一对一的交往是有区别的,慎重对待比较好一点。如果老师是和大部分的男生这样子应该没有什么,如果仅仅是一对一,确实值得考虑
作者: klcz2002    时间: 2005-11-2 15:23
jjhs+2005-11-02 12:12-->引用:jjhs @ 2005-11-02 12:12 如果是30多岁男老师和18岁女学生,就要严重关注了。
严重关注? 关注什么? 还是男女大防, 其实小男女生之间现在够乱的了, 其实要看修不修成正果了!
看过一名人回忆录, 他和太太就是这样结成连理的, 当然结婚是他太太大学毕业后了.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5:31
klcz2002+2005-11-02 15:23-->引用:klcz2002 @ 2005-11-02 15:23 严重关注? 关注什么? 看过一名人回忆录, 他和太太就是这样结成连理的.
8楼有啊,沟通呗名人总是特殊的,我们都是普通人,没有可比性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5:34
一袋子宁静+2005-11-02 13:00-->引用:一袋子宁静 @ 2005-11-02 13:00 在高三学年,这样关键的时候,要提醒孩子有所取舍,以前程为重!
我在第一个回帖里就说了,如果家长觉得有必要,就创造机会和老师沟通。还有“以前程为重”是不是过于说教了。
作者: klcz2002    时间: 2005-11-2 15:49
如果有情嫊的话, 请老师吃饭可是解决苦恼问题的第一步,上面的说教一大堆其实都没有正视问题, 老大你的招才找到门口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6:03
klcz2002+2005-11-02 15:49-->引用:klcz2002 @ 2005-11-02 15:49 如果有情嫊的话, 请老师吃饭可是解决苦恼问题的第一步,上面的说教一大堆其实都没有正视问题, 老大你的招才找到门口
等待您如何进门。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5-11-2 17:57
  正常不正常当事人才知道。  过了线就不正常,没有过线,即使我们觉得不正常,他们也是正常的。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2 18:29
hq1966+2005-11-02 17:57-->引用:hq1966 @ 2005-11-02 17:57   正常不正常当事人才知道。  过了线就不正常,没有过线,即使我们觉得不正常,他们也是正常的。
想问房子,过线是指身体上的,还是情感上的?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倘若在关键时候填了情感上的烦恼,即便看起来“正常”,但可能会误他一生。他们为爱情“过线”,这当属正常。我首先会为爱情感动,前提是:如果我不是他妈妈的话!
作者: klcz2002    时间: 2005-11-2 18:30
hq1966+2005-11-02 17:57-->引用:hq1966 @ 2005-11-02 17:57   正常不正常当事人才知道。  过了线就不正常,没有过线,即使我们觉得不正常,他们也是正常的。
那桑榆妈和我们不是鸡婆

作者: klcz2002    时间: 2005-11-2 18:33
一袋子宁静+2005-11-02 18:29-->引用:一袋子宁静 @ 2005-11-02 18:29 想问房子,过线是指身体上的,还是情感上的?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倘若在关键时候填了情感上的烦恼,即便看起来“正常”,但可能会误他一生。他们为爱情“过线”,这当属正常。我首先会为爱情感动,前提是:如果我不是他妈妈的话!
"管好自己的孩子,看好自己的门"这是N年前老家公安局发的宣传牌, 我看了就觉得经典
作者: tht    时间: 2005-11-2 18:56
很正常啊!!
如果总是和一个固定的男孩子就不正常了。
作者: hq1966    时间: 2005-11-2 19:13
  
一袋子宁静+2005-11-02 18:29-->引用:一袋子宁静 @ 2005-11-02 18:29 想问房子,过线是指身体上的,还是情感上的? 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倘若在关键时候填了情感上的烦恼,即便看起来“正常”,但可能会误他一生。他们为爱情“过线”,这当属正常。我首先会为爱情感动,前提是:如果我不是他妈妈的话!
  一起出去,即使是孤男寡女,也是正常的。  至于线是身体还是感情,可能指身体更合适,因为感情上的东西即使他们自己也把握不准。  现在18岁的孩子基本已经入世了。  如果他已经动情,无论如何都会有烦恼,至于误他一生,那是80年代以前的提法。平常女士最喜欢说男人最容易变,最容易移情。真的为这事误了他一生,也没有白误,他以一生来证明,男人是多么重情。  法律和道德只能反对和禁止外在的东西,奈何不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心思。真动了情,怕是棒打不散的,只看那女老师顶不顶得住压力。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2 19:59
管好自己的孩子,看好自己的门说的好听
作者: 小楼秋雨    时间: 2005-11-2 20:30
我觉得楼主说的不太明白,和男生双双----这个男生是同一个还是不同的呢?如果是同一个的话,我想作为教师这样做必竟不太好,在我们的这个社会大环境中,还是得注意一下影响。不仅是自己还有自己的学生。如果说是不同的,跟许多男生都如此,那倒是没什么多大的关系。

同意听语的意见,作为一个教师如果想要了解学生的话,就要走入他们的心里。这一点虽然比较难以做到,但如果老师真正有心的话还是可以的。从毕业至今,我教书已是第十个年头了,现在刚任第三届班主任。在我所带的班中,我一直都与学生们走得很近,也曾跟他们一起逛街、郊游等等,学生们什么都愿和我讲,我们之间的关系既象师生,又象朋友。曾有同事跟我说,对学生不能太好,不能与学生走得太近,可我却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我的做法得到了学生们的认同,在我所带的班中,每一个学生都是那么地喜欢我,可见走入学生的心中是一件多么让人开心的事。
作者: fel750    时间: 2005-11-2 21:54
jjhs+2005-11-02 08:14-->引用:jjhs @ 2005-11-02 08:14 世界是这样的,当你的眼睛是有色的时候,世界也是有色的;当你的眼睛是纯洁的时候,世界也是纯洁的。
唯心主义思想,应该要打倒。
作者: fel750    时间: 2005-11-2 21:57
随着社会的开放程度的进步,人们思想也越来越进步。在保守的人看来,这是不正常的。在前卫的人看来,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3 08:19
fel750+2005-11-02 21:54-->引用:fel750 @ 2005-11-02 21:54 唯心主义思想,应该要打倒。
哈哈,别光说啊,听听您的唯物思想,还有上面进门的那位。戴上眼睛学习<img src="http://www.etjy.com/images/smiles/cool.gif" border="0" onclick="javascript:window.open(this.src);" alt= style="CURSOR: pointer"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50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00;" />  
作者: Nikki and Felix    时间: 2005-11-3 10:06
信息太少, 无法继续鸡婆, 楼上的请老师吃饭后有没有了解了很多细节情况, 还有那个放火的桑榆妈就这点信息?
作者: 梅边吹笛儿    时间: 2005-11-3 10:18
小楼秋雨+2005-11-02 20:30-->引用:小楼秋雨 @ 2005-11-02 20:30 我觉得楼主说的不太明白,和男生双双----这个男生是同一个还是不同的呢?如果是同一个的话,我想作为教师这样做必竟不太好,在我们的这个社会大环境中,还是得注意一下影响。不仅是自己还有自己的学生。如果说是不同的,跟许多男生都如此,那倒是没什么多大的关系。 同意听语的意见,作为一个教师如果想要了解学生的话,就要走入他们的心里。这一点虽然比较难以做到,但如果老师真正有心的话还是可以的。从毕业至今,我教书已是第十个年头了,现在刚任第三届班主任。在我所带的班中,我一直都与学生们走得很近,也曾跟他们一起逛街、郊游等等,学生们什么都愿和我讲,我们之间的关系既象师生,又象朋友。曾有同事跟我说,对学生不能太好,不能与学生走得太近,可我却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我的做法得到了学生们的认同,在我所带的班中,每一个学生都是那么地喜欢我,可见走入学生的心中是一件多么让人开心的事。
你做的很好啊,加分。。。还有看你文中所说,你是和他们一起逛街、郊游等,是很多人一起。如果楼主的文中能更详细说出是一帮人一起活动的话,无可非议哦。如果,总是和固定的人一起的话,我不赞成。
作者: 涵涵    时间: 2005-11-3 10:39
我觉得这纯属个人问题!!1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3 12:38
Nikki and Felix+2005-11-03 10:06-->引用:Nikki and Felix @ 2005-11-03 10:06 信息太少, 无法继续鸡婆, 楼上的请老师吃饭后有没有了解了很多细节情况, 还有那个放火的桑榆妈就这点信息?
是啊,他们点完引信后全部捂着耳朵跑了。吃饭是一个交流的手段,家长可以在交流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嘛,不发现问题,怎么讨论啊。
作者: jerrydd    时间: 2005-11-3 13:07
如果像楼主所说的只是双双,感觉是不太正常,更何况是在高三。但如果是一大伙人一起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3 13:12
涵涵+2005-11-03 10:39-->引用:涵涵 @ 2005-11-03 10:39 我觉得这纯属个人问题!!1
这儿是儿童教育论坛,其中一个角色是男学生,我们的孩子!出发点是家长的监护问题,能是个人问题么?孩子,妈妈永远的牵挂......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3 14:11
一袋子宁静妈妈一定是个狠角色,谁要对她孩子有想法会很。。。西西
作者: 小意0523    时间: 2005-11-3 14:45
那个年龄的男生,是比较喜欢成熟女性的,这是很正常的。那个年龄的女人,如果结婚了的话,丢下老公孩子常常和一个男学生泡K?这好象不太符合常理,如果是和家人去玩时顺便捎上那个孩子,这倒是没什么。如果是没结婚的女人,不好说,我以前也做过老师,对班上某些学生也会特别交情好点,去学生家里玩呀,一起去山上采蘑菇呀&hellip;&hellip;
作者: 一袋子宁静    时间: 2005-11-3 22:01
jjhs+2005-11-03 14:11-->引用:jjhs @ 2005-11-03 14:11 一袋子宁静妈妈一定是个狠角色,谁要对她孩子有想法会很。。。西西
是啊,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狠狠地爱着孩子----爱之痛!
作者: jjhs    时间: 2005-11-3 22:20
一袋子宁静+2005-11-03 22:01-->引用:一袋子宁静 @ 2005-11-03 22:01 是啊,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狠狠地爱着孩子----爱之痛!
建议:不要像老虎一样看在孩子的身边,该放手的时候,让孩子自己处理一些事情吧,爱,有时候不是表现在嘴上的。
作者: 小灰熊    时间: 2005-11-4 10:21
说曹操,曹操到。

众所周知,一个地方有人被杀,并不说明这里治安不好;一个人偶尔犯了错误,我们也不能说他就是坏人。但是,既然出了问题,我们得有所警惕,有点心理准备才行,万一这事就轮到了自己头上呢?

http://bbs.ddtx.com/show.php?cid=1&id=928676

男子被偷拍沦为女博士性奴 无法满其足欲望报警 


  新闻背景——

  日前,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一名17岁的男学生竟被一名35岁的女教师“诱奸”,身心备受摧残,而当男学生以被女教师“强奸”报案时,警方却以无法立案为由予以拒绝……

  一石击起千层浪,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男性遭“诱奸”,甚至遭“强奸”的案件,有一定数量的增加,同时,与女性受到性侵害不同的是,在这类案件中,施暴者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经常出现受害男性“投诉无门”,施暴女性“逍遥法外”的现象。

  6月26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性骚扰”首次进入立法程序,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而如今爆出的“女性强奸男性”事件,已经成为这一新闻背后更受人关注的话题——日益增多的此类案件表明,随着女性个性的张扬与地位的扶摇直上,“野蛮女友”们一改女性楚楚可人、唯唯诺诺的温柔形象,河东狮吼般冲破了男人的身体防线;越来越多的男性遭到女性的性侵犯,但法律给予他们的却是现实的无奈和尴尬……

  事件一:承诺保送省重点,少年被女教师“诱奸”

  近日,本报记者与受害男孩的母亲王女士取得联系,她向记者讲述了儿子噩梦般的遭遇。

  “我儿子高宇1989年出生,他相貌英俊、体格健美,可是一年前,儿子被一个年轻的女教师盯上了……听儿子说,去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他被一个名叫苏丽的女教师带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苏丽将门反锁上,让他坐到沙发上,然后将身体靠向他,并说如果按她说的做,她可以保送儿子到省重点高中……儿子说当时自己又惊又怕,可后来,苏丽越发肆无忌惮,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要叫儿子去她的房间。
”王女士说,正处在青春期、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心的儿子无力摆脱这个年龄比他大一倍的女人的“性控制”,长期处于身心扭曲状态的他在课堂上越来越无法集中注意力,学习成绩急速下滑。

  “听到儿子的哭诉,我的心都快流血了,拽起儿子就到派出所报案,但警方却以女性侵害男性的性行为没有法律规定,予以拒绝。我又多次到教育部门反映,都得不到结果之后,我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为儿子讨回公道。然而当我咨询律师时,律师告诉我,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苏丽这类性侵犯,没有相关法律可以制裁。”

  走投无路之下,王某最终选择了“私了”,她接受了苏丽赔偿的1万元精神损害金。

  事件二:喝下迷幻药,小伙被两富婆“轮奸”

  20岁的李强,是一家夜总会的服务员。一年前,他的老板——一位年过半百的某富婆将他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递给他一杯水。喝下后,他很快就恍恍惚惚,虽然意识还算清醒,手脚却不听使唤。看到富婆微笑着为他宽衣解带,他想反抗,但身体已经被富婆牢牢控制住……当他清醒后,富婆告诉他,她喜欢上了他,要求李强做她的性伴侣。因为怕丢工作,李强不敢声张,只是巧妙地回避老板的纠缠。

  几天后,老板和一个女友约上李强来到一家宾馆。开房后,两个女人开始对他进行非人折磨。她们先是让他喝下迷幻药,然后与他发生性关系。其间,两个女人还对李强狠命地撕咬、抓挠……

  李强担心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折磨死,他决定向警方报案。可是,当办案民警传唤富婆时,她却矢口否认与李强发生过性关系,更谈不上伤害他。民警要求李强提供证据,李强一脸茫然:“男人强奸女人可以保留精液等作为证据,女人强奸男人能保留什么样的证据呀?”

  警方对记者讲:“李强说的也许是事实,但是,在没有证据,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盲目抓人。”最终,警方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事件三:色诱难抵挡,俊男身陷女博士囹圄

  3年前,长相英俊的王翔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周娜。周娜博士毕业,持有美国绿卡,优美的身姿和不凡的谈吐很快赢得了他的好感。酒宴散后,他主动提出送周娜回家,并在周娜的邀请下,到周娜家中。通过谈话,他了解到周娜已经离婚,一个人居住。不知不觉,周娜与他坐到了一起,并开始抚摩他的面部和下身……

  激情过后,周娜一改温柔,严肃地对他说:“我已经把我们的床上戏录了下来,我们以后必须保持这种性关系,否则,我让你身败名裂!”

  从此,王翔成为了周娜的性伙伴。虽然周娜已经40岁,但性欲极强,每天都要与他发生性关系,甚至有时一天要发生两三次,身强体壮的王翔渐渐感到体力不支,疲惫不堪。可是,考虑有把柄在周娜手中,如果与她断交,让妻子和单位知道,后果不堪设想,他思前想后还是咬牙坚持。

  由于身体严重透支,王翔勉强能应付周娜却应付不了妻子,对此,妻子怨气很大,慢慢地对他起了疑心。经过跟踪,妻子终于发现了丈夫的秘密,于是,一气之下,与他离了婚。而此时,他突然发现周娜也对他失去了兴趣,和另一有体面工作的人打得火热。

  事件四:大学毕业生,被女上司折磨整两年

  张诚拥有着名牌大学的学历,两年前从踏进单位第一天起,上司刘艳就对他格外关照。她还说,如果听她的她会提他当科长。他起初有过犹豫,但是在前途面前妥协了……

  在一个办公室的角落里,刘艳不顾张诚的抗拒,软硬兼施“强暴”了他。后来,刘艳希望张诚随叫随到,在卧室里强行绑了他,开始用皮鞭抽打,并用滚烫的蜡油滴在其私处。他痛得失去了知觉,男性本能的自尊驱使他挣脱桎梏。

  张诚痛苦地说:“我想告她,可是不知道怎样说给别人听。我想死,又不甘心。几天前心爱的女朋友离他而去,我想我现在是对女人充满恐惧,可是谁又能告诉我该怎么办?”

  男性受性侵害不该被忽视

  女性“强奸”男性;女老师“诱奸”男学生;妻子虐待丈夫;女上司性骚扰男下属;女性包养男性只为长期虐待……对于近年来性侵害矛头发生转向,女性猥亵、“诱奸”、“强奸”、甚至“轮奸”男性事件的频发,有心理专家认为,女权主义高涨是直接的心理动因。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地位的提升,在性要求、性欲望无法得到满足、且自己无法控制时,女性同样容易做出犯罪行为(强奸行为)。

  女性对男性“性侵害”,原因有四种:病态的需要(如性亢奋);女性自身贪图淫乐;基于某种原因报复男性;女性帮助男性报复男性。
在男权为主的社会中,女性更渴望平等,少数女性自我保护的心理过重,急于摆脱“男权”的控制,抛弃传统意义上女性须“守身如玉”的观念,道德天平发生了倾斜,有的女性甚至会走向极端,会强行和男性发生性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得知,女性与男性在实施犯罪行为(强奸行为)时,其方法却有较大差别。男性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往往直接使用暴力,而女性则较多使用胁迫或者利用药物的手段,使男性就犯,达到其最终“奸淫”男性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女性对男性的性侵害主要是两种人,除了有钱的富婆,另一种就是有文化的白领,一些打工仔往往成为她们的“猎物”。此外一些有权、有家、有地位的男人也会遭受到她们的侵害,这些男人起初大多有“偷腥”、“占便宜”的心理,面对女方的投怀送抱,半推半就成就了“美事”,但过后因有把柄被抓,只好自酿苦酒自己喝,受害后,几乎都保持沉默。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受害男性遭受女性“强奸”后,除了身体受到伤害,心灵上也造成了极大创伤,对以后的性生活产生恐惧。有些男性觉得屈辱,希望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诉求无门,逐渐产生逆反报复的想法。

  法学专家认为,男性受到“性侵害”后,要像女性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样,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帮助。男性性侵害是个现实问题,社会与法律都不该忽视。如何保护男性性权益,以及如何加强对因受到“性侵害”产生性心理疾病的男性进行治疗,将会是未来被关注及进一步研究的重要课题。

  据警方介绍,虽然此类事件日益增多,但警方依旧束手无策,主要原因一是取证难,二是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中的强奸罪指出的受害人是妇女,显然男性受到女性性侵犯后,不能以“强奸罪”惩罚女性,这是法律空白。《刑法》上无法惩罚实施“强奸”的女性,因此法院无法立案。

  黑龙江省公安警官职业大学法律系教师董茹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外如美国、挪威、南非、俄罗斯、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女性对男性的性侵害即为“强奸”,但在证据采用上各不相同。中国社会对男性的法律保护比国外晚了几十年,以前由于时代的不同,我国对女性采取了特殊保护。现在随着女权主义的发展,女性地位上升,我国应该考虑“平等保护”,以保障男性与女性享有同样的性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警方支招:男性要“防狼”

  很多人认为,由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女性不大可能“强奸”男性。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药物的开发研究,女性完全可借此在违背男性意愿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性侵犯”。抛开药物方面不提,利用职权的威逼利诱或者以身体色诱都可以发生“诱奸”。为此,警方提醒年轻的或未成年的男性与女性接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的情况——

  不要轻易喝对方递过的饮料,以免有些女性会借用致幻药物或壮阳药物来轻易地掌控自己,从而实施“性侵犯”;不要过量饮酒,酒能乱性,在酒精的刺激下也会达到和男性功能药物同样的成效;防止女性的色诱,避免单独接触衣着暴露的女性。
色诱女性为了“性侵犯”男性,往往利用这种手段,利用自己身体和其接触,用手抚摸而使男性兴奋等方式激起男性的性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防止女性利用职权关系加以威逼和利诱。比如,女上司以辞退工作、升迁等为由性骚扰男下属;女教师以辅导功课、允诺录取等方式“性侵犯”男学生;女医生以看病为由猥亵男病人等等。

  警方建议,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受害男性可以保留有效证据,如女性阴道分泌物、现场录音录像、女性主动承认性侵害的书证等,要求民事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此外,男性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远离有性侵害倾向的女性。
此帖由 小灰熊 在 2005-11-04 10:23 进行编辑...
作者: 俊美宝贝妈妈    时间: 2005-11-4 10:34
这件事我认为有问题。首先,老师和学生交流应该和大家都有交流,学生们都希望老师重视自己喜欢自己,老师不能厚此薄彼。老师和男女同学们一起出去玩是正常的,但如果是学习最紧张的阶段,应该去爬山,或去公园,骑车,打球,游泳之类适合学生的活动(K厅的空气常常很污浊)。考虑到安全问题,每次出去玩的人不能太多,老师可以这一次约一部分同学,下一次约另外一部分同学,老师对学生的关心应是均衡的,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长处并加以鼓励,让每个学生都感觉到老师喜欢自己,自己是老师眼里的好孩子,这样比较有利于学生们的健康成长。这位老师约了男生去玩为什么从来不约女生?女老师喜欢唱歌,可以和自己的同学同事亲戚朋友出去,为什么只限于男学生?假如老师经常约一个男生去玩,又不让其他同学知道,当然不是常见的师生关系!继续想,如果两人相互有好感,爱慕,是两人约会,老师应到其他单位去工作,这样比较好。读高中的男生爱慕一个女子也是正常的,家长要疏导不要禁止。如果两人有很美好的感情,家长应提醒孩子分出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宝贵的时间,恋爱不是生活的全部,男孩还要好好处理自己的学业,要准备高考,要学本领立足于社会。我再多嘴问一句,约会时一般是谁出钱呢?K厅的消费也不低呀,AA制比较好。每一位父母都曾经青春年少,都有关于感情的美好回忆。祝愿这一对师生多年后对现在的交往也有美好的记忆。我们年少的时候,只知道自己的烦恼,现在为人父母,才知道父母们的烦恼。
作者: pengjinqiao    时间: 2005-11-4 10:53
同意听语漫步的话当教师各种学生都有,也就是各式各样的教育方法都要用。难难难但也要做
作者: 修竹细语    时间: 2005-11-4 11:58
桑榆妈+2005-11-01 23:07-->引用:桑榆妈 @ 2005-11-01 23:07 大家觉得一个三十岁的高三女教师,老是和男学生双双去K歌,去滑雪,是正常师生关系吗?
是否正常师生关系,仅凭以上寥寥数语无从考证,

但作为父母就此现象担忧是难免的。

教师深入学生生活是必要的,但要讲究方式方法。

如若不然,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岂不本末倒置!
作者: fel750    时间: 2005-11-5 00:29
我儿子还小。希望等到我儿长大时有相关的法律出台维护他们。
作者: 听音乐    时间: 2005-11-5 23:52
需要观察和确认他们的交往的性质
作者: xrh51685168    时间: 2005-11-10 19:11
很正常,不要想歪了
作者: chshdg-1999    时间: 2005-11-10 22:58
世界是这样的,当你的眼睛是有色的时候,世界也是有色的;当你的眼睛是纯洁的时候,世界也是纯洁的
作者: LI987456xy    时间: 2005-11-15 05:22
影响到学习吗
作者: pengjinqiao    时间: 2006-1-12 17:49
这个问题很新的(我觉得初中生不会有这种情况,我们这),还有什么新观点吗?
作者: liu686868    时间: 2006-1-19 19:45
hq1966+2005-11-02 17:57-->引用:hq1966 @ 2005-11-02 17:57   正常不正常当事人才知道。  过了线就不正常,没有过线,即使我们觉得不正常,他们也是正常的。
引用hq1966 @ 2005-11-02 17:57)</div>  正常不正常当事人才知道。  过了线就不正常,没有过线,即使我们觉得不正常,他们也是正常的。</div></div></div></div>赞成这种方式,同时可以请老师喝咖啡,最主要的是你在和老师谈话的时候的角度的掌握,要看你的了,这才是解决你疑问的最好的</div>
作者: zlj_sd    时间: 2006-2-1 21:19
正常的师生关系是否也应顾忌别人的看法
作者: qiuwd    时间: 2006-2-15 00:40
我也做过老师,应当避免和单个异性学生独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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